犟种 第71章

作者:真实存在的荷德森 标签: 强强 HE 直掰弯 近代现代

这是郑樵送他的生日礼物之一。

一直以来郑樵都觉得周昀堂是那种能说会道,肉麻的情话张口就来的人,他竟然被对方弄得不好意思。很多时候他也想说点什么,体贴的、暖心的、腻歪的,能让周昀堂觉得开心的话。但他实在不擅长,一句“我爱你”都能要了他半条命。

可不说,不代表心里不想、不愿意。

写在纸上总归比直接说出来容易得多,只是让郑樵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一写就停不下来了。

上学那会儿,八百字应试作文能让他挠秃脑门儿前面的头发,可给周昀堂写情书,准备的三张信纸愣是没够用。

他想起高中那会儿班里女生都在看的一部台湾偶像剧,故事开头就是女主角写了情书给男主角。

当时他同桌学着那个女主角的样子写了一封情书给隔壁班的班长,在课间操时,当着对方的面朗读:江新宇同学你好!我是2班的余方舟。

女生大大方方地读着信告白,男生听着听着就开始看着她微笑。

去年俩人已经结婚了。

那个时候的郑樵只是觉得他同桌特牛逼,现在回忆起那封遥远的情书才意识到,真正打动人的是字里行间的情谊。

于是,他也从第一次见面写起,然后半年多以前周昀堂掉落在地上的那根抽了一半的烟,又一次烫了他的心。

那几天,郑樵下班后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偷偷写这封信,终于在周昀堂生日前一天收尾。

情书最后的场景落在那天两人在公园的拥抱,那是郑樵第一次在那样的场合跟周昀堂旁若无人地相拥。

邹雪雁的担心是多余的,的确有人惊讶地看着他们,但无论怎样的目光,都无法伤害到两人。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爱和相拥比流言蜚语更重要。

【我从来没这么渴望一个人能喜欢我送的礼物。准备得匆忙,但倾注了我全部的心意,希望你喜欢。生日快乐,我的爱人。】

在写下“我的爱人”四个字时,郑樵绷直了嘴唇,笑着抓了抓红得像烧起来一样的耳朵。

他把信件叠好,放到一个深蓝色的信封中。信封旁边,是一个黑色的绒布盒子,那里面静静地躺着他要送给爱人的礼物。

周昀堂生日当天,郑樵休假。生日会在晚上,白天周昀堂先去了他姥姥姥爷那里,二老给宝贝外孙准备了红包和生日蛋糕。

原本周昀堂让郑樵一块儿过去,还盘算着给姥姥姥爷好好介绍一下自己的对象,但郑樵说:“还是别了,大好的日子,人家俩人本来挺开心的,你非得领个男对象回去刺激人家。”

周昀堂想想觉得也是,姥姥姥爷岁数都不小了,这种事还是循序渐进慢慢来吧。

“邹姨他们几点到?”

“十一点四十五。”

原本邹雪雁跟孙临买的是前天晚上的机票,想着周昀堂生日,他们早点回来。结果好巧不巧,赶上台风,机场跑道直接关停,直到今早才全面恢复。

不过还好,还能赶上。

“那我不跟你一块儿去接了啊。”周昀堂换了衣服,抬手看了眼手表,“等会儿你开我车去。”

“我们打车回来就行。”

“别了,开我车吧。”周昀堂凑过去腻歪了一会儿,“我姥爷肯定得拉着我喝点,我打车。”

他这么一说,郑樵倒也不再推三阻四,但故意跟他开玩笑:“我还没开过迈巴赫呢,万一给你刮了蹭了,我不赔钱啊。”

“不用你赔钱。”周昀堂很是不要脸地掐了一把郑樵的腰,“把你自己赔我就行。”

“美的你!”郑樵笑着把人送出了门,“姥爷岁数不小了,你跟他喝酒差不多就停啊。”

“Yes,Sir!”周昀堂拿腔拿调,逗得郑樵依着门框直笑。

时间还早,郑樵把周昀堂送出门后遛了狗,换了衣服,拿上给周昀堂准备的生日礼物,这才出了门。

为了避免礼物被提前发现,他把那个小袋子藏在了中控屏幕下方的储物格里。

从周昀堂家到机场,四十多分钟,郑樵抵达的时候,十一点三十分,航班还没落地。

他来到国内到达的出口处,站在人群里安静地等待着,心里开始计划今天接下来的时间安排。

待会儿接到他们俩,先直接回家,然后一起去吃个饭,下午让他妈休息一会儿,睡一觉,差不多四点左右,大家一块儿往“第五街”去。

他又想起自己的礼物,想到自己今天会当着众人的面做什么,就觉得心跳加速。

会不会有点太夸张了?

但周昀堂这人就喜欢夸张的场面,今天寿星最大,只要他喜欢,尴尬也值得。

郑樵低着头,想着周昀堂笑了。

手机突然响起,是新消息提醒。

他把手伸进裤子口袋,先摸到的是之前周昀堂送他的那个平安扣挂饰。

手机掏出来,发消息来的人竟然是他妈。

郑樵愣了一下,又抬头看了一眼航班信息,不是还没落地呢吗?

带着疑惑,他点开微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竟然是一张照片。

【人在我手里,两点前到玉岚山,一命换一命。吴大卫】

第80章 有你呢,不慌

玉岚山是阳城最近几年新开发的自然景区,目前只有北山开发完毕,去年年底已经开始接待游客,南边还处于最原始的状态。之前郑樵看过一个本地探险爱好者到玉岚山南山拍摄的视频,原生林木野蛮生长,交错丛生,荒草的高度足以盖过膝头。不见路径,不见屋舍,有的只是脚下的碎石和腐叶。倒是很适合藏身。

玉岚山很大,吴大卫发来的消息里只说让他到那里,却没提去北山还是南山。

“一命换一命”几个字太过刺眼,但郑樵到底是刑侦学出身,立刻退出人群,发了视频消息过去。

等了差不多十几秒钟,视频被接起,出现在眼前的那张脸果然是和赤般若极为神似的吴大卫。怒目圆瞪,戾气冲天,看得郑樵一阵干呕。

“吴大卫。”郑樵说,“我要确认他们平安。”

吴大卫嗤笑,狠戾地盯着郑樵的脸,但几秒钟后,还是把镜头转向了被绑着的人质。

邹雪雁和孙临被粗麻绳分别绑住,就坐在脏乱潮湿的地上。

郑樵的眉头抽搐了一下,他注意到他们所在的地方像是一栋烂尾楼。

玉岚山南山有烂尾楼吗?

“活着呢。”吴大卫言简意赅,“两点见不到你,那就不一定了。”

他说完直接挂断了视频。

事已至此,郑樵必须保持冷静和理智,他攥紧手机,下一秒打给了赵一迪:“迪子,帮我查一下玉岚山开发的时候有没有烂尾楼,到现在还没处理的那种,很高,可以看到滑雪场。”

“咋了?”今天没班,赵一迪还黏在床上。

目前情况还不明朗,郑樵只是说:“有急事,现在马上帮我查一下。”

他语气急切,赵一迪立刻清醒过来,也不多问,下了床第一时间打开了电脑:“行,查着给你回信。”

有电话进来,郑樵看了一眼,发现是周昀堂:“谢了,我还有事,等你消息。”

挂断电话,郑樵又接起下一通。

“你在机场?”周昀堂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不妙。

郑樵皱了眉,快速往停车场走:“没接到人。”

“我知道了。”周昀堂沉着声音,“老鬼跟吴大卫在一起。”

“操。”郑樵低声骂了一句,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吴大卫说的是“一命换一命”。

“我现在往玉岚山去。”周昀堂说,“咱们山脚汇合。”

“别慌。”郑樵走出机场大厅,几乎是跑向了自己停车的地方,说话时,紧咬着牙,克制着自己的怒气,“一命换一命,换的是他俩的贱命。”

周昀堂故作轻松地笑了:“不慌,有你呢,我慌啥。”

两人片刻不敢耽误,郑樵上车后又给陈灏打了个电话。

他言简意赅地说明了情况,陈灏立刻安排人手前往玉岚山。

上午出门前还是晴空万里,这会儿往城外去,却逐渐开始黑云压城。

郑樵的手死死地攥着方向盘,耳边响起的是几年前吴大卫打向他的枪声。

头顶一声炸雷,老鬼正在点香的手顿了顿,但也只是短短一秒,下一秒他已经点好了香,插在了瓷碗里。

烂尾楼,破旧的木桌,用瓷碗替代香炉,一切都简陋寒酸,香却是奇楠沉香。

老鬼插好香,疼惜地用手指给遗像上的人擦脸:“哥今天就给你报仇。他死前,让他先给你跪下磕个头咋样?十个?还是二十个?”

“切。”

身后传来一声不屑的讥笑,老鬼回头,冷眼看着踩着石阶擦拭手枪的吴大卫:“你笑个屁。”

吴大卫叼着烟,头都没抬:“笑你。”

老鬼个子不高,身材五五分,扩面脸,眼大微凸,鼻大唇厚,如果说吴大卫是典型的相由心生,那他就是典型的“丑得很全面”。

但这人偏偏爱比,尤其爱跟周昀堂比。

当年在海城,俩人第一次碰面,中间人介绍说二人是老乡,老鬼原本想着拉扯一把这小老弟,带着人赚大钱干大事,却发现这小子油盐不进,对他不亲不疏的,有人笑他热恋贴人家冷屁股。

那阵子老鬼对周昀堂就开始心生不满,偏偏他看上的那个素来不给他好脸色的小丫头片子一见着周昀堂就眼睛放光,甚至当着他的面说那小子长得帅。

越是自卑的人就越是自傲自负,老鬼受不了那个,誓要在各方面都把周昀堂这小瘪犊子比下去。

之后,他精于打扮,一定要比周昀堂穿得更贵更好。

可就这么个爱比的人,这会儿胡子拉碴,黑眼圈快挂到了下巴上。身上的衣服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脚上的鞋都被扎烂了。

老鬼磨着后槽牙走到吴大卫面前,山雨欲来,狂风呼呼地往这烂尾楼里灌。

他一脚踩在吴大卫的鞋上:“你再笑一个试试。”

吴大卫垂眼,看着他那脏了吧唧的脚:“桂老板,我说了八百遍了,我今儿是来杀人的,你搬个遗像过来,晦气。”

“草泥马的!”老鬼突然出手,一拳打在了吴大卫的脸上,“你他妈敢说我弟晦气!”

吴大卫伸手远比老鬼要好,三两下就把这神经病给踹到了墙边。

被绑在一边的邹雪雁跟孙临对视一眼,原本还有点紧张担心,但现在看着这窝里斗的俩人,觉得好像事情也没那么糟。

邹雪雁默默祈祷:你俩继续打,最好直接开枪互崩,算是造福人民了。

而孙临,始终警觉地盯着那两人,趁着他们内斗,用钥匙扣上的挂件一点一点磨着捆绑他的粗麻绳。

去玉岚山要出高速,郑樵快到高速入口的时候收到了赵一迪发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