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你哄哄我呗 第266章

作者:绒确 标签: 青梅竹马 重生 爽文 萌宠 ABO 团宠 近代现代

“这里面...”李大人听着心惊。

“陛下同王爷正在玩闹,大人不必见怪。”

他被侍卫引着朝里面走了些,只见那个多日不见的小皇帝只穿着单薄的衣衫,就这样被摄政王抱在怀中,脸蛋还红扑扑的喘息着气。

摄政王在朝野之中的实权那般多,可这位明面上的小傀儡却能够肆意在他的怀中撒娇,甚至有些横七竖八的将自己的脚往男人的身上踹着。

摄政王也没有半分的不悦,而是低垂着眉眼,眼中的神情是含着笑意的。

“不知李大人可有事?”

“臣有禀启奏,如今河堤已修建完成,皇帝又到了适婚的年纪,后宫空悬,皇室最重开枝散叶,不知今年三月初到了选秀的日子,可要为皇帝安排选秀事宜?前些年国库空虚为着不劳民伤财,如今...”

如今百姓安居乐业,皇帝总要为皇家做出一些贡献才好。

哪怕是个后妃,好歹有个看到的希望也是好的。

廖年年的脑袋向后靠着,他的睫毛微微颤动眨着眼,仰头问,“朕应该回什么?”

这样的一幕,出现在一国之君的身上未免太过荒诞。

做决定之前竟然要问旁人。

廖文川抱着他,两人坐在高椅之上,男人的手捧着他的,声音从耳后低声传来,“同李大人说,陛下心中已经有了人选。”

廖年牛按照兄长的话转述。

可寝殿一共就这么大,廖文川的话其实李大人也能听得清楚。

至于是什么人,摄政王明显是没有说出的意思。

等到李大人离开后,廖年年才后知后觉地问,“兄长,什么人选呀?朕已经许久没有同旁人讲话了。”

每日除了教江南乐曲的师傅,也就是一些洒扫的宫女太监罢了。

“是年年大婚的人选。”

“啊...”廖年年的眉头微蹙,“大婚时,兄长会在吗?朕不知道应该做什么。”

“陛下什么都不用做。”男人贴着他的面颊,“只要做好你的皇帝,每日吃喝玩乐,这便是年年此生最大的事,知晓了吗。”

廖年年点头:“知晓啦。”

犹豫了一会,他还是有些好奇地问,“那朕要和谁大婚呢。”

“同兄长。”

第99章 郭明志x郑成1 小明同学

在廖年年没有到沈城治病前,郭明志和郑成已经很多年未见了。

俩人是很典型的邻居兄弟,在他们童年时,沈城还满地平房四合院,楼房都是职工房,僧多粥少,想要等安排进职工房只能等,每一年都得往上头送礼。

郭家和郑家曾是在一个大院里住的。

两家的父母都有一些学历和技术,也都只有一个孩子,算是老交情,院里住着八户人,有学校里开超市的爷爷,市场卖猪肉的叔叔,谁家做了肉菜,总是一个大院里多少沾上能吃点。

大院对面就是小学,只隔着一条马路。

小明就是在这样的院里头长大的,父母和睦,院子里还有个大他两岁的郑成哥。

他很淘,在小学一年级时就带着同班同学跳水坑,让所有同学身上都裹上了泥巴,老师过一条马路便能来到家里告状。

妈妈等他放学回家后,举起手里的扫帚对他满院追,小明便哇哇叫喊着躲,看到三年级放学的郑成,直接跳到他的身上大喊‘成哥救命!’

郑成就背着他往自己家里跑,带着浑身泥巴都干了的小孩进屋反锁,等听见阿姨在门外反复拧动手柄,威胁他‘郭明志,有本事你这辈子别出来!’

两个小孩在屋子里悄悄对视一眼,随后捂着嘴巴笑。

郑成的妈妈便在门外打着圆场,温柔地说,‘小孩子淘气一些,没关系的。’

小明的妈妈说:‘他今天带着班里一半男孩跳水坑,有一个崴了脚,都去医院了,让我报销医药费呢,一个月工资才多少?天天惹祸,生了个祖宗回来!’

郑成的妈妈笑着推走人。

郑成便在屋里头问:“你又惹祸了?”

小明脸上的泥巴被他拨弄掉:“谁知道他那么笨啊,自己要跳水坑,崴脚还回家找妈妈哭。”

听着门外妈妈的抱怨,他有些泄气的坐在床边垂头丧脑,“回家肯定是皮带炒肉。”

郭家呢,爹妈平时总吵架,郭父在厂里当技术工,好多年不升职也没分房,一家三口住在一个小平房里很是拥挤。

郑家倒还好,父母都是学校的老师,爷爷以前是当兵的,退休金很多,在这个院子里,他们是五口人住在一块,房子也大,不愁吃喝。

小明长大到现在还只能和父母挤在一张床上,家里只有一个床,进门便被塞满,所以他每到夏天都会到郑成的家里住,这样很宽松,也很舒服。

家里终于在五年级时分了职工房,但距离他的小学很远,如果搬走,每天上下学就要多出一个小时的时间。

郑成的爸妈正在带高三的学生,每天回家都很晚。

小明就这样在郑家住了下来。

这时候的郑成已经考上了市里二中,成为了一名初中生。

小明如今在学校里打架都有底气了,他会耀武扬威的说自己认识初中生大哥,谁敢欺负他,直接找初中生的大哥收拾他!

而郑成呢,家里父母一直和睦从来没吵过架,家中很平淡,唯一聒噪的声音便来自小明每日放学到家后,书包往地上一甩,大喊一声‘成哥����’

郑成放下手中的作业,一出来,就看到他脸上挂的彩,笑着揉他的脑袋问,“又和谁闹了?”

郭明志哼了一声,走进他的卧室,整个人直接大字形的躺在床上,复数着自己在学校中的英武神威。

小学生会为了一根雪糕、一根辣条分配不均而大打出手。

如今小明可是其中的老大,因为他认识初中生的大哥。

可是呢,他又仗着自己是老大,经常在分辣条时给自己一些福利,譬如自己多吃一根。

时间一久,小学生老大的手下也会出现不忿的状态,反水。

为了维护自己老大的地位,一群小学生便会在放学后钻进桥洞底下掰手腕或者撞膝盖斗鸡,谁赢了谁才能有资格当真正的大哥。

小明其实挺瘦的,每天要跟着各路兄弟在学校中疯跑,干吃不胖。

这次老大之位被人挤了下去,他心里自然不爽,躺在床上仿佛是被水烫了的小鱼,脚丫到处蹬踹,藏进被子里哭,“凭啥?我是老大,多吃一根辣条咋啦?”

郑成蹲在床边问:“我这还有两毛钱,咱们再买点吃?”

小明从被子里哼哼的探出脑袋来:“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郑成问:“作业写完了吗?”

小明摇头:“光顾着伤心了,哪还有空写作业?”

郑成抿唇笑他一直长不大。

分明他五年级的时候就能预习课程写作业,但上头有个‘哥哥’照顾,便能更加理所应当的当个孩子。

郑成拿着他的作业本,俩人到小卖部去买辣条,再来一碗担担面,这种东西郑成的妈妈也不喜欢,味道很大,所以两个男孩便蹲在公园的长椅上吃。

郑成看他吃,低头就帮他的写作业。

写着写着,嘴边便会有他递过来的辣条。

对别人抠门的老大,总是要把辣条多分他一些。

小明的性格咋咋呼呼,但面对郑成,又总会展露出弟弟的憨态,傻小子模样,不喜欢和自己爹妈撒娇,但一声声‘成哥’叫得很勤,也很亲。

小学上完,初中也是分配到了同样的地方。

但这时小明仍旧喜欢住在四合院里,他妈妈笑着打趣,这是把儿子生到别人家了。

小明的学习一般,也是上初中时才接触了钢琴。

学校的教导主任是音乐学校毕业的,在一楼大厅里放着一架钢琴,音乐课也是教导主任亲自来上课,他走上这条路的原因很简单,他想和郑成上同一所高中。

郑成的学习一直是全校第一,升学从不用考试,走的都是保送。

两个人逐渐长大,郭明志上初一时,他初三。

总是他的校园生活刚开始,郑成就要面临离开。

两个半大的少年一块上学、放学。

小明为了能和他上一个高中,走上了音乐路,只要得奖就能在中考时减分,钢琴就弹学校的,家里父母又都是职工,有了职工房住,手头不算紧,正好能供得起,又恰巧,郑成的爷爷认识音乐学院的老师,可以便宜上课。

他们就这样上了同一所高中。

郭明志的长相帅气,又性格活泼,周围总是有许多人同学一块玩,他身上还有些江湖气,若不是上头有个学习好的邻居哥哥,只怕要走上当小混混的一条路。

还记得他刚上高中时很高兴,但才刚准备学习没多久,郑成又面临着要考大学,会离开沈城。

郑成的成绩很好,将来是要去北上广的,沈城留不住他。

小明第一次发现,他追不上成哥的脚步。

两个人从小到大没有分开过,忽然要因为这件事分开,他没有办法让郑成学习变差,也没有能力学成天才,所以高一的时候他便开始学抽烟了。

高中的男孩在青春期,叛逆,又不学好。

郭明志在高一上学期就因吊儿郎当喜欢争强好斗成了学生中的小霸王。

他和几个同班的男生抽着从爸爸兜里偷出来的烟,躲在厕所,烟雾缭绕。

都是音乐班的孩子,嘻嘻笑笑的说着对方上课时弹琴多么难听等等调侃。

但等厕所的门被人敲动,‘砰砰’的声宛若拐杖敲响棺材板,令人心惊。

几个男生连忙把烟掐灭,从门缝中探头出去发现是高三的郑成。

其他人看了一眼小明,随后灰溜溜地走了。

郭明志平日在学校天不怕地不怕,即便惹祸找家长也不害怕,就怕比他大两岁的郑成。

见他来了,小明手中的烟都来不及掐,脑袋耷拉下去,老老实实喊一声‘成哥’

“你还知道叫我哥?”想来温柔的郑成拍拍他的脸蛋,“再不学好,信不信我让你抽多少吃多少。”

劣质的香烟吃起来很苦,这是郑成惩罚他抽烟的方法。

小明低着头,稍微向前一步,脑袋就埋进了郑成肩膀的校服中,他的声音发闷,很难受地说,“可是你们今天要报志愿了,是不是...”

“你走了,谁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