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庭秀骨 第22章

作者:落月无痕 标签: 仙侠修真 强强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如今容庭芳非要捅破这层窗户纸,余秋远倒也落个顺理成章。

它昂着脖子:“你当你怎么恢复如初的,还不是靠着我的灵力度日,若你离开我一时半会,怕只能躺在地上叫人为非作歹,却动不得分毫。”

……

容庭芳半阖着眼眸,评判着眼前这只胖鸡所说的真实性。他觉得有一半是真的。这最起码解释了为什么他身体会在最初就恢复到如今的形态。但是——

“哦。”

那又怎样。

赤金石已吸收完毕,容庭芳站起身,哗啦一身水响。胖鸡往下一瞥,顿时臊红了脸。

“把衣服穿好再说话!”它说,“光天化日,不知羞耻!”

羞耻?

天地同生时,谁不是赤条条而来,又赤条条而去。这世界上,多半重要的事都和赤条条有关吧。容庭芳嘴角扯开一抹笑:“你对我行不轨之事,倒也知道羞耻?”不过短短几句话的功夫,他已大步出了水,上了岸后拾起那件干的外衫,将里头那件湿的衣服替换了下来,罩了胖鸡一头一脸。“随便你是何居心,我只警告一次,莫要动不该动的心思。”

若常人被这样告之,虽存有疑虑,多半也会感激。但容庭芳还是这么凶,丝毫没有感激与愧疚之心——在胖鸡意料之内。可是这样它反而会安全。因为容庭芳不屑于计较。

容庭芳是个强者,强者中的强者,所以他自负。

这样自负的人,就算你明白地告诉他,转过身去,我要在背后捅你了。容庭芳也会毫不狷介地将后背露给你。因为他认为——就算将心脏捧到你面前,你也奈他不得。

“可是你提醒了我一件事。”容庭芳低头看着这只鸡。

他这几日越想越觉得那一剑一把火烧得十分可疑。当年使计调东打西突破蓬莱,本以为就此得手,是余秋远暗调人手偷袭魔界后头,这招衔环之计容庭芳至今都记得。

容庭芳是一心不想叫蓬莱好过的,那回本能得手,身后却忽然传来将士惊呼之声。他转身看去,漫天夜色之中,明月皎皎,余秋远身披戎甲,冲他似笑非笑,千机剑在他手中滴溜溜打着转。什么秋雨空山远黛意,在容庭芳眼里,他就是根秋后莲梗,硬地戳死人。

这样的一个人会不留任何余地放任自己去死,留下蓬莱叫他糟蹋?

想想都不可能。

眼前这只禽类满口谎言,一心要从他身上获得好处,说不得与余秋远是一伙人。

容庭芳本想放这只鸡一马,可一转念落到余秋远身上,便改了主意。念头一变,立时起了杀心。他不是一个好善与的人,觉得对方有用时,便搁置不理,一旦觉得对方存在干扰到他的利益,杀了也毫不可惜。

胖鸡何等精鸡,察颜观色,见容庭芳眼神一变,立马心生警惕,不管容庭芳如何凶蛮不讲理,到底是被它三言两语给激了心性的。当下振起翅膀就要飞走——

到底快不过刚吸收完赤金石的容庭芳。

一只修长白皙的手霍然如闪电,猛地卡住了天凤的脖子,令它喘不过气来。容庭芳当日如何对付鬼族人,如今便如何对付这只灵禽。他动杀机时,不爱废话,也不喜欢做多余的事。慢收紧手,正欲用力,却在胖鸡失声之时,心脏骤然一紧。犹如撕裂般的疼痛顿时炸裂开来,令容庭芳一时没有忍住,短促地喘了口气,眼前一黑。

他乍遭此苦,手中劲道松去,快被勒死的天凤就落到地上,痛苦地喘息。

一边喘一边还有力气想,还好它是天生灵凤,寻常妖物怕早就成了灰。容庭芳心狠手辣,果真是名不虚传的。传闻也真不作假,这么一个大美人偏喜欢箍别人脖子。

眼见面前的灵禽欲逃,容庭芳二话不说又一次打算置它于死地,只是刚施手上去,加倍的疼痛便还诸己身。顿时又一次失了手,抿着嘴蹙紧了眉头。

——同等的痛苦。

“如何,现下你该信了。”虽然被容庭芳掐得痛苦,可经此一回,胖鸡反而摸到了一丝门路。它心中大喜,面上却不作出来,只忍着周身疼痛,说道,“正因你我一心同灵。你伤害我,便是在伤害你自己。只有我好好的,才能帮助你恢复修为。”

两人合作,方能不失彼此。

它毛羽凌乱,但还是迈着短腿走了过来,抬着没有的下巴:“怎么样?买卖不——”话未说完,它就被掐住了脖子。掐他脖子的那个人凑近过来,无暇的脸在面前放大,话却不怎么动听。“我最讨厌别人要胁我,你如果要跟着我,最好记住这一点。”

就在两人思绪互相徘徊之时,忽然听得耳边尖锐的声音,天空一下阴暗起来,狂风四起,天生异变。他抬头看去,远处似起沙石,天边云层翻滚,隐约有紫红的闪电一道道落下。

容庭芳见这只羽禽长久地注视着那里,道:“你想去?”

余秋远当然想,难道容庭芳愿意去?他刚想开口——

“想没用。”方才还一身杀气的人温温柔柔一笑,“求我我也不去。”

大概是容庭芳运气好,不用他去,雷云滚泛之处尘烟弥漫,不多时飞奔而来一列车马,像是从天上而来,金轮红顶,穿着皆精致考究。车马中有张脸特别熟悉,他正从马车上透出头来,风驰电掣中与容庭芳四目相对。

一眼万年中——胖鸡突然开口。“老相好啊。”声音有点凉。

作者有话要说:  相好=配偶。

芳芳(思索了一下):没有配过种。不算。

第14章 故人脸面

“停下!”

正是四目相对,容庭芳就见那人像见了鬼一样扑出半个身子,厉声叫停了车马。被勒然停住的车身上绣着精致的图腾,那是一只三足金乌。马倒是好马,突然停下没有人仰车翻。人却不是好人,当面是人背后是鬼。

容庭芳淡然地站着,负手拎着鸡,既没有上前询问,也没有退缩避人。

他认得这个图腾。

三足金乌,是厉家。也是大洲唯一叛出神明,投靠了魔界的家族。

厉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壮如熊虎,二儿子瘦如柴杆,只有三儿子风流倜傥,除了面目阴鸷,还算像个人。容庭芳宫殿内喜欢的那些明珠饰品,有些就是厉家从渭水外亲自押运过来的,只是要说私交,倒不如和车夫的多。

眼前这个人,没有壮如熊虎,也不瘦如柴杆。看样子是三子,厉姜。

厉家三公子从马车上走下来,考究的鞋面,刺绣的黑金衣底,世家子弟身份昭然。他的发微卷曲,脸色青白,风中摇摆的样子,让容庭芳想到了鬼柏树。

厉姜迈向容庭芳的步子有些急促,但到了跟前却停住了,带着怀疑的眼神在容庭芳脸上扫了一遍,左左右右一打量,吐出两个字:“不是。”

容庭芳没吱声。

他既没上赶着往前认亲,也没缩成个球装怂。厉家一心要和魔界攀关系的意思,容庭芳明白。为的就是能在家族中扬眉吐气,冒出头角。可它毕竟是在渭水那端,大洲以内的,反个水还不容易。要是上了战场好说自己是处心积虑忍辱负重,就为了最后捅你一刀,他们大获全胜,容庭芳岂不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