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怀沙
林栖迟疑了一瞬,最终还是摇头,“我再想想。”
恰好这时梁雁给他发消息来了,允许他带着丢丢出门散步,限时两小时。
林栖赶忙关了电脑,带着丢丢出门溜达了。
他坐车到了广场,独自一人,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望着路过的行人发呆。
远处高楼上的大屏幕里播放着一条广告,梁雁艳丽精致的五官出现在屏幕中心,他戴着黑色十字架耳钉,黑色卷发随意地垂下,一种野性凌乱的美。
这是他代言的高奢香水广告。
高楼的不远处有一条天桥,那里是网红打卡点,很多旅客都会来这里拍照。
天桥正对面,就是这块电子屏幕。
平时算个地标,专门欢迎各地旅客来这里游玩。今日放了梁雁的广告,这人的名气真是大得可以,都能成为打卡景点了。
林栖怔怔地望着梁雁在屏幕里的脸庞,有点陌生,隔得太远,梁雁的眼睛好似会爱人,深情地凝视着他。
假的。
梁雁看谁都是这种样子。
丢丢在长椅旁乖乖坐着,忽然用屁股摩擦着地面,以一种怪异的姿势往前蠕动。
林栖觉得它莫名其妙,“你在干什么?”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这样走路?
“咳,它可能体内有虫,要驱虫。”一道温和的男声从他背后响起来,紧接着,一抹修长的身影走到他身边。
是个年轻的男人,仪表堂堂,穿着一件呢绒色大衣,气质温和有礼,“你给你的狗做过驱虫吗?”
林栖本能地回答:“之前做过。”
说完,他意识到自己犯错了,不该和陌生人说话的。
男人笑了一声,弯下腰,“我可以摸一下它吗?”
“……嗯。”
丢丢很亲人,主动往男人的手心里蹭。
“驱虫最多三个月就得做一次,你要是不给它做驱虫,它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咳,直白点就是,它屁股痒。”
林栖满脸呆滞,“啊?”
原来是因为体内有虫,屁股太痒,才在地上摩擦吗?
这个男人也牵了条狗,白色萨摩耶,傻里傻气地跟上来,跟丢丢互相闻味道,瞬间玩到一块了。
男人坐到另一条长椅上,温声道:“我是宠物医生,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哦。”
林栖没什么想问的。
他呆呆地望着远处梁雁的广告,没有聊天的意思。
男人等了一会儿,憋出一句话:“我叫裴青寂,今年三十岁,刚从美国回来。”
“……”
关我什么事?
林栖依然只是“哦”了一声。
他不搭理人,裴青寂沉吟片刻,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你喜欢这个明星?”
林栖想都没想就说:“不喜欢。”
“这个明星我不认识。”裴青寂说:“最近很火吗?”
居然还有不认识梁雁的?
林栖多看了他一眼,含糊不清地回答:“应该……算火吧。”
“我刚从国外回来,还不太熟悉国内的明星。”裴青寂干咳一声,“其实我不追星,对这些都不感兴趣。”
“哦。”
裴青寂接着说:“我的小狗叫Luck,今年一岁,你的狗狗叫什么?”
“……丢丢。”
“丢丢?”
他蹲下身,喊了两声丢丢,可丢丢并不搭理他。
林栖尴尬地说:“但是它好像以为自己的名字是在哪呢。”
裴青寂却不觉得意外,果断喊道:“在哪呢。”
丢丢立马摇着尾巴过来了。
裴青寂摸着它的狗头,“应该是它小时候,你总是在它名字后面加了在哪呢三个字,它才误会了吧。”
“哦。”
他兴致不太高,裴青寂没再继续搭话,而是去专心逗狗。
林栖依然在看远处梁雁的广告,他看到许多女孩子在那块屏幕下举着手机拍照,应该都是梁雁的粉丝。
手机响了一声,他垂下眼,是梁雁发消息了,叫他回家。
他站起身,语气平静:“我要回家了。”
“……哦,好,下次见。”裴青寂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看。
林栖的肤色极白,一种不见阳光的白,他牵着丢丢的狗绳,一步步离开了广场,坐车回到了家。
他把丢丢留在了一楼,又去浴室洗了个澡,才去书房里找梁雁。
“我进来了。”
推门而进,梁雁已经换上了一身休闲服,看起来是到家有一会儿了,他伸手勾住林栖的下巴,嘴角含笑,“洗澡了?”
他俯下身,侧过头笑:“见我之前还洗澡,是背着我和什么男人勾搭上了,怕被我发现吗?”
第45章 算计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林栖拧着眉,眼里闪过一丝厌烦,“总是说这些话,你有病吗?”
梁雁挑起眉头,“哎呀,急了?”
他弯下腰,手指挑起林栖的一缕发,低眉笑:“我是不是警告过你,别他妈出去跟那些野男人说话?嗯?”
被囚禁在这里接近四年,有一条不能触碰的规矩,禁止和陌生人说话。
他和江昼他们接触多了,戒备心降低,刚刚触碰了这一条规矩。
他知道梁雁一直派人跟踪他,不管他做什么,梁雁都会得到消息。林栖没了底气,仿佛他真的有错,“我……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你就这么缺男人吗?”梁雁凉飕飕地笑,“看见一个男人就要贴上去?”
林栖咬紧牙,“我根本不认识他!我只是在那里坐着而已!”
“坐着?”梁雁嗤笑,手指掐住他脸颊,“别人站街,你坐着卖啊?要不要这么廉价?”
“给你的钱还不够吗?还要出去卖吗?少了男人就活不下去吗?”
刻薄的话接连不断,林栖身躯颤动,忍无可忍,猛地打掉了梁雁的手,“你他妈有病就去治!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见一个爱一个吗?”
“我有这个资本,你有吗?”
梁雁笑得凉薄,抬起眼皮,“你认清楚自己的地位了吗?你是我养的小情人,我可以玩别的小宠物,你,不行。”
“……”
林栖疲倦地闭上双眼,他习惯了。
只要他和别人有接触,梁雁就会说出这种恶毒的话。
或许在梁雁心里,他真的就是一个便宜的鸭。
他推开梁雁,语气漠然,“你如果非要这样觉得,那我也没办法,我就是贱,你有本事就把我的眼睛挖了,舌头割了,腿给打断。”
闻言,梁雁笑了,他温柔地抚摸着林栖的脸庞,“傻瓜,你的眼睛这么漂亮,我怎么舍得挖呢?”
他的手指摸索着林栖的嘴唇,笑得越发艳丽,“不过你这张嘴我不太喜欢,把舌头割了吧。”
在林栖惊恐的眼神里,他弯起眼眸,“怎么了,害怕了吗?”
手指卡入林栖的齿关,梁雁低声呢喃:“我讨厌不听话的狗,小栖,别惹我生气。你本来就很廉价,别把自己弄得太脏,要是你把自己弄得太脏,我会把你丢出去。”
“……”
短暂沉默后,梁雁松开了他,冷漠道:“好自为之。”
他没资本跟梁雁叫嚣。
他的妈妈,丢丢,包括他自己的自由,都被梁雁掌控在手里。
林栖心里有那么多不甘,可他只能乖乖点头,逼着自己说了一声好。
他回到自己的卧室,早知道刚刚就不洗澡了,他抱过丢丢,身上有狗毛,故意把狗毛蹭到梁雁身上,让梁雁狗毛过敏痛苦好几天。
可他又担心梁雁把气撒到丢丢身上。
林栖后悔了,也许他不该养丢丢的。
他又多了一个把柄。
他本来可以随时逃离梁雁的,如今多了丢丢,他就算真的想离开,也走不掉了。
……
另一边。
褚荀急匆匆地赶回家,刚刚走到家门口,江昼就给他开门了,惊讶道:“你回来得这么早?”
他们两个谈了十年,去年两个人在国外办了婚礼。今年褚荀的妹妹从国外回来,接管了家里公司,褚荀要在公司里带着他妹妹一起学习,而江昼则休了婚假。
褚荀面色凝重,单刀直入,“林栖的妈妈有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