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之身 第39章

作者:没有鱼的水煮鱼 标签: 豪门世家 种田 年下 玄幻灵异

  他相当不淡定地回到厨房换了个没字的碗,回到餐桌边,杜绍言已经在吃了,边说:“那么介意干嘛啊?”

  常生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这么介意,大概这就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杜绍言夹鱼片给常生:“今天你辛苦了,多吃些。”

  “……谢谢。”

  “不客气,我两谁跟谁。”

  常生也给杜绍言夹菜:“少爷也多吃些,昨晚没睡好今晚吃过饭早点休息。”

  “嗯,不是我夸奖你,你做饭比杨姐老张他们还好吃呢!”

  常生有点不好意思:“哪里,我好久没做过了,现在的原材料也没有以前新鲜。”说着低头吃饭,忍不住想要笑。

  杜绍言接着说:“这房子我也很满意,饭厅装修挺雅气的,气氛也好,我们一起吃饭真像新婚夫妻。”

  真是的又说奇怪的话,常生刚想否认杜绍言又说:“明天早上吃羊肉泡馍吧,你不是在西安住过吗?这点小事难不倒你吧?”

  “会是会,不过那个要工具。”

  “西安肉夹馍名气也很大,早餐就再配个肉夹馍,对了你在北京住过吗,明天中午吃老北京炸酱面好不好?”

  “……少爷你不是把我当专业厨师了?”

  “下午茶要北京冰糖葫芦。”

  “这……”

  “晚上吃重庆火锅,夜宵要粤式甜汤……”

  “……不要得寸进尺!”

  

  第36章 不要小看大叔3

  

  寒假过后杜绍言又开学了,他没钱再上贵族学校就转去了离家不远的一所普通高中,他原以为转学是件麻烦的事,但事实却顺利得出乎他的意料。

  新学校硬件设施不能和贵族学校比但也还算不错,老师同学都很和善,杜绍言学习一般体育优异相貌出众,在学校很引人注意,从前很不耐烦学的大提琴和钢琴在贵族学校里不算起眼,在普通学校里立刻就身价倍增,杜小少爷离家出走时没有带乐器,学校的老师非常大方地让他自由使用学校乐器,还让他进入校级乐团参加表演,获得很多关注和掌声。

  人有了鼓励就更乐于学习,杜绍言开始对音乐有了自发的兴趣,常常下课后就在音乐教室自学,一点也没了过去在家的浮躁情绪。

  不知道是不是有了音乐的熏陶,短短几个月杜少爷的坏脾气收敛了很多,对学习也态度认真了,回家做作业也不用常生监督,不过没有了从前在家时的家教,有些方面就很吃力了。

  比如英文,杜小少爷咬着笔看英文书,一副我不认识你你来干嘛的表情。

  常生坐到他身边:“怎么了?”

  “我得买个电子词典,很多单词不认识。”杜绍言指着陌生的英文单词说。

  常生凑过去看,杜绍言就说:“你哪认识啊。”

  结果乡下来的佣人抬起头说:“这个词是体系的意思。”

  “别乱猜了。”杜绍言不信:“我明天还是去翻翻学校字典吧。”

  常生认真地说:“真的,这个我认识。”

  杜绍言倒不觉得常生在开玩笑,他只是觉得他怎么能认识这么复杂的英文单词呢!

  常生解释道:“我从前无聊的时候背过牛津英文字典,虽然现在过了很多年我忘了很多,不过刚才那个我真认识。”

  杜绍言联系了一下上下文,还真是体系的意思,他一拍常生的肩:“你这么深藏不露啊,我从前都不知道原来你会这么多!”

  常生有点害羞:“我只认得,不会读也听不懂。”

  “那也很厉害了,说起来你无聊时打发时间的方式也很奇怪啊,居然背字典,你难道不会找点别的事做做?”

  “别的事?”

  杜绍言掰着指头:“比如,女人啊,游戏啊。”

  常生摇摇头:“我不会再找女人,游戏是小孩子玩的。”

  “游戏也不一定就是小孩玩的,这是你的偏见,”杜绍言问道:“你为什么不再找女人,因为你的前妻吗?”

  常生想了想,点头。

  杜绍言觉得有点不快:“你前妻是怎样的女人让你念念不忘决定下半辈子都打光棍?”

  “她是,”常生想了一下:“非常好的女人。”

  杜绍言追问:“怎么个好法?”

  “非常好就是……温柔,善良,心地好。”

  这听起来没什么了不起,杜绍言又问:“她是不是特别漂亮?”

  “在我眼中她非常美。”常生有点奇怪:“少爷怎么突然问这些?”

  “没什么。”杜绍言低头看书,他不想他看出他越来越明显的不悦,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在计较什么。

  “少爷学习吧,我去把碗洗了。”常生说着离开客厅的书桌,走向厨房。

  很快厨房里传出哗啦啦的水声,和碗碟交叠的清脆声响,其实声音并不大,却让杜家少年感到心烦意乱到书上一个字也看不下去。

  非常好的女人,温柔善良心地好,在他眼中非常美,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也是非常好的男人,温柔善良心地好,非常英俊还不用特地说明限定词,我还会切葱姜蒜,还会拉大提琴弹钢琴,还会打游戏,还会跆拳道,还会英文法语会读也会听,还会……不过我干嘛要和那个女人比呢?

  杜绍言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奇怪,他是个男的而且是直男,虽然曾经鬼上身搞得失身过一次,之后他一直很控制自己不要太接近常生,但平心而论他很想和他亲密,看到他嘴唇会想吻他,看到他在面前会想抱他,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想插他,这太奇怪了。

  他站起身走到门边,常生正在厨房的水池边洗碗,背影纤细单薄,杜绍言只觉得自己身体里有股冲动。

  我为什么会对一个男人冲动,这是不对的,我是直男就算我有冲动我也是直男!不信试试看!

  常生正专心地冲着清洗干净的碗碟,突然感到身后有人靠近,他还没来得及回头身后的人就抱住他,还把头在他颈项处蹭来蹭去。

  “不要捣乱。”常生往一旁避让。

  杜绍言不说话,双手搂着常生的腰不准他躲,他低下头亲着男人白皙的脖子。

  常生觉得全身一颤,他下意识地推开他,杜绍言强硬地把他扳过来,正面吻他的嘴唇。

  外面夜很深了,城市的万家灯火都渐渐点亮,室内明亮的灯光照下来,水龙头还没有关,清澈的水流冲击着洁净的碗碟,溅起细小的水花。

  常生反抗着,他努力地去推杜绍言的肩,力气上他不是他的对手,杜绍言越搂越紧,他低着头用力吸吮着男人微凉的唇,他的手按着他的背,将他更近地贴向自己。

  常生开始觉得意识有些模糊,规矩家训似乎都远远地丢开了,只有面前这个热切吻他的十六岁少年,将他的世界全部占满。

  他认命般地闭上眼睛,任由这个任性的少年肆虐着他的唇齿,杜绍言毫不客气地深入着,探入他的牙关,深深地亲吻纠缠着他的舌头,同时少年的手探入他的上衣,他感到火热掌心触碰着他的肌肤,引起一阵阵的战栗。

  然后杜绍言喘息着松开手,他舔着嘴唇说:“我,我是直男。”

  常生被他吻得头昏,一时没理解他的意思,他看到少年的眼睛有些充血,面色潮红,他不知道自己此刻是不是也是这样,欲望骗不了人,头脑也清醒不过来,他甚至愿意现在和他一起沉沦。

  杜绍言又再次亲吻了他。

  然后他又松开手,后退了一些,看着常生的脸,重复道:“你看,我是直男,我没感觉。”

  常生回不过神,杜绍言又说:“我真的没感觉,我试过了,亲你这样的男人就像亲石头一样……”

  常生忽然明白过来。

  这个少年只是在试探,试探着他的感觉他的底线,那并不是真正的亲吻。

  身后的水仍然流淌着,冰冷地像流淌过他的心脏。

  杜绍言笑了:“你也没有吧,你也是直男……”

  “玩够了吗,”常生突然打断他的话:“玩够了就走。”

  杜绍言愣了一下:“你在生气吗?”

  “我不想看见你。”常生转过身,不再看他:“我还有事要做。”

  “你生什么气,”杜绍言也有点生气:“我是在做实验,但实验结果对你我都有好处,你怎么不理解我……”

  “你不走我走。”常生没等他把话说完,他关上水龙头转身往自己房间走。

  杜绍言顿时觉得颜面全无,也大声叫道:“你发什么脾气,莫名其妙!你是十几岁小姑娘吗!亲一下有什么大不了,做个实验那么放不开,当初和我做的时候怎么不见你……”

  常生愤怒地用力关上自己房间的门,将所有的声音锁在门外。

  ——

  即使常生真的非常愤怒,也没法真的去责怪杜绍言什么,没感觉不好吗,难道还要杜绍言亲完他之后说有感觉继续做吧。

  可是这种实验性质的试探算什么,耍他玩吗?游戏吗?觉得这样很有趣吗?

  好吧他是无心的戏弄,可是他不是,他一大把年纪经不起这种伤筋动骨的游戏,他要玩去找别人吧,他不想奉陪了。

  常生真的生气了,所以他第二天早上故意起得很晚没给杜少爷做早饭,不过他早就习惯天亮起床,所以要在床上睁着眼睛躺到八点起来也不是件轻松的事,听到关房门的声音他才穿衣服起床,打开门一看,杜绍言真的已经背书包上学去了。

  不管他了,让他自己去买早饭吃吧,他十六岁了又不是六岁,自己照顾自己还不会么。

  常生胡乱吃了点早饭,收拾完屋子,决定继续找工作,不管对他的同居人多么气愤,日子还得往下过,每个月三千的房租还在给,剩下的钱已经不多,再找不到工作下个月房租付不出来就要流落街头了。

  他这段时间也面试了一些工作,对方往往一开口就要身份证明,或者相谈甚欢之后再要身份证明,完全不提身份证明这样东西的也有,那种工作就薪水太低了。

  常生自己花费很少,如果是从前他不会介意做怎样的工作,但是现在不同了,就算他吃的少,他的同居人可是完全不能马虎,毕竟是个还在长身体的孩子,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穿的用的都要好的,出门三分钟等不到公交车就要打车……养个这样的小鬼真是太吃力了,还要被做实验,除了长得帅点完全找不到优点,常生摇摇头,自我安慰道,他好歹会切葱姜蒜,拉大提琴弹钢琴,会打游戏,会跆拳道,还会英文法语会读也会听……唉,怎么成了在给他找优点?

  常生按照报纸的地址去了面试地点,不出意外地,又被要求出示证件,在他结结巴巴地说出证件遗失之后再次被婉拒。

  城市很大,做公交车绕一圈天色就晚了,还得回家给那孩子做晚饭,不知道他早饭怎么解决的,中饭在学校吃的又怎么样,外面东西不干净千万不要吃坏身体,他边骂自己是个操心的命边往回走。

  这时街角的一家店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玻璃橱窗里挂了大大小小的毛笔,背景纸是淡黄宣纸的《兰亭集序》。

  常生停下脚步,看向店里,店面略显狭小,进门是一张水磨石的桌子,桌面很大,寥寥地摆放着文房四宝,店内没有太多物品,墙壁上挂了满满的各类字帖,只有黑白双色,素净地与店外的繁华城市格格不入。

  常生犹犹豫豫地走进店里,他觉得这个地方像他一样不真实,简直像是穿越,他走到墙壁边看字帖,毛笔字一笔一划一横一捺如静止的舞流动的诗。他面前是颜真卿的《争座位贴》,颜体雄健,楷书端正,他看了很久。

  突然他听到身后有人的脚步声,常生转过头,一个男人从店后的门里走出来,见到常生也愣了一下。

  男人看上去四十多岁,瘦高身材,他明显不是用俊美这种词来形容的年纪,也没有穿很高档的衣着,但常生只觉得他气度风雅,顿时有几分敬仰。

  男人看了一眼常生:“你是买字帖的?”

  “哦,不是,”常生赶紧摇头:“我在外面看这里很特别,看到这幅颜体忍不住看了半天,打扰您做生意了,抱歉。”说着准备离开。

  男人却叫住了他:“这幅字帖只是节选,你能看出是颜体,你是不是学过书法?”

  “学过,后来生疏了。”常生老老实实地点头,他从前学过很多年毛笔字,钢笔普及之前他都是写毛笔字,的确写了几百年,曾经替人写过书信谋生,困苦时还写过春联卖钱。

  “我一看你就觉得你会写,”男人微微地笑:“而且应该相当不错。”

  常生有点不好意思:“没有,只是写过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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