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殷云染
蚯蚓疯狂扭动身体:“大家快跑!不然,我们很快就会被人类串在鱼钩上了。”
土地下的其他蚯蚓忽然没有冒头,但它们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明明只有住在河边和田间地头的蚯蚓,才会有当鱼饵的烦恼。我们住在这小山洞里来头了,怎么还是躲不掉,我得钻得更深一点才行……”
“呜呜呜,为什么我那么倒霉?”某条蚯蚓正在哭泣。
它竭尽全力地逃跑,奈何爬行速度实在太慢了。
“我暴露在泥土那面的是中间那一截,需要逃太久了。只要他用手一拎,我立马就会被抓走了。”
“要是他当时的铲子挖得再深一点就好了,断掉半截后,我就能立刻跑掉。反正身体还再能长……”
苏知笙有些怕扭动的虫子,但蚯蚓的颜值虽然不高,却也还没有到他看一眼就会原地去世的地步。
在听到蚯蚓们那惊恐的声音后,苏知笙更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放心,我不抓你们。我今天是来请求你们帮助的。”
苏知笙背包里的零食虽多,但并没有蚯蚓爱吃的食物。不过,他到时候可以让后勤人员去买。
“小蚯蚓,你们一直在地里钻来钻去,有遇到过什么埋起来的人类物品吗?我可以给你们买大量食物,作为报酬。”
正在土里钻洞的蚯蚓,身体直接僵硬了。
“上个雨天我钻出来透气的时候,人类还听不懂蚯蚓说话。没想到,人类进化得这么快。地球霸主,恐怖如斯!”
“我大半身体还露在泥土外面,你都没有把我给抓走。人类,我就姑且相信你吧。”
正在逃跑的蚯蚓,整个身体都停止了扭动。
那只蚯蚓回想起自己在洞中的生活:“人类,你把左边的石头搬开,底下挖一挖。地底下有用塑料袋缠起来的东西,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
“对,那破塑料这么多年也没能降解完,影响土壤,最讨厌了!”
其他蚯蚓也是骂骂咧咧!
“对了,我记得那个角落下面还埋着一个金属的小东西,应该是你们人类的纽扣。”
“好,谢谢你们的帮忙。”
苏知笙眼眸一亮,兴冲冲地向警局同事汇报,“我找到线索了……”
在洞口吃瓜的两只狐狸,全都惊呆了!
“老大,那个帅哥能听懂动物说话。所以,他那天专门给你送一大堆食物,并不是被你的魅力迷惑了。你告诉他尸体藏在哪里,他专门给你送报酬呢。”
大狐狸毛茸茸的脑袋点了点:“嗯。他应该也知道你个不要脸的小狐狸,想要打着报恩的借口,去找人家蹭吃蹭喝了。不过,你变不了人形,计划直接死在了第一步了。”
小狐狸:“……”
那次是他随口说说,算不得计划。
小狐狸的眼珠子嘀哩嘀哩地转了转,随即跑了进去。
狐狐我啊,这次才是展示聪明才智呢。
等警察同事搬开石头,小狐狸就用两只爪爪开始扒拉泥土。
“嘤嘤嘤,小狐狸来帮你挖线索啦。我要的也不多,三只鸡腿,不,两只鸡腿就够了!”
小狐狸之前就非常馋大狐狸得到的食物报酬,现在一逮到机会,它就赶紧上去表现。
但因为他是不请自来的雇工,它也不敢要跟大狐狸一样多的食物,而是我要两个鸡腿。
“人,本狐狸要的也不多,你会接受这种强买强卖的对吧?”
大狐狸听到这话,耳朵都要耷拉下来了。
好想闭上耳朵,再也听不到这家伙说蠢话。
“你应该说:人,这么廉价的劳动而已,你值得拥有。”
听到这话,苏知笙哭笑不得。
“不就是两只鸡腿,送你了。”
“好了,小狐狸,你别再挖坑了,我没有雇用童工挖土的邪恶念头。你过来给我摸摸大尾巴,我就给你送大鸡腿。”
小狐狸愚蠢,但实在可爱。
“嘤嘤嘤,人,你真好。”
野生的小狐狸毛茸茸的,有着红色的背部和白肚皮,一整个就是可爱的团子。它们天生“嘤嘤嘤”叫声,更是让苏知笙毫无抵抗能力。
这一次回乡,他都不知道抚摸了多少次狐狸。
但戒不掉,真的戒不掉!
好像有点理解纣王的快乐了……
在苏知笙逗弄小狐狸的时候,警察同事在快速挖掘,很快就发现了关键物品。
一层又一层的塑料袋包裹之内,是装水果罐头的玻璃罐子。显然,对方为了保护里面的东西,所以非常用心地做了防水设计。
罐子里有一大卷老式百元大钞,警察仔细一翻,发现里面还有一张纸。
那是一封用钢笔写成的遗书。
书写者的文化程度显然不高,文字混着拼音,歪歪扭扭地写了一大片。
这是一封苏家保姆杨芹花留给自己儿子的信件,交代了自己做过的坏事。
原来,在苏知笙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苏经业的原配妻子就意外离世了。公司是两人合伙创业,苏经业那阵子太忙了,无暇顾及家庭。
大儿子苏明豪嫌弃家中婴儿吵闹,影响学习,干脆选择了在贵族学校住宿。等婴儿的作息不再昼夜颠倒,他再回家。
家中佣人无人盯着,苏经业不放心,就把伤了身体、不再能生育的胡秀春娶了进门。他想着一个没孩子、一个没妈,互相依靠,是个不错的组合。
当时不少人怀疑原配的死,是苏经业想给小三腾位置。但看到生下儿子的那个小三没能上位,苏经业反而为原配孩子选择了不能生育的胡秀春当填房,这个流言才终于平息。
这也是胡秀春嫁入豪门之后那么多年,都没有得到什么贵妇人友谊的原因。“深情”的苏经业早就在圈内说明了胡秀春的情况,贵妇人们打心底里瞧不起她这个因为不能生才被选择的工具填房。
直到钟家将酒店扩展到G省,胡秀春才终于结交到了带她赚钱的人脉……虽然结果是让她端上了牢饭。
当年的保姆杨芹花一开始也跟苏经业一样,以为胡秀春会为了守住继室地位,把原配孩子视如己出,好好养着,培养感情。
谁知道,胡秀春早就恨透了挡路的原配,不知道打哪里买了一个孩子,要求杨芹花狸猫换太子。
孩子太小了,尚未长开,一天一个样,这给了胡秀春换孩子的机会。
杨芹花本来不想答应,但胡秀春直接掏出了3万块。其中2000块是订金,事成之后给尾款。
在良心和原地退休之间,杨芹花的选择并没有让胡秀春意外。
换完孩子后,胡秀春就让杨芹花把原配的孩子带走,找个穷得要死的人家送掉。
胡秀春为了钱当情妇,做梦都想把原配踹下堂,从此过上豪门生活,然后开开心心地看失败者落魄。而原配去世后,她心里的怨恨便转移到了对方小儿子的身上。
杨芹花在遗书中吐槽了某人的变态,难怪会当情妇。但她为了钱,也害怕不从会被富太太找人暗杀,只能选择服从。
于是,杨芹花就给苏知笙喂下安眠药,偷偷带回了老家。
她不敢直接把孩子送人,毕竟村里有好几个家庭的孩子被拐了,心里可都憋着气呢。
万一她被人发现手里有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她真担心自己会成为那些失子家庭的仇恨转移对象。
于是,杨芹花趁着半夜,将婴儿带进山中遗弃,等着村里的穷人捡娃去养。
当时距离天亮仅有两三个小时,喂过奶还有厚厚的襁褓护身,不至于让孩子饿死冻死。遗弃地点还是村民采摘野菜的必经山道,杨芹花的计划自然成功了。
完成任务后,杨芹花担心被灭口,就将订金和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写下来,藏在了这个山洞中。因此这里死过人,所以平时不会有孩子来探险和挖掘,比其他山洞安全。
案件信息,到此戛然而止。
警察不免纳闷:“杨芹花藏了遗书,肯定会留下指引线索。可为什么她的家人,都不知道要来这个山洞找东西?”
刑天维略一思索,瞬间明白了。
“杨芹花拿到尾款后,顺利回到了家乡。原本的提醒线索,估计被她处理掉了。”
毕竟这封遗书这不光是胡秀春的罪证,也是杨芹花的罪证!
只有杨芹花准备回去复命拿尾款,不知道自己能否活着归来的时候,才会留下指引到山洞的线索。
在她成功变身万元户之后,作为新晋有钱人的她就只会想着如何逃脱法律的制裁了。
刑天维很快作出判断:“在杨芹花死后,她的夫家和娘家都重新过上了贫穷的日子。那一笔失踪的尾款,应该就是凶手的杀人动机!”
这时,疯狂刨坑找小纽扣的警察,终于有了发现。
“刑队!我们发现一枚牛仔裤的纽扣,上面印着采石场的字样。应该是从工作服上掉下来的。”
本地的小警察皱起了眉头:“村里的小采石场已经因为资源枯竭,关闭好多年了。”
“虽然死者丈夫在采石场工作过,但我看过卷宗。那家伙当天跟死者吵架后,就找兄弟酗酒,喝到酒精中毒进医院,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
至于两人吵架的原因嘛……
丈夫觉得妻子每个月给娘家送钱,太败家了。娘家重男轻女,不会记得她的好。
而死者也知道丈夫喜欢酗酒,有点钱就要拿去喝,舍得不给妻儿花,早晚要把身体喝坏。
结果,双方一语成谶!
杨芹花死后,丈夫就娶了新人,还生了新儿子。而娘家也就分遗产的时候来过,后面哪怕就住在隔壁村,也跟死了一样。
杨芹花的亲儿子从万人羡慕的孩子,变成一个没人管的野孩子,早早就辍学打工,令村里人唏嘘不已。
小警察努力回想案件线索的时候,老警察的眼睛却冒出了精光!
“附近几条村子,富起来的人家就那几个。我记得以前管伟民就是在采石场干活,后来儿子小松去世,他悲痛欲绝,怕留在家乡触景生情,才跟老婆一起外出打工了。”
“仔细算算,杨芹花失踪三年后,他就因为在外面做生意发财,衣锦还乡了!”
这一刻,苏知笙瞳孔地震!
他想起今年包车回来的路上,司机大叔管伟民跟他们闲聊的时候,曾问起他们知不知道苏家保姆的线索……
当时,大叔说可以直接载他们去警察局。可是……真的会去警察局吗?
“看来警方今年频繁调查失踪保姆的消息,让管伟民慌了。他忍不住旁敲侧击地询问,去观察别人的反应,去寻找可能的知情者……”
危险,原来曾经离他这么近过。
短暂的害怕过后,苏知笙的内心更加坚定了!
不知道还有多少凶手,就藏在普通人之中。他多帮警察破案,就能多揪出一些阴沟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