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 第26章

作者:小麦要发芽 标签: 青梅竹马 甜文 系统 快穿 穿越重生

唐浩初迅速思考起来。他知道自己是被绑架了,不过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毕竟身为一个人人眼里娇生惯养的富二代,他目前唯一做的事就是学习,还不曾接触家里的生意,所以把他绑来无非是要威胁他的家人,想用他换什么东西。

身下的地面粗糙不平,空气潮湿阴冷,周围很静,静到自己的呼吸声都无比清晰。可能是认为他年纪小跑不了,所以绑匪只给他绑了手,挣了挣手上的绳子,发现是那种最结实的登山绳,绳子另一头则扣在一个铁柱上,——因为挣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

身上的手机被拿走了,右手带的内置了定位器的手环也被扔掉了,连脖子上的平安玉牌都不见了,只有左手上红绳穿的小金珠还在。大概这孤零零的一颗太不起眼,绑匪觉得不存在什么威胁。

然而这颗金珠不是饰品,是唐浩初又一个小发明,拧开后可以变成一个异常锋利的刀片。

这种的小发明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非常简单,而随身携带武器是唐浩初在末世时就养成的习惯。唐浩初努力转动手腕,将刀片拧开,然后一点点割手上的绳子,却在快割开的时候隐隐听到了脚步声和说话声。

他立刻停下动作,恢复成早先睡着的姿势,听见说话声越来越近,是一个音色低哑且英文不太娴熟的年轻男人。

“怎么还不醒,该不会你把剂量配错了?这小孩的命现在还有用,你可别给我出什么岔子。”

“不可能,我就算闭着眼也不会配错,”另一道男声比较粗犷,发音带着浓浓的伦敦腔,“一定是你们东方小孩太娇气,连一点迷药都受不住,我去看看。”

他说着便走到了唐浩初身前。

唐浩初把呼吸放轻放缓,假装还没有醒,感觉对方扯开了他眼上的黑布,检查了一下他的呼吸和心跳,继而向那个英文不太娴熟的人下定了他只是在睡的结论。

讲完这话,男人似乎就要离开了,唐浩初刚要松一口气,右脚却被抓住了。

被带上车之前他右脚上的鞋子就因挣扎而松开,并于颠簸中掉到了车里,早上转移到这个仓库时,连袜子也蹭掉了,所以这只脚是光着的。本来要起身离开的男人注意力一转,被那只脚吸引了视线。

这个受雇于黎霖的男人算是个专业绑匪,做过多次绑架案,不会无故撕票,亦没有折磨人的习惯,却有个奇怪的隐癖,——恋足癖。他知道眼前的小孩长得非常好看,但没想到他能从头好看到脚趾,赤着的脚骨骼分明,精致秀气,白得晶莹通透,找不到半点瑕疵,依稀可见上面的血管。五只粉嫩的脚趾乖巧地并排排着,极其圆润可爱。

虽见过那么多美人的脚,却轻易被眼前的脚夺了心神。男人的大手就像冰冷粘腻的蛇在少年的脚背抚过,又在脚踝细细摸了一圈。

说不出的排斥和恶心感涌上唐浩初的大脑,随即装作刚醒来的样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瑟缩着把脚蜷了回去,一边继续在背后割绳子一边用有些害怕又懵懂的表情问眼前的男人,“叔叔,这是哪里?”

长着络腮胡的男人顿了一下,竟极力温和地冲唐浩初笑了笑,哄道“这是惩罚游戏屋,你乖一点,过几天就能平安回家了。”

说完再次伸出手去摸他的脚,并攥住了他的脚踝。那奶白色的皮肤被冷风吹得有些发红,似涂了一层粉,颜色就像是早春白里透粉的桃花,就等人来采摘。

小少爷用力抬脚去挣,却没能挣开。明明霍彪每次给他穿鞋的时候也喜欢这样握着他的脚踝,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完全不能接受眼前人的碰触,连一刻都不能忍耐。恶心感越来越强,甚至有点想吐,所幸他胃里是空的,就算吐也吐不出来。

身为脑域异能者,唐浩初的脑域异能一直在进步,——就像福尔摩斯有推理的‘记忆宫殿’,他同样有一座庞大的宫殿来装载和沉淀所有学到的东西,殿内的每扇门都代表着一类知识,每多一扇接近饱和的门,都会让异能更强大一点。得益于系统的日常学习任务和任务奖励,‘表演’那扇门已越来越满,他的异能也到了二阶后期,只差一步就可以晋升三阶。

三阶的脑域异能者可以利用精神力施展精神停滞,让敌人甚至丧尸大脑空白地愣在原地,二阶后期的唐浩初同样可以施展,只是撑不了多长时间。

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男人的触摸已经延展到小腿和另一只脚,小少爷全身的肌肉都不受控地紧绷起来。背后的绳子终于被割开,在挣断绳子的那一刻,他抬头直直对上男人的双眼。

那个英文不娴熟的青年之前就离开了,狭小的房间里就只剩下小少爷和眼前这个络腮胡。男人在和他对视的下一秒呆住,而他趁机跑向了窗台。

窗台很高,唐浩初爬上去才发现这里不是他以为的一楼,而是建在斜坡上的二楼,离地面起码有三米半。可是门外有人守着,要跑的话只能跳窗,——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时间犹豫了,逐渐透支的精神力让他整颗大脑都像被针扎般疼痛难忍。

小少爷死死咬着唇,最后向窗外望了一眼,抬头时黎明初生的微光勾勒出他的侧脸,精致漂亮得就像山谷中只在浓雾里才出现的神祗,下一秒就要消失在黑暗里。

而皮埃尔就在这关键时刻看到了他的脸。

因为不敢打草惊蛇,所以皮埃尔带来的人只能耐着心一点点排查,至今为止已在附近搜寻了将近两个小时,几乎以为弄错了地点,准备放弃了。这里临近码头,道路又弯又绕,遍布了高高低低的仓库,眼看天就要放亮,远处已隐隐露出黎明的微光,皮埃尔似有所感地抬起头,竟正好见到了从窗口探出来的少年。

解除精神停滞的络腮胡猛然回过神儿,先是有些奇怪地晃了晃脑袋,接着便愤怒地瞪大了眼,一边追往窗台一边对门口的人喊“他要逃跑!快来人!”

唐浩初想也不想地跳了下去。

心脏骤然停摆了一瞬,皮埃尔随即便飞奔上前,试图接住朝下跳的少年。自幼起便接受的训练起了作用,他在这一刻彰显出过硬的爆发和反应力,在唐浩初跳下来的那一刻将他牢牢接入怀里。

少年纤细的身体扑了满怀,就像飘然落下的风筝或者夜风送来的精灵,不偏不倚的掉进他怀中。内心深处最温柔的一角莫名在这一刻猝不及防地贯穿,想保护一个人的**前所未有地被激发出来。

他得抱着他,护着他,得把他妥善地放到绝对安稳舒适的地方去,隔绝任何动荡和伤害……

皮埃尔紧紧抱着怀里的人,因为冲力和倾斜的路面摔倒在地,却很好地护住了对方,没让对方受一点伤。而他带的那些人早已在第一时间冲上楼逮绑匪去了,都是训练有素的精英,行动比警方还快。

毕竟唐浩初是因为来参加皮埃尔的聚会才失踪的,事发地点也在他家开的俱乐部附近,老牌贵族最是看中脸面,所以家族里的长辈不仅对他这样大张旗鼓找人的行为没有异议,还了增援。但只有皮埃尔知道自己急着找人的真正原因,那莫名笼在心头的不安,以及他都没舍得动的人被不知哪里来的猫猫狗狗绑走的愤怒,众人只见一贯优雅的大少爷这两日没了平时的风度翩翩,而是一脸的山雨欲来。

皮埃尔顾不上管手肘上的摔伤,将唐浩初一路抱上了车。唐浩初难得安顺地被他抱着,紧咬着唇不说话,像一只饱受惊吓的雏鸟,身体因脑部的阵痛而微微发颤,连鸟窝都不愿意出。

皮埃尔简单查看了一下他的身体,所幸没看到什么严重的外伤,只在爬窗台的时候刮到了胳臂,两只光|裸的脚丫也蹭了几道细小的血痕。于是握住他的脚,想帮他处理一下伤口,却突然遭到了强烈的挣扎和抗拒。

因为不敢用力,皮埃尔一不留神被挣开,小少爷随即缩到了车座的另一边。他的皮肤很白,此刻又退尽了所有血色,白得如冰似雪,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了,唇瓣却红得刺眼,有种说不出的美感。

皮埃尔不再贸然碰他,只急切地吩咐司机再开快一点。直到小少爷不知不觉地在头疼中睡去,皮埃尔才轻手轻脚地将他重新搂过来,小心翼翼地给他胳臂和脚丫上的血痕止血。

少年睡着的模样倒是乖,瞧着跟什么安顺的小动物似的,全然没有醒着的傲气和冷淡。皮埃尔清楚地记得他拒绝他时的每个神态,尤其上挑着眼睛望向他,看上去骄傲得不得了,大抵男孩子对自己关注或喜欢的人和东西都有一种挑衅心态,越是被拒绝,皮埃尔就越忍不住上前招惹一番。

天色彻底放亮了。

一架飞机在晨曦中迅速地滑出跑道,机翼折射着亮光,如掠过山谷的飞鹰般呼啸着冲向蓝天,而霍彪和魏荣禛就在这趟飞往法国的航班的乘客名单里面。

霍彪从霍历那里成功拿到了两个地址,其中一个就是皮埃尔刚刚救下唐浩初的码头。这区区两个地址却让他差点付出了命的代价,在魏荣禛带人赶来之前,他几乎以为自己会和霍历及其手下一同死在这个无边的黑夜里。

其实他曾在父亲去世时切实地想过要和仇人同归于尽,却在此刻死死撑着,不到最后一秒不愿意放弃。心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他不能死,因为他的小少爷还在外面,他还等着回家,他还要接他回来。

他觉得自己这些年来就一直走在黑夜里,天上无星也无月,却意外地在荒野中看到一颗格外漂亮的星辰。从此以后的所有黑夜都有了光的照耀,那闪烁的光芒就如他眷恋着他的灵魂。

唐浩初又睡了很长一觉,迷糊中有人喂了他喝了药和水,还摸了摸他的头,温柔的抚摸让他下意识蹭了蹭,才继续睡去。

皮埃尔呆呆地愣住,手掌悬在那儿,少年轻蹭他时所触到的软嫩触感仿佛还储存在指尖,让他不敢乱动,怕它会即刻消散。

隔了好一会儿,皮埃尔才收回手,看着少年的睡脸和他刚刚因蹭头的动作而翘起来的碎发,其中一缕的弧度简直又萌又呆。

真可爱。

努力板着脸的皮埃尔心里想。

出门前忍不住拿出手机,对着少年翘起来的头发和睡颜拍了好几张照片,连偷拍都被他做得优雅又得体,还特别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