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小少爷今天也在被迫探案 第140章

作者:虞水汐 标签: 强强 幻想空间 爽文 逆袭 近代现代

顾应州嗯了声,身形一晃。

陆听安才从他身边走过,眼疾手快就扶了一把,随即蹙眉,“喝多了?”

顾应州反应有点慢,停顿了一秒,轻笑否认,“没。”

陆听安更加笃定了一点,“就是醉了。不认识的人来敬酒不会拒绝吗?你又不是今天的主角,显着你了。”

嘴上不留情地讽刺着,手上却没有松开分毫。人是他带来的,喝醉了总不能往路边一丢就行,勉为其难照顾着点呗。

陆听安扶人的时候抓的是手臂,拉人为了方便一点顺手就滑到了手腕处。顾应州为了宴会换了西装,袖口窄小,刚好一只手能握住。他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只导盲犬,不是想说自己是狗,单纯想骂顾应州这个醉鬼现在没有自理能力。

顾应州感受到手腕处的力道,不轻不重,主打一个引导的作用。他感觉心里就像有一根羽毛在挠似的,痒痒的,是一种怎么都抓不住的飘忽感。

胸口微微发热,借着酒劲,顾应州手一翻抵开了陆听安的手,趁着他没有反应过来之际,将那只手攥入掌心。

陆听安挣了一下,没挣开。这人劲大他是知道的,训练的时候一只手就能制服他,让他动弹不得。

两人衣服薄厚差了不少,他穿着很厚的羽绒服外套,顾应州的是稍微厚点的西装、一看就不怎么抗风,但两人的体温却天差地别,一个温温凉凉,一个像火炉。

陆听安不习惯跟人肌肤相贴,不过顾应州的手温热干燥,虎口处略有粗糙的茧也不让人讨厌。拉着跟个暖手炉似的,感觉倒也不差,他便歇了再次挣扎的心思。

反正睡也睡过了。

夏言礼晚上要在陆家过夜,晚宴好几个小时,他的嘴就没怎么停过,几乎把所有没见过的、看着很好吃的都吃了一遍。

这就导致晚宴结束时,他的肚子都凸出来一圈,里面装满甜品点心和茶水。见佣人忙碌着开始收拾满桌满地的狼藉,他不好意思光站着,就上去帮忙一起收拾起来,顺便运动消化一下。

正收着,陆听安和顾应州手牵手就走过去了。

夏言礼盯着他们拉在一起的手,目瞪口呆。

这这这这这…这是演都不演了?!

*

厨房,两个佣人正在忙前忙后,把没用的食材保存起来,没吃完的甜品点心都放进冰箱。

陆沉户和陆听安是不吃剩饭剩菜的,生日宴上没吃完的这些剩的也不会浪费,家里上上下下不少佣人,吃不完的他们还能往家里打包,家里人不仅不会嫌弃,还会高兴地不得了。

顾应州看了眼其中一个圆脸女佣,觉得有些眼熟。

直到陆听安冲着人喊了一声,“文葱,我之前让你做的东西做好了吗?”

顾应州想起来了,这是上次来过夜的时候,那个被陆听安狠狠毒蛇过的姑娘。这姑娘的气色比之前好了不少,动作麻利,看起来也没有再受伤的样子。

“她清醒了?”

陆听安知道他在问什么,不愧是当警察的,都醉了还在关心市民的人身安全。

漫不经心地嗯了声,陆听安说:“上次之后她被我开除了两天,回了趟未婚夫家,半天时间不到就收拾着大包小包哭着回来了。”

厨房就这么一点大,陆听安也没有收着自己的声音,文葱一下子就听见他在说自己的事情了。

她没觉得尴尬,当做什么都没听到,继续找自己的东西。

陆小少爷说的是对的,一个绿她的男人根本就是没有心的,可能他以前确实真心实意喜欢过她,但他已经变了。再坚持既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以前那段纯粹的感情的玷污。

被开除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离开陆家以后文葱暗暗在心里发誓,她一定要过得很好,证明陆小少爷是错的,她的感情并不是毫无可取之处,未婚夫以前说过,不需要她那么辛苦,就算她什么都不干还有点败家,以他现在的能力也能养的起她。

文葱以前听到这话可感动了,觉着终于是找到了人生的依靠。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未婚夫心里有她就好,她也不忍家庭重担全都落在他一个人身上,所以从来没想过辞职的事情。

这次她是被迫失去了工作,就想着回去跟他好好聊聊。这段时间她太累了,感情上、原生家庭上都非常不顺,压力特别大,要是能稍微休息一段时间,她都能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好,说不定还能打扫一下两人的小家,把生活过得更温馨一点。

结果当天晚上,得知她丢了工作以后,未婚夫二话不说就给了她一巴掌。他质问她是不是得罪了陆家人,才导致被开除,陆家那么多人工作,怎么就她被开除了。他担心她做的错事会影响到他的工作。

文葱哭着说没有,是陆听安见不惯她哭哭啼啼才开除她。

闻言他的表情才稍微好看一点,但依旧是厌恶,不理解她,得知她想休息以后他更是大倒苦水,说自己压力有多大上司有多烦,她不上班只会变成他生活中的累赘。

不过半天时间,甚至第二天早上都没有睡上一个懒觉,文葱至少听到他说了不下十遍让她再找一份工,讲到后面还开始给她推荐起缺佣人的豪门来。

文葱忍无可忍,跟他大吵一架。

最后的结局也很明显,被胖揍了一顿后,她拎着自己的几包东西离开了未婚夫的家。准确来讲,已经是前男友了。

说来可笑,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她居然找不出一样他送的值钱的东西,就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陆小少爷说得对,恋爱脑僵尸都不要吃。”文葱终于找到陆听安要的东西,一个腌了笋的密封坛子。她抱着坛子走过来,还在自我嘲笑。

陆听安瞥了她一眼,嗤笑,“别人是恋爱脑,你恋爱的时候是没有脑。”

文葱撇撇嘴,不敢造次。

上次带着一身伤回来,她是腆着大脸来求情的,本来就是碰碰运气,没想到小少爷真的不计前嫌让她回来了,不仅如此还让人给她在一楼收拾了一个房间出来。第二天就听说她前男友出了点事,好像是挪用公款给小情人买奢侈品被发现了,具体的不是很清楚,反正是没落到个好下场。

文葱打心底里的感激陆听安,要不是他让她看清,她这辈子还不知道要跟那么恶心的人拉扯多久。

悻悻一笑,文葱赶紧转移话题,“少爷,这个笋能用来做什么,炖鸡汤吗?还有你上次让我熬的什么螺丝浓汤,我觉得不是很好闻诶。”

陆听安扯了下嘴角,心说你懂啥。

这笋是半个月前就让文葱腌的,把新鲜竹笋切小块放入无水无油的密封玻璃罐,再用泉水盖过笋,放在阴凉干燥处发酵。期间陆听安不知道往里面加过什么东西,总之文葱每次去闻的时候,都觉得那个坛子酸臭酸臭的,越来越像老奶奶裹脚布的味道。

当然这话她也没敢跟陆听安说。

陆听安看她把坛子举得很高,凑过去闻了一下。腌制时间不够久,没有那么够味,但是条件有限,加上他对厨艺也不精通,能这样已经不错了。

“前几天不是让你去买了手工米粉回来吗?烧一锅水把米粉煮熟,再捞出过凉,之后就可以把这些酸笋、让你熬的浓汤和黑木耳倒进去了。会做炸蛋吗?油里炸鸡蛋,会的话也做两个。”

文葱这姑娘脑袋瓜不是很好使,有点单纯并且一根筋,但是她在做饭方面还是挺有天赋的,不然陆沉户当初也不会把她招进来。

听到陆听安吩咐完,她不问也不耽搁,转身就干事去。陆听安这会终于觉得再拉着就不合适,把顾应州推到一边的椅子上坐下以后,自己走到灶台边当督工。

……

厨房的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一刻钟后陆沉户把宾客都送走,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别墅里面时,闻到满屋臭气的一瞬间差点没忍住把自己的鼻子拧下来。

陆沉户震惊,陆沉户不敢置信地冲进厨房。

在看到陆听安和顾应州面前都放着一碗亮红色、飘着臭味的面的时候,他再也忍不住用手捏住了鼻子。

“这是屎吗?”看到两人同时皱眉,他话音一转,“我是说,这是什么?”

陆听安撸了两下袖子,拿起筷子把炸蛋往汤里面压了压,好让它裹满酸辣的汤汁。做完这些,他才好心问:“爸,你也来点?”

陆沉户一头黑线,真怕他二话不说就把这面塞自己嘴里来了。他连连摇头,“你吃吧,爸爸不喜欢吃这个。”

陆听安就不理他了,捞了一口粉呲溜吸进了嘴里。酸笋和浓汤混合着的香臭香臭味顿时在口腔炸开,手工米粉是十分有弹性的,咬下去韧劲十足,裹着饱满的汤汁,酸辣交杂着,不愧是三十年后吃播界的王牌。

炸蛋油很重,用螺蛳粉的汤汁中和了一下后就少了很多油腥味,一口咬下去只剩下蛋香和油润的汤香。

陆听安不怎么重口腹之欲,但不得不说,深夜吃一点高热量的东西,浑身的疲惫都会被冲掉一半。

旁边顾应州看他吃得津津有味,露出了一抹怀疑的表情。他还没吃过气味这么奇特的夜宵,闻着不像是人会喜欢吃的,但是看陆听安一口接一口的,似乎又还不错?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夹起一筷放入口中,嚼了两下,眸光微亮。

居然真的还不错。

两人并排而坐,其中一个还穿着高定西装,他们就跟坐在路边一般肆意地嗦着面。站在门口看了好一会,陆沉户终究还是没有忍住自己的好奇心,走过去坐在了两人对面。

“文葱,给我也盛一碗。”

陆听安从比他脸都大的面碗里抬起头,用戏谑的眼神看了陆沉户好一会。

一分钟后,陆沉户吃上了他四十多年来第一口螺蛳粉,这以后,螺蛳粉就成了陆家偶尔上桌的家常菜……

*

吃完夜宵已经是十二点以后,陆听安虽然挺想多吃一点,但实在是多吃几口胃里就撑得不舒服。这种重油重盐的食物对于胃不好的人来说,负担确实不小,特别还是这么晚的时候。

他特意放慢了进食速度,吃了大概半碗以后就开始忙着带夏言礼去他房间睡觉,又在四层高的楼梯上下走了五六趟后,他才回到自己房间。

今夜家里的客房都是干净的,陆沉户总算是没有找到借口把顾应州塞进他房间。

顾应州选了一间他隔壁的客房,两人各自回房休息。

累了一整天,陆听安的入睡速度依旧快得令他自己都惊讶。

好像脑袋才刚刚沾到枕头,意识就被勾着走了。

一阵凉风吹来,他身子抖了一下,蓦然惊醒。

“怎么会这么冷?” 他暗忖。

渐渐适应了新的环境后,他发现自己正在行走,走在一条金碧辉煌、但显得非常老旧的通道上,旁边是一个一个的房间,门上没有号码,倒是贴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画像,有牛头人身的画,也有人头蛇尾的。

从走廊旁边墙壁上贴着的一面黄色镜子前走过,无意间瞥到了一眼时,陆听安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冷。

他从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长得跟他六分像,一头金黄色的大波浪卷发披在肩上,眼睛很大,涂着亮闪闪的眼影,眼尾用红棕色的眼线勾出了一个上翘的,非常性感的弧度。鼻子挺而翘,嘴唇饱满,抹着亮亮的口红,让人看着就特别想亲一口。

真是个大美女,纯天然、五官绝色的大美女。

只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在自己的梦境里他会被打扮成一个女人,不仅戴了假发化了妆,还穿上了一条刚刚没过膝盖的波西米亚风长裙。

“梦魇!”陆听安一张美丽的脸冷下来,在心里怒吼了一声,“我知道是你,你个小人跟我玩赖的是不是,想要魔法攻击?!”

刚刚骂完,陆听安发现自己脚上平底凉拖变成了一双至少有五公分高的高跟凉鞋。

一双四十二码的大脚只能靠着前面一个三角形鞋底和一个圆形鞋跟支撑,陆听安毫不意外的扭了一下,差点以五体投地的姿势趴在地上。

踉跄的瞬间,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不知道底下有没有穿安全裤。

正在心里恼火着,陆听安听到自己斜后方的下方传来一个男人懊恼的声音。

“这女人怎么回事,长得是很好看,是我在这里工作以来见过最好看的女人,可她个子怎么会这么高?得有一米八还多吧,长这么高不弯着点腰,居然还穿一双高跟鞋,她想上天啊。”

陆听安本来心里就烦,听到这话就更烦了。

一扭头看到两个男人有些斑秃的发顶,他嫌恶地翻了个白眼。

两个矮到半截残废的男人也是对别人的身高评头论足起来了,怪不得走在后面,两条短腿抡出火花怕是都追不上他。

走得近了些,这两人需要抬头才能看到陆听安的脸,但他们只顾着追,果然没有看到他回头。

“你懂什么?”另一个男声反驳道:“金主的需求就是高,长得漂亮。有钱人提出来的要求我们就得尽力满足,话又说回来,我听说买下这个女人的金主是个身高不过一米五八的矮子,长得还像猴,难怪需要大美人来改善一下他家的基因。只是委屈了这美人了,这长相身段……啧啧。”

两人聊着聊着,便觉得好生可惜。有钱人就是好啊,长得再丑又怎么样?手一挥钱一撒,就能干暴殄天物的事了。

陆听安听着却越发觉得可笑。

基因改善?

个子、相貌,运气好一些可能是会改变,可到时候生出来的孩子血液里流着的都是脏血,他受到的教育也不一定会改变,到头来基因改善的结果,也就是世上多一个人面兽心的狼崽罢了。

矮冬瓜居然还敢把主意打到他身上来,掏出来不吓死那二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