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小迷
十年之后的第一篇文章,很顺利的完结了。
连载过程中承诺过大家,一定是一个最最最幸福的HE。
希望做到了。
明天上午11:00,还会有一个if线的番外。
如果没有在一起……是对他们性格的很重要的补充。
不在一起,才知道,在一起,有多么重要。
谢谢大家一路的陪伴。
之前很多留言,我怕剧透不敢回,现在开始,我会变成话痨。
希望大家能多多留言。我们聊剧情,聊人物,聊姚姚与阿醒的爱情。
第117章 番外——如果没有在一起
郑姚篇
郑姚十八岁那年,被送回CN。
踏入那间乱哄哄的教室,他很纳闷,这就是国内的高中吗?不是说国内学校的高中生都是头悬梁锥刺股的好学生吗?眼前这群镶着金边的苍蝇般四处乱窜的家伙,怎么看起来比US那些同学还傻逼。
做完自我介绍,郑姚大步流星地走下台。手臂摆动的幅度太大,手背碰到了一张柔软的脸颊。他低下头,目光与一双如初生小鹿般清澈漂亮的眼睛相遇。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腮边有点婴儿肥,翘翘的鼻子红红的嘴。
男孩的课桌上叠放着一摞练习册,摊开的那本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娟秀的小字。
郑姚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好,这个男孩完全符合他对好学生的所有憧憬,一个乖巧上进的乖宝宝,一个散发着书香味的小美人……只可惜是个男孩。
要是女孩,我……我也不会追。
我很快就要回US了,我可不敢碰这种轻轻一掐就会流出汁水的糯米团子。
我是个讲规矩的小流氓,还是唐人街的姐姐们比较适合我。
不过,暗恋是没有问题的。
郑姚想,哪个小流氓的学生时代没暗恋过一个好学生呢?
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体验了,或许很短暂,但一定很有滋味。回CN来,也不全然是坏事。
郑姚十九岁那年,US的事情全部解决。老头打来电话,问他是要现在回NY,还是把高中读完再回去。毕竟再有八个月,他就高中毕业了。
郑姚毫不犹豫地决定回NY,因为上个月,他暗恋的小美人出国留学了。
小美人离开的时候,同学们为他办了一场小型欢送会,地点就在学校餐厅。小美人说了几句“保持联系,等我学成归来再聚”的客套话。
他们拍了一张大合影,小美人站在中间,郑姚则站在最边缘,隔着最遥远的距离。
郑姚还记得,他和小美人距离最近的那次,发生在体育课上。当时他飞身救球,手指碰到了小美人的几缕头发。
他摔落在地,仰面望着小美人。
小美人坐在长椅上,垂头注视着他。
仅仅三秒,他起身就走,再多一秒,他都无法克制地想将暗恋变追求。
他从未与小美人说过一句话,但他记得小美人为他关过窗。
虽然他怕热不怕冷,但关窗也很好,风中有柳絮,飘进他的眼睛里,他使了浑身力气才忍住流眼泪。他那时趴在桌子,看着小美人的背影,暗暗想,原来这就叫初恋啊,这么美好又这么伤。
回到US后郑姚没有再读书,也不想跟着老头混,无所事事地闲晃了一年多,遭遇了一场绑架。他被囚禁在一个潮湿阴冷的地窖中,每天都被老鼠啃咬,还会挨上一针。第三天,他口吐白沫浑身抽搐,濒死前抓住机会反杀给他打针的人,终于逃了出来。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杀人。
而那三针造成的瘾,差一点抹杀掉他的灵魂。
经历了三个月不人不鬼的挣扎,郑姚终于振作,开始参与老头的“事业”。他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老头的衣钵,包括人人称道的江湖义气,包括同时拥有许多红颜知己。周围所有人都说他和老头很像,他其实讨厌别人这么说,但他已无法离开这个环境。
二十五岁那年,他改名为郑同尘,正式成为郑家的当家人。他的大哥大姐都是他的帮手,因为老头死了,老头早早立了遗嘱,临死之前还对梁叔托付:“你得帮姚姚……”
二十八岁那年,他亲自为老头报了仇,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个狗东西咽气时他心中无比畅快,哪怕代价是断了一条腿,膝盖以下截肢,但他从不后悔。
至此再没有人不服他,他成为北美地区华人圈子里唯一的老大。
他装了金属假肢,走起路来健步如飞。他依然备受女人青睐,但他终身没有结婚。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最终他有了比老头还庞大的“后宫”。
他还有很多孩子,大女儿不是他的种,不过没关系,他视如己出的喜爱,对那个女人也从来没有介怀。
谁的人生中没有爱过一个人渣呢?
他也成为了许多女人人生中的那个人渣。
大女儿成绩很好,就是中文字写得很丑。拿着女儿那鬼画符一样的作业本,他突然想起多年前,他曾偷过一本练习册。
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工整娟秀的小字。
只可惜当晚就搞丢了,他有些后悔,那时的他以为时光很长。
他没有活很多年,不到五十岁就死了,也许是意外,也许是仇杀。他的弥留之际很热闹,还活着的养母和另外一个小妈,他的女人和孩子,他的兄弟姐妹,他的朋友属下——所有人都一脸悲痛,围在床边问他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要交代。
郑同尘想了想,留下人生最后一句话:墓碑上的名字,还是改回郑姚吧!
咽气的时候,他的人生片段如走马灯般在脑海中掠过,其中一幕定格在一个漂亮的男孩身上。
他想,多么不可思议啊,经历了这么多风花雪月的我,居然还暗恋过一个男孩。
几天前在网上看到那个男孩的新闻,万万没想到,当年那样一个柔软易碎的瓷娃娃,居然成了CN首富。新闻中的画面是一个斯文俊秀的中年商人,笑容有点装逼,但还是很好看。
他瞬间动了联系那“男孩”的念头,没存着啥不良想法,只是想听听“男孩”声音……的确是搞到了电话号码,可惜打了几次都占线。
首富当然很忙,他打算过段时间再试试,结果就死了。
真是……我的眼光还是挺好的,我的人生还是挺圆满的。
这算是唯一的遗憾吧。
…
查客醒篇
查客醒十六岁生日那天,从家里跑出去,在街上游荡了整晚。
天亮时分,他回到家,看到曾玫女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盹。他走过去抱住母亲,说妈妈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以后会更加懂事,不会再这么没分寸。
查客醒人如其名,一直是个清醒的人,他很早就做好了人生规划。
高二下学期结束,他按照计划去LON留学,历时六年读完本博,二十三岁归国进入查氏传媒工作。当年就为查氏传媒实现了扭亏为盈,此后更是连续五年,保持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持续上升。
他在家族内斗中大获全胜,没什么有力对手,他赢得轻轻松松。二十八岁那年,他突然对当前的工作和生活感到厌倦,毅然辞职,踏上了出国游学的旅程。
父母没有反对,他们一向认为他沉稳有分寸,辞职游学必定有自己的考量。当然,也存在一种可能,因为受了感情的伤。
他那年失恋了,被庄扶摇甩了。
查客醒二十七岁时与庄扶摇相亲,两人自幼相识,少时就对彼此有好感。谈了一年的恋爱,订婚前夕,庄扶摇突然提出分手。他的准小舅子警告他不许纠缠,还说他是虚假的塑料盆栽,看着绿油油的但阳光一晒就会散发胶皮味。
庄扶摇一点也不喜欢他,这一年的恋爱如同过家家,他们甚至没有接过吻。分手后庄扶摇很快与一个巧克力豆般甜蜜的大男孩结婚,还邀请他当伴郎。
查客醒没有出席婚礼,他那时在周游世界。
他去了很多国家很多城市,其中自然也包括NY。他还逛了唐人街,十八岁时他陪堂弟逛过,十年之后唐人街还是老样子,没什么意思。他吃了一家生意很好的蟹黄小笼包,味道还行,有点油腻。他还去看了一场NBA的比赛,一个LA的球队客场赢了NY的球队,赛后球迷闹事,场面混乱,他险些被砸伤。
他听到有说中文的人在打架,他没有上前,他不喜欢US。
他去了在LON留学期间就一直想去的SC高地,当年为了尽早完成学业,他牺牲了所有闲暇时光,始终未能如愿前往。在那个魔法世界一般美丽的地方,他漫无目的地玩了一周,登了一座未在任何旅行指南中提及的山峰,坐在悬崖边的大石头上,认认真真地看了一次海上日出。
他还去了非洲草原看斑马迁徙,他在那见到一种叫蛇鹫的鸟,美得令人赞叹,可惜濒临灭绝,他向动物保护组织捐了一笔钱。
三十岁的查客醒回到CN,开启了他的创业之路。起初很艰难,几经沉浮,差点破产,终于在三十五岁时重新赢得世界。他的公司成功上市,他在同年结婚,迎娶了他的秘书。她在查氏传媒时就是他的秘书,毅然辞职陪他创业,如今他事业有成,自然要对照料他多年的女孩负责。
他与妻子的婚后生活相敬如宾,他们分房睡,从未同过床。婚前他坦白自己是性无能,妻子说:真巧,我是性冷淡。
他们感情很好,一直是柏拉图式婚姻。
他的人生如此完美,但在家人眼中仍有缺憾。他没有孩子,结婚时妻子已经三十三岁,又拖了五年,家人愈发焦急。为了不让妻子在家人面前为难,他去搞几份死精证明,死得很透彻,一条蝌蚪都不会动,从此父母彻底死了心。
查客醒四十三岁那年,妻子提出离婚。他很不解,但还是给了妻子一大笔赡养费,并在两年后参加了她的婚礼。前妻的新丈夫看起来也很冷淡,前妻说同样是柏拉图,有爱的和没爱的感觉不一样。
他不觉得自己没有爱,他只是向来清醒,不喜欢激烈的情绪。不过没关系,他是个不怕寂寞的人,他终身未再娶。
查客醒四十八岁那年,突如其来的政策红利让公司的股票连续上涨,他短暂地当了三天首富。他深知树大招风,只要碰到过金字塔的尖,他便心满意足。
那一年,还发生了两件让他感到遗憾的事。一件是蛇鹫终于灭绝,尽管这些年他陆续捐了不少钱,也没能挽救这种美丽的猛禽走向消亡。
还有一件事,他在新闻上看到了US华人总商会会长意外身亡的消息,新闻上那个人名叫郑同尘。他眯起视力1.5的眼睛,仔细端详着遗照。他记性很好,记忆中这个人叫郑姚,他们曾在高中时短暂地做过一年同窗,不熟,可能连一句话都没有讲。
但他对这个同学的印象很好,是个英俊而安静的傻子,每天睡觉,不像其他同学,让他觉得很吵闹。他记得自己为这个同学关过窗……这是他对不熟的人能释放的最大的善意了。
对了,郑同学篮球打得很好,还会灌篮,身体挂在篮筐上时,双腿显得格外长。
他有些遗憾,或许他应该和郑姚说句话,加个WeChat或者WhatsApp之类的通信方式,没准能做个不咸不淡的朋友,毕竟他也没什么朋友。
成为首富之后的人生平淡如水,查客醒失去了斗志,慢慢退出了公司管理层。他又开始环球旅行,他踏遍了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他最喜欢智利。
那里的海滩很漂亮,那里的水果特别甜。
他看到很多人在冲浪,有些后悔,若是年轻时来智利,他可能也想学。
他最终活了九十九岁,身体状况一直很好,耳聪目明牙齿健全,临死前一天依然精神矍铄,难得地吃了两串烧烤,当晚在睡梦中驾鹤西归。
查客醒的无疾而终登上了新闻头条。他晚年散尽家财做慈善,所有报道都赞扬他是一位才华横溢、温文儒雅、心怀天下的企业家。
但没人知道,他每天腹诽全世界,骂天骂地骂空气,看谁都不顺眼,给谁都起外号。没有人知道,他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小混球儿。
哦,他老了死了,是个老死的混球儿。
有点遗憾,无人知道。
完
作者有话说:
幸好他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