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重生记 第3章

作者:晕想衣裳 标签: 灵魂转换 种田 强强 穿越重生

李龙和李虎很照顾新来的李三儿,席上的一只整鸡被哥俩抢来了,很仗义的分了一只大鸡腿给他,哥仨站在凳子上筷子翻飞,一根筷子戳一串,戳满了才往嘴里送。

晚上,孟广庆和李龙、李虎住在西屋,东屋传来他娘断断续续的□声,两个傻小子照样睡得安稳,没吃过猪肉但是见过猪跑的孟广庆一边听一边给他后爹计算时间,算着算着,困劲儿上来了,孟广庆翻了个身,推了两把挤着他的李虎,没推动,就着月光看看自己牙签儿似的小胳膊,孟广庆叹口气,自己挪了地方。

第二天一早,睡得正熟的孟广庆身上一凉,他娘做好了早饭来叫哥仨起床了。

孟广庆一边穿衣服一边打量他娘,昨天他半夜起夜的时候还听见他娘在猫叫呢,这现在天刚亮就起来做好了饭,他还真小瞧了他娘的体力。

“看什么,快点把衣服穿好!吃完了就跟你大哥、二哥上学去,你爹给你在学堂拜了先生,一年要五两银子呢,你小子好好念,念不好我打断你的腿!”他娘被儿子看得有些脸红,怀疑小儿子看了不该看的闲书,狠狠瞪了他一眼,手脚麻利的又给他换上了一件新棉袄,“你姥姥刚给你做的,昨天也没来得及给你洗澡,脏猴儿似的,你省着点穿,破了我打断你的腿!”

孟广庆坐在床上,把两条细火柴棍伸给他娘,“你先打断了吧,省得你老惦记。”

李龙和李虎在旁边吃吃的笑,他娘气得在他的瘦屁股上扇了一巴掌,转头出去摆饭了。

3、爹、哥哥

早饭充分证明了屠户李二的富裕,一盆的肥膘肉白花花的,黄米面饽饽蒸了一大锅,李家的爷三个稀哩呼噜吃得满嘴流油,他骨瘦如柴的娘也跟着吃得很香。

孟广庆知道自己的身子空,可是他真是吃不下去,夹起他后爹特意给他夹的一大块肥肉,筷子一拐弯送到了李龙的碗里,“大哥长身体,多吃。”

他的本意是想把不想吃的东西送出去,不曾想李龙还挺感动,从盆里夹了一块更大的送了回来,“小三儿真懂事,哥还你一块。”

孟广庆欲哭无泪,可是再送出去就不行了,灵机一动分成两块,把大的一边送到了李虎碗里,“二哥,咱们一人一半。”

李虎也很感动,刚想再夹一块送回来,孟广庆赶紧放下了饭碗,“我吃不下了,我想去上学。”

“呵呵,这是着急了,一看三儿就是个读书的材料,以后没准儿咱们家也能出个秀才。”李二好像也认同了两个儿子的叫法,摸摸孟广庆枯黄的几根毛,笑得还挺开心。

吃过早饭,被迫成为李三儿的孟广庆跟上李龙李虎两兄弟到五里之外的学堂去上学,走到一半他就走不动了,李龙蹲下来把他驮到背上,孟广庆心安理得的趴在十二岁少年的背上,一边走一边哼着歌,新认的两个哥哥欣赏水平挺高,都夸自家新来的三儿唱得不错。

学堂是个私塾,不分级,只有一个先生,据说是个有名的文士所以学费不便宜,来这儿上学的孩子并不多,穿布衣的除了他们哥仨以外只有寥寥数人。

先生是个长着山羊胡子的老头,鄙夷的看了一眼新来的孟广庆,吩咐他在李龙身边坐好,然后就拿起一本书之乎者也的讲了起来。底下坐着的孩子年龄参差不齐,孟广庆坐下以后看了一眼,觉得能听懂的不多,大部分的都在底下开小差,干什么的都有。

孟广庆是个悍匪,但不是一个没文化的悍匪,他师父当初教导他的时候学会了‘与时俱进’这个词,认为不错,于是前世不光把他丢进深山里,还把他早早丢进了学校里,从小学到高中,孟广庆必须保持全优的成绩,否则就是皮鞭沾凉水。他师父在家闲的没事看多了国外的大片,十分想把自己唯一的徒弟培养成一个学贯五车的超级大盗。

这里文言文虽然晦涩难懂,不过对于孟广庆来说并没有什么难的,听了一会儿之后孟广庆往后翻了一遍,先生讲的这篇文章还不到一万字,他学过速记法,背了了两遍就记住了。

闲下来的孟广庆开始打量班上的同学,现在应该叫同窗,班上清一色的男孩子,没有一个女孩儿,动作一致的随着先生摇头晃脑,孟广庆觉得大家应该统一剃成光头,这样看起来会更像和尚庙。

学堂只上半天课,中午李龙带着两个弟弟回家,孟广庆趴在李龙背上指挥哥俩中途拐了弯,他的‘大仇’还没有报,有了两个虎背熊腰的哥哥,连之前削好的劈柴都不用了,他不是电影里只用拳头的孤胆英雄,只要是对他有利的,他都会拿来用,不管是人还是武器。

就算是不为报仇,他也要回去一次,他的床底下还有18枚大钱,房檐下还有16只田鼠,米缸里还有半缸杂粮,昨天全都来不及拿,虽然现在衣食无忧的,可是他这个人过过苦日子,勤俭惯了,什么也不愿意浪费。

李龙李虎路上就问清楚了原委,两个哥哥认为能够帮着弟弟出头也很光荣,哥仨达成一致,堵住昨天欺负孟广庆的几个小孩儿一场混战,虽说双方身上都挨了不少拳脚,不过对方领头的那个大孩子被孟广庆楔了一个大土疙瘩,没见血,但是起了一个大包,而且满脸是土,威风扫地,带头哭着回家了,所以结局看起来应该是李家哥仨胜利了。

孟广庆心花怒放的领着两个哥哥回了自己家,他在院子里支起火,出道以来第一次和人一起分享胜利喜悦。

这一次的庆功宴开得很成功,田鼠穿成串撒上盐之后,味道又上升了一个档次,满院子里飘的都是烤肉的香味儿。

“怎么样?我说田鼠肉好吃吧,过几天咱们抓兔子去,冬天的兔子又肥又大,和土豆炖在一起可好吃了。”孟广庆一边吃一边说,说得两兄弟直流口水。

“兔子精着呢,大人都逮不着,咱们能行吗?”李虎吃得甜嘴麻舌,对兔肉心向往之,可是有点不自信。

“田鼠比兔子还精呢,现在不也在你肚子里?”孟广庆翻了个白眼,指挥两个哥哥一个背他,一个背米,三个人一起回新家。这个亲爹给自己留的地方实在比不上后爹给的,反正对于他来讲,两个都是后的,那多‘后’一层也没什么关系——过了最初心里那道坎儿,孟广庆其实是个很随遇而安的人。

后爹的地盘里,他娘做好了午饭等不到人正着急,看见两个继子背着自己儿子回来了连忙过去把睡着了的孟广庆接过来,“这个死孩子,自己没长腿啊!下次你们别背他,让他自己走。”

话虽这样说,不过他娘还是抱着他轻手轻脚的进了屋,把他小心的放到了床上,最后给他盖好了被子才转身出去了。

孟广庆翻了个身,猫在被子里有点儿不好意思,他娘身上带着一股油烟味,可是莫名的就让他觉得很好闻,醒了也不愿意睁眼,还很自然的在他娘身上蹭两下,蹭完了他没倒不好意思,让他不好意思的是自己那种巨大的满足感,一直没娘的孩子,太没见过世面了。

他后爹不在家,隔壁村子有户人家请他去杀猪,临到傍晚才提着几斤猪肉回来了。

“王守才他们家儿子才十三就成了秀才,明年开春就打算去书院读书了。今天我在席上碰上他们先生了,下席又给先生偷偷塞了点钱,咱不指望别的,咱们三儿刚去,多提点一下也是好的。”

“束脩交了就行了,你怎么又多花一份钱,你再多给,他也瞧不起咱们,那些读书人我可见过,一个个的都假清高着呢!”

“清高不清高的,反正我是塞给他了……”

他后爹和他娘在院子里聊天,睡醒了的孟广庆在一旁磨他刚找到的一根铁棍,觉得应该照着学堂那个瞧不起人的老家伙的脑袋上来上一下。

第二天,孟广庆又被他娘从被窝里掏了出来,哥仨排成一排站在水井边洗脸,屠户家用自己做的土肥皂俗称猪胰子的来洗脸,孟广庆蹭了一会儿之后发现自己其实跟他娘一样,也挺白,就是陈年老垢比较多了一点而已,不过他刚想再蹭,李龙就把胰子拿走了,“别蹭了,待会儿外面风一吹就裂了,疼。”

听李龙这么一说,孟广庆也不敢再使劲洗了,舀了点儿刺骨的井水漱口,放下袖子的时候感觉自己好像戴了一副白手套,手和胳膊就像是两个人的东西。

早饭和前一天的差不多,他娘好像不太会做饭,早上孟广庆在厨房里观摩了一下,发现他娘对于所有东西的处理方法都一样,先放油、再放葱、再放主料,最后添水盖盖,出锅的时候添上盐,齐活了!

孟广庆实在享受不了这样的大餐,昨天下午回来以后他在后面菜窖里拿了一根萝卜腌上了,今天早上刚好能吃,萝卜腌的很脆,孟广庆一口粥一口咸菜,吃得很好,他后爹却直怕他苦着,给他夹了好几块肥肉。

孟广庆把上面瘦的部分和肉皮吃掉了,肥的又搁回到了后爹碗里,“爹,我吃不下太肥的,拉稀。”

后爹被这一声‘爹’叫得骨酥肉麻,再送到碗里的就全是肉皮和瘦肉了,孟广庆给他后爹夹了一筷子萝卜条,说,“爹,您也少吃点,早上吃太油腻不好,书上说的。”

“书上说的?那行,那咱明天不吃这个了,三儿说吃什么咱们就吃什么,你娘说你很小就认字了,爹听你的。”李二不识字,但是很羡慕读书人,孟广庆的死鬼爹原来是个穷秀才,李二觉得能够娶到秀才娘子已经是莫大的荣幸,现在秀才儿子也真正归自己了,李二一早上高兴得都要找不到北了。

“昨天三儿给我们烤田鼠了,可好吃了,三儿会做饭。”他二哥李虎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咸萝卜也吃得很香,连带着他娘熬得粥都要不够了。

李虎本来想夸一下自己家新来的三儿,结果他娘一听田鼠就炸了,“田鼠?你个死孩子,你还给哥哥们吃田鼠,我,我非打断你的狗腿不可!”

他娘在屋里转圈地找笤帚,孟广庆瞪了李虎一眼,撂下饭碗就跑,他娘追了几步没追着,就听见孟广庆在大门外边喊,“哥,把我昨天磨好的铁棍拿上,今天我们抓兔子去。”

“还没到学堂呢就想着抓兔子,明天我就让你爹把钱要回来!”他娘气得把铁棍坐在了屁股底下,李龙李虎抓耳挠腮的想不出办法,两双大眼睛一个劲儿的瞄看热闹的李二李成奎。

“他娘,把棍子给他们吧,吃田鼠怎么了?我小时候也吃过,肉真挺嫩的,再说他们今天是抓兔子,不是田鼠,学堂就半天课,让他们玩儿去吧,你还真以为他们能抓到啊。”五大三粗的李二是个二十四孝老爹,关键时刻绝对挺身而出。

“那上课就想着兔子能学好吗?!我可告诉你们,今天回来给我背书,你们三个都得背,别以为我们不识字就好骗,我记性好着呢,你们三个要是背得不一样,以后就别想着兔子了。怀熙!你在外面听到了没有?听到了就给我滚进来把饭吃完了,吃两天饱饭跑得倒快了,你们两个干脆别抓兔子了,抓怀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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