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将(迟非) 第143章

作者:迟非 标签: 古代架空

阿央听不懂,她已经八岁了,可是她听不懂。

3

肉干没能留下,因为祖母病了。

这场病来势汹汹,起初不过是吹了风头疼,而后人就越来越虚弱,阿央守在祖母床前哪里都不肯去,攥着祖母的被角,看着祖母花白的头发。

她知道,祖母没有睡着,从父亲离开后就没睡着过。

隔着被子,她把脸蛋贴到祖母的后背上,太冷了,没有一点暖意。

她有些害怕。

平勒开始早出晚归,不知道从哪里捡回来一把长矛,在石头上把矛尖磨得锐利。

没过多久,他就带着食物回来了,身上挂着伤滴着血,手里提着一条肉干,有时候是一片皮毛,有时候是一点点不知名的药材。

肉干都给祖母吃,药也吃了。

祖母还是没能撑过那个冬天。

阿央看着空荡荡的帐篷,就像一个泥塑的小娃娃,没有表情也没有动静。

平勒把阿央抱进怀里:“阿央,哭一哭,哭一哭。”

阿央看着平勒,哭不出来。

第二天,部落里的女人和小孩来了她家,他们泪眼汪汪地看着阿央,离开的时候,每一家都留了一点食物。

这些食物,足够阿央和平勒过完这个冬天了。

没有了祖母和父亲,阿央成了部落的孩子,每天都有一家人来帐篷里陪她,缝衣服、做食物,甚至有人还拆了自家的桌子,给阿央做了一个小木马。

阿央是部落的孩子,部落里的每一个人都照顾着她。

直到那年冬天的最后一场雪来临时。

极长的冬季,有限的食物。

平勒出门不再能抢到食物。

那天平勒回来,对部落里的男人们说:“罗申部落已经抢空了好几个部落了,我们要么赶紧离开这里,要么献上我们的食物,加入罗申部落。”

“可罗申部落会要我们吗?”

有人问出这句话,大家都陷入了沉默。

他们部落在部族里是行巫医、巫药的部落,战争时或许很重要,但在这种连食物都无法保证的时候,谁都不会把他们放在眼里。

平勒只是说:“我试试。”

平勒失败了,罗申部落不肯要他们。

他们只能赶紧离开这里,趁着罗申部落还没抢到这里来的时候。

还是晚了,当家里的最后一只羊腿被抢走的时候。

阿央在平勒眼睛里看到了绝望。

“阿央不怕,哥哥会把食物带回来。”平勒是这样说的。

阿央要他别去。

平勒没答应:“只有抢回来了,我们才能活下去。”

平勒决定自己去,他把阿央托付给了部落,然后约定七天后他会在月牙湾的绿洲那里和大家汇合:“月牙湾已经被抢过了,原来住在那里的部落跑了,咱们可以过去,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再去那里。”

部落只能带着阿央,浩浩荡荡迁徙去了月牙湾。

平勒与他们背道而驰。

那背影像匹孤狼。

4

春天将至未至。

阿央在一场沙尘暴里走失了。

漫天的沙子把她埋进了地下,只剩下一只向上攀爬的小手露在外面。

“小丫头,睡了几天了,怎么还没醒。”

“太虚弱,又被埋了那么久,身子骨不好,多睡睡是好事。”

“往年见到的偌剌小孩儿,一个两个都生的壮,不知道是吃了多少牛羊肉长的,这还是第一回看见这样的孩子,八九岁了,身子骨还像五六岁一样,可怜见哦。”

“你别扯那些,你把这孩子带回来养在军营里,我怎么想都不合适。”

“怎么不合适,这么小的孩子呢,不养等于送她去死,我可做不出来,再说了,人能不能醒过来还两说呢。”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毕竟是外族……”

“出去出去,吵死人,你怎的这么啰嗦。”

叶昀把陆信赶出了帐篷,再回来,就看见阿央睁着一双眼睛看着帐篷顶,那是一双绿色的,漂亮得如同一对翡翠的眼睛,即便失了神采,也是那么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叶昀说的是偌剌话,说得不熟练,语调奇怪。

阿央翻过身看他,细细弱弱的声音回道:“央珠·温朵娜。”

阿央说的是汉话,字正腔圆。

叶昀有些意外:“你会说汉话?”

阿央点头:“我阿爸教的。”

“那你阿爸呢,你怎么一个人被埋在沙子里,是和家人走散了吗?”叶昀端了杯水,凑到阿央嘴边,一点点喂给她。

阿央好像很久都没有喝过这么干净的水了,她控制不住自己,大口大口地咽。

“慢点慢点,还有。”

一杯水眨眼就没了。

阿央舔着嘴唇,一种极端的渴从身体里翻腾出来,她掀了被子下地,两腿一软就摔倒了地上,但她仍朝着水壶爬去,抢一般抱进怀里,仰头往嘴里倒。

水泼到了她脸上,灌进了她的鼻腔里,她被呛得咳嗽,小小一个人,咳得好似药背过气去。

就是这样一杯水,就是这样一口吃的,就是这样一口药。

偏偏拿命都换不来。

叶昀赶紧过去扶她:“都说了还有,急什么,来,哥哥抱你起来。”

刚翻过她的身子,叶昀就看到阿央满脸的水。

不,那不是水。

那是阿央的眼泪。

干涸了整个冬季,迟来的一场嚎啕大哭。

叶昀没再问过阿央家里人的事。

他把这个孩子养在了身边。

第169章

阿央的一生,最美好的日子,除了儿时在父母和祖母身边外,就是那段时间。

叶昀把她当妹妹养,好吃好喝地供着,军医一天三次地把脉喂药,不过才一个春天而已,阿央就胖了一圈,脸上终于挂了肉,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福娃娃。

军营里有人不喜欢她,因为她那双绿色的眼睛。

可也有人喜欢她,因为她长得实在太可爱。

叶昀护着她,谁也不能欺负她。

叶昀带着她去沙漠里猎落单的沙鼠,挖了洞去捕蛇,骗她说那是好吃的东西,可递到她嘴边了,又念叨着“算了算了”,然后塞进自己嘴里。

想来应该是极不好吃,否则叶昀那张漂亮的脸怎么会那么扭曲。

起初阿央以为叶昀是骗她的,所以趁着叶昀不注意,偷偷吃了一块沙鼠的肉,又干又涩,还有股怪味。

阿央问他:“叶哥哥为什么要吃这些。”

叶昀随手把骨头一扔:“饿啊,小阿央,哥哥长身体呢。”

说着又拿起一块,大口大口地吃。

阿央看到叶昀的腋下缝着一块补丁,针脚也不够细,颜色却和军服的颜色极为相近,轻易看不出来。

阿央觉得叶昀真是装出来的阔气,他手下的兵都吃的很好,个个健壮如牛,穿的都是新衣厚靴。

“叶哥哥,我祖母说,人不能打肿脸当胖子,这是不对的。以后我不吃那么多了,都留给你。”阿央心疼他穿破衣裳,一张小脸苦哈哈。

叶昀一愣,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低头一看,才看到她正盯着自己的补丁看。

那时候的叶昀还不到二十,被人这么盯着看补丁,到底还是不好意思,夹了夹胳膊,讪讪笑了两声,然后去拧阿央的脸颊:“不许说出去,听到了吗?”

阿央知道,男孩子都这样好面子。

乖巧点头。

后来,阿央撞见陆信给叶昀补鞋才知道,叶昀不穷,他一点也不穷,可他为了那些士兵能吃得好穿的好,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穷人。

“朝廷不仁,送来的棉衣里都是干草,鞋底子比纸还薄。他能怎么办,他也是没有办法。”

“还有战死的兄弟们,朝廷抚恤不过五十两,到了州府刨去一半,到县镇再去一半,能到他们家里的还不足十两,十两银子,换一个儿子,一条人命。

“他是心疼人家,直接把这些弟兄们的家人记到叶家名下,让兄长每个月从他的俸禄和家里他那份开支里出。”

“好好一个大少爷,自己倒过成了乞丐,紧巴巴的,天天不是啃馒头就吞窝头,他还未及弱冠呢,还不是要长身体。”

“你瞧瞧,这鞋磨破了就补,都快没地补了,裤子短了就剪了更短的去接,往靴子里一塞,倒是谁也看不出来。”

“眼下还得养个傻丫头,为了养你啊,担了二十军棍呢。”

陆信只当阿央什么都听不懂,絮絮叨叨了整宿。

阿央撑着脸盯着陆信手里的那双鞋,脑子里想着前一晚叶昀带她去河道边看星星的样子,叶昀指着天上:“阿央,你看着那北斗七星,要是有朝一日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就抬头去看星星,那勺子指的方向就是你的家乡。”

阿央蹲坐在叶昀身边,她仿佛在叶昀身上看到了她父亲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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