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怀沙
林栖望着他的耳垂失神。
他签了太多份,手腕有点酸痛,轻轻地活动了一下腕骨,把签名递给面前的粉丝,脸上的笑容透出些疲惫,“谢谢你的喜欢。”
粉丝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我,我……你一定要好好的,祝你、祝你幸福!”
梁雁弯起眉眼,“谢谢。”
林栖又盯着他说话时微微滑动的喉结。
好想咬一口。
以前梁雁跟他上床,他逮到机会就咬梁雁脖子,故意咬出血,就想留下来印子。
梁雁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不允许他咬,两个人总为这事儿吵架。
林栖意识到自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赶忙移开眼,不敢再多看。
又签了几个,梁雁微不可察地叹息了一声。
林栖又开始盯着他的手看。
骨节分明,指骨修长,指甲修剪的圆润光滑,连指尖都泛着漂亮的粉色。
握着笔,流畅流畅签下名。
随意又洒脱。
梁雁吻他的时候,总会用这双手捧住他的脸。
前面的女孩也签完名,一蹦一跳地离开了酒吧。
林栖呼吸一窒,他慌乱地拿出来那张明信片,放到梁雁面前的桌子上,声音颤抖,“……我也想要签名,特签可以吗?”
听到他的声音,梁雁抬起眼。
视线在这一刻相对。
林栖还戴着帽子,鼻子有点红,是刚刚吹冷风吹的。
他又问了一遍,“可以吗?”
梁雁放下笔,漂亮的凤眼弯成一道弧月,笑意在他眼里荡啊荡。
“可以啊,”梁雁双手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他,“想让我给你写什么?”
他一笑就让人心痒。
林栖不敢看他的脸,只敢盯着他白皙的耳垂。
那个耳钉吸引了林栖的注意力。
“就签……天天开心,早日脱单。”林栖声线有几分抖,如同波浪线,让人觉得好笑。
第138章 HE结局番外 30
梁雁轻笑一声。
他是单眼皮,眼尾上挑的弧度像一轮明月,笑起来时很蛊。
冷调肤色下看能看见青色的筋,手腕微微转动,在明信片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笔尖一顿,梁雁抬起眉,直勾勾地盯着林栖的脸,唇线懒懒地上扬,“天天开心,早日……脱单。”
最后两个字被他拖得很长。
林栖慌乱地收好明信片,不知道该把视线停在哪。
梁雁那张脸太蛊惑,多看一眼他都会心动。
不看梁雁,又显得他心虚。
他只能看着梁雁的十字架耳钉,在稍暗的灯光下熠熠生辉,像一颗星星落到了梁雁的发梢。
梁雁手一顿,笑着问他,“喜欢这个?”
他放下笔,修长的手指晃到了耳边,轻巧地取下来银色耳钉。
那抹光晃了林栖的眼。
梁雁挑起左眉,仿佛真的不认识他,笑意温柔,“伸手。”
林栖呆呆地伸出手,摊开掌心。
梁雁把那对耳钉放到了他手心。
笑眼弯弯,顾盼生辉。
“送你。”
收手时,梁雁冰凉的指尖从林栖掌心滑过去,像是无意。
林栖回过神,鼓起勇气,对上梁雁的眼眸。
那双眼睛是柔情的,这人像被裱起来的画框里神明,看他的眼神那样悲悯又温柔。
唇角带笑,眉目似水,似乎永远活在光下。
这样的人才是他熟悉的梁雁。
林栖竟然想哭,他慢慢合拢手心,把那耳钉捏在手中。
难怪他永远恨不了梁雁。
但凡见过少时梁雁的人,怎么可能会恨他?知道他是那样干净温柔的少年,即使被父母抛弃,没有体会过爱,他依然愿意学会爱。
在他的记忆里,梁雁似乎总是在笑。
挨打在笑,生病了在笑,骂人时在笑,被人用最恶毒的话辱骂时,他依旧在笑。
他如果不笑,林栖就会担心他。
因为林栖见过他脆弱的模样,知道他是从什么样的环境里走出来。
全天下林栖最爱他。
全天下林栖最懂他。
如果演得不够好,林栖永远恨不了他。
“……你要好好的,不要抽烟,不要酗酒,你的嗓子很好,我喜欢听你唱歌。”林栖一开口竟然有些哽咽,他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
他只是太久没见到这样的梁雁了。
太久了。
他的哭腔让梁雁脸上的笑意淡了。
面前的男人如惊弓之鸟那般的惊慌失措,眼睫毛茫然地颤抖,像个做错的小孩。他不知道该怎么挽回,该怎么道歉,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喜欢的人不要再哭泣。
梁雁点头,“好。”
他说:“谢谢,我会继续唱下去。如果有空,来听我唱歌吧。”
“我会来的,如果你肯继续唱下去。”
也许所有人都忘了,但林栖不会忘。
梁雁的梦想是当个随心所欲的歌手,而不是活在幕布下的演员。
十六岁的梁雁总是拉着林栖搞创作,他们在午后的窗台边,趴在色彩斑斓的地毯上。
梁雁随便哼了个调子,林栖立马即兴创作,他们写了很多无名歌,没头没尾,只是一时兴起。
“如果可以,我想唱歌,你做我的作曲人。
以后别人提起我,就会说一句,哇,梁雁可是跟林栖捆绑在一起的,他们俩在一起所向披靡!最佳组合。”
十六岁那年,梁雁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
但最后梁雁放弃了做歌手,歌手竞争太大,出头太难,远赶不上当演员来得那么快。
林栖手又受了伤,和音乐再无缘。梁雁把他的伤全部怪在自己身上,最终放弃了歌手这条路
他急需和家里抗衡,没时间慢慢等。
成名以后,梁雁用那些钱给林栖修了那个别墅,把林栖关了进去。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可以防止他父亲找到林栖,给予林栖二次伤害。
二,他把林栖困在自己身边,他可以亲自照顾林栖。
所谓的金屋藏娇,不过如此。
这么久了,梁雁当演员当习惯了,他再没有出过新歌,独自背着一把吉他天南海北地走,却不敢在大众面前露面。
其实林栖不怪他。
林栖希望他继续唱下去。
他的每一个梦,每一句话,每一个落泪的瞬间,林栖都记得很牢。
梁雁只有唱歌的时候才会短暂地流露出哀伤,他向来会掩饰自己的情绪,可他唱歌时,他的眼睛也会说话。
林栖鼓足全部勇气,“你要继续唱下去,如果你以后还会开演唱会,我一定来看。”
“……”
梁雁很慢,很浅地笑起来。
他想说点什么,此刻说什么都是累赘。
所以他爱林栖天经地义,除了林栖,谁还记得他其实是个很棒的歌手。
而不是所谓的演员。
有人夸他演得好,说他是个天生的演员。却没人再说:梁雁,你唱歌超级厉害,请继续唱下去吧!
明明他和林栖的约定是要一直唱下去。
直到他弹不动吉他,林栖拿不起鼓槌。
梁雁不喜欢演员这个职业,在他们那个侈靡圈子里,演员不过是戏子,供人观赏,像个商品一般被人挑选。
走这条路只有一个目的,他想快点长大,保护林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