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 第68章

作者:狐狸不归 标签: 男男 近代现代

  裴向雀咬过却不喜欢的海鲜,陆郁没再送上去,都自己吃了。

  到了后来,裴向雀皱眉的次数太多,陆郁就戳他的脸颊,“阿裴,不喜欢就吐出来。”

  裴向雀有点不好意思,磕磕绊绊地问:“吐,吐在哪?”

  陆郁拿纸巾垫在自己手上,“先吐在这,过会扔了。”

  成永和回来的时候恰好看到这一幕,自己看上的那个小男孩倚在另一个男人身边,姿态亲密。他心头有火,旁边的那个女人忍不住嘲讽了两句,“成少爷,人家也是有主的了,您还是放下心思吧。”

  成永和狠狠瞪了她一眼,可心里魂牵梦绕,片刻还放不下。

  魔术很快就表演完了,围坐在周围的人渐渐散开,又去了别的地方。忽然,一阵急促的鼓声从中央舞台传过来,人群又朝那边涌了过去,裴向雀也有了兴致,拽着陆郁的手。他自己喜欢唱歌,听不懂歌词,只能明白旋律,但看到这么热烈的唱歌现场还是想凑过去看。

  这一回,陆郁和他占了一个好位置,能够清晰地看到舞台上的表演。

  酒店很大方的请了附近酒吧最出名的乐队和歌手,彩色的光聚集在那个年轻歌手的身边,他举起麦,开口唱了第一句。

  舞台下一阵欢呼尖叫。

  陆郁本来只是陪着裴向雀,漫不经心地落在舞台边,直到听了他的歌声,有些熟悉,才起了些兴致,抬起了头。

第51章 舞台

  周围太吵,裴向雀对声音又不太敏感,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得到舞台上的歌声,并不能感觉到好与坏,方才的兴奋头去了一大半,便不自觉地扭过头去看陆郁。

  陆郁坐在他的旁边,半抬着头,目光饶有兴致地落在舞台上,似乎对那个人的歌很有兴趣。

  陆叔叔,陆叔叔不是只喜欢自己的歌吗?别人的歌,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也无法助他入眠。

  兴许他本该如同自己上一回想的,期待的,因为陆郁的快乐而快乐,可是心里却有些不合时宜的不高兴。

  裴向雀怔了怔,下意识去拽陆郁的手,又忍住了,努力转过身努力强迫自己去听那个人的歌,声音嘈杂,再怎么认真也抵不过听力障碍,听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他从小就得上了这个病,他已经很适应这个状况,不会轻易因为听不懂别人的话而有什么异样的情绪,而现在却由于听不懂这个人唱的歌而莫名焦虑起来。

  终于,裴向雀忍受不了焦虑的烧灼,朝陆郁贴近了些,小声地问:“陆叔叔,他,唱的好听吗?”

  陆郁只感觉到身边凑过来一团热源,不得不偏过头,映入眼睛里的是裴向雀微微皱起的眉尖,还有颤抖着的睫毛。

  舞台上的歌手染着一头白发,耳朵上的金属环闪烁着光,他举着麦,正在撕心裂肺地喊着最后一句歌词,音调陡然拉高,又戛然而止,欢呼与尖叫骤起,热闹的声音压过了周围的一切话语。

  彩灯跟着那人的脚步打到了另一边,离这里很远,裴向雀借着微暗的光,隐约能瞧得清陆郁英俊的脸,听他说,“……好听的。”

  陆叔叔说他唱的好听,比我还好听吗?

  裴向雀听了这话,恍恍惚惚的,仿佛又如同上一回听到陆郁和相亲对象见面时的情景,被不知名的情绪缠上。甚至比那次还要更深一些,失落与难过交缠。

  不一样的,他在心里想,我能唱的比他更好,一定会的。

  陆郁有些奇怪,方才还是好好的,一转脸就垂头丧气了,“这是怎么了?”

  裴向雀在心里念叨了好一会,才算是把这句话来回念顺了,在陆郁的耳边大声问:“刚刚那首歌是什么名字?我,也想唱……”

  “阿裴想在哪唱?”陆郁轻声问他,眼底却没有丝毫笑意,“是在这吗。”

  裴向雀不太看得懂人的脸色,而且眼前这人是陆郁,又有心遮掩,他满心的勇气,傻乎乎地回答,“嗯,我也想在这里唱。”

  其实还有一句话,只是没有唱出来之前是说不出口的,只能在心里害羞地默默地添上。

  唱给我的陆叔叔听。

  陆郁弯了弯唇角,“好,我去带你在那里报个名。不过,怎么想唱这首歌?”

  同从前不同了,陆郁半阖着眼,敛住过分冰冷且不可碰触的欲望,他的小金丝雀不能只为自己歌唱了。

  裴向雀还是有些紧张的,抿了抿嘴,原本淡色的嘴唇染上了略显鲜艳的颜色,“因为,因为喜欢啊!”

  舞台不是只为了这支乐队而搭建起来的,乐队唱完了几首拿手的曲子,全场的气氛热烈起来之后,他们便暂时退场,将舞台留给观众,毕竟这是个自助酒会。想要一展歌喉、想要接着歌声向喜欢的人表白,或者别的稀奇古怪的理由而想要上台唱歌的都在后台报个名,再根据前后顺序安排时间。

  陆郁去的不迟,报名的人很多,他们俩的运气不错,正好排到了最后一个。中间有许多首歌,还要等上一个多小时才到裴向雀。

  陆郁牵着裴向雀的手,穿过重重人群,走到了海边,这里空旷寂寥,只有他们两个人。裴向雀脱了鞋,扔在一边,蹲在湿润的沙滩上,用手机音乐软件查找那首歌,插上耳机播放起来。

  节奏感强烈的旋律爆炸一般地在他的耳膜上震动起来。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受到这首歌的动人之处。即使闭着眼也听不懂歌词,只是跟着旋律轻轻哼唱,喉咙都不自觉的干渴起来。这和他从前唱的江南地方小区完全不是一个路数,裴向雀却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自信,觉得自己会唱的好。

  陆郁沉默地在他身边站着,目光放远,似乎落在了遥远的海平线尽头。

  从前裴向雀就很喜欢唱歌,他因为长相而被星探发掘,后来签了合同才发现这个新人不是过度害羞,而是有病说不出话,这时候后悔已经晚了。不过裴向雀的脸长得过分好看,经纪公司也舍不得放弃,便给他安排了模特的活。可裴向雀还是不放弃唱歌的梦想,一直不停地和公司申请,甚至直到陆郁把他圈养起来之前,他还努力着,偷偷地跟着别的练习生学声乐课,记了厚厚一本笔记。

  说起来,是陆郁彻底断掉裴向雀的梦想,让他成为自己的金丝雀的。

  可是重来一回,他却不太舍得了。连自秋子泓遗传而来,刻在骨子里的独占欲都因为他的小麻雀甘拜下风了。

  在裴向雀看不到的地方,陆郁的眼神又温柔又炽热,像是要把他吞吃入肚,可也仅仅是停在了这里,不会再进一步。

  一种欲望压倒了另一种,仅此而已,即使这一种暂时得不到满足。

  而这些裴向雀一点也不知道,他将这首歌来来回回听了好几遍,想要试着唱出来,可心里总是想把最好的歌声送给陆叔叔,这些不太好的尝试就不必让他听见了。

  无论什么,陆叔叔都值得最好的。

  想到这里,裴向雀抬起头,揪住陆郁的T恤的衣角,另一只手可怜巴巴地指了指喉咙,软声软气地请求,“陆叔叔,帮我拿一杯饮料过来好吗?”

  陆郁微微弯下腰,“想喝什么?”

  裴向雀想了小半刻,“拿,拿一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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