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时代 第85章

作者:云上君子 标签: 强强 职场 甜文 爽文 轻松 创业 近代现代

这是向晨在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分数这种至高无上的东西,竟也可以自己选择。

这件事传出去后,全班人蜂拥而至,围着向晨那篇史无前例的文章一同瞻仰,议论纷纷。这桩热闻甚至还传到了别的班,在整个青春飞扬又略显枯燥的校园里沸腾了好一阵子。

那天,同桌对向晨说,也许他不是班上成绩最好的那个。但他是班上能写出这种文章的唯一一人。

也是那天,语文老师在课堂上还说了一句话����向晨有成为一个作家的潜质,因为他真正写出了自己心中所想。

这句话,向晨能记一辈子。

人生的漫漫之途上,有很多时间过去了就过去了,这些时间和其他许多时间一样,大多是重复之前做过的事,没什么意义的事,不值得记住的事。很久以后,回望过去,问自己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什么,自己都想不起来。

但总有一些时刻,是独一无二的高光时刻,值得永远铭记在心底深处的高光时刻。

正是这些高光时刻,串联起了独一无二的人生。

这句话,就是向晨的高光时刻。

向晨一直以为,对于未来的路,自己早已思考得清清楚楚。除了自己认定必须要做的事,别无它途。他的人生,只能以一种方式活着,那就是写作。

向晨的声音很轻,在这静谧的夜里却很清晰,清晰得仿佛从他喉咙里发出的每一个字音都那么轻盈地划过空气,钻进天少的毛孔,游进他的心里。然后在那里来回骚动,不轻不重,非痛非痒,却时时刻刻令他心神不安,不知有股什么东西不停地冲撞着他沉重的躯体,想要获得自由和光明。

天少时不时地点着头,向晨的话他好像听得懂,又好像一句也没听进去。他的瞳孔里映着的全是向晨,他那双棕黑色的眼睛,不大,却令人沉迷,他干净的皮肤,他浓密得恰到好处的睫毛,他脸颊的红晕,他的嘴唇……他脸上的每一根细纹,在那又年轻又沧桑的脸上铺陈出岁月的手笔。

真好看。天少心中那道声音忍不住自言自语。

天少猛地一个激灵,自己被自己吓得回过了神,忽然意识到他越来越不能跟向晨正常聊天了。尤其是在这么一个不正常的深夜里,和向晨两人独自相依而坐。

可一碰上向晨直直望过来的目光,天少死活都说不出那句「我先去睡了」。

脱口而出的是「你接着说」。

向晨淡淡一笑,转头再度遥望窗外,“我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子,可现实告诉我,我只是个loser。”

他顺利考上985,顺利成为令全家人乃至近亲远戚为之自豪的天之骄子,以优异成绩顺利毕业……

却没有如家人设想的那样,成为人生赢家。

就在27岁那年,也就是他到D市大约一年后,母亲的一通电话,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直到这时,天少才首次听到向晨深入谈及自己的家庭。向晨的姐姐已在外地结婚生子,母亲与二婚的丈夫在家乡一同生活。从那通电话里,向晨不经意地听出,母亲当前在继父家寄人篱下,过得极不开心。就是那平平淡淡的几句话,宛如一柄利剑,一击穿透向晨的心脏。

也刺穿了他仗剑天涯的潇洒和快意。

曾经,他离家是因为家人不支持他的职业。于是他倔强地孤身一人背起行囊,向远方进发,行走在路上的同时坚守梦想。

他一直坦然接受自己的一无所有,哪怕默默无闻,清贫度日,也没关系。直至在那通电话里,听到母亲被生活压得那般疲惫的声音,他才惊觉,原来看似轻飘飘的一无所有,竟是如许沉重的负担。

一旦他抬头正视,便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没有工作,没有对象,没有存款,没有车,没有房,没有任何稳定的保障,这样一个27岁的男人,给不了家庭一丝一毫的回报。

挂断那通电话的同时,向晨明白,他要投降了。

他输了。他终究输了。

他在自己的坚持面前丢盔弃甲、狼狈而逃。他清高的人生被砸得粉碎。他曾信誓旦旦地视金钱如粪土,他曾发誓绝不让商业的贪念影响自己的创作。他曾认定,他的文字一定要是最纯粹的东西。

他以为他能够永远不让铜臭侵染自己的墨香。

他错了。

他以为他是墨香。事实是,他还是变成了铜臭。那是被粪土埋葬后弥漫天地的铜臭。

赢了的,终究是铜臭。

梦想属于自己,也只能属于自己。

那之后,他开始疯狂研究星辰网的上位法则,曾奉为圭臬的创作原则不得不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快准狠的挣钱方法,质量都是浮云,曝光率和更新量才是王道。

《非我族类》就这样被催产了。

这是一个他酝酿多年的故事,在一瞬之间突然爆发,追求完美的他必须放弃完美,容忍赶稿的进程中必然伴随而来的粗糙、瑕疵和漏洞,那种壮士断腕的悲戚,只有一个视作品为生命的人才能懂。

如果说,作品就是作者的孩子,那么在这个行业里,对没前途的孩子心狠手辣地堕胎、杀婴、遗弃的人往往比那些不离不弃的父母混得更好。就算是有前途的孩子,比起倾注爱意、日夜陪伴、耐心抚养,大多数人选择的还是打激素催肥,像养牲畜一样养它们,好能够早日卖钱。有人甚至连生都懒得自己生,直接去偷去抢。对孩子的爱成了奢侈品,因为只有爱活不下去,无情无义、唯利是图才是为人父母的生存之道。

“我终于也成为了我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向晨微微仰头,笑意在嘴角弥漫不去,“《麦田里的守望者》说过,为了钱写作的作家,和婊子没什么不同。”

“你要这么说,”天少看着他,“我们都是婊子。”

“嗯。”向晨喃喃应道,“都是。”

半晌,向晨又道:“她也一样吗?”

“她?”天少茫然。

话一出口,天少却顿时明白了。向晨说的「她」,是一对象。也许她也一样,终于成为了自己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

那究竟是正义者的反击,还是堕天使的借口?

无论是什么,赢的永远是铜臭。

“就是在那时,我开始有了创建可道文学的想法。”向晨说,“我想改变。”

他想改变现状。他有了除写作以外的另一个梦想。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能够正常创作,能够把那些用来钻研怎么刷分、怎么爬榜、怎么曝光、怎么营销、怎么蹭热点、怎么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殚精竭虑才能踩着别人上位的时间都花在写作本身。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能把赶字数、凑剧情的精力都用在提高作品质量上。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不用再放弃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违心地去追逐热题材、热元素。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不用再像九爷那样患上治不好的颈椎病。不用再像天少那样被迫改剧情,不用再像一对象那样以非常规手段营销自己,不用再像他自己这样,甘心从墨香堕落成铜臭。

他希望有一天,在网文这个世界里,每一个优秀的创作者都能凭着优秀的作品,名正言顺地活下去。

可他想杜绝的这些现象,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在他面前重演。

他们这些天神,看起来都是珠围翠绕、花团锦簇的成功者。但其实,他们也都是失败者,他们也都那么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他们为浮华的成就洋洋自得,他们对侵肤刺骨的失败避而不闻。

失败这种东西,好像不去看它,它就不存在。

成功的喧嚣如果足够大声,确是足以抹杀寂寥的。

“如果我这辈子只来得及做一件事,这就是我想做的事。”向晨说。

“听起来很傻很天真。”天少说。语气却不是嘲笑,而是……心疼。

向晨笑了,“是啊。很傻很天真。人只活一回,很傻很天真是过一辈子,八面玲珑、左右逢源也是过一辈子。我比较喜欢很傻很天真的自己。”

天少望着向晨,向晨望着前方。

他很想抱抱他,很想很想。

在网文的世界里,天少一直觉得自己像一条天生没有长脚的龙,他的文字是那么浪漫,瑰丽,奇诡,壮观,大开大合,大起大落,那就是他的翅膀,带着他云游四海,翱翔苍穹,俯瞰世间,搅动风云。

却在忽然之间,他不期然地落到了一株不秋草身旁,一切仿佛是一场不应发生的意外。

10年前,他们都还那么年轻。不秋草还在广袤土地上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默默地冒着芽,而天上的那条龙,已万众瞩目。

10年后,谁曾想到,他们竟已在高山之巅会面。

向晨从最初的《天地不仁》,到现在的《终极实验室》,每一部作品的功力都呈现出质的飞跃。他从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缓慢地,一步一步地,坚实地,走到了这里。他的文字是那么笃实、深刻、真实、完整,扎根于土壤深处,虬劲有力、顽强不屈地朝着阳光奋力生长,从颤颤巍巍、气若游丝的嫩芽,到经年累月、四季循环后的枝繁叶茂。而今,他已是参天之姿,庞大,稳重,以坚不可摧的巍峨之躯,守护着脚下的领地。

那是他亲自开拓的立足之地。

这棵参天大树的根是那么深,意志那么强烈,枝干那么强壮,神经网络那么发达。从今往后,这一株不秋草,将经得起任何风霜雨雪,这些风霜雨雪不仅无法毁灭他,还将化为他的养分,继续丰满他的灵魂。

当别人灵气枯竭时,他才刚刚完成了第一步积累。

跋涉了漫漫长途后的今天,不过是另一个起点。

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已抵达了最高的巅峰,此外再无处可攀。

可站在此处,抬头仰望,是浩瀚星空。

低头看去,是被他们远远甩在山脚下的弱者。

弱者唯一的权利,就是在痛苦中接受灭亡。

而弱者的定义,往往是那些不够心狠手辣之人。

这些本已与他们无关,向晨却毅然决然,往回迈出了脚步。

他努力了那么久,挣扎了那么久,依然被世界改变了。

所以,仅仅独善其身,远远不够。

他要改变那个孕育了他的世界。

他也许不能成功地改变,但他至少要作出改变。

哪怕一点也好。

***

两人接近凌晨四点才再度爬上床,不到两个小时,向晨就怎么也睡不着了,干脆又爬起来,洗漱完毕穿戴整齐,对着电脑敲了好一会儿,天少便也被闹铃叫醒了。

天少本以为身为CEO他可以享受一些特权,比如迟到早退……或者迟到。可跟向晨这么一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董事长同居,天少也不得不当一个爱岗敬业的好老板。

这天是周一,两人走去公司的路上,向晨一连打了几个哈欠,往路边看了看,说道:“我去买杯咖啡……你喝么?”

“走。”天少说。

两人刚到咖啡店里排队,天少的手机铃声就响了,竟然是母上大人,天少跟向晨招呼一声,就走出店门去接通电话。

向晨和平日一样,这会儿没事做,便见缝插针地拿出手机,批阅当日奏章。天少的电话没讲多久就回来了,一进门就看到了令他不自觉皱眉的一幕����向晨全神贯注地刷着手机,就在他前面的人结账离开队伍时,他身后的顾客旁若无人地走了上去,挤到向晨面前,开口就跟店员下单。

向晨对此还一无所知。

天少一下就来气了,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敢插队?他大踏步走过去,来到那人跟前,直挺挺地瞅着他,“你好,你没看见我朋友排在你前面吗?你插队了。”

天少这话不卑不亢,却气场十足,加上他今天一身簇新的银灰色西装,一枚劳力士手表更是扎眼夺目,这架势看着就压人一头,整得对方怔愣一时,正在下单的店员也不知该不该继续。天少一把拉过向晨,直接对店员道:“两杯拿铁,带走。”

插队的那人一声不吭,默默退下,店员也不追问了,连忙给天少下单,天少这才算满意,回头跟后知后觉的向晨算账,“你这人怎么回事?”

向晨:“啊?”

“被占便宜了都不知道,”天少一脸嫌弃,“能不能拿出点董事长的气势来?”

天少说话的声音不大,也不算小,此言一出,周围好几个人都看了过来。

“……”向晨想了想,“我又不是这里的董事长。”

天少叹口气,“没有我你可怎么办。”

说完,自己也怔了。是啊,他早晚要离开的,没有他,向晨可怎么办?

没有了向晨……他又怎么办?

没有向晨的生活,他竟已无法想象了。

天少正想着,一看向晨还在沉迷刷手机,又被气到了,“一大早地看什么看这么着迷?”

向晨把屏幕亮到他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