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 第121章

作者:决绝 标签: 励志人生 爽文 穿越重生

  一般人都是用自己的名字来给医院或者学校命名的,但霍二少一直用这么一个名字……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人觉得,他这么做是为了给霍家祈福。

  霍安霍安,霍家平安。

  便是霍二少后来解释了,说这是他在战乱中生病去世的弟弟的名字,大家也并不相信。

  毕竟在历史上,没有霍安这个人的丝毫记载。

  现在,这封信的寄信人,是霍安?

  穆琼打开信,从中抽出几张纸来,然后就看到了一笔有些过于端正的字。

  这封信的开头,写信的人先介绍了自己,说自己是霍家三少,霍安。接着又表示,之前穆琼的几封信,都是他看的,并且想要找穆琼的也是他。

  然后,他就表达了一番对穆琼的敬仰之情,接着又写到:“先生给我写的第一封信里记载的事物,我已经将之制成,只是尚不能批量生产。好在已经有了眉目,工厂也在筹建中……”

  穆琼看了信,才知道霍二少建工厂,竟是为了掩人耳目地建药厂……当然了,信里写得很模糊。

  但他还是能猜到,能看明白的。

  同时,他也意识到,这个叫“霍安”的霍三少不简单。

  而这,从给他写信的不是霍英而是这个霍安就能看出来……

  穆琼继续往下看去。

第108章 不对劲

  这位霍三少在隐晦地说过青霉素的情况之后, 便又隐晦地问了一些政治上的事情。

  并提出希望可以和穆琼长期通信,还表示, 穆琼的信可以寄到希望月报, 这样更安全。

  穆琼是愿意跟他长期通信的。

  拿出几张信纸,他开始写给这位霍三少的回信。

  政治上的事情,穆琼挑着写了一些, 然后笔锋一转,就开始写建议。

  “大势所趋,有些事情不可避免,而我有一些建议……”穆琼在信里写了不少东西。

  霍家是军阀之一,将来手底下有地盘有士兵有百姓。

  穆琼不指望他们能做大善人, 就希望霍家控制的区域里的百姓,能过的好一些。

  而他写的建议, 都是民生这方面的。

  当然了, 他的建议不一定有用,而百姓想要过得好,主要还是要看霍家是怎么对他们的。

  穆琼这一写,写了差不多一个小时, 写完之后,他先看了一遍,然后总觉得有点不合适。

  他想做点修改,不过在此之前, 他要先去洗漱。

  朱婉婉早就喊过他了,再不去洗水就要凉了。

  傅蕴安和傅怀安一人送了一个热水瓶给他们家之后, 他们家的生活质量就直线上升了。

  别的不说,他们好歹不至于想要喝口热水,就必须去烧了。

  朱婉婉回家之后就烧了热水,这会儿锅里有一锅靠着灶膛里没燃尽的炭火保温的温水不说,两个热水瓶里也灌满了热水,这样明天早上也能喝口热乎的。

  朱婉婉和穆昌玉已经洗好了,就剩他还没洗。

  穆琼打水简单洗了个澡,这才上楼,而他上楼之后,就将自己刚才写的信,按着自己洗澡时想好的,修改誊抄了一遍。

  这封信的意思没变,但是他的口气什么的,全都变了。

  他用长者的口气来写这封信,在信里,他没有明说自己的年龄什么的,但就是能让人通过字里行间看出他年纪不小。

  这次写完了穆琼再去读自己写的信的时候,就觉得很满意了。

  他相信,不管是霍二少还是霍三少,看了这样的信,肯定不会怀疑天幸是他。

  整封信带着点指点的意思,但穆琼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

  霍二少年纪不大,霍三少肯定更小,至少比他上辈子要小,他指点一下也没什么。

  被穆琼认为年纪小的霍三少傅蕴安,这会儿正和霍英在一起。

  霍英的手里把玩着一根烟,但并没有抽——傅蕴安不喜欢屋里乌烟瘴气的:“蕴安,你说那个天幸,收到信了吗?”

  “我不知道。”傅蕴安道,一边说,一边用钢笔飞快地在纸上写着字。

  “要不我派人去看看,看信是不是还在那里?”霍英道。

  “你最好还是不要这么做。”傅蕴安抬眼看了霍英一眼:“天幸能找你,也能找别人……现在是我们有求于他,不是他有求于我们。”

  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霍英有些无奈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然后又关心起自己弟弟的感情生活来:“蕴安,你最近总是去找那个穆琼,你们两个怎么样了?”

  “你以前跟我说他喜欢男人,你确定?”傅蕴安突然看向霍英,直视霍英的双眼。

  “当然确定……”霍英的脸上露出尴尬来,到底撑不住了:“我是不确定,不过他并不排斥……”

  霍英把那次自己跟穆琼的对话说了。

  “兴许是他年纪还小,还不懂。”傅蕴安道。

  “小什么小,他这个年纪的人,多的是已经结婚的!”霍英道:“而且你看看他写的小说,看看他做的事情,够成熟了!”

  傅蕴安道:“但他可能不喜欢男人。”

  霍英没话说了。

  傅蕴安又道:“其实现在这样子也不错。”

  有一个喜欢的人,这感觉其实挺不错的,他倒是不强求一定要和穆琼在一起。

  霍英更没话说了。

  傅蕴安低下头,又写起来,写着写着,还道:“二哥,你最好多读点书,练一练字。”

  霍英这下,有点想跑了。

  霍二少当初在国内没读过什么书,到了国外……虽然后来在弟弟的鞭策下开始用功学习,还花钱进了国外的学校读书,但他学得不怎么样,尤其是国文。

  他的英文说得非常流畅地道,但从来只会用最常见的三千多个英文单词,生僻点的就不懂了,至于国文,他字是认识的,但去写的时候,稍微难一点的字就不会写或者写不好。

  就算是会写的字,也跟狗刨似的。

  至于文言文这种……霍二少压根看不懂。

  他不觉得有什么,他哥他爸都这样,但他有个喜欢学习的弟弟……

  霍二少觉得很忧伤。

  第二天穆琼一大早起来,先将自己昨天写的信放进信封,然后贴上邮票,写好地址,又将之放进怀里,这才下楼去。

  楼下,朱婉婉已经买来了早餐。

  得知自己家里的水电费都要多少钱之后,朱婉婉就不像一开始那样,一分钱都不舍得花了,至少她已经不再坚持亲手做早餐,有时候时间不够,会直接去买点早餐来吃。

  毕竟自己做早餐很花时间,别的不说,煮个粥就要一个小时。

  朱婉婉买的早餐是粢米饭。

  粢米饭就是用糯米做的饭团,中间会裹上一些馅料。

  上海这边传统的粢米饭,里面主要放的,是二次下锅炸,炸到松脆的油条,然后甜的会再放点白糖,咸的会再放点咸菜。

  有些卖粢米饭的,还会在白糖里拌上芝麻,你买咸的粢米饭的时候,给你放几颗花生,一点点蛋皮,那就显得很高档了。

  而朱婉婉买的这种粢米饭,还要更高档一点……别人家做粢米饭的米饭,都是普通的白米饭,但他家的米饭是用酱油猪油拌的。

  朱婉婉自己爱吃甜的,她买的是一个用白米饭裹了油条和芝麻白糖的甜饭团,但给穆琼和穆昌玉买的,都是用猪油酱油拌过的米饭来做的咸饭团。

  饭团里面放了少许咸菜、花生、蛋皮,还有松脆的油条,吃着特别香。

  三人吃了饭团,就一起出了门,而他们出门的时候,隔壁傅家的大门也打开了,傅蕴安和傅怀安一道从屋里出来。

  “穆老师,我说之前怎么没碰到过你,原来你都起得这么早!”傅怀安看到穆琼,就笑着打了个招呼。

  “是你起得晚了。”傅蕴安道,又对穆琼道:“早。”

  “哥,我已经起得很早了!我最近都有点睡不够,中午必须在学校里靠一会儿!”傅怀安有些不满又有些委屈:“你以为都像你一样,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还能有精神?”

  傅蕴安:“……”

  穆琼觉得,傅怀安这孩子,着实有点欠揍。

  “我是要送我妹妹去读书,所以起得早一点。”穆琼道。

  “原来是这样。”傅怀道:“我今天是被我哥叫醒的,我本来还想再睡一会儿。”

  傅家的车夫已经在旁边等着了,穆琼见状对傅怀安笑笑:“时间不早,我们要走了,等下学校见。”

  “等等。”傅怀安道:“穆老师,我跟你一道走吧,我有话要跟你说!”

  “好。”穆琼答应下来。

  傅怀安闻言,当即朝着傅蕴安挥了挥手:“哥,再见!”

  傅蕴安:“……”

  傅蕴安还有事,坐上黄包车就离开了,傅怀安跟在穆琼身边,对穆琼道:“穆老师,你说的那个小说,我已经开始写了!”

  “你都写了什么?”穆琼问。

  傅怀安就道:“我写的是一个大户人家不被人重视的小少爷,他惹了事,怕家里人责骂,就想着自己如果能变小就好了,结果他真的变小了……”

  年纪不大的人第一次写长篇小说的时候,小说的主人公,总会下意识地写的跟自己有点像。

  傅怀安就有点这样。

  穆琼觉得他写的主人公的性格,简直跟他一个样。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穆琼笑着给傅怀安提了一点意见,让他不要写飞了。

  穆琼和傅怀安聊得高兴,但穆昌玉看着傅怀安,眼神都不对了——以前哥哥送她去读书,都是跟她聊天的!

  她看傅怀安很不顺眼!

  两家是邻居,穆昌玉还每天都去平安中学,但她和傅怀安并不熟悉。

  她是不会主动跟傅怀安说话的,傅怀安呢,他最近忙着学英文,难得有空也要顾着自己的那些小弟,穆昌玉这样的小丫头片子,入不了他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