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说好的种田文呢? 第104章

作者:满序 标签: 末世 种田 生子 穿越重生

再说了,当时他整天在店里看着林安宇雕木头玉石跟雕豆腐一样,这能力,简直是满满的安全感啊!要不是知道林安宇懒惰不想理人,甚至一点进取心都没有,他都想把人推荐去外面闯一闯了。

而林安宇的武力值,不说其他的,单单指他前世在末世经历过的战斗,就不是这些人能比的,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

林安宇是没想过要努力奋斗,和别人一争长短,否则的话,用他那已经化作本能的经验,再加上那力量异能的增幅,这天底下,就没有人单挑能打得过他。

若是武侠中二的世界,他甚至可以说一句:“我,林安宇,天下无敌!”

当然,这要抛却他的咸鱼心,还有就是如果真出事了,人家也不会单挑啊。这世界不是只有单挑这一个打法的,一个人打不过就十个人上,十个人不行就百个人、甚至成千上万人拿着弓箭围上来,这谁都得跪啊!

所以林安宇果断的怂了,蹲在这小村子里坐在外面的风起云涌。

人生大事、吃喝二字,除了吃喝他是能真实的享受到的,其他的他缺吗?

功名利禄有什么用,在在辛苦奋斗,最后得到的不过是有那么一些仆人伺候,还有便是珍馐美味、锦衣玉食了。

吃的,他现在就已经满足了,有种花家五千年来的底蕴在,加上一些调料,种类多到这辈子都不会吃腻。

至于别的,感觉就无所谓了,上辈子末世,那些黄金白银珠宝首饰,就好像垃圾一般扔到地上,没人去稀罕。可以说那时的人是真正的做到了视金钱如粪土,看到之后捡起来都嫌弃弯腰太累了。

钱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在自己生前够用就行了,这一点可以说跟林芊芊有些相同了,在自己能养活自己时,对于金钱珍贵的观念实在是建立不起来。

至于仆人他就更加用不着了,自己亲自动手,也不失为乐趣了。

……

吃饭时,在房间里努力做小婴儿衣服的郝落出来后,总算看到了这个多出来的人,瞪圆了眼睛,怎么也没想到都回乡了还能看到这个人,默默的坐远了一些。

何氏热情的招呼人吃菜,唐生笙到这里后就没客气过,跟在自家似的。好朋友家就是自己家嘛,反正都这么熟了,不过好歹还记得自己留下来时说过的会干活的事,抢着要洗碗。

林安宇难得良心发现,这来的第一天就让人干活似乎有点不太好,这一路风尘仆仆的,怎么也得让他歇息两天之后再使唤吧?

然而唐生笙说到做到,推辞了何氏要帮忙的想法,自己独自把锅碗瓢盆都给洗干净了。他之前作为家里最小的那个,虽然并不会做这些活,不过他性格其实挺好,仔仔细细的把碗给洗干净了,没摔坏也没有留下油渍,可以说极其认真了,就是速度慢了些。

家里多了一个人似乎也有了些不同,至少家里要更活跃些。唐生笙是个待不住的性子,来就教他们写写字,学学画画之类的,等闲来无事也跟着穆邵他们锻炼身体。

说实话,在这么一个乱世之中,文化不是没有用,只是在你开口说话之前,你得先保住自己。就连圣人孔子在传道之时也不是一径的用言语说服,而是先让人能安静下来听他讲话之后,这才开始传道解惑。

据说孔子出生于鲁国陬邑,按现今的说法便是山东曲阜人,按东北人的体型来看,怎么也不只是一个文弱书生这么简单。

不管如何,唐生笙至少是想让自己有些自保能力的,至少不会随便谁出手就能把他打趴下,在跟宋群切磋之后,再一次趴在地上不能动弹的唐生笙开始怀疑人生。

林大江排除不算,他毕竟是长辈不好比较,不过就连看起来最弱的宋群都能轻而易举的把他撂倒,好歹他还是一个大男人,就这么没有面子的吗?

而事实证明了:不好意思,可能真没有。

“要不你跟我打?”林大江在旁边看着他们切磋玩乐,作为男人骨子里的对于力量的碰撞深感兴趣,忍不住下场试试。

“这,不太好吧?”唐生笙心动了,据说林大江是没有练过的,估计跟他是半斤八两。可这是好朋友的长辈,不太适合一起切磋动手啊?

“有什么不好的,你歇会儿,待会儿咱俩试一试身手,说不定我还比你强一些。”林大江兴致勃勃的说着。

唐生笙想了想也同意了,到时候他下手轻一点就好了。

最后……事实教会了他做人,从此努力埋头锻炼,誓要一雪前耻。

至于结果,想想林大江在村子里要跟人打群架的时候,还敢参与进去就该知道了……

第118章

林芊芊回来了。

这个消息并没有在石头村掀起什么波澜,每个人都自顾不暇, 哪里还有心情去关心别人家的事情。

用关心别人的时间, 来想想怎样可以吃得多些, 住得宽敞些不是更好么?

且冬天也快来了, 过冬的柴火攒够了吗?他们的粮食还够这个冬天吃的吗?要不要再去山里拼一把?说起来外面都不卖粮食了, 黑心商家又关门了。

林安宇也只大略的关心了下便罢了,只这样也算了解了一些。

朱子墨到底还是定亲了, 而原本轻易被炮灰的未婚妻, 在如今这年月却成定局了。他们还要靠这联姻结盟, 为了能在这风雨飘摇的时刻站稳脚跟, 无论朱子墨如何两家人也不可能因此而闹翻。

林芊芊知道消息之后, 也只怅然若失的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一天之后,就决定立刻回乡,外面厮杀声争鸣,还不如回了老家。

不就是一个男人,有那么句话说的, 我抛弃前世亲情友情, 跨越千年穿越而来, 不是为了做你的小妾的。

她有颜有钱又年轻, 要什么男人不好,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再说了, 实在不行她可以招赘,到时爱做什么做什么,多自由。

这只是她的一个想法, 不过在她和朱子墨闹掰了之后,林大河却觉得这主意不错。虽然他看起来很沉默不懂在外人面前强硬起来,可有些事情却是不需要别人提醒,就能让他自然而然的明白。

他家就两个孩子,既然朱子墨那里事情黄了,没了靠山。那剩下的招赘其实是个不错的主意,芊芊现在是家里挣钱的主力,等嫁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不可能还如现在一般。若是招赘就不妨碍了,等成了亲也还是自家人,至少现在的情景是能维持下来了。

所以林芊芊告诉他们决定之时,原本以为会说她的两人不仅没反对,还乐呵呵的接受了。而在他们家的赵安,看起来受欢迎了很多。

如此他们在临行前见到了也要过来的唐生笙,也可以说是幸好有人同行,才让他们平安的回了家,要知道这一路上走来,可并不太平。

……

十一月,还未曾开始下雪,只是空气中的浓雾沾染上了寒凉,触碰到雾的脸颊有种被冰凉刺痛的感觉。

即使在家里也感觉无比的寒冷,没有下雪却比下雪更难忍受。门窗缝隙透进来的空气,就让屋子里不太保暖,而郝雨这段时间也接近临产了,据说生产之后不能接触任何冷风,不然会留下头痛的毛病。

林安宇把家里的皮毛都翻了出来,他这一年多来不时去后山打猎,除了一开始缺钱给卖了,之后的皮毛他都是留了下来的,各种各样的皮毛硝制了放在家里存着,现在就正好用上了。

这里面最舒服的也就属兔毛,然后是那张老虎皮,还有就是狐狸和貂之类的毛软乎乎的动物皮毛了。这些都可以先放着,留着做大衣围脖,穿上必定很暖和。

而其他的毛粗糙的也不是没用的,现在就正好派上用场,把它们给缝起来,遮挡住门窗的缝隙,在不透风的情况下,屋子里没多久就感觉要舒适得多。

只是对于郝雨的体质来说,还是很难过,林安宇不敢在屋子里起火盆,密封的房间烧木炭对身体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