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的恋人 第16章

作者:道玄 标签: 情有独钟 异世大陆 西幻 玄幻灵异

白色蕾丝镶边儿的柔软衬衣常罩在袍子里,被弄皱了一些。阿诺因才想着尽量别吵醒对方,就被一只温暖稳定的手托着脊背,一下子捞进了血色盔甲的环绕之中。

他呼吸一顿,对着大狮子低头垂落的金发,还有散乱金发下高挺的鼻梁。

好像把他当成什么食物似的,凯奥斯习惯似的垂首闻了闻他的气息。

阿诺因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清润的香味儿,跟衣服无关,是某个实验改变了他的基因,这是其中的副作用之一。经过长时间的注射药剂,这香味儿已经被冲得很淡了。

最近停药太久了,这种味道又悄悄地冒出来。而阿诺因本人又不太闻得到。他看着威严的大狮子在自己身上停顿了一会儿,呼吸平稳,不再动作,便以为骑士先生又睡着了。

阴影中的眼睛在基因冲撞的味道、在生命的怪异组合下着迷不已。一根触手从床的影子里爬上去,先是疯狂混乱地狂舞了一会儿,然后不要脸地从后面搭住了阿诺因的腰。

凯奥斯没管它。

小怪物把这当成骑士先生的手,也根本就没睁眼看看,他安心地往盔甲环绕的地方再埋深几厘米,像是获取一种缓慢养成的安全感。

第二天,在迷曲黑暗森林住了一段时日的阿诺因,终于“重见天日”。

从森林出来,要再走至少半个小时才能见到村落,但这种村落没有大型集市,更无法换取需要的物品。两人避开途径圣妮斯大教堂的路线,低调地从城市边缘进入星光小镇。

星光小镇是迷曲之都临近的城镇,镇上也有一座教堂,只不过比圣妮斯大教堂的规模要差远了——只要是迷曲之都,就没有教会完全伸不进触角的城区。

阿诺因将巫师袍上的徽章和标记全都撕了下来,崭新的黑袍被挽起了袖子,特意露出里面纯白的蕾丝边儿,让这件衣服尽量脱离被怀疑的范畴。他知道有些不受重视的贵族少爷是喜欢扮成这样的,出于叛逆的心态。

装着魅惑粉尘的口袋就掖在长袍之间。惹人注意的黑发被藏在兜帽底下,只露出线条优美的下颔和淡红的唇。凯奥斯仍是圣骑士的装束,让星光小镇的许多过路人退避三舍。

阿诺因将魔物的材料换成银币,再拉着凯奥斯找了找服饰店,最后才看见了贩卖药材的店铺。

是一间角落里的偏僻小铺子。

骑士先生没有跟进来,他被放在角落里休息。圣骑士似乎很久都没有接触过其他人,浑身透露着格格不入的气质。为免太过惹眼,阿诺因只好把对方放进药铺那条街的无人处,跟交代小朋友一样嘱咐了好几句,让他在这里等自己回来。

凯奥斯点头答应。

高龄儿童被迫留守,戴着面罩冷峻如山地杵在昏暗的角落里,周遭似有伸张的影子,盔甲沉淀成更枯败的颜色,像是干涸了的血泊。

与此同时,独自行动的阿诺因扯了扯兜帽,在心里告诫自己很多次,随后才踏入药铺。他刚想扮成叛逆的贵族少年,结果演技还没展开,打头就看见一袭牧师袍。

嘶。

冷气压住了没一口吸进肺里,憋在心口僵住。阿诺因脑袋都宕机了,不知道怎么能赶上这么背的点儿。他露出来的一半脸没有表情、没有波动,脚步却静静地站住了。

叛逆贵族少年计划顷刻流产。让他在一位牧师面前演戏,太容易被拥有圣光术的牧师们戳穿了。掉头就走也不现实,可能会立即引起对方的注意。

白衣牧师正在跟药铺老板谈话,一口纯正的奥兰语,是一个年轻男人。

“……这批灵药的数量就是这些,你这里不够的东西需要做一个单子给我,我交给伊大人过目,批准了才能去迷曲的大药房补充。”

药铺老板是个中年男人,说话有一点点口音:“好的好的,我明白。您今天不是自己来的?”

“对,我还有别的事。跟一位骑士、一位战士同行的……”牧师道,“……伊大人奉命搜捕一个人,我们小队负责星光镇。不过听说那个异端没有能力伤人,你们不用怕。”

药铺老板道:“有您在,我们没什么怕的……这是清单。”

年轻男人接过清单的同时,转头随意地扫了门口的阿诺因一眼,目光从他的兜帽、衣着、以及袖口的白蕾丝边儿上停留了几秒,短暂地确认了这个人的形象,回过头继续道:“我当然相信你的信誉。”

他说着这句话,微微侧过身,给药铺老板的客人让出位置。

显然,这是受过教会良好教导的牧师。阿诺因的前十八年,遇到过的最多的就是这种人。他太清楚要怎么跟他们打交道了,但听了“搜捕”两个字之后,还是不免心惊肉跳。

他移动脚步,停在了药铺老板面前:“蝙蝠脑粉末,晨光蘑菇,圣罗兰花,各三份,谢谢。”

这是标准的圣光药剂的配方,圣光药剂是用来安定心神的,而且是教会公布于众的配方。

年轻牧师站在旁侧核对着清单,似乎并没有太在意这边的动静。

“好的,您稍等。”老板和颜悦色地从透明药柜里取出相应物品,按照类别包好,然后递送给这位贵族少年,“正好一个银币。”

阿诺因取出银币放在透明玻璃台上。

手指白皙,举止优雅,贵族身份根本不需多疑。老板收下银币,想都没想地问了句:“小少爷翘家出来的?”

连个随从都没有。

“……嗯。”阿诺因反应慢了半拍,随后摆出一副不太高兴的样子,“家里无聊。”

他按照记忆中的礼节,离开时向旁侧的牧师大人微微致意了一下,随后才转身走出药铺,还连带着帮忙关上了门。

“不知道是哪位勋爵的子弟,”老板随口道,“还蛮可爱的。”

年轻牧师收下清单:“是的,很懂礼貌。明明懂礼貌,还这么打扮自己,小孩子都觉得这很酷么?”

“或许是因为能受到大人们的注视。如果他规规矩矩地穿礼服,您恐怕不会看他那么久了。”

牧师不以为意地点头。

“可惜没看到礼服的形制和徽记,不然就能知道是哪位贵族老爷家的了。”老板略微遗憾,“似乎很漂亮呢。”

主教似乎很喜欢年轻漂亮的贵族子弟,喜欢将他们引入教会。光明教廷隐隐透露出了人均颜控的气质,在实力对等的情况下,长得漂亮好像更受重视。

牧师一边点头一边跟老板又聊了两句,但就在此刻,他脑海中蓦地恍惚了一下,突然想起刚刚贵族少年临走前给他行的那个礼。

贵族礼,但贵族礼也是有区别的。刚刚那个明显是身为伯爵子弟向更高级行礼的方式……但星光镇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伯爵子弟!

他像是被针扎了一般,脑海中重现方才的一幕幕,想起对方过于精致的下半张脸,心口突兀一沉,浑身的寒毛都被刺激得紧张直立。他根本没来得及跟老板解释,急匆匆地从药铺冲了出去。

“哎?尼克斯大人——”

老板的声音被抛却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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