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前男友他爸 第2章

作者:少说废话 标签: 甜文 灵异神怪 穿越重生

好不容易挂掉了杨勇的电话,季岚川趿拉着拖鞋,准备下楼去找点东西吃,原主为了保持身材吃得不多,这才穿来了三个小时,季岚川就感到胃部在一阵一阵的抽痛。

尽管搬进了秦家老宅,但原主住的却是一个相对偏僻的客房,这会儿秦子珩还在为白月光的订婚伤心买醉,最少要过了今晚两人才会逐渐走入全书最甜的热恋期。

秦家老宅古朴大气,其中的佣人也都规矩森严,可原主毕竟只是秦子珩领回来的一个“朋友”,在没得到秦家掌权人的承认前,佣人们对他也称不上有多热情。

二楼没人,季岚川便自己放轻脚步走下楼梯,他小的时候过过一段苦日子,只要能填饱肚子,他对吃的基本不挑。

就在他脑海里思索着要从冰箱里拿几片面包才不会崩人设时,转过楼梯拐角的青年却突然接收到了一道冰冷的目光。

那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英俊男人,对方手边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绿茶,身上的西裤和衬衫则整洁得找不出一丝褶皱。

如虎下山,百兽自惊;如鹰升腾,狐兔自战,男人周身气势逼人,面相更是一等一的福缘天成。

都说五岳俱朝,贵压朝班,三停平等,衣禄无亏,再加上那饱满明洁的福德宫(眉尾上方),季岚川粗略用眼风一扫,就知道这是一个自己绝对得罪不起的大人物。

看相卜卦这么多年,季岚川就没见过这样除了亲缘浅薄外没有任何错处的好面相,如果按照网络小说中的概念定义,对方毫无疑问会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

原来这就是秦子珩的那个便宜爸爸,没想到会在这种时候遇到对方,季岚川垂下眼睫,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三爷”。

秦三爷秦征,是原著中跺跺脚Z国都要抖三抖的大人物,因为故事主要发生在主角攻受之间,作者对这位秦三爷的着墨很少,更多是把他当成了一个衬托秦子珩身世过人的背景板。

而事实上,秦子珩只是秦征早年从宗族中过继来的一个子侄,不知道这位秦三爷是不是有什么不可言明的隐疾,反正根据作者的描述,对方是洁身自好到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愿意生。

是个狠人。

学着原主的样子低眉顺眼地停在楼梯之上,季岚川格外不解对方最后怎么会有勇气和这样的人顶撞,看来爱情的确会让人智商下降,连季岚这种心机boy的人设,最后都在感情的漩涡中没了脑子。

青年刚满二十,青涩又清新的模样好似春日里刚冒头的一株嫩芽,对方虽是被自己那个便宜儿子带回来的“男朋友”,可在秦征眼中,青年的确还没有那个资格叫他一声爸。

不置可否地收回目光,对美色没什么执念的秦征连多给对方一个点头都欠奉,然而就在男人将视线从青年身上彻底移开的前一秒,一抹雪白却突然闯入了他的眼帘。

那是青年的脚踝。

天气很热,青年穿了条有点短的九分裤,那无意间露出的线条弧度圆润而又性感,无端就在这样雨前沉闷的日子里显得活色生香。

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抛开其他不提,单看外表,季岚的确是个不折不扣、足以模糊性别的小漂亮,原主对自己的外表和体态简直呵护到了极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去,都没有人能从他身上找到瑕疵。

秦三爷也不能。

气氛微妙,站在台阶上的青年有些局促,他向后缩了一缩,粉嫩且饱满的嘴唇上下一碰:“三爷?”

“咔嚓——”

酝酿了一整天的雨水哗啦啦地降下,秦征闭了闭眼,莫名觉得自己有点魔怔。

第2章

季岚川不知道这位大名鼎鼎的秦三爷在搞什么名堂,对方落在他身上的视线有如实质,激得季岚川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手指扣紧扶手,青年表情虽有些无措,但总算没有失了仪态,秦征将视线移回茶杯,伴着雨声惜字如金道:“坐。”

本来只是想溜下来找点东西吃,谁知道自己一出门就撞上了全书最大的Boss,季岚川踩着拖鞋坐到秦征左侧,姣好的侧脸在灯光下朦胧得像一个梦。

原主和秦征的交集不多,仅有的几次也大都闹得不欢而散,原著里并没有写到两人会在此时会面,季岚川也清楚地意识到他所处的环境不仅仅是一本小说。

见秦征邀请人坐下,守在不远处待命的老管家立即上前,礼数周全地替季岚川倒了一杯热茶。

现在是下午五点,可秦家老宅里依旧没有出现秦子珩的影子,失去了饲主……或是男友的庇护,窝在房间整整三天的青年看着好似又消瘦了不少。

秦征只在自己那个便宜儿子把人带回家那天见过对方,他知道秦子珩一直在心里惦念着那个出了国的白家幺子,在看到季岚的第一眼,秦征就知道秦子珩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正脸倒是只有六分肖似,但这侧脸的轮廓、几乎可以说是重叠了九成九,只不过这两人的气质相差太多,圈子里的人一般都不会将他们认错。

不过秦征也没有闲到去插手自己儿子的感情,他眼光毒辣,一眼就瞧出了青年清纯外表下隐藏的欲|望,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他不松口让季岚进门,秦子珩一个人也翻不出什么水花。

然而今日一瞧,这个季岚和他印象中的似乎不太一样?

老老实实地接受着来自秦家家主的打量,季岚川机械地用手指在温热的茶杯上摩挲,记忆力不错的他当然还记得秦家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只是季岚川没想到秦征居然能把喝茶这种事都弄得如此压抑。

推开手边的杂志,男人意味不明道:“听说秦子珩这几天没有回家。”

连名带姓地直白叫法,证明这位秦三爷根本没把主角攻当做自己的儿子,书中说他为人刻板且不近人情,选择过继秦子珩也只不过是看中了对方的能力和识趣。

饶是如此,季岚川也知道眼下的自己抱怨不得主角攻,好歹人家骨子里还流着一样的血,他“季岚”又能算得上什么玩意。

在圈子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季岚川很清楚这些所谓上位者的心思,早年在天桥下摆摊,他早就习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并不会因此而感到难过或是难堪。

——反正他就只是个爱算命的倒霉神棍,等原主心愿一了,他就备置家伙事儿做回老本行。

不经意地勾起唇角,青年的眼神柔和了一瞬:“阿珩他最近在忙公司的事。”

看着对方柔情蜜意的模样,秦征却不免想起了那个被秦子珩放在心尖上的白家幺子,他握紧茶杯,刁难的话忽地脱口而出:“你不帮忙?”

秦家家大业大,历来想爬床的男男女女,哪一个不是为了钱权?

我倒是想。

默默在心底翻了个白眼,季岚川腼腆一笑:“我笨手笨脚的,帮不上阿珩什么忙。”

原主毕生的心愿就是当一个衣食无忧的小白脸,能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替自己花钱,季岚才不想操心什么公司的事。

正是这种清奇到奇葩的脑回路,才让原主在前期完美伪装成了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清纯小白莲。

青年目光真挚,显然不是在玩什么欲擒故纵,秦征想起对方艺术学院的出身,不禁对这话又信了两分。

他本就不是多话的性格,临时留下青年也算一时魔怔,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那白皙性感的纤细脚踝,秦征面无表情地挥了挥手:“去吧。”

或许是最近工作压力太大,才让他总是把精神放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