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驯养 第27章

作者:李怀沙 标签: 双男主 破镜重圆 狗血 近代现代

远远地瞧见林栖和丢丢回来了,她简直是望眼欲穿,急忙跑过来,握住林栖的手,“乖乖,手这么冷……哎呦都冻红了,赶紧回家,可别生病了!”

丢丢精力满满,完全看不出疲态。

而林栖却已经耷拉着眉眼了,他勾起一个笑,“外面的空气……挺好的,路上还遇到了几个行人,他们也带了狗,丢丢和他们的狗狗打了招呼。”

张嫂拉着他往屋内走,“回家吧,回家吧。”

林栖继续说:“我很开心。”

张嫂脚步一顿,鼻子发酸,“唉,你这孩子。”

只不过能出门看看外面的世界,他就很满足了。当年那个肆意妄为的小林栖终究是被岁月的洪流淹没了。

林栖说:“也许我乖一点,梁雁就不会拦着我出门了。”

“你还不够乖啊?换作是之前,少爷都被你打得满地找牙了。”

林栖给逗笑了,“我哪有那么暴力?”

两个人一路有说有笑地回了家。

直到林栖在院子里看见了梁雁,他脸上的笑意僵硬住,嘴角变作平时的线条,垂着眼眸,低声下气,“我回来了。”

梁雁抬手摸了把他头发,又把他围巾给整理了一下,“嗯。冷不冷?”

“不冷。”

“耳朵冻红了。”

手指捏着他耳垂,梁雁瞳孔淡然,“下次出门,再戴个帽子吧。”

“嗯。”

真的有下次吗?

林栖不太相信梁雁有那么好心。

夜色阑珊,林栖洗完澡出来,只见梁雁坐在床边,手指正在玩弄自己的头发。他的发型一直在变,为了应对各种场面,如今是黑色微卷发,最长的发尾已经过肩了,乍一看还有点阴湿感。

他抬起头,含糊地说:“头发太长了,好像打结了。”

林栖叹口气,“我给你梳一下吧。”

梁雁说:“你会故意扯我头发吗?”

林栖忍住了骂他的冲动,“我自己头发都还没吹,你不干就滚。”

“哈哈,”梁雁又笑了,走到他身边,轻轻抱住他,“我给你吹头发,你给我梳头发,算不算两全其美?”

林栖不想跟他辩论,“嗯。”

梁雁先给他擦干头发,把他柔顺的发丝缠绕在自己的手指上,忽然低下头,“好像你的头发也长了,为什么不打结呢?”

“因为我没有做造型,没你那么骚包。”

卷发本来就容易打结,梁雁发量多,一做造型更容易打结。每次演出完都是一场灾难,光是清洗头发都让人头疼。

林栖接过梳子,让梁雁坐到梳妆台前,细白的手指落在了梁雁的发尾。

头发的确打结了,林栖轻缓地替他把发尾梳理开来,花了不少时间,叹息道:“你就不能每天花点时间把头发梳直吗?非要等到打结了才想起来。”

梁雁说:“这不是有你吗?”

“难道我给你梳一辈子头发吗?”

“啊……”梁雁说:“也不是不行。”

“你粉丝知道你连头发都梳不明白吗?舞台上光鲜亮丽的大明星,背地里头发打结了都要等着别人来帮忙。”

梁雁回过身,搂住他腰,脸埋在他腰腹处,“好狠心啊,每天都要这样诋毁我,我会伤心的。”

他拉住林栖的手,贴到自己脸上。

第33章 池斐

湿润的吻落到手背,林栖心里堵着一口气,“做什么?”

梁雁笑笑,“还能做什么?”

哦,对,作为一个床上消遣用的小玩物,他的确作用只有一个。

如果世界所有事都明码标价就好了,梁雁允许他外出,他就用身体来交换自由。

怕就怕所谓的命运馈赠,其实早就暗中标了价,在他最幸福的时候向他索要代价。

林栖很平静地接受了这场性爱,恍惚之间,梁雁似乎在玩弄他的头发,发丝缠绕在指尖,纠缠不清。

年后梁雁的工作又多了起来,时常能在电视和手机里看到有关他的新闻,今天和这个女演员搭戏,明天和那个女明星出席红毯,他显然不是什么会避嫌的人,和无数个女明星绯闻炒得起飞。

林栖尽力去避免看到这些花边新闻,然而梁雁太火了,火到随便一个举动都能登上热搜,他随手拍一张照片,就能把一个地点捧成热点,随口夸赞某个东西好吃,便会把这样东西卖到断货。

要想避开他的消息,只能放弃网络冲浪。

林栖只不过是回江昼消息时,会看一眼手机,就被梁雁的花边新闻糊了满脸。

烦死了。

怎么就那么骚,一个人怎么能天天挂热搜上下不来?

林栖在热搜屏蔽词里输入了梁雁的名字,并且给每一条新闻都点了不感兴趣,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让梁雁彻底远离他。

只要精力好,他就会带着丢丢出门散步。

偶尔江昼会来找他,两个人一起带着狗到附近的公园遛遛弯,最多两个小时,林栖就必须赶回家。

他没胆子去触碰犯错的结局,要是超过了两个小时,也许梁雁会直接禁止他出门,还会把丢丢再次关起来。

被关起来的他一个就够了,丢丢不能跟他一样被囚禁。

因为身体弱,到了春天,林栖依然穿得很厚,手套羽绒服围巾帽子,应有尽有,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成球。

而江昼早就换上一件夹克外套,里面搭了件灰色卫衣,打扮得干净又清爽。

两个人站在一起,浑然不是一个季节的人。

今天约了在广场见面,林栖被司机送到广场附近,笨重地拖着丢丢下车。

他感觉有点热,脱掉了帽子,脸蛋泛着红。

江昼认识他家里司机开的车,懒洋洋地靠过来,挑眉笑道:“今天气色不错哦。”

司机也跟着点头,“这几天出来走走,脸色的确好了不少。”

林栖茫然:“啊?有吗?”

“有啊,看来丢丢对你的帮助很大啊,之前看你死气沉沉的,现在感觉你在发光。”江昼顿了顿,抿着唇笑:“有没有人夸过你,你长得很好看,像个小太阳一样。”

林栖局促地捏紧狗绳,“突然说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之前有人告诉我,要是多夸夸一个人,这个人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谁说的?”

“褚荀。”

“他?”林栖说:“他不太像会夸人的样子。”

“哈哈,他没你想象中那么冷漠,只是话比较少,你当他在装逼就行了。”江昼笑眯眯的,随口提了一句:“他最近工作忙,等下次我把他也叫出来,我们一起出来玩啊。”

这两个人关系很好吗?

也对,毕竟他们高中有个四人小团体,江昼和褚荀关系好也很正常。

丢丢热情至极,两只前爪扒拉着江昼的裤子,江昼弯下腰摸了把它头发,“这附近想找个宠物友好广场真难,这里离你家也不算太远,咱俩走一圈,还能吃个饭再回去。”

两个小时不长也不短,刚好能把林栖的体力消耗完。

司机留在原地等他们,林栖跟在江昼身后,他感觉四周的人好像在看他,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林栖把帽子拉下来一点,垂下眼,尽力让自己的存在感变低。

这个广场人很多,今天又是周末,来这里游玩的人不少。

路上有许多小狗,丢丢特别兴奋,见一个扑一个,林栖慌乱地拉住它,又舍不得打,眉眼耷拉着。

江昼给看笑了,“它现在还小,抽空训训吧,边牧这种狗很聪明,教一遍就会了。”

林栖点头,如数家珍:“它已经会握手、转圈、捡球、趴下和拜年了。”

“这么厉害?”

“嗯。”

林栖踌躇片刻,小声说:“是我亲自教的哦。”

江昼喜笑颜开:“我知道,你很厉害,以后丢丢会变成一只很棒的小狗,说不定以后高考考场就有它了。”

走了没多久,江昼忽然停下脚步,“感觉有好多人在看着我们。”

他们之前也出来玩过,不可否认,他们两人的颜值都很高,江昼酷帅,林栖则是一种安顺宁静的美感,站在一起很养眼。

但路人往往不敢这样一直盯着他们俩看。

林栖也觉得别扭,“嗯,今天感觉好奇怪,都在盯着我们。”

江昼沉吟片刻,忽然弯下腰,拍拍丢丢的脑袋,“上!去勾搭那边那两个女生!”

从他们进入广场开始,就有两个女生紧紧跟在他们身后,似乎想说点什么,又止步不前。

丢丢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恍然大悟,强硬地拉着林栖往那边跑。

一时间不知道是人遛狗还是狗遛人。

他们停在那那个女生面前,林栖无措地抱着丢丢的狗头,“我……”

那两个女生好似也吓了一跳,互相看了一眼,把手机藏到了身后。

江昼跟过来,双手抱着胸,“不好意思,狗狗好像注意到你们了,看你们挺眼熟的,从刚刚开始,就一直跟着我们,干什么呢?”

其中一个扎着马尾的女生意识到自己被当成坏人了,连忙解释:“对不起啊,我们没有恶意,就是觉得他长得很像一个乐团成员,就多看了几眼。”

“是吗?”江昼挑起眉头,“哪个乐团,我怎么不知道?”

女生拿出手机,“你知道池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