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二两香油
热场歌手的待遇不会太好,时薪低不说,甚至还会有喝大了的乐队粉丝不乐意看暖场,大多数人兴致缺缺,少数爱逞能的,还会在底下喝倒彩。
卫岚就遇到过一次,当时他抱着吉他,在唱经理安排的民谣,那边忽然爆起个男的,嚷嚷着让他滚下台去,唱的什么东西,一点都不摇滚。
男的很快被同行的人拉扯着坐下去,但话已经喊出去,百来号人都听着呢。
这事换了别的小年轻来,得臊个满脸通红。可卫岚经过一年习练,已经能面不红心不跳,连音都没弹错一个,且唱且在心里冷哼。
摇滚?在小资酒吧听歌喝酒很摇滚吗?
你知道什么才叫摇滚吗?在无人区里爆了车轮,一行人连不到卫星电话,对着路过车队求援,结果险些被抢劫抛尸!这才算摇滚。
卫岚原本也算个娇生惯养的,不通世务,可自打进了驴友团,且不说有几次的确惊险,就说有一阵跟着老宋流落荒野,险些三天饿了九顿。
打那以后,他乖觉了,终于明白城市是个好地方,至少不能让人饿死;钱更是个好东西,至少能让人填饱肚子。
所以热场歌手怎么了,被喝倒彩又怎么了,他还在天桥底下卖唱过呢,也没什么大不了。
同样的事,卫岚经历过不少,都没能让他那颗年轻的心泛起丝毫涟漪,可今天旧地重游,再来火塘,他那心在腔里蹦个不停,呼吸都赶不上拍子。
原因无他,还是沈子翎——他那天就是在火塘撞见的沈子翎。
那天唱完歌后,他紧张兮兮下来想要个联系方式,却被喝醉了的哥哥三言两语哄住了,又一阵风似的吹往了酒店。
此时此刻,他站在台上,眼睛不自觉往沈子翎曾经待过的地方瞟。说来也怪,这才分开两三个小时,怎么就又想得很了呢。
偏偏今天又是民谣歌单,嘴里唱的歌词也应景。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他那沈子翎可是够野的,而他自己,如今却是连家都没有。
将来二人要是真的好上了,沈子翎说要去他家看看,他该带人家去哪呢?青旅的小床铺吗?还是远在天边的那个……
卫岚浮想联翩,想得心乱,幸好手还很稳,吉他没乱。
热场歌没几首,很快唱完。
下台之后,他正愁去哪儿,就被人远远叫住了。
招呼他的是个女生,二十来岁,中等偏高的个头。
要说摇滚,这女生可是够摇滚的,脑袋顶着黑白中分的短发,乍看好像魔女库伊拉。身上是曼森T恤配短款的涂鸦牛仔裤,外头罩了件少说大出五个码的红格纹衬衫,中间裸出一段线条紧实的长腿,脚上又蹬了双硕大无比的机车靴。
而即使浓妆打扮,还化得嘴唇乌紫,依旧不难看出她底子很好,样貌流丽。
女生名叫董霄,卫岚认识,却不太熟。
当初也是在火塘认识的,他唱歌,唱完后和底下来捧场的朋友喝酒。
董霄是他朋友的朋友,又都是玩音乐的,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第一次见董霄,她打扮得也和今天差不多。卫岚在驴友团里广交朋友,乱看闲书,有个当视频博主的美女姐姐曾经给他看过一本杂志,上头写过董霄这类的穿搭风格。
他于是就问,问她这是不是Grunge(垃圾摇滚)风格,又引申出去,问她是不是喜欢Nirvana(涅槃乐队)。
董霄当时挺惊讶地笑了,她以为这又是个内里空空的帅哥,没想到还有两把刷子。
那天二人多聊了几句,卫岚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个小乐队的贝斯手,现在乐队里青黄不接,只有她和主唱两个人,身边正缺个鼓手。
董霄得知卫岚会打鼓,提出让他去试试,没想到一试之下,效果好得出奇。
她当天就抛出橄榄枝,要他加入,可卫岚犹豫,暂时没接,毕竟他不知道自己能在这个地方待多久,别到时候乐队刚组了两天,驴友团那边要启程,害得他左右为难。
但过去几天,情况大有不同——他和沈子翎更进一步了。
虽然这一步迈得太大,险些扯着裆,但仍旧算是有了进展。
卫岚不管是日拱一卒还是狂轰滥炸,结局是抱得美人归就好。而为了“美人归”,他非得留在这座城市不可。
于是不需要董霄过多游说,卫岚这次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董霄很惊喜,豪迈万分地要给他买酒喝,说搞乐队的,不会喝酒可怎么行,堪称是带坏小孩眼都不眨。
不过她到底晚了一步,老宋比她更坏,害得卫岚早在大西北就对着漫天星空烂醉过了,这时候喝起来毫不含糊。
董霄不急着走,跟他边喝边闲聊,说火塘之前也找了他们乐队,他们也确实过来了一次,但那次和其他乐队有了点小矛盾,闹得不欢而散。再加上他们也就俩人,主唱和贝斯手站在台上,看着确实不太像个乐队,所以之后即使火塘再找,他们也没再去演出过了。
这下好了,凑齐了三人,虽说连圈麻将都开不了,但站在台上好歹像那么回事了。
董霄弯着狭长眼睛,笑得像只懒怠狡黠的黑猫,说别看火塘装得挺文艺,其实势力着呢,来演唱的乐队全分三六九等,按照人气高低来排。人气高的,乐队下去包个大卡座,洋酒畅饮;人气低的呢,喝瓶1664还得看人脸色。
其实还有很多可说的,董霄在乐队圈子混迹多年,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
然而,这些她都没说,为着卫岚今晚兴致缺缺,像霜打了的白菜。
她好奇问怎么了,卫岚犹豫一下,说道。
“我谈恋爱了。”
董霄笑了:“那不挺好?这年纪是该好好谈场恋爱了。”
卫岚重新订正:“先爱了,还没恋上。”
“什么意思,暗恋吗?”
卫岚点点头:“差不多。”
董霄来了兴趣:“跟谁?我认识吗?”
卫岚之前也在火塘见过沈子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加以描述,不料董霄还真知道。
“他啊,我知道,我之前在别的酒吧也见过他。长得没话说,往那一杵就招蜂引蝶……你俩还挺般配的。不过,我看他老是跟个漂亮姑娘一起出现,他俩不是一对?”
卫岚知道那姑娘,是沈子翎的同事兼好友,俩人天天跟高中闺蜜似的形影不离。
“不是。但他有男朋友了。”
董霄不愧是滚圈出身,对于此事处变不惊,思量片刻,她下了结论。
“放心,你的赢面更大。”
卫岚眼睛一亮,这可是他单方面陷入爱河后,听到的第一句好话了。
他想见好就收,不往下问,免得这只是人家的一句客套。
可他又实在疑惑,就还是问道。
“为什么?”
董霄托着腮观察他,见状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容:“因为我看得出来,你是真的很想追他。你不缺喜欢,只是缺了点儿动力而已。至于他那个男朋友嘛……从来不陪他到酒吧听歌的对象,能是什么好对象?又没结婚又没领证,权当你俩公平竞争了,大不了就挨顿揍呗。”
听此一言,卫岚又想起今天咖啡店的种种,那时的沈子翎神情低落,状态绝对和“幸福快乐”不搭边。
苦辣的酒滚过喉咙,他在微微的醉意里好像成了位欺霜傲雪的大侠,心底漾出一股子豪气。
就是。
横刀夺爱怎么样?欺世盗名又怎么样?他只是想让他哥幸福。
而那个所谓“陈哥”给不了的,有的是人能给!
时候不早,卫岚喝完这一瓶就要走了,临走董霄找他约排练时间,问这周周末行不行。
卫岚想了一想,问能不能改天,这周他们驴友团要去郊区新开的露营地。
董霄一挑眉毛:“你们那个团不是穷游吗?怎么还有钱去露营地?”
卫岚回说:“我也不知道,好像因为宋哥跟那露营地老板很熟。”
卫岚走了,董霄也无意多留,陪他一起往外走:“宋哥?你们驴友团的团长是吧?”
卫岚说对,又玩笑道:“怎么了?不会你连他也认识吧?”
董霄也觉得颇不可思议:“我还真……真认识。也不算认识,反正我知道他,经常在各个酒吧撞见。这不算什么,关键是那些酒吧里的人好像都跟他挺熟。你这宋哥是个交际花啊?”
卫岚无言,想到老宋今天那张牙舞爪的样子,只暗自祈祷回去后,交际花不会变成食人花。
二人口中聊着,脚下走着,刮过了酒吧中场。
他们走过的某个卡座里,刚才出现在对话中的“漂亮姑娘”接起电话。
“哎,陈林松真不是个好东西……早知道那天我就该先替你扇两巴掌!而且我跟你说,之前有一次……”
“对啊,很恶心吧!后来还……”
“早知道这样,你大学那会儿就应该……”
“他俩早分了!你不知道吗,那次……”
“好了好了,不提这个,多说两句酒都要吐出来了。”
“话说,那个对你有点意思的小帅哥,他今天又来唱歌了。我看到好几个人找他要微信,他都没搭理。看来没咱俩想的那么花花嘛,要不然你找他试试?他那天下来后不还找你来着嘛?”
“什么叫‘没发生什么’,你怎么听起来不太对劲,你也喝了?”
“试试也没什么,赶紧试个新人把那个老的顶了。对了,说到这个,Luca说周边新开了个露营地。”
“这周末你有空吧,要不要去看看?”
第6章 moonlight——一
卫岚当晚蹑手蹑脚回了青旅,本想偷摸上楼睡觉,没成想被拦在了门口,拎到外面领受了好一顿咆哮。他受了董霄的鼓舞,脊梁骨挺得更直,那模样旁的不说,可是够欠揍的,好歹在弥勒的阻拦下才没真挨上一顿。
这几个人心都大,况且一年来纵使不算同生共死,也绝对算是同甘共苦。如今卫岚被骂了也不计较,老宋骂了人也不心虚,第二天起床又是插科打诨,兄不友弟不恭。
如此到了周末,露营当天清晨。
卫岚推了驻唱的活儿,又跟咖啡店请了一天的假。店长表示请假可以,不过今天店里要卸货,那儿就一个女生,恐怕忙不过来,让他去帮了忙再走。
卫岚应得痛快,然而他正处在个睡不饱的年纪,平时都是上午补觉,下午干活。这会儿骤然早起,还挺不习惯,迷迷瞪瞪就过去了。
今儿阴天,一路凉飕飕的冷风都没吹醒他,而等到了店里,不等他给自己来杯美式,睡意就不翼而飞。
原来周末还要加班的不止他一个,沈子翎同样临时被上司叫过去对接,这时刚从毛都没讨论出来的项目研讨会下来,打算买杯咖啡再去过周末。
同来的还有那个女生朋友,等咖啡时聊天,从同事八卦聊到脑残客户,最末两厢把气一叹,总结道俗话说得好,干我们这一行最忌讳的就是干我们这一行。
卫岚打过一声招呼就搬箱子去了,没贸然上前搭话,进进出出间听见闲聊内容,暗自要笑。他觉得沈子翎很可爱——说话可爱,说话时再标志不过的菱唇一开一合,也可爱;语气可爱,精心打理过的发型翘起不服帖的一两撮,更可爱。
桃花瓣儿似的眼睛很可爱,可眼下两弯青晕,显出了一点儿憔悴。
这么说来,他是不是瘦了?
念头一出,卫岚不动了,抱着一摞箱子站在路中间,被后头人当石头碰壁了才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