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诺大陆百科全书 第26章

作者:喵的神奇 标签: 近代现代

“……嗯。”

埃文德尔毕竟没有全好,话讲多了也觉得嗓子有点不太舒服,他轻声地说:“休息一下吧,我们要为接下来的任何突发状况做好准备才行。”

帕洛斯点点头,法师耐心地跟他说了这么多,他的心情已经好多了,也有了暂时的目标,不再那么迷茫和纠结以后,他终于能睡着了。

——

今天是个大晴天,菲尔斯四仰八叉地瘫在洞穴门口那一小片可以晒到太阳的平地上,看起来马上就要成为阳光下的一条咸鱼干:“不行了,我要死了,我要被太阳晒死了!啊……皮肤好疼!”

“那你干嘛不躲到阴凉的地方去。”埃文德尔在靠近洞口的地方坐着,小口地啜饮着药草茶,这种药草不像他之前喝的解药那么腥苦,但是对他的恢复也有帮助。

“我必须习惯阳光,不然我没办法在地面上活下去,虽然我感觉我现在就要活不下去了……晒死我了。”

“别哀嚎了,就算是生活在地表的种族也没有成天把自己放在太阳底下暴晒的,赶紧过来。”

“真的?”菲尔斯一骨碌爬起来就躲到了洞穴的阴影中,整个人尽可能地贴到冰凉的岩石上,才感觉体表烫人的温度稍微消下去了一些,“呼……感觉我又能活下去了……”

阿尔凯每天会出去打猎并且带食物回来,但是帕洛斯也不想干坐着,他帮不上别的忙,就在附近捡了些柴火,顺便带了一些成熟的果实回来。

埃文德尔看到那果子就皱起了眉:“你有没有在路上先吃掉一些?”

帕洛斯连忙摇头:“没有,我把所有的都带回来了。”

“没有就好,这种果实对人类有毒,会让人舌头麻痹。”

“啊……对不起,我以为这只是个头比较小的苹果。”帕洛斯觉得尴尬极了,出于某种心思,他最不希望的就是在埃文德尔面前把事情搞砸,幸好埃文德尔懂的多,要是真的吃坏了舌头,他就更没脸留在这里了。

不过埃文德尔并没有在意,只是温和地说:“确实长得有些像,如果没见过苹果树的人很容易认错,我应该把它也写进百科全书中去。”

这时候,阿尔凯扛着一头野猪回来了。

趴在石头上的菲尔斯抬起脸来疑惑地说:“昨天的鹿肉不是还没吃完吗?”

“是我让他多准备一些食物。”埃文德尔说,“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他们已经在森林里停留了很多天,娜塔莉每天都会飞出去侦查,然后回来汇报圣殿骑士们的动向,肯特和拉法特等人在第二天就带着生命之球往圣城米卡兰的方向去了,留下一队圣殿骑士在森林边缘的各个村庄到处游走,打探和搜索法师的下落,看样子短时间内是不会放弃的。

“终于要走了吗?”菲尔斯兴奋地坐了起来,他已经受够了这种他曾经梦寐以求,却根本不符合他预期的森林生活,现在迫切地渴望美酒美食和柔软的被窝来安抚他受伤的心灵。

埃文德尔对正在切割野猪腿的游侠说:“阿尔凯,跟我一起走吧,我需要你。”

阿尔凯的动作停了一停,抬起了那张被迷彩盖住的脸:“多久?”

“我不能确定,不过应该会很久。”

于是阿尔凯放下了手头的活,一言不发地站起来出去了。

菲尔斯嘀咕道:“他这到底算答应了还是没答应,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

“他没有拒绝。”埃文德尔说,“要长时间离开他的森林,他总有一些事情要准备的。”

“太好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目的地是哪儿,我需要准备些什么吗?”菲尔斯摩拳擦掌地问。

第26章 四人的旅途(一)

蛮夷之战是指发生在纪元3030年-3041年之间的战争,当时教会领导下的人类军队和精灵族之间的卫教之战刚刚结束不久,由于战况并不怎么理想,民间已经出现了许多质疑教会的声浪,而狂热的信徒们则急需一个“捍卫信仰”的渠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教会发动了针对一切非人类种族的蛮夷之战。

在这场战争中,人类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其它原本在平原和人类混居的种族并没有精灵族那样的地利优势和战斗力,相互之间也根本团结不到一起,很快就被教会武装各个击破。

由于非人类种族往往都有着不同的信仰,这场战争是打着清洗“异教徒”的名义来进行的,结果到了后期,不仅仅是非人类种族遭到了残酷的清洗,许多不信仰光明神的人类也惨遭毒手,神庙被拆毁,祭司被杀害,宗教典籍全部被付之一炬。

在这场战争之后,人类不仅成为了费诺大陆上人口最多、势力最庞大的种族,光明神教会也成为了大陆上唯一合法存在的宗教。--《费诺大陆百科全书·历史篇》

——

“关于我的目的地,你知道的越少越好。”埃文德尔说,“如果你愿意的话,等我们一起离开这片森林以后,我会另外给你找个好去处。”

“喂喂,不是吧!”菲尔斯大惊小怪地叫起来,“我在那样的情况下都没有丢下你自己跑掉,结果你现在身体好了,就要赶我走?”

“不是赶你走,只是想让你知道,除了跟着我以外你还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埃文德尔说,“教会的势力和影响力都非常大,比‘血蜘蛛’在幽暗城的势力还要大得多,你看我都一个不留神就被他们下了毒,如果你继续跟着我,势必会被卷入不必要的危险中去,还可能会丢掉性命。你好不容易才脱离了‘血蜘蛛’,可以在地表生活了,难道就不想好好地活下去吗?”

“我才不在乎会卷进什么危险,从小到大我都在和危险为伴,要是哪天生活突然变得平静祥和,我反而要不习惯呢,总之你别想赶我走。”菲尔斯耍无赖地说,“再说了你既然都需要阿尔凯,为什么不需要我,我的身手也是很不错的好吗?……只要不拿来跟阿尔凯那个怪物做比较的话。”

“我也是。”帕洛斯也趁机表明了心意,“请务必让我追随您。”

埃文德尔无奈地摇摇头,他确实有点搞不懂为什么这些人一个两个的都想要跟着他:“菲尔斯也就算了,你才是更需要想清楚的那一个。如果你要追随我,就是明目张胆地与过去的同僚们为敌。”

帕洛斯低下头,提起这件事他还是有些情绪低落:“……他们已经视我为敌人了。”

“那不一样,就算你被教团通缉,也可以去过隐姓埋名的低调生活,但是跟着我,你就必然会和你过去的同僚们发生战斗。圣殿骑士团确实有它腐化堕落的一面,但是圣殿骑士当中也有很多人就像之前的你一样,只是因为年轻,没有见到过黑暗的一面,或者习惯于服从命令,如果你在和他们作战的时候因为顾虑到这些而犹豫不决,你会因此丧命。”

帕洛斯不说话了,他毕竟不是那种还没想清楚就能随便许诺的人。

“好好想想再做决定吧。”埃文德尔说,“我认识一个黑水城的佣兵团长,他不会介意你顶着教团的通缉,也有足够的手腕帮助你隐藏身份,你的战斗技巧可以在那里获得很好的用武之地,我可以写封介绍信让你去找他。”

“谢谢您……不过,还是让我再想一想吧。”

“好,反正我还要花两天时间准备一下路上要用的东西。”埃文德尔看起来并不怎么紧张地说,“毕竟,我们接下来就要过通缉犯的生活了。”

——

阿尔凯从一个干燥的树洞中拿出一捆积攒下来的毛皮,去了附近的村庄。

橡子树村是咏歌森林边缘一个只有几十人定居的小村落,由于这是通往附近伐木场的必经之路,虽然人不多,还是有一家小杂货铺在这里出售一些便宜又实用的旅途必须品。

阿尔凯在离开森林之前,将枝叶构成的伪装卸了下来,露出了底下工艺精良的优质皮甲,也露出了一头淡金色的头发和精灵特有的尖耳朵,反正在村庄里这身伪装毫无意义,反而容易吓到人,不过他没有洗掉脸上的迷彩,就这么走进村里,推开了杂货铺的门。

正在柜台后面打瞌睡的杂货铺老板一看到那张被迷彩画得认不出五官的脸,就兴奋地站了起来:“阿尔凯!你可好久没来了,来来来,把东西放下,先喝口水,要不要来点我老婆自己酿的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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