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喜上楣梢
“可以。条件是以后你不准再为我这样的人,再流一滴泪。”祝南亭勾了勾唇,语气显出几分云淡风轻的玩笑:“能做到吗?”
“……”
梁修凛没说话。
下一秒,便听见一声长叹,一个温热的怀抱拥住了自己。
梁修凛紧紧地抱住了他,温热的液体顺着那一截白皙的脖颈流出去。
“再见。”
祝南亭扔下一句简短的话,裹上风衣,拉开房间门便往外赶。酒店在路边,有几辆出租车停在那里。
他头也不回地上了其中的一辆。
“先生,您去哪?”
祝南亭随便说了个市区的地名,距离这里大概有三十公里路程。汽车很快开走了,后轮扬起一阵沾泥的水。
他给季青打电话,告知了自己的地点。随即放下手机,回眸,远远地看了一眼。
那个模糊的黑色身影依然站在那里。
没有撑伞,没有移动,像是一尊雕塑。
祝南亭眼睛一酸,别过了目光。
终于结束了。
他人生前三分之一的时光,在颠沛流离与跌宕起伏之中,画上了句点。
终究还是留下亏欠,他欠梁修凛的,如果还有来生,那就让他托生成为替梁修凛看家护院的一条狗吧,他会对他永远忠诚,奉献一生。
此生他能为他做的,便只有深深的祈祷与祝福。希望这个人从此可以平安无虞,幸福一生。
应该会过得很好的吧。毕竟……他前三十年的磨难,某种意义上都是自己带来的。
祝南亭苦笑一声,疲惫地闭上眼,很快进入了混沌的梦境。
雨一直在下。
一辆灰色奔驰朝酒店开过来,停在门口。高远推开门跳下车,手里举着一把黑伞,满脸焦急地朝梁修凛赶去。
“梁先生!”他撑着伞过来,梁修凛整个身体被淋透了,目光有些呆滞地看着远方。
但那条笔直的通往远方的道路,什么都没有。
高远马上猜到了,又不敢多问,想了半天,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问:“那……需要派人跟着祝先生吗?”
“跟。”梁修凛简短地说,语气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恢复了平常的冷静,又补充了句:“但不要被他发现。”
“是。”
“去办退房,然后回琴岛,通知黛丝,晚上7点的商务晚宴我正常参加。”梁修凛上了车,语气有条不紊地安排着工作。
此时他恨不得工作再多一点,最好铺天盖地的压过来,让他整个人可以投身其中,麻痹掉浑身的痛觉,才能从中短暂抽身。
他刚拔除了一帮羽翼,眼下麒凛的事务确实繁多,需要逐一梳理。逃脱的张桥依然未找到,据说跑到了海外,跟当地的黑帮组织有所勾连。
一条漏网之鱼居然比梁修凛想的还要费事。他跟警署合作,也加派了人手开展追捕。
除此之外,亦要考虑对外披露自己跟施采言“假订婚”的时机。
如今施栋赢下大选,又拿了几个跟麒凛合作的项目,他也藉由对方势力在“夺权”中站稳脚跟。施家见尘埃落定,对施采言也放宽了管教与约束——反正已经成功联姻,为家族助力,完成了作为“女儿”的最大助力。在梁修凛的帮助下,施采言成功“逃”出施公馆,跑去欧洲环游,继续做她的旅游博主去了。
坐上飞机的那一刻,她在想,自己长到25岁,终于得以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陪梁修凛演完这一场戏,亲哥照样可以赢下大选,无需她这个“未婚妻”的身份,施家照样能与梁家结成紧密的联盟。至于她,早已经是社交平台的大势时尚icon,早几年便看中一家独立的珠宝设计品牌,想要全资买下,自己做宝石模特。但她资金不够,每个月信托金+自己接广告攒下来的钱,不过是杯水车薪。
是梁修凛主动找到她,出钱、出人,替她完成心愿——而只需要她配合自己完成一系列的动作。
施采言刚开始以为他是单纯的不想联姻,后来订婚宴前,在她在洛洺看到祝南亭之后,忽然什么都明白了。
这座幽深、豪华的建筑内隐藏着的,又是一桩纠缠不清的情事。
她跟梁修凛从小便认识,第一次从他的眼神里看到如此认真的表情。
落地罗马之后,她给梁修凛发了条消息,先是道谢,又祝他跟祝南亭能够顺利。
听说那个美丽戏子已经走了。但她总感觉两个人之间羁绊很深,也许这个绮丽诡谲的爱情故事,还未曾结束。
没几天,麒凛便发了一条重磅消息,掌权人梁修凛宣布取消与施家千金的婚约,两人和平分手。
传闻前任司长施以荣在博彩桌上喝醉了酒,对梁修凛一顿痛骂怒斥,后又被大儿子亲自接走,对狗仔拱手告歉。
隔日这位“大舅哥”还是一如既往,跟梁修凛在约球,高尔夫场观打的兴致盎然。
舆论不过是民众茶余饭后的谈资,又很快平息,转移到另一个兴趣点上,祝南亭的莲湾别墅公开挂牌出售,但无人竞拍,最后被梁家买下,听说保留了所有佣人。
这个色艺双绝的戏子,似乎从一年多以前出现在琴岛的时候,便周旋于两父子的情感旋涡之间。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到底如何,如今已经无人知晓。
就连梁修凛也猜不透。
每晚下班回家之后,便会抱着他的宠物小狐狸,坐在客厅的沙发之上,点开遥控器,缓缓升起家中的投影幕布。
很多照片、视频……每个镜头下,各种各样的祝南亭,离开自己的祝南亭如今的模样……
--------------------
凛,你真的舍得放手吗?(超大声)
第71章 人质
高远派出去的人一直还在盯着人,私家侦探似的,每日回传他的动向,照片、视频。高倍摄像镜头下,那张脸异常鲜活。
依旧是弯月眉,含情目,朱砂唇,神色看起来恢复了一些。
好像从未远离,又好像他从未降临到自己的生命里。
很多个睡不着的晚上,辗转难眠的时刻,他都是看着祝南亭的照片自我纾解的。秋干叶燥,身体忍受着思念的难耐,他自握着,头发都被咸腥的汗水打湿,痛苦地低吟着那个人的名字,脑海中一遍遍回忆起那具白皙细腻的身体,跟自己相欢的时候的样子。他们不是没有过欢愉的时刻,那时候的祝南亭双腮带红,眼角含泪,一遍遍地被他占有,体内充满了属于梁修凛的东西的时候,脸上也有过片刻沉醉神情。
如今这样的神情,只会出现在他的梦里。
数次醒来,梁修凛浑身还有着颤栗的余韵,发着抖,倾泻所有。
祝南亭就这样毫无眷恋地走掉了。甚至没有在江南久留,跟在金炼身边呆了几天,很快便从金宅搬出来,来到了六百多公里以外的苏城,在乡下临河的古镇买了一栋带院子的民宅住下,每日种花养草,唱戏练琴,过着恬静的、与世隔绝的生活。
传回来的照片上,他脸上挂着恬淡的笑容,似乎已经忘记了过去的伤痛,对当下的一切都很满意。
那我呢?梁修凛紧抓着被揉皱的被单,自暴自弃地想。距离祝南亭离开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他无数次试图进行强行戒断,思念却像中毒的藤蔓一样疯长。
今夜他有个饭局参加,回家很晚,深夜也宿醉未消。
梁修凛紧盯着桌面的玻璃水杯,忽然猛地抬手,将水杯打翻在地。
地毯上一片狼藉,水痕肆溢。
他再也忍不了了。
根本无法像自己想象中那样,可以安然放祝南亭离开,而自己随着时间流逝逐渐忘记这个人。根本忘不掉,甚至变本加厉,这段时间他被折磨得要疯了。
梁修凛看了眼时间,凌晨3点52。
天还是黑的。
他恨不得下一秒就天亮,自己立刻去到祝南亭所在的地方,用尽一切手段也要把人带回来。
对方恨他也好,怨他也罢,他不想再跟他分开。
人心总是肉长的,一颗冰冷坚硬的石头,捧在手心捂着,也该捂热了、捂化了。
梁修凛囫囵睡了过去,直到被一阵尖锐的手机铃声吵醒,是高远打来的电话。
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保镖队长,高远从不在任何他的休息时间打扰,清晨来电更是闻所未闻,除非是十万火急的事项。
梁修凛猛地惊醒,倦意消散了大半,右眼开始猛烈的跳动。
“喂?出什么事了?”他对着听筒,语气急促。
“梁董……祝先生被人绑架了……”
什么?梁修凛脑海中响起一个炸雷,千头万绪迅速汇聚,数秒之后,他反应过来。
“谁干的?是不是张桥?”
“是……张桥上周秘密入境,一直躲着。今天早上,他带人闯到祝先生家里,把他绑走的……”高远道,思来想去,小心翼翼地补充了剩下的内容:“他还留了讯息给您,提了条件……要是不答应,他就撕票……”
梁修凛眉头紧锁。
他没想到,张桥居然有这样的手段,从他的眼皮底下把人抓走,看来是做了十足的周密准备……
混混沌沌中,祝南亭被脑后的一阵钝痛刺激,意识这才勉强清醒过来,想要用手摸,发现手脚都被人用绳子捆住。
他费力地睁大眼睛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在一片废弃的仓库里,四面临海,破掉的落地窗连玻璃都没有,风拼命地往里灌。
“哟?醒的还挺快。”一个人的声音从角落响起,随即,脚步声传来。
等那人走得近了,祝南亭才在有些模糊的视线中辨认出来人的身影,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好像是那个……陶致手下的保安队长?
张桥叼着雪茄,哼着愉悦的调子走近了,在他面前半蹲下来,轻佻地将烟雾喷到他脸上,抬手钳制住他的下巴:“为了找你,我可真是损兵折将……你看看,现在我就剩这点弟兄了。”
他吹了声口哨,暗处又走出来七八个男人,有中国人,也有一些外国面孔,都人高马大,身强体壮,各个身上都带着枪。
“你想干什么?”祝南亭冷冷地瞪着对方,高声发问。
同时尽量冷静地判断着当前的情况。张桥是原来陶致的手下,对梁钟也一直忠心耿耿,早上他还在睡梦中,便被这帮人破窗而入,敲晕了带走。如果对方想杀他,自己此刻绝不会活着。
至少眼下,他这条命还会被暂时保留着。
“手头紧了,弟兄们养家糊口不容易,拿你换点钱用。”张桥嗤笑一声,加大了手上的力度,捏得祝南亭下颌生痛,又凑近了,目光在他的脸上饶有兴致地流连:“你猜,你这张脸能值多少钱?”
“你要多少,开个价吧。只要你肯放了我,多少钱都可以。”祝南亭抬起下巴,试图与对方谈判。
他正凝眸思忖,脸上忽然结结实实挨了一耳光,顿时火辣辣的痛,红肿了起来。
张桥松了手,用力扯住祝南亭的头发把他整个人提起来,一边骂一边喊:“敢跟我谈条件?老子要5个亿,5个亿你懂吗?除此之外,他梁修凛还得分半个麒凛给我,不然我就把你片成一片片的,扔到海里喂鱼。”
“梁董居然栽在你的手里,还真是个红颜祸水……要不是你还能当回谈判筹码,你觉得你还有命活到现在?”
他松开祝南亭的头发,又狠推对方一把。祝南亭后脑勺结结实实地撞在墙壁上。这一下把他撞得眼冒金星,脑后的伤口又裂开了。
“想杀我就快点动手,磨蹭什么。”祝南亭冷笑一声,用手背擦去唇角的血迹,勾起唇角嗤笑一声:“你真觉得我在梁修凛心中值这么多?也未免太高看我了。”
张桥狞笑一声,用手背狎昵地抚过祝南亭的脸:“梁家公子可是爱你爱得紧,一接到你被绑架的消息,人都要坐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