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菱迩
孟贺鼓起嘴:“但是他本来就丑啊,相机又没有带美颜,肯定长得怎么样就拍成什么样啊!”
他这样说着,沈越就感觉更想笑了。
孟贺也没再说什么,但看他嘴角的弧度,想来也没有因为这个闹脾气。
沈越拿起孟贺的手机,他看着照片里的自己,好像确实有一种暧昧横生的氛围。
他鬼使神差地拿起手机,对准面前的孟贺,而后者也自觉地摆出来了拍照的姿势。
沈越按下快门,一张极其精致又暧昧的第一视角照片新鲜出炉。
他忽然灵光一现,宛若缪斯女神降临。
当时的品牌名单沈越粗略扫了一眼,里面有一个相机的广告,粉白配色,主题是恋爱。
很明显,受众就是那些对恋爱有浪漫幻想的孩子们。
情侣第一视角,沈越无端有了这么一个想法。
他忽然感觉自己是个天才,恨不得现在就掏出电脑酣畅淋漓的做一个策划草案。
“哥!”孟贺有一次把他喊回神,“你今天怎么老是走神啊?”
沈越摸了摸鼻子:“抱歉。”
孟贺还想说些什么,刚才的松鼠服务员就端着餐点走了过来:“您好,这边给您上一下餐。”
一人一份金黄滑嫩的蛋包饭,两个小蛋糕,两杯梦幻的调制饮料,意面和牛排。
五百二十块摆满了一个小桌子。
沈越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果然自己赚钱就是对自己的钱占有欲强啊。
他正想着,孟贺就伸过来了勺子:“啊--”
沈越下意识张开嘴,蛋包饭就被塞进了自己的嘴里,滑嫩的鸡蛋,软糯的米饭混合在一起,一点点鲜味……好吃!
沈越顿时眼睛都亮了,感觉这点钱简直是花到点了。
草案就先放放吧,先享用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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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吃得饱饱的从小食堂里走出来,沈越脸上还挂着满足的笑容。
孟贺牵着他的手:“好吃吧?”
“好吃。”沈越身子一偏撞了一下孟贺,嗔怪:“怎么之前不告诉我这么好吃?”
孟贺摊手无奈:“我也很想的,但是之前哥都不给我机会。”
想到之前自己的约会罪行,沈越耷拉下脸:“行了别说了。”
刚吃完饭不能剧烈运动,两个人就找了个长椅坐着晒太阳。
沈越瘫在椅子上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休息的机会,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气血不足。
他懒洋洋地抬起眼皮,孟贺在不远处一个冰激凌小摊边上等着他的冰激凌。
那个狐狸发箍还在他头上,在阳光下显得更加鲜艳,和他的金色头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越看越好看。
沈越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完美的侧脸,修长的身形,绝佳的体态。
美中不足的,没有他刚才在小食堂里面拍的那种暧昧感。
沈越感觉奇怪,抬起手又拍了一张。
画面里孟贺举着两个冰激凌朝他跑过来,头发松散,笑容灿烂。
好像周围有粉红泡泡似的,恋爱的感觉几乎要溢出来。
就是这种感觉,摄像机广告的基调就可以这样!
沈越看了眼表,才一点半。
怎么办,好想写方案。
第16章 摄影师
一旦有挂念的东西,干什么事都容易心不在焉。
沈越估计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还有一天能为方案牵肠挂肚,就连和孟贺约会都老是走神发呆。
他捧着手机给孟贺拍照,沈越不懂什么光影构图,却也拍的格外不错。
可能这就是爱的魔法吧。
孟贺拿着棉花糖朝他跑过来,像是小狗一样遇到喜欢的就要叼回窝里分享。
“给!”孟贺给了他一团粉色的棉花糖,“这个很甜的。”
沈越向来不太喜欢这种甜食,融化在手里不仅黏腻,还很难清洁。
他只咬了一口就递给孟贺:“你吃吧。”
孟贺知道他的习惯,也不多问,接过来自己拿着往嘴里送。
小孩吃东西不太讲究,棉花糖也不过多注意,一下子糊了一嘴全都是。
沈越没忍住笑,指间点在孟贺的嘴角:“看你吃的。”
他掏出湿巾帮他擦嘴,孟贺乖乖低下头任由沈越摆弄。
那双蓝色眼睛四下观望,确定没什么人注意这里,飞速亲了一口沈越的唇角,舌尖卷走棉花糖沾染上的痕迹。
他做完一切后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摇头晃脑,和沈越对上目光后又讨好的眯眼笑了笑:“怎么啦?”
沈越的手还僵在半空,还没反应过来脸就“轰”一下爆红,他不自在地扭头看了看四周:“你干嘛呀?这还是在外面呢!”
他抬手给了孟贺一个脑瓜崩。
孟贺捂着脑袋喊痛:“我见小说里都是这样写的呀,那些主角都可惊喜了,就哥会打人,哼!”
沈越汗颜,看来他不仅前几天“大人”的约会做了攻略,现在“小孩”的约会也下了功夫。
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这件事情,沈越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到底是谁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嘴?不丢人吗?被别人看见不尴尬吗?
万一被拍到怎么办?脸和工作都不要了吗?
现实毕竟不是小说,遇到这种事情沈越还是要好好纠正一下的。
“你也知道是小说啊,反正在外面你给我收敛点。”说着,他又敲了下孟贺的脑门。
孟贺吃痛,忍不住反驳:“不是都说艺术来自于生活吗!”
“那艺术还高于生活呢。”沈越一字一顿:“总之不行。”
孟贺一副受了什么大委屈的样子撇过头去,刚才那番话虽然说的没什么道理,反而呢,给了沈越一点思路。
恋爱小说是沈越预想的受众的一种情感呈现,那么在营销的时候就能侧重于这一方面,沈越恍然大悟。
他拍了把孟贺的后背:“天才。”
“就算哥夸我,我也不会轻易原谅哥的。”孟贺双手环胸,闭着眼睛扬起下巴,偏还露出一个小缝去看沈越的态度。
沈越知道他没事,也就没搭理他,拉着孟贺去下一个地点。
碰碰车,是一个害怕的人极其害怕,喜欢玩的人很喜欢玩的东西。
沈越是害怕派,孟贺则是激情派。
车辆碰撞什么的,一听就很危险,沈越这种在路上开车恨不得压最低速线的惜命党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这种游乐设施会那么受欢迎。
孟贺都排到队了一看沈越人没了,连忙四下乱找,一抬头看见沈越在几十步开外的椅子上冲自己慈祥地摆了摆手。
勇敢的孟贺放弃了排队,去拉贪生怕死的沈越:“哥,这次你除了一个旋转木马什么都没玩诶,最后一个也不玩嘛?”
他像只小狗一样眨巴着水灵灵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沈越。
沈越面无表情地把他的脸推开:“不玩。”
笑话,要不是孟贺一直玩的过山车、海盗船这种对沈越来说高危型游戏,他也不至于一坐坐一天。
对一个常年久坐,肩颈腰腿都不好,眼睛近视甚至还患有腱鞘炎的社畜,这些游戏还是太超过了。
他甚至开始可惜自己买的游园票了。
孟贺撒娇说:“真的不玩嘛,真的不陪我玩嘛?”
沈越叹了口气,摸了摸孟贺的头:“你去吧,哥这个心脏实在受不了,我就在这儿看着你。”
孟贺虽然很想跟沈越一起玩,但是却也不想干这种强迫人的事情,只能可怜巴巴的往碰碰车那边走,一步三回头地叮嘱:“记得看我那时候的帅气姿势哦,记得哦,一定记得。”
“记得记得。”沈越失笑,干脆站起来推着孟贺往碰碰车场里面走。
这幅画面活像是什么生离死别的样子,惹得沈越忍不住笑。
那边场子的人多,孟贺又格外□□,沈越能感觉有很多人的视线都投放到他们两个身上,脸上一阵热意。
“咳咳……”沈越放开孟贺:“你去玩吧,我就在那边坐着。”
他指向右边的一个长椅,直接朝那边走过去,半路还不忘给孟贺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
眼见着孟贺依依不舍地朝场子里走,沈越越看越好笑,甚至没有意识到有人坐到他身边。
“那是艺人吗?”那个人忽然说。
沈越被吓了一跳,扭过头看过去。
是一个看起来跟孟贺差不多大却风格截然不同的男人。
孟贺是西方混着东方,融合的极好的一种混血感,而面前这个人则是全然的东方面相。
眉眼处透着柔和,皮肤白净,看上去很好相处的样子。
“谁?”
“吓到您了吗?抱歉。”男人歉意地笑了笑:“我见你们两个刚才很亲昵,所以来问您了。”
沈越这才意识到他说的是孟贺,转而又理解了,毕竟那张脸要比现在娱乐圈的颜值优越得不止一点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