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iffy
兰霄先开口堵了他的话,半真半假地说:“考珀他们有事离开了,这身份证明是他给我们办的,方便我们在这里生活,不知道他出了什么纰漏,但他走了,我暂时没找到办法改。”
这话除了考珀已经死了,也确实没假。
清醒的兰可没那么好糊弄,更何况考珀可是拨正世界线的人,怎么可能放弃带兰霄回皇室自己离开。
兰可眯眼看过去,却没揪兰霄隐瞒的错,只是说:“没办法改,那你是要我扮作你的妻子跟你去见房东吗?”
他这话天然带着点不乐意的意思,兰霄慌忙收了两本身份证明,拉过兰可的手发誓道:“哪儿能呢,你不愿意这事当然作罢,我自己去见房东就行。”他牵着兰可的手半蹲着仰头看他,仿佛还是多伦提亚或者圣格伦里那条听话的狼犬一样,兰可一声令下,绝对说一不二。
兰可圆溜溜的眼睛一转,腮边肉一鼓一鼓,摸了摸兰霄的头。
先前暂且不论,但没法改身份证明这事,兰霄肯定不敢跟他撒谎,既然他们要搬家,兰可肯定得露面,这根本不是见不见房东的问题,兰霄还能一直把他藏房间里吗?兰可又不是吃白饭的,他当时考了多国通行的拍卖师证,没道理来了瓦伦克,还没他饭吃了。
他得证明没了圣格伦那群坏蛋他一样能过的更好。
兰霄被他摸着下巴,觉得自己如果是狼现在全身的毛肯定都服服帖帖的,说不定喉咙里还会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兰可捧着他的脸抬起来:“我没怪你呢,我跟你去的。”
两人都是行动派,兰霄打电话给王传让他尽快约时间,他第二天没去打拳,就守在兰可身边,兰可睡醒被他吓了一跳:“干嘛呢?”他头发长了一些,瓦伦克水质硬,他又用不惯这里的洗发水,导致一醒过来就变成一只炸毛猫,伸着爪子不耐烦地把兰霄的脸推远。
兰霄摸着他的头发:“变长了。”
兰可:“?”
“你头发变长了,也许不用带假发的。”兰可这才明白他在说啥。
兰霄给他买了一堆裙子和假发!
他上次穿裙子还是在演话剧呢,原本经过薇薇安洗脑,兰可已经能平淡接受男孩子穿裙子这件事了,但兰霄没见过他穿裙子的样子啊!
兰可看着兰霄把裙子一条条挂在他面前,脸一下子就垮下来,他从前在兰霄面前可是小救世主一样的存在,上能耍枪一枪“毙命”欺负兰霄的人,下能在圣格伦呼风唤雨做所欲为,多伟岸的形象。
兰可颤着手指选了件纯白的圆领连衣裙。
跟兰霄心里念到一块去了,他把衣服递给兰可就麻溜地滚了出去。
白色连衣裙的小妻子,饶是兰霄再克制,此刻也忍不住浮想联翩,兰可只想着选一条颜色款式都简单的,却忘记了他多次穿着珠光白西装在各大晚宴留下的惊艳。
他就是最适合白色。
兰霄也给自己买了一套正装,因为今天在兰可床头跪得有些久,他的西装裤有些皱,他背对着门一下一下,大力去抚平那些褶皱,甚至用力去拍,用这种自虐的方式想让自己停止对门另一侧房间内风光的臆测。
他知道那件裙子做了收腰设计,他也知道兰可的腰有多细,他两只手都能圈住......
“啪、啪、啪。”
那条裙子大概刚没过兰可膝盖,兰可的小腿肚都会直接露在外面,兰可身上几乎没有毛,就跟女孩一样,哪儿都白,白得发粉......
“啪、啪、啪。”
“兰霄!”
兰可从房间里探出脑袋,兰霄回头望去,从对方气鼓鼓的脸颊可以看出,他估计不止叫了自己一声,而自己刚才拍的声音太大,根本没听到。
“怎么了?怎么了?”兰霄觉得看着那个从门缝里探出来的小脑袋,心都纠成一团,太灵动了,兰可眼里流光闪烁,不经意流露出的骄矜样子让人心头一麻,像是小猫耀武扬威地踩在他胸口。
全世界只有小猫是聪明的,兰霄觉得自己已经没办法思考,他的脑袋和腿已经分了家,上边云里雾里,下边已经听着眼前人的命令,忙不迭地跑了过去。
口唇干燥,夏天快要到了,兰霄想着在新家的冰箱里一定要放满冰水。
但眼下他只能迷离地低头看过去。
兰可说:“后背拉链......我拉不上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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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我傻了,原来我上一章不甜吗
下章应该要切换回圣格伦视角了,可儿和兰霄这边时间线过去好多天,但圣格伦那边会退回到可儿离开的那一天写
【嘶,可能会冲击到大家,预警一下】
第100章 第 99 章 兰霄倒吸一口冷……
兰霄倒吸一口冷气, 下意识往后靠,幸亏手扳着门框才没失态。
兰可把门缝打开一些,示意他进来, 那件白色连衣裙半挂在他身上, 背后松散, 兰霄的高度甚至能看见他暴露在空气中的后背。
兰霄脸唰地红了。
他本来不应该这么失态的, 和兰可来到这里后, 他其实没少帮兰可洗过澡。兰可意识不清,他们在瓦伦克人生地不熟, 兰霄不可能把兰可交给别人照顾, 而兰可又天天要洗澡。
别说背了, 兰可身上哪一处他都看过了,照理说不应该因为此刻帮他拉个拉链就这么局促的。
但兰霄心里知道这太不一样了。
只要是兰可意识不清的亲密,在他看来都只能算作没发生过, 不是兰可清醒着允许的, 那他就不能主动提、更不能主动要。
否则就是冒犯。
“你愣什么?我冷的呀。”
带着些许羞恼的轻斥立刻唤回了兰霄的意识。
下一秒,兰霄眉头紧拧,什么旖旎心思都没了, 他一手扶上兰可肩膀往里面轻推, 另一只手迅速带上房门。
兰可在他手里跟只没有丝毫反抗能力的小鸟一样,兰霄控着他的腰把人转过去,什么话也不说,兰可“诶诶诶”还没说完,就感觉身后的已经从他的腰摸到了背,兰霄的大手好不容易捏住那个小小的拉链。
兰可怕痒,被他的动作弄得直颤,他眼里泛上来雾气, 还没回神呢,突然意识到兰霄已经在往上拉了。
“你小心点!别夹到我肉了!”兰可大叫着警告他。
只听“哗啦”一声,兰霄手起刀落,一秒给他拉到了顶,兰可迷迷糊糊探过去摸,嘴一撇就要骂人,兰霄看他眼睛红的跟只小兔子一样,搂着他的腰也没放。
兰霄虚虚地环住他:“太瘦了,一点肉都不长。”
兰可脸红红的,不说话了。
虽然兰霄觉得兰可不用带假发,但兰可最后还是主动要求戴。
王传开车来接他们,兰霄跟兰可的行李基本和来时差不多,兰霄收拾好把行李箱压严实,兰可抱着他脱下来的西装外套站在门口,抬头望了望久违的刺眼阳光。
“外面有风。”兰霄抓着一把买衣服送的小洋伞跟着他出来。
兰霄眉眼轮廓很深,鼻骨挺拔,在阳光下光影分明,他向来怕热,不仅外套脱了而且衬衫纽扣也拧开两粒,袖口上捋露出半截小臂,手背青筋明显。
“你一会儿说冷,一会儿说热的。”兰可转过来,拉开抿进嘴里的发丝,秀气的眉头皱起。兰霄这才看到自己的西装在他怀里,“你拿这干嘛?”他把行李箱推一边,拿走兰可怀里的衣服随手搭在拉杆上,“挺重的,我拿就行。”
“你收拾房间起灰,我就拿出来了。”发丝老往嘴里钻,兰可“呸、呸”两声,没好气地说,“一件衣服而已,哪儿重了?”他攥着拳头不肯去接兰霄往他手里塞的小洋伞。
“你刚还说外面有风怕我冷要我穿风衣戴口罩,这会儿我想晒太阳暖暖,你又让我打伞?”
“太阳太大了,你眼皮薄,晒伤了。”
兰霄把口罩给他拉上,把伞撑开,又把他的头发别到耳朵后面:“我记得送了夹子的,我放哪儿去了?”兰霄摸摸西裤兜,“不在身上。”
“唉呀。”兰可一把拉着他,不让他回去找,“别麻烦了。”
“你不是不自在吗?”兰霄低头笑着看他,手指拨开又顽固地贴上他下巴的发丝。
“假发都戴半天,要你给我别夹子,可不知道又要弄多久,说不定还扯下来我头发,你别多事了。”兰可屈尊降贵地伸着根手指戳了戳兰霄后颈的汗,把小洋伞往他头顶盖过去一点。
就这微不足道一点,直接给兰霄原地愣神半天,旁边车喇叭响了几次都听不见,还是兰可发现了,疑惑地问他是不是车来了。
王传在车里震惊透了,他简直不敢认门口那个站在小洋伞下佝个脑袋傻笑的白毛就是地下拳场众人最近闻风丧胆的黑荆。
那他怀里抱着的就是他那小妻子了,隔的远看不清脸,只能看出年纪不大。
兰霄帮兰可拉开门送上车,自己则把箱子搬上去,王传愣神都忘记下车帮忙,他又不敢搭话,僵在原地等兰霄上车了,才尴尬地问好。
兰霄先前就说过,他打拳这事是瞒着他妻子的,让王传不要胡说。
他还以为免不了被一通问,结果直到下车,都只有黑荆一直不停地问身边的人“坐得累不累”“想不想喝水”“晕不晕车”“想不想上厕所”......
等下车了,王传去帮他们走手续,黑荆那位小妻子才别扭地被丈夫牵过来道了谢,王传都听傻了,一个劲摆手说“不用谢不用谢,应该的”。
按着王传发过来的具体地址很好找,路过一家花店,兰可拉着兰霄进去买了一束花,兰霄皱着眉头看着兰可整理花束,生怕那些刺划到兰可。
“为什么要送花啊。”
“因为礼貌。”兰可挑了几朵洋甘菊和他挑好的花束比了比,见兰霄眉头紧锁十分不理解的样子。
“你都没给过我花,我也没送过你花。”
但圣格伦的很多人都送过兰可花。
“那你改天送我就好了,你送花我会收。”兰可把花递给老板,转头就对上了兰霄又疑惑又亮晶晶的眸子,“怎么了?”兰可看着他的样子就想笑。
兰霄被他嘲笑惯了,兰可算他大半个融入人类社会的老师,兰霄保持着有疑惑会跟兰可问出来的习惯,他张了张嘴,搂着兰可的腰跟他贴近一点;“我想送就可以?他们都只有在你主持拍卖会的时候才能借着这个由头送你花,我们也没有礼貌要讲,我要怎么样才可以送你花?”
“想送就送了。”兰可又挑出一朵蓝星花,让店主修了枝插进了兰霄西装外套左侧的胸口袋里,他给兰霄打了示范,黠慧的笑像一只小狐狸,“想送就送了。”
兰霄很想吻他。
“等会如果房东问起,你要记得说是你妻子给你选的。”
兰可拍了拍兰霄的肩:“付钱吧。”
兰霄觉得自己幸福得有些晕乎乎了。
愿意租房的房主是一对已过四十的夫妻,在这里住了十五年,兰霄敲门,兰可乖乖跟在他身后,是丈夫开的门,他们打过招呼,就听到那位夫人隔着红砖墙和隔壁另一位女士喊着话。
丈夫抱歉地朝着他们笑笑;“隔壁那位女士和我爱人是多年好友了,他跟他丈夫是有名的收藏家,平时很少在这里,没想到今天居然在。”
“我们今天的晚餐恐怕要多几个人了。”
兰霄下意识去看兰可,兰可拍了拍他:“荣幸之至。”
丈夫抬眼略微惊讶地看了他们一眼。
“泰贝莎!你绝对想不到我最近收到了什么好东西!你要搬走居然不告诉我!天哪你是不爱我了吗?!就算比不上罗瑟夫我以为我至少能在你心中排第二的呜呜呜.....”
刚还在另一侧的人已经风风火火地绕了过来,径直掠过兰可兰霄和名叫罗瑟夫的男主人,还在浇花的女主人淡笑着看着她冲过来抱住自己,“无所谓,你要搬去哪儿我就买下你隔壁的房子,哦泰北莎我要跟你做一辈子的好邻居。”
“嗯?你们今天还有客人?”
令人意外,罗瑟夫夫妇的好友居然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女士,她转头呆呆看了一眼被兰霄像护小鸡一样护在身后的兰可,瞪大眼睛:“我的天哪!”
“你们是把天使请到家里来做客了吗?!”
众人被请进了正式餐厅,女主人泰贝莎把刚剪下来的绣球花插进餐桌花瓶里,罗瑟夫帮忙摆放餐具。
“今天的主菜是香草烤鸡,泰贝莎也准备了沙拉和水果派,大家随意就好。”
代露薇,也就是罗瑟夫一家的邻居,显然对兰可的兴趣比烤鸡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