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ter酱的脑汁
路思嘉这才满意。
一顿饭吃得很快乐。
但有的时候,我怀疑,世界上会不会有前男友日。
比如今天。
我们刚出火锅店门,迎面就碰到了许糯。
37.
我一开始真没认出来他是许糯。
许糯的穿着一般都是暖融融的颜色,很少的情况下会穿穿深棕。但今天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额发半垂,显得他那张清纯可爱的脸也没有那么弱气了。
配上他185的身高,甚至还很有气势。
他也看到了我们。我有些尴尬,但他只是自然地颔首,还笑着招了招手。
在我还没弄明白这整的是哪出之后,路思嘉和许糯就这么擦肩而过。
好像他俩只是朋友,压根啥也没发生过。
我迷惑了。
我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到许糯追上了一个人。那个人穿着驼色外套,看起来有些瘦,文文弱弱的样子。
我认识他,毕竟我经常帮许糯善后。那位就是他泼的十杯咖啡中九杯的苦主,附近A大的一位年轻教授,姓莫。
我也不知道为啥,他的咖啡就跟装了定位器一样,总是能精准命中莫教授。
出了奇了。
此刻许糯正微微低着头,一脸泫然欲泣地对莫教授说着什么。而莫教授皱着眉,一副招架不住的模样。
这…
我转回了头,却意外地看到了路思嘉如同看出嫁女儿般的表情。
他的神情里有三分无奈,三分欣慰,四分无语。看着看着,他伸手轻轻把我一揽,施施然地走掉了。
我感到非常惊悚。
这是正常的、面对前任的表情吗?
第5章
38.
我没问。
我当然没问。
虽然我很好奇,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能作大死。
路思嘉也没说什么,我们没再去gay吧,只沿着火锅店附近的沿湖路散步。
我们一人买了根烤肠,烤肠吃完了又一人买了根绿豆棒冰。湖边的夜景很美,路思嘉提出想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会。
于是我们靠着湖边的栏杆,看着湖对面闪着光的摩天轮。路思嘉一点也不介意栏杆上可能有的灰,将手臂搭在了上面。
不同于我需要面瘫才能体现出高冷和成熟,路思嘉虽然只比我大三岁,但举手投足间,成熟又潇洒的意味尽显。
他微微侧着头眺望远处,手机还捏着吃完的棒冰梗。
很割裂,但很帅。
赏心悦目。
39.
我觉得路思嘉肯定认为现在是下班时间。
他也不叫我陈秘,就叫我陈泠。
他还一边把棒冰梗咻地一声扔进垃圾桶,一边说:“我当时留学,最后悔的时候就是吃饭的时候。”
“因为吃多了汉堡和薯条?”我猜了猜。
路思嘉在斯坦福读的硕士,然后才回的国。
“是啊,”他笑,“顿顿都是汉堡薯条,我都快吃吐了,特别想念国内的变态辣。”
我也下意识地笑了:“我学校食堂里会做麻辣香锅。虽然没有特别辣,但是很好吃。”
“你A大的呀,”路思嘉看着我,他的眼瞳在夜色中闪着光,“我知道,A大的食堂可好吃了。”
或许是因为气氛所至,或许是因为路思嘉一直强调不要当成工作时间的缘故,我们聊了很多。
聊美食,聊音乐,也聊见闻。我才知道他和我一样,最讨厌吃西餐牛排以及冷食;也喜欢看漫画,甚至他还存了很多漫画的资源。
我以前虽然知道路思嘉没有小说里,零食不吃果汁不喝的霸总那么禁欲,但也确实不知道他是这样子的。
40.
我刚成为路思嘉的秘书时,正是他和继母弟弟争夺到白热化的时候。
那个时候路思嘉之前的秘书因为投靠了继母被辞退了,所以我这个刚毕业没多久的人,才能够钻空子填了这个缺。
虽然压力大,但是钱多啊!
我乐滋滋地上了岗。虽然整个公司因为上头的争权而充斥着山雨欲来的氛围,但我只是个打工人,只要处理好老板给的工作就行。
所以我一直没有和路思嘉讲除了公事以外的话,甚至很少和他对视。
废话,谁没事看老板啊!
因为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我的工作也比较繁重。有一次加班加到十一点,出门倒水的时候,我看到了趴在桌子上睡着的路思嘉。
路思嘉很辛苦,就算我并没有和他说什么话,也知道他很辛苦。
他趴在桌子上,衬衫皱巴巴的,旁边还摆着一桶吃完的泡面,文件凌乱地散着,在桌灯下显得有些可怜。
不知道是看他长得帅,还是纯粹的同情心作祟。我悄悄地走了过去,帮他从休息室里拿了个毯子,盖在他身上,还帮他把泡面扔了。
也许是我动作发出了声音,他茫茫然地抬起了头,平日里总是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有些散乱。
“陈秘?”他的嗓子是哑的,透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
我把他劝去了休息室,好歹让他睡了一觉。
41.
路思嘉实在是太疲惫,他的黑眼圈都能让他竞争国宝了。
于是我俩就开发出了一个新技能——化妆。
实际上就是遮一下他的黑眼圈,让他对外还是那个雷霆手腕的路思嘉。
那天之后,我发现他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吃泡面。没有办法,我只好开始了带饭生涯。
路思嘉真的是个很好的老板,就算在最揭不开锅的时候,都不会拖欠我的工资。
他那么有良心,我也得照顾一下他。
于是我每次点外卖的时候总是会带他一份。
路思嘉通常照单全收,吃得津津有味。
月末他果然给我补上了外卖钱。
他忙起来就会忘记喝水,我秉持着一个下属的良心,隔三差五地就给他倒杯温水。
唉,我真是为他操碎了心。
虽然我们说的话还是很少,但我的工资还是在稳步上升中。
更何况,看着这样一个帅哥老板,真的很养眼啊!
42.
后来呢?
后来就慢慢好起来了。
路思嘉搞定了他奇葩的那一大家子,终于开始了他富裕且平静的生活。
有的时候他帮我带饭,有的时候我们一起点外卖。
说真的,我们口味很相似。每次经常是同样的内容乘二。
也许这就是老板和员工的默契吧。
可我们也真的不怎么聊天,我不知道他私底下喜不喜欢说话,至于我呢,我还是认为,我只是个秘书,顶多算是个有一点点小小的私交的秘书。
也许哪天,我做不下去了,我会辞职,我会离开。他会有新的秘书,会很快忘了我,而我应该会记得他,但不会再见面了。
所以我很少和他说得这么深入。
像今天这样,还是头一遭。
路思嘉给我讲他大学时候的好玩的事情,讲那些白人学生刁难他反被他打脸的故事,讲他和华人同学一起吃烧烤。
他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
43.
我的大学生活啊。
就是平平常常的学习。
因为唐川夜的缘故,我的朋友不多。只有为数不多的和我志同道合的人到现在还有联系。
虽然我当初也算是为了唐川夜掏心掏肺,但也没有到荒废前途的地步。
我可不是恋爱脑。尽管当初唐川夜的朋友说我是他的舔狗。
我很努力的,加权全年级前十,还拿了奖学金,不然我怎么能当路思嘉的助理呢?
可是在和唐川夜相处以及学习之外,我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故事。
我有点宅,而且也不是很擅长社交,所以没有太多的社交生活。对于唐川夜那群人,因为口袋里的钱,我就注定被他们划在圈子以外。
和唐川夜之间,愉快的记忆并不多。而我也不想在老板面前提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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