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将(迟非) 第5章

作者:迟非 标签: 古代架空

再取些面粉加水加盐揉成面团,将和好的湿面团搓成小手指一般粗的面条,盘挂于木头架子上,下坠一个较短的圆形木棒,粗面条在木头的压力下逐渐被拉细拉长。

面做好,酱鸭也蒸出了香气,腌制时的拌料混着酱油的咸香,还有鸭肉独有的鲜美,那味道顺着白烟飘到外头。

孟平狠狠咽了口口水:“叶兄,您这酱鸭也太香了些。”

叶昀顾着灶上,没分心去寒暄,揭开锅盖,看到鸭翅上有细裂缝时,把酱鸭从锅里取了出来,淋上一些腌制时鸭腹内的卤水,放在一边等它冷却。

再烧上一锅热水,煮了面,调上酱油和猪油,热汤划开,把面条捞进清汤里,缀上点葱花。汤清味鲜,清淡爽口。

冷的酱鸭切块装盘,卤水打底。跟着那碗清汤面一同端了出去,搁到孟平面前,面汤的水汽里是和酱鸭如出一辙的酱香味,勾得口腔里的唾液一下就涌了出来。

先是喝上一口清爽的面汤,再夹上一块鸭肉,皮黑肉嫩、醇厚不腻、香鲜美味,白条鸭肉质筋道,到嘴里,上下牙一咬,鸭肉混着卤水一下就透进来整个口内。

叶昀身上围着围裙,立在桌边瞧孟平吃得香,笑得很是满足。转身从厨房里捞了点鸭肉拌饭,放进一个小瓷碗里,摆在了正在柜台上舔爪子的垂珠面前。

垂珠舌头伸出来舔舔,一把把头埋进了小瓷碗,吃得十分香甜。

他这家食肆开了也不过两三月,店里就那么几张桌子,也不写菜单,客人来了,只凭叶昀做什么吃什么,起先有人觉得新鲜,有人觉得无礼,可最后无一不满足而去。

如今,这店里是不愁生意,还有人抢着排队。

早间要是叶昀开门晚,午饭必定是全坐满的。

除非有人跟孟平一样,宁愿饿着肚子等。

2

送走孟平,食肆里进来个年约四十的妇人,一进店就麻利地收拾了桌上的碗筷,熟门熟路去了后厨洗碗。

叶昀看见她笑道:“孙大娘又来早了。”

孙大娘也跟着笑,脸蛋圆圆的十分憨厚,嗓门还颇大:“今日缝补浆洗的活干得快,想着您这边忙,可不敢耽误。”

“用了早饭吗?”叶昀问她。

孙大娘:“用了用了,店家前日给的肉包子,今天正好做早饭,我家那两个泼猴儿吃得满嘴油。”

“现在还算凉快,但以后入嘴的食物还是不要放得太久,万一吃了闹肚子倒成我的不是了,”叶昀解下围裙,摸了摸胸口的荷包,“店里您先招呼着,我去买菜。”

叶昀这人,用孙大娘的话来说就是懒得很,没个做生意的样子,每日非等集市上人群都散了才去买菜,能买到些什么好菜。

可偏偏他就是神了,回回拎回来的蔬果肉菜竟然比赶早去的人买的还好。

私下里问他,他倒也不藏着掖着,直言多花些钱请人帮忙把每日最新鲜的食物留着。

孙大娘家中困苦,成亲成得晚,孩子也来得晚。如今年近四十,养着个药罐子相公,还有供两个孩子去书院读书,实在不易。

过惯了一文钱都要掰着用的日子,一听叶昀这话,直呼他败家子,但叶昀给她的工钱也高,每日只需忙完给人浆洗缝补的活,赶在午饭前来食肆里帮忙就行。受人恩惠,也不好多说什么。

一出门,垂珠必然是要跟上的,就像是长在叶昀肩膀上的物件儿似的,结结实实,一点儿也不摇晃。

菜都是备好的,叶昀出去一趟回得很快。

小堂屋里已经坐了人,因着桌少,三两个一拼也就将就了,见着叶昀提着菜回来,脸上一下就笑开,坐等吃饭。

垂珠压根不落地,灵活一跳,踩着个椅子蹦上了柜台,又窝成一团,一双黄澄澄的眼睛慢吞吞眨着。

昨日下雨,懒在家里没开张,那些个食客馋得厉害,叶昀从猪肉摊子上割了几斤三夹精的草排,想来是已经定好了今日的菜单。

一个圆脸儿小丫头坐在席中倒是显眼,瞧着叶昀回来,笑吟吟冲他道:

“店家今日可做些清淡的吗?我家少夫人近日吐得厉害,什么都吃不下,就记着上回来您家吃的腌笃鲜,昨儿夜里馋哭了,少爷还哄了半宿呢。”

“今儿个可没腌笃鲜,咸肉都吃完啦,”叶昀把菜篮子递给孙大娘,目光扫过屋里坐的几人,“不过春笋倒有,且候着吧。”

叶昀的食肆不讲究花里胡哨,只给要吃饱的人,一道菜配一碗米饭,除非吃不饱,否则不给加菜。

菜一上桌,除了那圆脸儿小丫头提了食盒离开,其他人都埋头吃得香。

晌午时分,日头渐渐起来,也不热,就那么暖洋洋地晒着。

一人进屋坐下,模样倒是和善,说要吃饭。

叶昀围着围裙冲他笑,进后厨,很快端着碗出来,搁到那人面前,一碗白粥。

其他人瞧见,一时还觉得有些好奇,自从叶家食肆开张,还是头回见店家端上一碗白粥,有趣的紧,连自己碗里的饭都不香了,个个伸着脖子瞧。

却听叶昀不急不徐说:“既是同行,一碗白粥权当赠送了,客人吃过就回吧。”

那人眼睛一瞪,原本瞧着一碗白粥还有些气上心头,可被叶昀一句话拆穿,又觉得心虚,只盯着那碗粥不说话。

垂珠舔了两下爪子,跳到那桌上,围着白粥“喵喵”转了两圈,然后一爪子掀翻了碗,瓷碗不经摔,在地上碎成好几瓣,粥沾了一地。

客人纷纷道:“原来是偷师来了,也不知是哪家小店,以后瞧见了可得绕着走,摆明了手艺不佳。”

“倒是自取其辱了。”

“哈哈哈哈哈哈,垂珠干得好。”

那人从进店到现在就没说过几句话,就怕自己说多了漏嘴,眼下臊得慌,袖子掩着脸起身就走。

客人吃饱,拍拍肚子好奇问叶昀:“店家怎知那人是同行?”

叶昀不爱兜圈子,提溜着垂珠的后颈皮把它放回柜台上,脸上笑得温柔和煦:

“他衣角有陈年油渍,身上带着油烟味,若不是常年待在后厨,是不会沾上那等气味的。

“再说手指,左手前三指第一指节弯曲,右手大拇指、虎口和食指内侧都有茧,想来是常年切菜所致。

“最显眼的是手上的烫伤,一瞧就是热油溅起伤的,都是旧伤,这是当厨子避不开的伤。”

一番话倒是有理有据,席上皆赞叹不已。

只有一人,从头到尾埋头吃饭,连目光都不游移一下,吃饭速度极快,一碗酱排骨下肚,又添了碗白米饭。

哄笑中那人起身,从腰间取出个蓝色的旧布袋,拿出十五文放在桌上,转身欲走。

叶昀瞧见,一把叫住他:“客人稍等,”然后拿起桌上十五文钱,取出五文,走到那人身边,五文钱摊在他掌心,“十文就够了。”

卢樟惊诧,他最近一直没怎么吃饱,码头主人嫌他吃得多,每天最后才给他发饭。

他扛包的码头就在这附近,日日闻见食肆饭菜香,又听说这里的饭菜便宜又好吃,今日发了工钱,特地来吃顿饱饭,听人说,一碟菜配上不限量的米饭只要十五文。

可这店家怎的说只要十文?他可吃了足足两大碗米饭。

叶昀把铜钱放回卢樟手里,没有解释,只是重复了一遍:“只要十文。”

随后自顾自回了后厨。

卢樟呆愣半晌,捏着掌心五文钱出了门,被日头一照,有些恍惚。

十文钱,一大碗酱排骨和两大碗米饭。

难以置信。

第6章

卢家庄离县里不远,卢樟每日上完工都是要回家歇息,且他在县上也没地方住。

酉时初下工,到家就是戌时。

大伯家开饭开得早,等他回家,院里已经是安静一片,几间草屋里点着烛,厨房灶上放着几个窝窝头,那就是留给他的晚饭,灶上火也熄了。

入夜后的春日还是凉,窝窝头又冷又硬,卢樟就着水囫囵吃完,在井边随意擦洗了一下就回了柴房。

柴房里就一副铺盖,那还是小堂弟不要的,自卢樟归家把这些年攒的钱给婶子后,婶子给小堂弟换了新铺盖,旧铺盖归了卢樟。

他十六岁入伍,如今二十六,十年攒的军饷也不算少,可没一分钱落到自己头上的。

几个侄子和小堂弟要上学堂,二堂弟要娶媳妇,家里草屋要再盖上几间,还有家中嚼用。

卢樟除了头一日回来还颇受欢迎,后面的日子便和十年前再没什么不一样了。

卢樟闭眼前想起午间那碗酱排骨,从卸甲回家到现在,可是唯一一顿吃得好的,他舔舔嘴,翻了个身睡去。

之后每隔十日,卢樟必定是要去叶家食肆吃顿饭的,他在军营里十年,啥也没学到,唯一明白的就是得吃饱才有力气保命。

四月初十,叶昀前脚刚开门,后脚就有官兵上门。

领头的捕快跟叶昀也熟,是店里的常客,倒是客气得很:“叶老板,有桩命案,还请您去做个证。”

垂珠在叶昀肩头“喵”了一声。

叶昀倒是淡定得很,抚抚它的脑袋:“看好家。”

说罢把垂珠放在柜台上,在门口招手引来个小乞丐,让他去叫宝仁巷的孙大娘。然后冲捕快做了个请的姿势,自己慢悠悠抬脚,跟在捕快身后朝县衙去。

“赵捕头,可知是什么命案?”人就跟在后面,走路的姿势稳当又斯文,想他当初刚到梁溪县,赁铺面的时候都以为他是个书生,谁知一转身却是个厨子。

赵捕头常到食肆吃饭,自认为与叶昀还有些交情,压低了声音道:“有个码头工人杀了人,在堂上说案发那日在你店里吃饭,这不,县老爷让我来请。”

叶昀想了会儿,问:“是那个有些瘸脚的男人吗?”

赵捕头一挑嘴,冲叶昀竖了个大拇指:“还真是。”

公堂门口已经是挤满了人,梁溪县不大,地处江南,盛产米粮织物,是处富饶安宁之地。

别说命案了,平日里连小偷小摸都少,这回一说有人杀了人,还是奸杀,简直就是往冷锅里倒了盆热油,“哗”的就炸开了。

人群中窃窃私语声不停,杂乱成一团,压根听不清。

叶昀跟着赵捕头进去,一进公堂,里外全安静了。

只见他身穿宽松的灰色长袍,头发束成马尾,插着一根木簪,施施然站在堂下,看长身玉立,精神耿耿,面色柔和,周身皆是落拓恣意的逍遥风骨。

人群中突然有人压声道:“我滴个乖乖,哪里来的郎君,这样俊。”

梁溪县县令长得一脸精明,留着两撇小胡子,右手时不时就要抚一下,做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叶昀瞧着就想笑。

卢樟跪在堂下,身边摆着个木板,板上躺着具尸体用白布盖着,只露出一双手和一双穿着喜鹊绣花鞋的脚。

县令一拍惊堂木:“堂下可是叶家食肆主人?”

叶昀掀袍跪下:“草民叶隅清,见过大人。”

县令又问:“昨日戌正,此人可在你店中用饭?”伸手一指,直直点向卢樟。

叶昀看了卢樟一眼:“是,他是草民食肆中最后一位客人,用的是葱油菠菜猪肝,配了小杯青梅酒。”

小杯青梅酒一出,围观人群又哄闹了起来。

说是醉酒奸杀,小杯青梅酒能把人喝醉,那酒量得是有多差啊,瞧那卢樟生得五大三粗,怎么看也不像个一杯倒的怂包啊。

上一篇:嫁给懒汉之后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