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归人 第146章

作者:朱砂 标签: 近代现代

钟乐岑来主持这次冥婚。冥婚的双方是要合葬的,但现在鄂骏还活着,于是钟乐岑剪下了他一撮头发做代表,放进了严喆的骨灰盒里,然后等再选一个好日子送进墓地,就等于合葬了。鄂骏妈看着儿子那撮卷发被放进严喆的骨灰盒,就好像看见儿子也下了葬,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惹得严喆妈妈想起自己死去的儿子,也跟着哭起来。

钟乐岑暗暗叹了口气,用朱砂在严喆的骨灰盒周围画了个符阵,然后点起二十三支白蜡烛,二十二支都粘在符阵周围,一支递给鄂骏:“拿着。呆会儿我把灯灭了,你就叫严喆的名字。这条红绳是用你的血染过的,等会严喆出现的时候,你把红绳一头给他系上,一头系在你自己手腕上,冥婚就完成了,你们两人的关系也就定下来了。以后,他会一直呆在这条红绳的另一头,一直在你身边。”

电灯灭了,屋子里只剩下蜡烛的光在跳动。鄂骏虽然已经下了决心,声音仍然不免有些颤抖:“严喆。小喆?小喆……”随着他的呼唤,烛火跳动了几下,忽然变成了微绿色,一个淡淡的人影慢慢在符阵中央显现出来,虽然五官有些模糊,但在座的人都能认得出来,这就是严喆。他完全是活着时的样子,并没有死时那么头颅破碎的可怕。严喆妈忍不住伸出手,叫了一声:“喆喆——”

钟乐岑立刻把她的手按下去:“不要碰他!只有鄂骏可以碰他。”

严喆妈吞下了一声呜咽,扭头到一边掉泪去了。鄂骏紧张地拿起红绳,一头捆在自己手腕上,另一头向严喆递过去。严喆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终于把手伸了出来。鄂骏小心地把红绳系到他手腕上,眼看着红绳缠绕在严喆手腕上,就跟捆在自己手腕上没什么两样,忍不住伸手去摸他的手。然而他的手指从严喆的手掌中间穿过,就像穿过一团烟雾,没有任何感觉。

钟乐岑啪地一声将骨灰盒盖上,用朱砂在上面画了一个符。符一画完,蜡烛突然全部熄灭了,神经太过紧张的众人失声叫了起来。沈固站在墙边,立刻打开了灯,严喆已经不见了,红绳大部分绕在鄂骏手腕上,却有一小段拖了下来。如果仔细看,会发现那段红绳的绳头微微向上扬着,并没有按照万有引力定律垂向地面……

第92章 大年三十

小年过后,就是大年。刑警队人性化值班,单身的左大队长以身作则,主动值大年三十晚上到初一的班。沈固因为已有“家室”的缘故,得以安排了年三十凌晨到晚上十点钟的班。

十点钟,左队长抱着狐狸准点出现在局里,所过之处,各科室安排值班的人员一片惊呼:“左队,有钱人啊!这是纯种的日本银狐吧?多少钱买的?”

左健左右打着招呼,满面春风,转过头来却呲牙咧嘴。沈固看得清楚,暗暗好笑——狐狸那爪子下死劲在掐左健胳膊呢。

左健关上办公室的门,赶紧把狐狸放下,看看自己伤痕累累的胳膊,吓唬狐狸:“再掐我揍你啦!”狐狸不屑地转个身,把尾巴冲着他。左健尴尬对沈固笑:“没教育好,没教育好,见笑了。”

沈固强忍着笑收拾东西,左健羡慕地看着他:“钟少准备好年夜饭了吧?饭来张口,够幸福的。”

沈固笑笑,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胭脂这事,就这么结束了?”

“恐怕言灵并不止他一个,不过他应该是为首的,现在应该没事了。”

“不。我是说,他毕竟杀过人,像现在这样处理……”

左健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鬼魂的事,有时候没法照活人的办法来处理。按说胭脂杀过人,不能就这么啥事没有地结了冥婚算了。但,就算现在把他打个魂飞魄散,李强他们的命也救不回来了。而且,杀过人的鬼不能投胎,胭脂其实也就是几十年的事了,既然不能投胎轮回,那只有慢慢地等着魂魄散尽。其实鬼就是一种执念,等鄂骏死了,如果他还有执念,可能会永远成为孤魂野鬼,等待鄂骏的转世;如果心愿已了,魂魄也就散作烟气,不存在了。”

沈固沉默了片刻,问:“如果他再杀人呢?”

“系着他俩的红绳不光是用鄂骏的血染的,里面还有我的血下的咒,胭脂的一举一动,我基本上都能察觉,如果他再杀人,那就只能是魂飞魄散了。”

沈固吐了口气。左健笑笑:“所以说人碰上人,那真是缘分,而缘分这个东西其实是很短的,碰上了就要珍惜,否则走错一步,后面就都错了。”

沈固不想再谈这个话题:“那你家里的事呢?不是说言灵这事完了你就要请假?”

左健苦笑:“这事啊,恐怕没那么容易解决了。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事,你得赶紧琢磨了。过了年,我可能就要回去,至少是请长假。”

沈固有点诧异:“这么麻烦?”

“我三叔找了外面的人来帮忙。”

这点沈固能明白。这就好比武侠小说里的掌门之争,那是自家的事,不管你怎么争怎么斗都行,可是把外人拉进来,那就是违规的了。

“而且我三叔找的那个人可能不简单。我在本地的一个朋友见过,可是事后无论如何也想不起那人的长相,只记得肯定在这一行里没见过他。像这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可能是最麻烦的。”

沈固一扬眉:“为什么会想不起那人的长相?”

“恐怕是那人用了迷心术。我那朋友在天师这一行里虽然不是一流的,但在二流里也算好手,居然不知不觉就中了人家的迷心术,可见那人本事不小。”

“他为什么要帮你三叔?”

左健眯起眼睛一笑:“对了,你正说到点子上了。我们左家跟张家钟家那样的大族根本没法比。张家解放前整个龙虎山地区差不多都是他们的产业,现在虽然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但家族企业也开得不少。钟家比张家略差一点,但在当地也是有名的。而我们左家,一来人丁不蕃而且散落各地,二来起家就是旁门左道的东西,对张家钟家那是要望其项背的。就好比钟少这一代,他弟弟不是继承人么?虽然年轻,但其他比他高一辈的见了他也大多都得叫声钟少。张家这一代的继承人就更不用说了,走到哪人都得让他三分。你说如果有人盯上这两家,还可以说是看上了有钱有势,我们左家有什么让人盯的?”

“是不是有个只有家主可以知道的秘密?”

左健哈了一声:“跟你说话就是痛快!没错,有一本书。”

“书?”

“对。而且据说是从左慈那里流传下来的,记载的全是他的法术符咒。”

“这东西为什么只有家主才能看见?难道不该是左家子孙都要学的么?”

“还真不是。这里头有些东西是不敢随便拿出来的。”

“什么法术这么神秘?”

左健想了想:“这东西我也没见过,只是猜测。你知道我们左家就是先祖左慈最有名气,而他最出名见于典籍的事就是在曹操的宴席上当场从铜盘里钓出松江四腮鲈鱼的事。这样的事,能做到的不止他一个人,但是所用的法术就有不同。一种最下等的,叫做障眼法。可能是先把鱼放在铜盘里,而不让众人看见,然后再钓,也可能根本就没有钓上鱼来,只是让人错以为钓钩上真的有鱼。这种法术只能骗骗普通人,一遇到也是有道行的人,马上就会被戳穿,所以是最下等的。因为当时把鱼钓上来就要烹饪,所以家祖用的当然不可能是这种障眼法。第二种叫做搬运法,或者用五鬼,或者役使妖狐——哎呀!”他说得正起劲,不提防又被狐狸在胳膊上狠狠掐了一把,“我错了我错了,不是妖狐,是狐精,狐精行不行?”

沈固不解:“妖狐和狐精有区别?”

狐狸对着他炸起毛表示愤怒,但不敢轻举妄动。左健安抚地把它抱起来顺毛,苦笑:“个人爱好,个人爱好。刚才说到哪了?啊,搬运术。搬运术就是需要一定能力才可使用的法术了,比障眼法自然要高上一层,但搬运术一般来说不能距离太远,因为不管鬼还是妖——啊,精,精,不管鬼还是精,须臾之间所行的距离都是有限的,所谓妖行一周不过千里,鬼行一周不过五百里,何况还要搬运东西——哎,这可真不能改成精了,哪有说精行一周不过千里的?”

狐狸收回爪子,一脸若无其事的表情趴下来舔毛。左健在他尾巴上轻轻揪了一把,继续说:“所以先祖所用的,多半也不会是这种。那么还有最后一种可能,就是那根钓丝的另一端确实是垂钓于松江。”

沈固一下子想到栗田口的十握剑,脱口而出:“空间裂缝!”

“对!”左健一拍腿,“就是空间裂缝!如果家祖能用一根钓丝就打开空间裂缝,那这种法术可就非同小可了。”

沈固更有点不解:“既然这法术这么厉害,你们左家又总说名气不够,为什么不拿出来教给子孙,岂不是可以发扬光大?”

左健严肃地说:“正因这种法术太过厉害,才要谨慎施教。你想想,空间裂缝可以在任何地方打开,如果有人心术不正,完全可以拿来做坏事。更有甚者,如果有人把空间裂缝的那一头开到黄泉呢?那比七月十五的鬼节还要可怕!所以左家历代都只有家主才能看到这本书。而对家主的选择要慎之又慎,不光是看灵力,主要还是看心术。不过也正因如此慎重,导致左家没有自己的看家本领,所以子孙能力虽然在,却没有名气。”

“所以你怀疑,那个人是冲着这本书去的?”

“除此之外,我想不出我们左家还有什么可图的。而且那人如果是想用于正道,为什么不明白地去跟爷爷商量,而要扶持我三叔?总之我怎么想,怎么觉得这事不对。”

沈固点点头。这些事情,外人是不好插嘴的:“那我先回去了。”

“回吧回吧,好好过年。哎,手机别忘了开着啊!”

沈固回到小区已经十一点了,院子里早已经有人开始放鞭炮。沈固抬头看见503所有的窗户都亮着,不觉有点诧异——今天这是怎么了?

钟乐岑节约。节水,节电,节一切,务必做到各个房间人走灯关。可是看今天窗户那亮度,估计各个屋子的灯全部都开着呢,难道是年三十了奢侈一把?沈固一边琢磨一边往楼上走。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好几盏,二楼到四楼全部黑着,只借着一楼的一盏灯勉强能看见点轮廓。沈固倒是不在意。走到三楼,他忽然看见四楼楼梯口有个人影一晃。灯光实在太暗,他模糊看见这人好像就穿了条短裤似的,腰里还掖了点东西,晃晃悠悠在楼梯口打了个转,似乎往402门口走了。等沈固走上四楼,人早不见影了。沈固站在楼道里犹豫了一下,觉得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不过他正在犹豫,五楼一下子亮了,钟乐岑的声音传下来:“沈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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