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panda
某一时刻,秦寺羽说,“不行……”
真的做到最后一步,就永远都回不去了。
无论如何说“一时糊涂”,都永远在这社会的审判台上。
Aston也知道,他的双手隔着围布钳住秦寺羽的腰,自己身体又下沉一些。
秦寺羽腿上一痛。
秦寺羽垂着头,十根指尖抓着床单。
他命中注定要堕落吧,秦寺羽想。
6岁那年想做小偷,被Kingsley Aston救回来了。
当年那些委屈、愤怒与极致的报复心理,他依然能回想起来。可他当时意识到了该做什么,或者说,不该做什么,他不能被吞噬。
可现在呢,当年那个救他的人,在他身后,钳着他腰,在做这种事……
他们现在是同性恋。
他命中注定抵抗不了他内心的阴暗欲望吧。
见秦寺羽在想什么,Aston停下来,他的手指轻轻抚摸对方的后颈,接着是肩膀、后背,抚摸对方的肩胛。
太温柔了,秦寺羽想。
可下一秒,两只手又握上他腰!
Aston握住他,说:“Sean,许多年后,我们又见面了。高兴吗?”
秦寺羽:“……”
Aston不放过他,又问:“我们还脱光衣服抱在一起。高兴吗?”
“啊……”听见这话,秦寺羽一个颤抖。
钢琴布又脏了一些。
与此同时,秦寺羽腿也脏了大片。
更亲密的事情做完,板上钉钉。除最后一步,都做尽了。
Aston喘着气,秦寺羽则垮在床上。
Aston用那块布擦干净他,躺上来,将秦寺羽搂在怀里,问:“今天晚上睡在这吧。嗯?”
秦寺羽以前总是去另一间睡整夜的,可今天晚上他却静静依偎在了对方怀里,点点头:“嗯。”
于是他们对着对方,抱在一起,肢体交缠,亲密地入睡。
睡着之前秦寺羽说:“Good night.”
Aston亲昵地回他:“Night night.”
秦寺羽太累了,很快便睡着。
秦寺羽吃饭认真,睡觉也很安详。
月色下,Aston轻柔地捻起他的黑色头发,绕在指尖,卷动两圈,再看着它们滑落下去。
不知道从何时起,他开始迷恋黑发。
乌黑的发,细细的,软软的,却顺顺滑滑,会从指间丝绒一般流淌下去。会反光,一抹阳光在黑发上闪过去,漂亮极了。
其实Aston也对那一天印象深刻。
那一天,做完礼拜,他又在教堂里留了很久,因此才会遇到那个petty thief。
因为在那之前,他刚刚从反省室被放出来。
纯黑色的反省室里每一秒都无限漫长。不规则的滴水声持续刺激他的神经,他坐在那里,闭着眼睛捂着耳朵,按他自己的方法消耗时间����就是数数。他一直数到19万,直到最后昏倒在地。
于是第二天,做过礼拜,他便留在教堂里,虔诚地向上帝祈求、祷告。
他那时候年纪太小,心里太脆弱,他祷告很久,希望真的有一个人能来爱他。
牧师说那就需要他首先先“爱别人”,还翻开圣经,指着《约翰福音》里的一句话说:“神就是爱。”
走的时候见到那个petty thief,对方问钢琴布是做什么的,他想起牧师的话,便坐下来,给那个人弹了一首。
第51章 钢琴(三):红线。
很自然地,他们便从每星期一次地去那屋子,变成两次。
秦寺羽总是在周六的晚上就过去那边,周日去医院,再回那边。
弹钢琴的那一天后,起床以后,两个人都讲述了下初遇那天发生的事,一个本来想偷东西,一个刚刚脱离“惩罚”,去向上帝祈祷。他们深深拥吻很久,感情好像又更加深了。
现在,从医院里回家以后,秦寺羽通常很累,他会躺在客厅沙发上,休息一下,而Aston会拿来一杯温水,温度总正正好好是秦寺羽最喜欢的,放在一边,再搬过来一张椅子,就坐在沙发的旁边,望着他,这个时候秦寺羽便侧过来,二人目光锁在一起,良久良久,秦寺羽还会把右手递给他,被握住。
偶尔Aston也挤上沙发,他搂着秦寺羽,头枕上秦寺羽的颈窝。他又高又壮好大一只,幸亏沙发足够长。秦寺羽的手指缠上他的金发,再顺顺,觉得自己养了金毛。
他们两个最喜欢坐在一起聊天儿,讲这几天发生的事,也讲小时候经历的事。
对于对方,他们永远有探究欲。
每次晚餐,他们两个都对着彼此坐在桌边,一边慢慢地吃,一边缓缓地聊。
即使生活如此不同,他们也都想要了解。
闲暇时,偶尔,他们也在院子里打打球。
租的房子院子里是有一个小篮球架的。
秦寺羽会打一些。家里贫穷,但篮球是可以练的,唐人街的YMCA经常组织一些教学,而后就能自己练习了,在学校也会打比赛。不过,显然,他也没有太多时间能用在这上。
Aston跟秦寺羽差不多,他曾经的私立学校全部都是有体育馆的,但篮球有工人色彩,并非那种上流运动,所以Aston也并不算擅长,Aston能拿冠军的是网球,与马球等。
但即使都不算擅长,两个人打篮球也是有趣的。
在Aston曾经的想象里,他会喜欢优雅、端庄的女人,结果现在,他好喜欢对面的人伏低身体、挑着眼睛,肌肉紧绷跟腱修长,充满力量感,他们两个比篮球。
秦寺羽也总感觉像在做梦。他竟爱上一个白人,还是一个男人,还是Kingsley Aston。而且,这个白人、男人、还是Kingsley Aston,也爱他。
每一项都不可能,但每一项都发生了。
他是变态,那个人也是变态。
至于晚上,他们总在纵容欲望。
明明全都极度自控,明明都没真正交合,却沉迷欲望。
某一天秦寺羽道:“科学家说,纵容欲望……破坏大脑。”
Aston埋在他的胸膛上,哄他:“一周两次当然没事。”
秦寺羽却说:“一周两次当然很多。”
Aston说:“遵命。”
秦寺羽:“???”遵命?遵什么命?
结果,这一次他就要被搞死了。
每一次他想要释放时,Aston就控制住他,说:“Sean,不可以。你要保护你的大脑。”
秦寺羽:“……啊。”
这样连续五次以后秦寺羽要崩溃了,说:“Kingsley,求求你……求求我……”
“嗯?”Aston的眼睛凝视着他,“你不保护你的大脑了吗。”
“求求你……啊!”
结束以后Aston笑起来:“我不认为做这些事破坏大脑。”
秦寺羽:“……”其实他也没感觉。
Aston说:“科学家都老头子了,身体不行,心理阴暗,编造出来骗我们的。”
秦寺羽:“???”
有一次起来之后,秦寺羽甚至发现自己颈侧有吻痕。
红红的,在他白皙的皮肤上尤其明显。
他就只好穿了一件高领针织衫遮住吻痕。
吴新童瞧见他还评价说:“Sean,你今天好fashion啊!”
秦寺羽没回答什么。
吴新童这二百五。
秦寺羽还开始管Aston叫“Kingsy”。
他想叫比“Kingsley”这个大名还更加亲昵一点的。
Aston没经验,叫秦寺羽挑他自己喜欢的。
“Kingsley”这名字,最最常见的昵称当然就是“King”,保留名字本身的含义与象征,但秦寺羽并不喜欢,他不想要这个名字本身那些期望、那些责任,什么尊贵,什么威严,什么领袖,什么荣耀,他不想叫。
于是斟酌之后,他开始叫“Kingsy”,说:“好可爱,而且后边这个‘sy’还非常像我名字Sean的简短版本呢。”
Aston挑挑眉。
这个昵称显幼稚。
孩子才喜欢凡事加一个“y”。Mom叫mommy,dad叫daddy,dog叫doggy,cat叫kitty,horse叫horsie,连“鬼魂”,ghost,都叫ghosty。
但Aston喜欢对方叫自己“Kingsy”。
一直以来,连他父母都只会叫他的大名甚至全名。在那个阶层,叫孩子的大名反而代表权威以及教养,大名更能强调身份与家族。
他们是在刻意避免。
他的父母Alexandra与Victoria互相叫“Alex”与“Vicky”,但对于儿子,他们刻意保持距离、刻意建立壁垒,刻意让他不要幻想温馨、亲昵的东西,他们需要借此维护自己对儿子的控制感,Alex说普通家庭才会喜欢那种氛围。
至于朋友,自然也跟着一起叫他大名。
所以,这其实是第一次有一个人使用昵称来叫他,他人生中第一次感到自己是真正地有了一种亲密的关系。
偶尔,他也会叫秦寺羽“seany”,他自己取的昵称。
“Kingsy!”秦寺羽会问,“明天早上有课吗?几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