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很忙 第110章

作者:巴荞 标签: 近代现代

高逸跟顾孝景都没有说一句话,他们任由高母“训话”。

高母看了一眼自家的大儿子,其实那些怨气她早就没了,能够看着他平平安安完完整整地站在自己面前,她就已经很满足了,其它的那些事情,和这个比起来真的一点都不重要。不过她也生气,这孩子明明活着还不告诉家里,要不然老头子也不会现在还在医院躺着。

“高逸你给我待在这里哪里都不许去!顾孝景你跟我过来,我有话跟你说!”看着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最乖巧听话,最不用担心的孩子,高母心里很感慨。她家儿子怎么就喜欢上他了呢,如果顾孝景是个女孩,她肯定死都要拉着他做自己家的媳妇,小儿子不行就大儿子上。

“嗯。”顾孝景低着头跟着高母上了楼。高母打开高逸的房间,她在房间里看了一会,忽然问顾孝景:“你对高逸了解多少?”

顾孝景摇摇头:“不多。”

高母问:“你喜欢他什么?如果是高畅的话,我倒是可以明白,毕竟你们从小都在一起,而且高畅对你又很上心。”

顾孝景回答道:“没有理由,就是想跟他在一起,想陪着他。”

高母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阿姨很喜欢你,以前都在想,要是我儿子有你这么乖,我就满足了。我是一个母亲,我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过得好。可是,你也要体谅,我同时还是别人家的媳妇,我不能让高家断子绝孙。所以就算有一千个一万个同意你们在一起的理由,单单就这么一个,已经够说服我了……”

顾孝景点点头,他能够明白高母的心情。

“听说高逸死了的时候,我真的很难过,那个时候我也想明白了,人活着又不是为了传宗接代的,干嘛要逼着他呢……他从小到大就没有干过他自己想干的事情,我这个母亲也没有尽过责任……你们的事,我不管了。可是你们别想我帮着去说服他爸……”

“谢谢……谢谢阿姨……”顾孝景知道,高母这是已经默许他跟高逸在一起了,这样已经足够了,他什么都不求。

“回头,你跟高逸上医院去看看你叔叔吧,什么都别提,让他看看高逸,这样他心里会好受一些。至于高畅……”想起高畅,高母又忍不住落泪。她这两个孩子怎么都……唉,她是不是应该去庙里祈福了呢,别的也不求,只求人家都平平安安的,平安是福啊。

“阿姨,高畅一定会没事的。有时候,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呵呵,说的是啊,高逸都回来了,高畅也能回来的。”

走在通往住院部的路上,高逸跟顾孝景肩并肩走着,虽然没有手牵手,但是此刻的意义却有些不一样了。高逸的手机忽然响了,是张文杨打来的。

“喂?”

“高逸,好消息,高畅没有死!他被人救了,现在在南太平洋的一个海岛上,叫什么来着……反正这个不重要!”

“嗯。”

“对了,你那边怎么样了?快把这个消息告诉你爸妈!”

“我们很好,不用担心。”

当机立断挂上电话,高逸对顾孝景说道:“高畅找到了,他还活着。”

“太好了!我就说高畅不会死的!”顾孝景高兴地跳起来抱住高逸,在他脸上亲了一口。高逸望着渐渐西坠的红日,微微地扬起唇角。虽然幅度很小,可还是被顾孝景给捕捉到了。

“高逸,你笑了!你居然笑了!再笑一个我看看!”

“……”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最后的BOSS有没有被消灭,对于高教官跟小顾同志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了。

最后他们会去哪里?加勒比海?还是部队?无论在哪里,他们都将会永远在一起。

而关于高畅的话,千万不要被最后那点迷惑哦,高畅还是会和上辈子一样,结婚、生孩子。不过他这次受伤会遇上命中注定的那个女孩,一切都和上辈子一样~~~至于那个救高畅的神秘人,我在这里卖个关子因为他有可能是下一部军文的主角。

第86章 番外:上辈子(高逸的故事,唯一的故事)

夏末的清晨,微凉。

两鬓苍苍的老人手捧着一束樱花草走在墓园的阶梯上。

墓园的管理者都认识这个老人,听说老人是个退伍军人,每天都会来这里探望他的战友,而且每个星期都会带一束樱花草,风雨无阻。

虽然大家觉得这樱花草送给战友有些不太适合,然而,再想想觉得是不是老人的战友喜欢樱花草呢?于是也就没人去提醒老人樱花草的花语是:除你之外,别无他爱。

老人迈着矫健的步子都到一处墓碑前,他看着墓碑上青年温和的笑容,一时间还是有些失神。天天看,日日看,怎么还就不习惯呢……

“顾孝景,我来看你了。”

老人将花束摆放在墓前,伸手擦了擦墓碑,摸着那张早年的照片。然后,他看了一眼旁边那个自己在四十年前就已经买下的墓穴,对照片上的青年动了动唇,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四十年过去了,他都老了,而他还是这么年轻。等到不久之后他下去陪他的时候,他是不是已经不认得他了呢?

老人脸上的神情岁没有什么变化,可是眼底的感伤却浓得让人揪心。

回到自己在监狱附近的家,没事的时候他还是喜欢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望着不远处的监狱,回忆生命中,有顾孝景的那几个为数不多的片段。

以前,他很害怕自己哪天会忘了那些记忆,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那些记忆不仅没有淡化消失,反而却越发清晰起来。有好几次他从回忆中惊醒,差点就觉得顾孝景回来了……

老人拉开抽屉,很宝贝地拿出一个用手帕包起来的笔记本。有些年头的笔记本,书页已经泛黄。笔记本封面上的图案一看就不是老人所喜欢的那种风格,老人翻开笔记本,上面原本用铅笔写的稚嫩字迹现在已经被碳素墨水描了一遍。

老人看着上面的字,看了一遍又一遍,由于翻看的次数太多了,那页纸早已经有了脱胶的迹象。

“高畅的哥哥生日快乐,顾孝景祝。”

老人摸着上面的字迹,他能够想象到一个小学生正愁眉苦脸地咬着铅笔头写下这一行字时的样子。那个时候的他应该很可爱吧……

抬手摸了摸眼角,很干,可是却很痛。

老人捂着胸口,忍

耐下阵阵窒息般的感觉,拿起笔,在那本笔记上写下一些东西,他觉得他想留下些什么。

他提笔写道:

“我叫高逸,一个七十五岁了还是孑然一身的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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