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生存指南 第9章

作者:静安路1号 标签: 玄幻灵异

  但其实他说不出来到底为什么要找,毕竟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所有的人事物都如此陌生,只有沈明光是‘认识’过的。即使不是一次愉快的经历。

  换句话说,或许是——陈臻想去认识他。

  不仅仅只想知道他的名字,还想知道他的年纪,他爱吃什么,为什么会学习兽医学,想知道他……还记不记得自己。

  等找到了下午,他已经把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校园逛了整整五遍,都没有看到那个自己想要见到的身影。

  由于长了一张实在太招人目光的脸,他几乎是走几步就会被拿着宣传册页的学生拦下来,问他要不要加入舞蹈社书法社汉服社,对辩论协会少数民族协会电子竞技协会有没有兴趣。

  陈臻到最后已经麻木了,他学会了用一句话来堵住这些人类的嘴,“不感兴趣,不喜欢,我只喜欢学习,别的都不感兴趣。”

  等到了人类进食的饭点,他也装模作样地去食堂打了点吃的,看似吃得很香,实则味如嚼蜡,眼睛还在疯狂寻找一个人。

  还是没有。

  苦苦寻找无果,挫败感缠绕了一天,他非常失落。

  不过没关系,晚上还有新生巡讲。陈臻安慰自己,时间还长,总能遇到的。

  他很早就到了礼堂,和早早等在那里的刘锋敷衍地打了个招呼。两人各自回到自己的班级里,陈臻直接闭上了眼,细细分辨礼堂里几千号人嘈杂的声音。

  五米,没有。

  十米,没有。

  十五米……

  有点像,又不像。

  他犹豫地站起来想走过去看看,台上已经开始了致辞。

  旁边的人连忙叫他坐下,陈臻无奈地叹了口气,开始听无聊的,千篇一律的致辞。

  校长说了副校长说,副校长说了书记说,书记说了校委主席说,校委主席说完了学生代表说……跟接力赛似的。陈臻一开学就被这开学典礼好好上了一课:学校领导很喜欢‘讲话’给大家听。

  等好不容易领导抒发完了,他们每个人领到了一个小小的校徽。陈臻觉得还挺好看,小心收好了。

  毕竟是自己千辛万苦考进来的学校,多不容易,常年生活海外的外国友人全力备战高考,一个月前中国字都写得歪歪扭扭,就这么还考进了一本院校,多不容易?

  带个纪念品回去也好。

  典礼结束以后,人群一下子就散开了。陈臻连忙挤了出去,就站在那个每个人必定经过的小口上,一个个地等着。

  后来他察觉到自己这个位置实在是太过显眼,便换了个不那么引人注目的稍微偏僻的位置,也能看清。

  他死死地盯着那些人类的面孔,终于在晕暗的光下,找到了自己想看到的那张脸。

  沈明光和几个男生并肩走着。他穿了一身黑,还是背着一个运动背包。

  陈臻跟了上去。

  隔了十米,很合适的距离。陈臻定神,能听到沈明光在和旁边的人讨论一场球赛。周围的人一直在说格里芬今天扣篮的动作很帅,沈明光笑着接了一句,我也能做到。

  陈臻莫名地就很想看看,沈明光打篮球的样子是什么样的。

  或许汗会滴湿眉毛,或许等他打完的时候,凑近和他说话,还能感受到他身上传过来的,温暖的汗气。

  是鲜活,而美好的生命。

  他一路跟着沈明光,直到沈明光和旁边的人道别,从学校的偏门走了出去。

  按照《血族生存指南》的记载,这个点男学生在外面游荡只有三种可能:1、饿了去吃东西。2、约会。3、通宵。

  陈臻看着沈明光穿过了校门外的小吃街,和头顶那几家网吧之后,心里开始有一丝不安。难道是第二种可能?

  陈臻心事重重地跟着他,感觉见到沈明光的好心情瞬间全没了。

  直到陈臻跟着他左拐右拐地,陈臻发觉他走得越来越偏僻,才感觉不对。

  好像不在《血族生存指南》的描述范围里面,沈明光是这本书的一个BUG。

  沈明光来到一个废弃的工厂门外。

  陈臻看他先是摸了摸门外生锈的锁,像是犹豫了一下,然后他直接抓起栏杆,两三步就爬上了那道三米多高的铁门,然后轻轻跃了进去。

  即使沈明光已经融入了周身的黑暗中,他依然能够清晰地勾勒出他的身形,和隔着衣服都遮不住的肌肉轮廓。

  陈臻捕捉到他跳跃的动作,看他轻轻落到地上,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这不是人类应该有的弹跳力,他落地太稳了。

  或许他经常健身?这体格去当运动员完全没问题。

  陈臻心里赞叹着沈明光的身体,看着他停在了工厂门口,低头抱手,像是在等待什么。

  看来就是约会了,陈臻想着。

  难道人类约会喜欢来这种阴暗无人的地方吗?

  是现在流行的新情趣?

  陈臻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有些吃味。熟悉的焦躁感蔓上心。

  他其实很容易焦躁。这是陈臻从苏醒以后就有的破毛病,当时他生理的焦躁、总是渴的身体直接把他变成了个易燃易爆的臭脾气。

  后来才好了点,但还是容易烦。以前他是冲旁人发火,现在学会了跟自己撒气。

  陈臻烦躁地想着,回去要给中国区总部编撰的人提提意见,《血族生存指南》分析得实在不够全面,都没有记载人类会在晚上11点的废弃工厂和自己心爱的人约会。

  为什么不写上去,是生怕自己学到吗?

  他乱七八糟地想着,突然就闻到了一丝……很不友好的气味。

  陈臻能感觉到自己的眼睛肯定已经变色了。

  不过没关系,他戴了美瞳。

  他透过面前的黑暗,看到从工厂中,跃出了两个巨型动物,一左一右地停在沈明光身边,大张着嘴,吐着气。

  这绝对不是沈明光的约会对象,陈臻心想。

  真是讨厌的种族,他心里叹气,抬起了手。

  陈臻眼还是盯着沈明光,伸手,一把将面前严丝合缝的铁门从中间拉开,生锈的栏杆被他一握像是块玻璃一般,直接裂开了。

  他没有再掩藏自己的身形和力量,直接闪到了沈明光旁边,露出尖尖的獠牙,对着面前的两头狼,冷冷地威胁到,“从哪里来的滚回哪里去,谁允许你们在这片领地露出兽态乱逛的?”

  那两头狼看到陈臻突然出现,颈上的毛条件反射地全都竖了起来,龇着牙对着他低吼。

  陈臻像是满不在意自己被两个大东西这么看着。他缓了缓脸色,对身后目瞪口呆的沈明光笑了一下,尖尖的獠牙配上这个笑有种异样的喜感。

  陈臻舔了下自己的尖牙,语气里面居然有一丝羞涩,对着沈明光低声说,“我来解决他们,别害怕。”

第九章

  陈臻和狼族打过几次交道,但没见过中国区的狼族。

  反正从气味上来说,都一样恶心难闻。

  “我不知道你们来自哪个部落……”陈臻把沈明光护在身后,已经断定了这两头狼一定心怀不轨。

  没办法,谁让它们是天敌。刻板印象已经深深烙印在陈臻的脑中,“趁我还好好说话的时候赶紧走,不然我可能会直接破坏协定把你们都吃了。”

  那两头狼还没什么动作,被陈臻弄坏的门里又走进来一男一女。

  领头的男人头发乱糟糟的,看上去身高几乎快有一米九,非常健壮。他穿着一身非常朋克的衣服,两三步就跃过来,那两头狼看到他,也退到了他的身边。

  “这位小哥看上去眼生,是北欧那边过来的吗?”朋克男摸了摸自己的指套。

  陈臻从胳膊里摸出一把小臂长的匕首,将刀鞘拔出来握在手里,指着面前的男人,一言不发。

  那朋克男看他的动作,笑了下,“怎么这两年你们吸血鬼脾气都越来越差,一见面就打打杀杀动刀动枪的。不过你的同伴都直接用嘴咬的,你怎么用把匕首?挠痒痒用的吗?。”

  他旁边的女人一直没说话,她看了半天陈臻刀鞘上的花纹,才犹豫而惊异地指着陈臻问,“你是吸血鬼老巢过来的?”

  那朋克男闻言也看向陈臻的刀鞘,辨认了一下,才皱起眉,“……好像前段时间,我们也接到消息说南部会来一个纯血种……”

  他上下扫视着陈臻,轻轻笑了下,“我闻着怎么不像啊,比纯血种更恶心一点。你是什么东西?初代吸血鬼?”

  陈臻冷笑一声,“我闻着你们也恶心得快吐了。我刚刚说了,你估计没资格知道我是谁,这个片区,能和我谈的人只有你们部落的领袖。”

  陈臻已经快失去耐心。他不想耽误沈明光的约会,所以准备速战速决。他把刀鞘滑进长靴里收好,右手轻轻一甩,原本的匕首已经变成一把长长的尖刀。

  他用刀尖遥遥指着那朋克男的脸,月光给了刀刃清冷的寒光。

  陈臻很少用这把刀,但他琢磨着如果待会儿打起来了,自己才不想让沈明光看到自己龇牙咧嘴地咬狼的惨状,太丑了。

  还是用刀比较帅,恩。

  “狼族一直自诩大地的保护者,我看你们也是越活越回去了,今天要不是被我碰见了,你们是要把这人吃了吗?”陈臻嗤笑着问自己对面的狼,“你们现在已经堕落到吃人了吗?”

  那女人听得莫名其妙,“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她指了指陈臻身后的沈明光,“你觉得我们要吃他?”

  那朋克男也哭笑不得,张嘴刚想解释,这里哪里有人,你又哪只眼睛看见我们要吃人?就看到站在陈臻身后的沈明光对着他,轻轻摇了一下头。

  什么鬼?走?

  朋克男皱着眉,还想开口,沈明光又对他做了一个手势。

  走什么走?

  朋克男的眼神里全是不满,直晃晃地隔着一个陈臻,朝沈明光挤眉弄眼示意自己的不满。

  那朋克男走上前一步要说什么,陈臻也往前一步,绷劲了手上肌肉做好了进攻准备。沈明光急了,手指合拢,做了一个往下压的手势。

  朋克男不可置信地看了沈明光一眼,停止了脚步。

  好吧。

  “……”那朋克男默了下,才恹恹地对着陈臻不情不愿地开口,“小哥,不管你相不相信,今天的事儿都是一个误会。今天……先这样吧。”

  他旁边的狼族女人有点不敢相信他居然能说出这种话,“军哥,你说什么呢?干他啊!”

  “干什么干!”朋克男恨铁不成钢地瞪了她一眼,你敢干明天芬里尔就能把你撕了吃掉,“走了,回家了。”

  那女人还想说什么,朋克男直接把她拎起来捂住嘴带走了。

  等他们的气味走远了,一直处于戒备状态的陈臻才收起刀。

  他犹豫了一下,在想是要消除沈明光今晚的记忆,还是……

  这一切有点难解释。

  但沈明光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打乱了他的思绪。

  “你的头发剪短了。”沈明光的声音顿了下,“染过是吗?黑色也很适合你,但总觉得银发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