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panda
紧接着她就发现,后排两个人的目光一块儿从彼此的眼睛上移开来,移向自己。
聪慧如她竟一瞬间就失了忆,卡了壳,说:“呃……”
秦寺羽温柔地问:“想说什么?”
林素玉说:“我突然就忘记了……”
秦寺羽又温柔安抚:“没关系。你慢慢想。”
林素玉茫然地转回去又坐好了,听见哥哥笑了一声。
再望向Aston,Aston已经在方才的插曲中错开眼神,观赏窗外了。
秦寺羽看他的侧脸,又比较自己翻到过的他小时候那张照片。
对照片的印象太深,早已牢牢记在心里,秦寺羽先回忆了下他小时候的正脸,确定对方5岁时的眼睛位置、鼻子位置、嘴巴位置,以及眼睛大小、额头长短、鼻梁长短、下巴长短……再一点点挪在现在这张侧脸上,还原当年,把Aston的侧脸也“缩小”了下。
他反复揣测最后效果,研究、对比,最后依然感到这个侧脸����
他应该、大概是见过的。
他当年主要见到的就是对方的这张侧脸。
那个时候Aston应该是有7岁多,但应该跟5岁多的差距也不非常大。
6岁半时,秦寺羽他们太穷,又被歧视。因为实在想买吃的,某一天,他们一群小男孩决定分别偷东西。
他们说好比本领,看谁最后偷到的多、偷到的贵。
秦寺羽也参加了。
他太想吃好吃的、玩好玩的了,商店里的零食那么多,玩具也那么多,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却从无一样属于他。而且大人们说,富人、白人没一个是好东西。
他们就在富人区偷。
可富人的家哪里好进?秦寺羽才6岁半,偷不着,一双手空空如也,急到不行,他沿着大街走下去,想看看那家开着大门……他好进去偷东西。
最后他走到一栋恢弘、漂亮的房子前,那房子是开着门的,也并没有什么门卫。
他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座教堂。
那个房子太漂亮了,他以为一定有好东西,就溜进去,东转转、西转转,都没瞧见什么能偷的。
有一排排空的椅子,也拿不走啊。
他最后在桌子上找到一片大的布料,精美、漂亮,也许可以卖几个钱,或者可以做件衣服,便拿在手里想偷出去。
结果出门的那一瞬间撞到一个白人小男孩。
对方比他好像大一点,表情很冷漠。
那个白人小男孩问:“你拿着这个干什么?”
“……”秦寺羽便举起来,问对方,“这个是什么?”
秦寺羽真的不知道。
对方眼睛很大、睫毛很长、嘴唇也很红,说:“钢琴布。”
秦寺羽:“啊?”
“盖钢琴的布。”
秦寺羽:“……”
他问:“钢琴又是什么啊?”
那个男孩没说什么话,径直穿过一排排座位,走向祭坛。
秦寺羽看着他。
那座教堂太漂亮了,高高的庄严穹顶好像天空,雕刻出的小天使们遨游其中。彩色的琉璃天窗把日光也切割成了五颜六色,石头地面、木头长椅,空气里是蜡烛的香。教堂墙上布满浮雕,讲着故事,衣褶都能穿越千年来到这里,而那个男孩就一步步不急不缓地穿行过去、走上祭台,两侧雕像都看着他,彩色天光也照着他。
大概就是天之骄子吧。
他就坐到祭台一侧的钢琴前,手指搭上,看看秦寺羽,弹出来了好听的一段曲调。
真的很好听。
当时秦寺羽就站在侧面,呆呆地看他的脸。
他这辈子还没有过那样静谧、那样美丽的一段时间����在很漂亮的建筑里,高高的穹顶、彩色的琉璃,钢琴声悦耳空灵如流水般倾斜而下,音乐悠扬地回荡,一个很漂亮的跟穹顶上那些天使长得很像的男孩子弹一只曲,很长的一只,专弹给他听。
他之前的6年半都在污泥里挣扎。
于是好像信徒到了圣城、游子到了故乡,像在黑暗里出生的人第一次见到太阳、在静寂里长大的人第一次听到雨声,像沙漠里的一粒沙第一次遇到鲜花、荒蛮地的一颗草第一次遇到春风,又像笼里面的鸟儿第一次见到天空、缸里面的鱼儿第一次见到大海,那种震撼难以形容。
他过去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有这种美好,连灵魂都战栗起来。
那个男孩弹了很久,直到把一支曲弹完,并没有任何不耐。
弹完之后那个男孩说:“这个就是钢琴的声音。”
他指指秦寺羽手里:“而那个就是盖布。如果不盖好的话钢琴就会落满灰,就弹不出来原本的声音了。”
“……”秦寺羽将那块布递给他。
他可不想损坏钢琴,这么好听的钢琴。
那天再次跟朋友们“接头”之后,好几个人还真的是偷到钱或偷到东西了,他们几个兴奋异常,大谈特谈偷东西的美好经历,可秦寺羽只呆呆回想在教堂的那段时间。
好像做梦。
他本来应该羡慕他们的,毕竟他们之后立即就去吃东西了和买玩具了,可实际上他完全没有。
他没偷到,自然是被嘲笑一番,后来那几个人也不太带他一起玩了。
秦寺羽又想了一下,其实好像也并非如此。
那几个人后来也又找过他,还是“做坏事”,主要就是偷东西。
“做坏事”,对于一个7岁孩子简直有致命的诱惑力,可秦寺羽都拒绝掉了,他会想起那个男孩坐在凳上弹琴的样子,想:他们也不都特别坏吧。
他就渐渐长成这样,没再想过要偷东西,很认真地念书,很认真地做事,尽可能地把生活给布置得美好一点,也尽可能地保持善良,最终来到了伯克利,又再次遇到了对方。
并没想到还能遇到的。所以原来,在拯救了他的生命前,其实早就拯救过他的灵魂。
第34章 打字机(二):学习打字!
那一天分别以后,Aston帮秦寺羽找到了个好的兼职。
Aston在见习的金融机构需要一个打字员,是一份临时差事,给时薪。最重要的是,他是可以将打字机拿回家里打字的。
“可是,”秦寺羽在公寓的门房里接电话,说,“我并不会打字啊。”
“练一下吧。”Aston道,“这份兼职允许你在自己家做,零零碎碎的时间都能用上,赚更多,也不需要跑去码头修自行车了。海边太冷。我已经推荐了你,你这几天准备一下。”
秦寺羽没说话。
Aston早已经考虑好一切,说:“今天下午吧,到兄弟会来一趟,拿打字机。先借它们的练习一下。”
秦寺羽知道对方在兄弟会当着主席,想借当然能借一个,想了一下,说好,今晚五点他会去拿。
五点,将打字机抱在怀里,秦寺羽对Aston说:“虽然说过很多次了,但……再次感谢。”
Aston的目光落在机器上,问:“你知道正确的打字手法么?”
“我等会儿就去图书馆借一本书学一下。”秦寺羽笑,“书上什么都能学到,我也什么都能知道~”
图书馆,多好的地方啊。
他读到过一个数字,大萧条期,图书馆的借阅量上升了50%,很多人说:如果没有书,他/她早就已经疯了。
“万一书被借走了呢。”Aston的英文永远都准确而优雅,他的眼睛锁着对方,“我今晚正好有时间,先教教你吧。”
“啊,”秦寺羽把打字机在怀里面抱紧了下,扬起颈子望进去,回应他,“那又要麻烦你。”
“没事。去你那吧。”
虽然自己那个住处贫穷寒酸,可秦寺羽却大方道:“可以啊。”
秦寺羽住公寓客厅。
两边墙上钉着钉子,钉子头上系着绳子,绷直了,两道布帘垂下来,里头是秦寺羽生活的地方。
两道布帘非常中式,白底,黑枝红梅延展上去,秦寺羽站在帘前,回过头笑了一下,Aston竟怔了一秒。
接着秦寺羽撩开帘子走进去。
非常小,却干净。
一张床垫摆在左边,床单素净,一个图案在左下角,不过颜色已经要磨没了。
床单纵向剪成两半,将原本的两个边儿对在一起又缝起来了,这样中间睡薄的部分就可以移到两侧去。
Aston第一次知道可以这样处理床单。
被子、枕头整整齐齐叠在床头,枕头旁是一本赛珍珠写的《大地》,描述中国的,这两年非常畅销,也获过普利策奖。桌子摆在窗前正中,养着一盆观音竹。桌子应该是房东的,一把年纪了。窗子早就裂了道缝,被用报纸糊起来。
观音竹旁是个盒子,摆放着些零零散散的小玩意儿,贝壳等等,Aston想起海边的那一枚。此外还有形状或质地比较特别的石头。
几本书在桌子角落,最上面是一个本子,是秦寺羽看完书后做的记录与抄的段落。
边上则是一些书籍,其中几本破旧非常,明显已经翻过无数遍了,大概是秦寺羽最喜欢的一套书。Aston凝下目光望过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Aston:“……”
他抄起书,随便翻到一页扫了一眼,问:“‘大肥鹅的左腿上面绑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什么?”
秦寺羽飞快地答:“给Henry Beck先生!”
Aston:“…………”
服了。
桌子旁边、房间角落是个柜子,跟那桌子是一套的,入口帘子后面角落落着一个行李箱,破破旧旧的,另一侧的床垫外边则放着一个小箱子。
秦寺羽顺着目光看过去,道:“那是宝箱。”
Aston:“???”
秦寺羽打开箱子给Ason瞧了一眼。
穷人不爱扔东西。
这个箱子装着所有以后可能用到的东西。有绳子、有碎布……好多绳子长短不一,秦寺羽一根根分别捆起来,端正地摆在里面,兴许哪天就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