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花不柒
她气质娴静且端庄,眉眼生得柔和秀丽,隐约有几分像花辞镜,眼角只浅浅落着几缕细纹,依稀透出一股苍白病态。岁月从不败美人,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怎么才回来呀?都好晚了。”端木初声音温柔,恍如春风送暖。
“回春堂有点忙。”花辞镜道。
“阿许跟你一起回来了吗?”端木初又问。
花辞镜回答她:“嗯,我俩一起回来的。”
话音未落,林知许突然从一旁窜出来,眉眼带笑:“阿姨。”
他现在还没改口,一来是他还在待考察期,二来就是他还没正式跟花辞镜订婚结婚。他觉得,等到那个时候,再改口会比较正式一点。
“诶,一上午跟小花在回春堂累不累啊?”端木初视线落在林知许身上,笑意不由得深了几分,她对自家儿子的这个男朋友,倒是满意得很。
她身体不好,再活也多活不了几年。所以在离开之前,她太想给小花找一个能保护他平安顺遂的对象了。目前看来,林知许是最佳人选。
“我就是个陪同的,一般累不到我。不过也有让我头疼的地方,比如说,帮不上小花的忙。”林知许如实回答。
端木初笑了笑:“小花的事情让他自己来就好。倒是你啊,回春堂那么无聊的地方,你也愿意天天陪着他。”
林知许闻言,悄然看了一眼身旁的花辞镜,下意识脱口而出:“小花长得好看,我要是不天天跟着他,容易被人挖墙脚。”
端木初没接话,可她却真真切切地瞧出了林知许眼底的爱意。她没看错人。
半晌,她才再次开口:“你们饿了吗?我去做饭。”
“我去吧。”花辞镜伸手拦住她,“对了,今天感觉怎么样?身体有没有好些?”
端木初轻叹:“老样子。小花,要我说啊,这病咱就不治了,费时费力的。”
花辞镜眉间紧蹙:“妈!你答应过我要好好治疗的。”
他顿了两秒,身体微微发颤,似在隐忍。再开口时,声音已经哽咽,但他却死死咬紧牙关,强忍着一字一句道:“我已经失去了爸爸,我不能再失去妈妈了。”
端木初微怔,忙上前安慰他:“小花,妈妈不是故意的。妈妈只是看你太累了,不想把重担都压在你身上。”
花辞镜低眸,只轻轻说了一句:“我不怕。”
他不怕累,更不怕苦。只要能治好自己所爱之人,那所有的苦和累,就都是值得的。
“我去做饭了。”花辞镜没再多说什么,转身去了厨房。
他关上厨房门,无声擦拭着眼角泪水。他调整呼吸,快速平复好心情,便开始做玉米排骨汤和煮小米粥。
花辞镜费了些时间,才把饭端上餐桌,招呼林知许与端木初吃饭。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很快便吃完了这一顿饭。
端木初身体太弱,吃完就犯困,就没再与两个孩子多聊,转而去卧室休息了。
而花辞镜本想直接去回春堂,奈何林知许也喊困,无奈之下便与林知许回了次卧休息。
“花花,我知道你哭了。”
“嗯。”
“妈妈会好起来的。”
“你也会的。”
“别怕,你还有我。”
“花辞镜,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直到天荒地老。
林知许确实有些累了,没过多久,耳畔之间传来一阵均匀的呼吸声。
花辞镜抬眼看他。
嗯。
我不怕。
==========作者有话说:==========
水怪吃人案就此结束啦~
明天不更哦~
敬请期待:戏台惊魂案
明明只是假死桥段,可TA却真的死了……
第74章
转眼盛夏逝去, 深秋、寒冬也不曾多停留,匆匆而过。又是一年暮春。
近几年,藏城有个戏班子突然出了名, 以守善立号,意为守本心、存善念。而这守善戏社的班主据说是个年轻人,不知男女, 只知其很有本事,曾在戏社生意惨淡、入不敷出的时候,以一己之力养活整个戏社。
后来,班主倾尽心血编就绝世戏本《卓玛央》,此曲一经登台传唱, 台下观者无不动容,戏社自此一战封神, 名扬四方。
多少人远赴藏城,只为这一曲《卓玛央》。
不过, 主演《卓玛央》的主角患有心疾,守善戏社停售这部戏曲的剧目票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但依旧有戏迷痴痴等待。这天, 守善戏社骤然重磅复宣《卓玛央》, 剧目票刚一开始发售,便瞬间抢空。
与此同时,回春堂。
“花花!”林知许激动得从板凳上跳起来, 从身后一把抱住正在看书的花辞镜, “有票了!我们有票了!”
花辞镜心生疑惑:“什么票?”
林知许同他解释道:“《卓玛央》的剧目票, 我特意托人走关系, 买了两张VIP贵宾票。”
“我知道你等这部戏曲等了很久, 所以它一复宣,我就第一时间去买了票。那戏社刚好在藏城, 我们听完戏曲,还能在那看雪山和花海呢!”他兴致冲冲地补充道。
花辞镜闻言,不由得放下手中的书,回头看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我等这部戏曲等了很久?”
林知许反手将他摁进怀里,低头缓缓靠近对方耳尖,唇角轻勾而起,柔声道:“因为,你是我的爱人。”
“你的喜好、你的经历,你所有的一切,我都了如指掌。”他说完,在花辞镜耳尖轻轻印下一吻。
花辞镜内心狠狠一怔,他顿了顿,轻声开口询问:“林知许,你调查我?”
话音未落,林知许顿时抬眼看他,连忙摇头道:“不是,花花,你可别冤枉好人啊!我是清白的!”
“那你说说,你是怎么知道的?”花辞镜继续追问。
林知许轻咳两声,故作高深道:“爱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我爱你,所以视线大多时候都是在你身上的,再者,我可是名侦探,观察能力自然是一等一的厉害。”
他满脸骄傲,眉眼间尽是笑意:“怎么样,听完是不是特别崇拜你老公?”
花辞镜哑然失笑:“崇拜,特别崇拜。”
他装出一副小迷弟的模样,道:“老公真厉害,老公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林知许听着,笑意更甚。他小心翼翼捧起对方的脸颊,一双淡色眼眸亮晶晶的,瞳孔里只倒映出花辞镜俊美的正脸,他盯了好一会,才略微低头,深深覆在对方薄唇之间。
吻,炽热而又肆意。
来得快,去得慢。
直到花辞镜气息彻底紊乱,林知许才堪堪松开他。
花辞镜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半晌,他才略有好转,从林知许怀里探出脑袋,凶巴巴瞪着对方,抱怨道:“林知许,你是狗吗?”
“不是啊。”林知许完全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依旧嬉皮笑脸。
花辞镜见状,手指悄然落在对方腰间,霎时,他指尖猛然发力,恶狠狠掐住林知许腰间软肉,撒气般拧了半圈。
下一秒,林知许蓦然喊疼:“花花,好花花,你快松手,我错了,我真错了……”
“我再也不敢了,我是小狗,老婆,我真的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吧……”他不停求饶,却是不躲不闪,任由花辞镜拧着自己的腰间软肉。
“真的?”花辞镜将信将疑地松手,挑眉看他,“那你倒是说说,你都错哪了?”
林知许单手捂着自己被掐的那块腰间软肉,委屈巴巴道:“我错在不该反驳老婆的话,老婆说什么就是什么,就像老婆说我是小狗,我不应该反驳自己不是。”
他顿了顿,似是觉得还不够,又补充说:“我知道错了,下次老婆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老婆说我是小狗,那我就是小狗,老婆说我是小青蛙,我就是小青蛙……”
他还想继续说,花辞镜总算听不下去了,不免出声打断他:“停!闭嘴。”
林知许忙噤声,下意识抬手捂住嘴巴,只漏出那双琉璃般的眼睛,含情脉脉看着花辞镜。
“还小狗、小青蛙呢,嘴里天天没个正经话。”花辞镜撇了撇嘴,“我的意思是,下次接吻的时候,时间可以短一点。”
“你怎么……”林知许刚想反驳,就被花辞镜的眼神威慑住了,忙闭了嘴。
“还有,下次接吻之前,能不能提前说一声?”花辞镜又道。
“好歹让我有个心理准备。”他说。
每次林知许都是突然凑上来跟他接吻,每次他都没有心理准备。况且他接吻的时候还不会换气,不像林知许一样,可以这般持久……
花辞镜思来想去,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耳垂早已泛红。
林知许听罢,不免挠了挠后脑勺,疑惑发问:“可是老婆,不是你说的要签名吗?”
话落瞬间,花辞镜脑中缓缓扣出一个问号。 ?他是说了要签名,可是这跟接吻有什么关系?
“所以,签名跟接吻之间,有什么必要联系吗?”花辞镜忍不住问他。
林知许想都没想,便直接回答他:“对别人,我的签名方式可能就是写写画画。但是你不一样,你不是别人,签名的方式当然也要变!”
其实也不是变不变的问题,他就是单纯想亲亲花辞镜。至于其他的,或多或少都是理由。
但林知许不会告诉花辞镜,不然红毛小猫咪又要“痛骂”他一顿了。
想到这,他又谄笑道:“那个,老婆,能不能再签一次名?”
他眼巴巴凑上前:“或者,你给我签个名也可以。”
“给你一耳刮子,要不要?”
花辞镜说得是旧邑方言,但林知许却是听懂了。
他唇间仍然噙着笑:“当然要!老婆的巴掌又香又软!”
没有不要的理由!
花辞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