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驯养 第28章

作者:李怀沙 标签: 双男主 破镜重圆 狗血 近代现代

“不认识。”

江昼压根不追星。

“是个最近爆火的摇滚歌手啦!”女孩子调出来一段视频,“喏,他和梁雁是兄弟,据说还是个富二代呢,最近才从国外回来。回国以后发了专辑,梁雁给他转发了,结果一夜爆火了。”

梁雁。

就是这么猝不及防。

你看,梁雁就有这么火,他随手的转发,就能把一个人从素人捧成流量。

林栖默默地垂下眼眸,装作没听见。

“池斐长得超级酷,他火了以后就有人扒出来一段视频,好像是他们年少时的乐团,梁雁也在其中呢!”

闻言,林栖抬起来头。

第34章 冠军

视频很模糊,看得出来有些年代了。

是在一个比赛现场,灯光昏暗,舞台上有四个少年,都隐藏在阴影里。

灯光转亮,躁动的鼓点先一步响起,吉他,贝斯紧随其后,一瞬间就把气氛点燃。

主音吉他手居然真的是梁雁,他站在最前头,脸庞还透着些青涩,眉眼弯弯,一改众人熟悉的风格,从温柔的小情歌转变为狂热的摇滚曲。

站在他身后的贝斯手就是池斐,一个剃着寸头的男生。

梁雁身边还有一个吉他手,是一个很漂亮长发披肩的女生,穿着格子短裙。

而在舞台的最左边,有一个鼓手。他脸上带了妆,很努力地让自己看起来拽一点,只不过凭借那双温润的杏眼,江昼立马认出来他。

林栖。

这首曲子很狂放,符合少年人意气风发的气质,又多了一份异常的癫狂自大。

四人配合默契,最后一声鼓点落下,台下先是寂静了几秒,随后爆发出尖叫。

画面太过模糊,四人集体朝台下鞠躬。

表演完,梁雁弯着唇,作为代表发言:“谢谢大家的喜欢,这首歌的名字叫做《末日狂欢》,预言说2012年12月21日下午3时14分35秒,世界末日将会降临。在末日来临之前,请让我们狂欢。”

画面到这里就结束了。

女生喋喋不休,“你看你看,真的很像他吧?”

“不是我。”林栖条件反射般否认,声音都在颤抖:“不是我,我不认识他们,我不会架子鼓。”

江昼愣了一瞬,随即跟着点头,“只是长得像吧,我们不认识这些人。”

他注意到林栖情绪不太对劲儿,赶忙拉着人离开。丢丢被遗忘在原地,它琢磨片刻,自己叼着狗绳,屁颠屁颠地跟上来了。

“林栖?”

“林栖!”

没反应。

江昼摇了他两下,“你怎么又走神了?”

林栖缓过来,脸色惨白,他在一条长椅上坐下,丢丢乖乖地坐在他脚边,还知道把嘴里叼着的狗绳放到他手里,只不过上面沾满了它的口水。

“抱歉,想起来一些不太好的事。”

江昼坐到他身边,“我还不知道你会架子鼓,我知道梁雁会吉他,他高中那会儿就喜欢秀。”

“我跟他一起学的,他喜欢吉他,我喜欢架子鼓,因为鼓不方便携带,所以我没怎么展示过。”

“这个乐队的名字叫BIG DOG,只存在了一小段时间,因为贝斯手被父母送出国,副吉他手转行去学经商,我……放弃了音乐,最后就解散了。”

林栖眼神空洞,勉强笑了笑,“你不用担心我,我只是很久没想起这些事了,突然看到这个视频,有点难受。”

……

这个故事要从林栖的最后一个末日清单愿望讲起。

他八岁学琴,不算天赋最高的那种人,但绝对是最努力的那一个。

那段时间,音乐流行,各种唱片,磁带占据了书店的每一寸角落,似乎每个电视台都在搞音综,还捧出来许多个未来会很火的明星。

末日清单最后一项,参加音综,拿下冠军。

他跟梁雁谈起这个愿望时,梁雁刚好搞到了一把很昂贵的吉他,据说价值百万,一根琴弦都值五位数。

两个人坐在书房,林栖一动不动地盯着梁雁手里的吉他,“哥,给我玩玩呗。”

梁雁无奈叹气,还是递给他:“你省点劲儿,别又给我玩坏了。”

接过吉他,林栖试了下音色,感叹道:“哇哦,真的很酷啊!”

“当然,我费了好大劲才搞回来的。”

林栖又说:“我想参加音综,拿个冠军回来。”

“音综要先被选拔上,如果真的想去,得先去参加地区赛。”

“那你要参加吗?”

梁雁托着腮,“我陪你啊。”

“真的吗?谢谢哥!”林栖一激动,手上没控制住劲儿,啪嗒一声,琴弦断了一根。

梁雁的笑容僵硬了。

林栖干巴巴地道歉:“对不起,我没注意……”

“没关系。”梁雁耐着性子,从他手里接过吉他,重新找了套琴弦给换上。

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一看就是适合弹琴的手。

林栖脸皮发烫,依偎在他肩头,趁他换琴弦的时候,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梁雁也没什么反应,只看他一眼,继续换琴弦。

“你怎么都不理我?”

“等我换完。”

“好慢啊!”

“嗯,我快一点。”

等梁雁把琴弦换完了,他把吉他放到一边,随手拉过林栖,捏着他下巴吻上去,“没有不理你。”

林栖嬉皮笑脸的,又跑过去把梁雁的吉他拿起来玩,“什么时候给我也搞一把呗?”

“好。”梁雁想了想,“也许要花些时间,毕竟是名家做的,要等。”

“我随口说说,大不了我弹你的就是了。”

梁雁说:“也行。”

“最近有什么适合的比赛吗?我想在末日来临之前拿个冠军。”

“最近的?”梁雁说:“你可真会给我找麻烦。”

林栖死皮赖脸地贴着梁雁,像只小狗一样眼巴巴的,语气不由自主地放软:“有没有嘛,万一太迟了,世界末日来了怎么办?”

“我去问问我的老师吧。”梁雁的圈子广,他的老师都是圈内的名人。

过了会儿,他抬起眼,“最近有个比赛,不过是乐队赛,决赛就在十二月底,如何?”

“乐队?”

林栖皱起眉,“我们两个能组乐队吗?”

“不能。”

“那怎么办啊?”

梁雁思索片刻,“我认识几个人,都是学音乐的,拉过来凑数吧。”

“真的吗!”林栖激动地睁大眼睛,弹琴的动作又是一顿,一根琴弦再次断裂。

梁雁沉默了。

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林栖赶忙把吉他还给他,“我不碰了,我不碰了!还给你!”

梁雁还是不说话。

林栖跪在地毯上,跪得端端正正,一双眼睛圆润清透,带着点犯错后特有的心虚:“我很骚瑞。”

梁雁接过吉他,低下头换琴弦,他拿他向来没办法,“没看出来你很sorry,只看出来你断我琴弦很easy。”

“你生气了?”

“没。”

“说话都只说一个字了。”

“没有生气。”梁雁这次把吉他放到了林栖够不着的地方,重新搂住他,低眉道:“我陪你拿个冠军。”

第35章 乐队

周末没课,林栖跟着梁雁一起坐车去找乐队队员。

“我当鼓手吧,你当主音吉他,再找个贝斯和吉他。”林栖趴在窗口,感受着秋末的凉风。

梁雁抬手勾住他脖子,把他从窗边拉回来,脑袋搁在他肩膀上,“要不要再加个古筝?我认识一个女生,古筝玩得贼溜。”

“咱加个古筝玩什么?古筝雷鬼啊?”

梁雁莞尔:“也不是不行啊。”

“你正经一点啊!”林栖皱眉道:“我真的想拿冠军!”

“哈哈,好,我们先去找池斐,他贝斯玩得不错,让他来补贝斯手,至于另外一个吉他……还有个女生,技术不比我差,不过她家里人不太支持她搞音乐,可能会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