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雨无凭
方坞轻笑点头,眸底猩红:“我说中了是吗?不用你提醒,我会滚的,就算你留我也不会多待,还有件事儿,老子要出国上学了,出去找二十五岁以下的,找欧洲的,找留学生,就你这样的,老子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滚出去……快滚,给你五秒钟的时间,我要立刻回律所,拜你所赐,收拾你一手造成的烂摊子,”邓敬骞抬手指向门口,一字一句,绝望而艰涩地说,“滚,别让我再看见你,五秒钟,现在就剩下三秒了。”
方坞转过身去,拎起刚才从外边带回来的奢侈品手提包,把里边的东西全倒了出来,包是邓敬骞买的,散落一地的鸡零狗碎的东西他也没要,就把里边的钱包捡起来,连同手机一起带走了。
几秒后,不大的关门声从入户处传到了邓敬骞的耳畔。
第50章 失而不得
大约一个星期以后。
值周日,这天的天色从早晨到下午一直不变,几乎是一以贯之的阴沉,傍晚六点半快七点,一个衣着职业化的年轻女人带着助手,跟随小区管家走入了邓敬骞家所在的楼幢,然后上电梯,敲开了平层住宅的房门。
女人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
“Rose,”得空睡了五小时又起床的邓敬骞前来开门,虽然已经洗漱过、换好了衣服,但脑子还是昏沉沉的,他侧过身,说,“进来吧,辛苦你跑一趟,不用穿鞋套,直接进。”
“您好,邓先生,好久不见,不辛苦的,为您服务我很乐意,鞋套还是穿吧。”
花名叫Rose的女人很热情,脸上始终挂着热情洋溢又不死板的笑,弯下腰的几秒内,她和助手一起穿好了鞋套。
她们的本职工作是旧奢侈品回收鉴定师,客户以报价和服务筛选她们,她们也对客户有些偏好,而对于邓敬骞这样的大方、不扯皮的中产以上人群,她们是很乐意提供周到的上门服务的。
哪怕今天的货只有一件。
“这次就只有这个包,买的时候是……跨年之前,十二月中旬吧,没多久,在香港买的,”天已经黑了,客厅里开着部分照明,或许是因为环境空旷,那只曾经买给方坞的黑色皮质手提包放置在沙发上,像是什么丧感文艺片的最后一个空镜,邓敬骞告诉来人,“票据、保卡都在,盒子找不到了,你看看吧,就是……拎出去过,也没有特别新。”
Rose戴上了手套,将包拿起来查看,说:“噢噢,我看看,这款全新的话能给到四万九,但这个我想想——”
邓敬骞轻声将她的话打断:“我没有预期价位,能出掉就好了,我只想它现在从我眼前消失。”
Rose被逗笑了,以为邓敬骞在开玩笑呢,说道:“邓先生您好幽默,我们肯定不能乱开价是不是?您是我家的资深客户了,咱们还是想听听你的期待——哎,这是什么?您的东西吧?首饰?”
谈话之间,Rose从包里掏出了一个白色的首饰盒。
“这能收吗?是对戒,铂金的,”邓敬骞接过首饰盒,将其打开,还没来得及再细看盒子里的东西,就已经面色黯淡,产生出了一阵强烈的生理不适,他将盒子递出去,说,“从来没戴过,前几天才拿回来,随手放里面了。”
“能,我看看,”能令邓敬骞这样精益求精的人有与她长期合作的打算,Rose这个人业务能力还是很强的,她已经将包细致鉴别了一遍,现在,她顺势把包递给助手,轻轻拿过了戒指盒,说,“对了,要和您说,我上次去您那边的家拿的东西都很好出的,我刚才还跟同事在说呢,是您的品味好。”
“这个是全新的。”邓敬骞平静陈述,自我安抚着几天以来被事业和感情的坎坷折磨到疲乏、绝望的心脏。
并且,他认为自己此刻正在为生命中的某些东西举办着一场荒唐的葬礼。
Rose:“戒指是全新的,戒指两只给到四万,包的话……三万八。”
邓敬骞:“成交。”
Rose和身边年纪更小的女助手相视一笑,助手说:“邓先生您其实可以抬价的。”
“不了,下次再抬吧,我那边还有些以前买的东西、我妈买的东西,很久了,到时候叫你们过去,再说,这次情况特殊,只要有人买,我就愿意卖,”说着,邓敬骞穿过了客厅,从某个柜子的抽屉里取出了两样物品的票据、保卡,以及戒指的原包装袋和包装盒,他带着它们过来,随手一递,说,“都在这儿了。”
Rose看着邓敬骞的眼睛,片刻注视,她大概能够猜到一些什么,可是她不会问,也不会以试探的口吻去聊,她只管鉴别物品、寒暄,然后思考怎样恭维眼前这位求之不得的客户,与他几年甚至几十年、终身地合作下去。
“我先给你们拿水。”
即使对方说着不用,但穿着衬衫西裤的邓敬骞还是快步从客厅走到了厨房,打开冰箱,站在了从冷藏室流出的惨白色的冷光下,这一刻,他呼吸一止,心脏忽然异常地紧缩,他回想着合伙人会议针对他信息安全违规一事做出的最终处罚决议,回想着这些天来狼狈的补救,以及被移交给其他合伙人的原本属于他的案子。
需要一落千丈吗?根本不需要,要打败一个要强求胜的、完美主义的人,只让他不多不少吃一些苦头,就足够了。
这次,邓敬骞显然是败给了宋博飞、刘希杰一众,可他不会认输,强大的人自会坚韧地对抗逆境。
前天或是……大前天,陈晓雅曾经陪着邓敬骞去吃晚饭,坐在餐厅里时,女生左顾右盼,看清楚了周围没人,然后说:“我把方坞的微信删了,电话也拉黑了,联系的所有记录全部用私人电脑存档了,因为我担心给您造成什么麻烦,也——”
“也担心给你自己造成麻烦。”邓敬骞接话。
陈晓雅忙解释:“不是,我不是想撇清,我就是怕,怕更严重。”
“做得好,”邓敬骞给她竖大拇指,说,“这几天也辛苦你了,现在是我的难关,也成了你的难关,但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度过的,我不是个完美的人,通过这件事,看见了自身的很多不足,我——”
“没有不足,你很好。”
一个男声忽然插进了邓敬骞的话里,与此同时,一杯饮料从天而降,被稳稳放在了邓敬骞面前的桌上。
邓敬骞缓缓抬头,发现是不知道从哪儿忽然冒出来的郑鸣浩。
“郑律师。”陈晓雅看清了来人,及时地打招呼。
“郑律,坐,”邓敬骞示意郑鸣浩在陈晓雅旁边落座,问,“吃什么?我给你点。”
“我吃过了,路过正好看见你们,”郑鸣浩这天穿了衬衫搭配针织马甲、翻领短呢子外套,正式又不失青春感,他给邓敬骞和陈晓雅每人买了一杯热饮料,拿来放好,然后坐在陈晓雅旁边,说,“饭还是要吃的,邓律你也别太焦急,最近有什么我能做的你交给我就好,我能加班,哪怕睡在所里都行。”
“可不敢,”邓敬骞看向他,没什么表情地否决了他的提议,“也不是过完这段时间就不过了,我自己的错,我得站在前边,不能都让你们顶着。”
郑鸣浩:“邓律你真的太见外了,我不是别人,是自己人,直接一点说,既然在你手底下了,就是你的人了,多做事是应该的,别人不加班是他们的权利,我加班是我的意愿。”
邓敬骞露出一点有距离感的笑,说道:“郑律你的脑子是用来做更重要的事的,用你的时候自然会‘狠’用。”
桌上的人都笑了,笑里有忧愁和压力,也有几天以来难得的轻松,纵然,亟待解决的事情全都堆在了眼前,可是日子还要过,工作还要推进,一切还要继续。
这些天,思绪混乱、跳跃也是日常,譬如邓敬骞的大脑刚才切了和陈晓雅、郑鸣浩吃饭的过去时,现在,又突然切了回来。
因此,回忆从那天的饭桌上收束,邓敬骞的注意力回到了冰箱前的冷光里,他伸出手,为Rose和她的助手拿了两瓶大麦茶。
他丝毫没为仓皇、难堪、被动地结束了一场感情伤感过吗?当然有,比如将要卖给Rose的这两枚戒指,在他拿到的那天上午,他打开了快递,迅速翻开首饰盒看了一眼,然后迅速合上,他抬起手,打算将它投进不远处的垃圾桶里,再马上找来律所的保洁员,拜托她把垃圾全都倒掉。
事实是他后来的确如想象的那般做了,可过了大半天,保洁员竟然将戒指连同盒子一起送了回来,她以为东西是邓敬骞不小心掉进垃圾桶里去的,她还提前问过了开放工区的一个女生,那女生说这戒指值好几万。
邓敬骞听完解释以后,拿着首饰盒陷入了沉默,后来只好向保洁员道谢,还请人家喝了饮料。
几天来,他也有极度心酸的时刻,比如现在,被冰箱冷藏室的光一照,全身都紧绷难受,心脏酸胀不已,他难过也愤怒,苦楚也失望,他在想那天的手机狠狠砸在了方坞的脸上,可方坞的拳头却更狠地砸在他的心里。
他给Rose她们拿了喝的,然后等待她们将回收两样物品的全部流程走完,他送她们出门,突然腿一软,靠着房门蹲在了地上。
他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几乎一整天没吃东西了,只在早晨喝了一杯咖啡,加了点奶。
他继续蹲着,右臂放在膝盖上,垂落,左手放在右臂中间,把脸放在了手上,接着,他开始感受自己的呼吸,然后,他站了起来,去厨房找到了方坞送的那只钛杯,又从工具箱里找到一把榔头,冲着台面上的钛杯狠狠砸了下去。
只砸了一下,杯子就凹进去一个不小的坑,可是邓敬骞停不下来了,他瞄准了已经瘪掉的杯子,继续砸下去,再砸,再砸,再砸……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邓敬骞开始急速地喘气,他终于停了下来,把榔头轻轻丢在了一边。
而那只杯子呢,已经碎成了几片不规则的金属,摊开在台面上,像是一张地形怪异的地图。
邓敬骞愤恨的眼泪涌出来,但被他憋了回去,只有一滴侥幸逃开,正好坠落在这张地图上。
第51章 意气风发
“欢笑吧,释放吧,失败是个笑话,尽情高兴吧,放纵吧,随时意气风发,独自声势浩大……”
房间中央三个屏幕播放着相同的画面,在暗光当中显得刺眼,女生朋友的歌声像是阴雨天的涟漪,从房间的某几点散开,将外围的波纹推入方坞的耳朵里。
方坞从茶几上找到了自己的手机,看时间,发现是凌晨一点多了。
“方坞,你猜谁找你,女大十八变,不知道你还认不认识……”有朋友凑到他耳朵上来,在嘈杂中,声音同样不够清晰,也像是涟漪。
“谁啊?”方坞先看远处,再看近处,尽可能看清楚KTV房间里的每一张脸,贴近旁边人,说,“没看着,在哪儿呢?”
朋友:“金美政,咱们班的,少数民族声乐生,还记得吗?她说和你没联系了,咱们那时候都一起玩儿的。”
方坞:“噢噢,我知道,我听谁说她已经结婚了?”
朋友:“是结婚了,她老公也是咱们一届的,两口子现在都在老家发展,一个是音乐老师,一个在不知道什么局。”
方坞点头:“人在哪儿呢?你得告诉我啊,我去跟人打个招呼,都是那时候关系好的。”
朋友:“稍等,马上进来,他们硬给叫来的,两口子大晚上的一起来了。”
方坞喝了些酒,但脑子还是清楚的,他伸手戳了旁边朋友一拳头,骂道:“你丫会不会说话?别人叫来的就别人叫来的,什么叫‘猜谁找我’,跟我有什么关系?”
“没没,就是想到,你俩在高中不是暧昧么?”
“暧昧个屁,怎么就暧昧了?”方坞握着瓶装啤酒,冷冷哼笑,说,“要是真暧昧了我肯定承认,关键是……她那时候不是跟女的搞对象么?我跟她暧昧我有病啊!”
朋友:“你才有病呢,人家一大美女,又不是男人婆,怎么可能跟女的……”
“滚滚滚,跟你这种人说不清楚,”方坞放下酒,硬是从身边人的衣袋里摸到了半包烟,他取出一根来,说,“给我个火,我上外边儿——”
“来了来了,那不就是么?”
朋友收回了烟盒,戳了方坞几下,将他的话打断,音乐声与人声里,方坞抬眼,正好看见了一男一女从门外进来,女的和过去差别不大,就是头发烫过了,更成熟点儿了,男的面貌清俊,将两个人的羽绒服抱着。
小城就是这样,它不像都市,今晚的枕边人到明天就陌路,它是个总在运转的漩涡,几乎同样的人,却会换着关系和方式遇见。
方坞惊讶地问身边朋友:“小金和言叙结婚了?”
“记忆力不错啊,我都没太记得这小子叫什么,”朋友说,“走吧,过去打个招呼。”
“走。”
方坞端着酒站起来,走到了新进门来的那对男女身边。
“小金,还是十八岁的样子啊,”方坞和金美政曾经确实是很好的朋友,他微笑,夸她,“而且变得更漂亮了,听说已经做老师了,恭喜金老师。”
“方坞!”金美政更是激动不已,她接过了方坞递去的酒,和他碰杯,脚底下差点要跳起来,她说,“你怎么样?还好吗?平时没什么事也不好意思打搅你,听说你一直在北京。”
“挺好的,我现在从北京回来了,打算过完年去欧洲读书了。”灯光终于好了一些,说话的同时,方坞打量着眼前旧友的样子,忽然之间,真正意识到时间是残忍的东西。
金美政的脸没变,却有什么内在的东西变了,她不像是旧时候的她了,灵魂之中被塞入许多世俗的木讷,她的眼睛像是说:不反叛的生活也有幸福之处,但我还是承认我倒在条条框框之下了,我怀念曾经,但已经与曾经无关。
“这是我老公,言叙,也是我们一级的。”金美政把身边的年轻男人拉了过来,向方坞介绍。
方坞看向身形比几年前壮了一些,早已退却青涩的言叙,颔首:“噢噢,也认识,你好。”
言叙嘴边露出浅浅的笑,曾经的“学霸式”高冷,已经变成了一种成年人独有的腼腆,他回应:“你好。”
酸涩的青春期往事不存留余味,对曾经深情的那个人来说,对方“记得”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言叙事实上只敢看方坞两眼,他承受不了对这个人连续的注视,因为他会多想。
从十来岁到现在,原生家庭清贫的言叙对方坞这个机关家庭“公子哥儿”几乎没什么坏印象,而这种想法的源头并非暧昧或者纠葛,只因为高三那年的某天,在食堂排队时,方坞帮忙解决了言叙的窘境,帮他刷了一碗黄汤拉面。
“我改天给你钱,饭卡忘充了。”那时候的言叙认为自己很丢脸,但他不知道,在包括方坞在内的所有同学眼中,他学习成绩优异、对人冷淡、脾气怪、高傲,是个极其不好接触的人。
“不用给钱,吃吧,”排在言叙身后的方坞只想快点打饭,他帮言叙刷完卡,自己也要了一碗黄汤拉面,加肉,想了想,他指着等在旁边的言叙,又对窗口里说,“阿姨,这位同学的也加一份肉,帮忙再刷一下。”
“不用,”十七岁苍白清瘦的言叙认为自己的脸一定很红,他挣扎着阻拦,声音大不起来,说,“我不喜欢吃肉。”
方坞和所有学生一样穿着校服,白净帅气,脚底下踩了一双对小城孩子来说很奢侈的鞋子,他说:“吃吧,没事儿,我请你,我知道你是言叙,你很有名的,那天我在班主任办公室等我妈,你班主任要把你夸上天了,学神。”
“对,学神,可厉害了。”一旁的方坞的哥们儿也帮腔。
方坞又说:“尤其是化学是嘛?听说你化学特好,数学也特好,全都特好,反正我听见办公室的老师都在那儿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