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皇帝怀孕了 第14章

作者:长乐思央 标签: 宫廷侯爵 生子 甜文 穿越重生

  宋小七又不是大夫,去了也不能治病,自然还是要陪伴一个人背负着两条命的陛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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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更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半夜三更,庚夫游走在空荡荡的大街小巷里,时不时地敲一下手中的锣鼓,提醒百姓注意防火。

  特别是现在快到了夏季,也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各家客户的店铺都闭了门,七略书局也不例外。

  但是几匹威风凛凛的骏马疾驰而来:“吁……”

  为首的黑衣人牵住了缰绳,在大门紧闭的七略书局门前停下,砰砰敲门声作响。

  这些店铺的上方很多都住了人家,马蹄声、敲门声,实在是过分吵闹,浅眠的孩子和老人惊醒,孩子啼哭声响起,大人悄悄的打开窗户,口中忍不住抱怨:“大半夜的,又是折腾什么。”

  他们看到了黑色的制服,在月光下闪耀着特殊色泽的银色令牌,还有冰冷的佩剑,以及那只嘶嘶吐着蛇信的巨蟒。

  毒蛇的绣纹,是审刑司的人!卷起的窗户和门帘齐刷刷地又放了下来,早知道的,这个时间点还能够纵马在大街上跑的,绝对不是简单人物。

  “不许再哭了,不然那群毒蛇,马上冒出来把你一口吃掉!”大人吓唬着不听话哭闹的小孩。

  而七略书局也被敲开了门,打开门的是一个须发皆白,很有书卷气的老人:“几位官爷,可是有什么要紧事?”

  “宋小七呢?宫中有要紧事,叫他赶紧出来,回司里复命!”

  “劳烦几位官爷等等,东家的事情,我也不是知道得很清楚。”老人表情僵硬了一下,又重新放下门帘。

  过了大概半刻钟的时间,重新换了衣服,易容好的宋訾出来了:“我这不是告了五日的假,又出了什么事?”

  他穿的是便服,衣服有些松垮,看着是睡眼惺忪的样子,结果看到来人,顿时整双眼睛都睁大了:“老大?您怎么来了?”

  这是出了多大的事,需要凌夷亲自来见他。

  “外面不是合适说话的地方,你先换衣服,去司里说。”

  他道:“你父亲的病,不用担心,我在太医院还是有些面子,他老人家得了什么病,我安排一下。”

  宋訾摆手:“用不着这么麻烦,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就是不小心伤到了腿,在家中休养一段时间就好。”

  他暂时还不需要一个可以活蹦乱跳的便宜爹,所以就让爹在讨了半年饭之后,重病在床吧。反正再过个一两年,他的左相亲爹也是假死,然后死遁去北境的人。小时候写作文的时候,还有人经常反复性的编造关于父母的虚假苦难事迹呢。

  假爹都仰卧起坐,直接复活了,现在只是伤了腿,宋訾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孝子了。

  他匆匆换了衣服,跟着凌夷离开,两个人并驾齐驱,驶入了更加宽大也没什么人的宫城。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陛下中了一种非常奇特的蛊毒,现在宫里需要戒严,还要排查,审刑司人手不够。”

  凌夷硬着头皮撒谎,他保持自己面无表情的模样,确保宋訾看不出来任何端倪,这是陛下吩咐下来的命令,他能够做的就是守口如瓶,不透露半个字。

  毕竟这么重要的消息,天子当然是要亲口告诉自己的情郎,而不是让第三人传递。

  蛊毒?!原著的里可没这一出啊!但宋訾也并不确定这是不是书里没有写到,毕竟这个时间节点,故事才起了一个头。

  女主和男主还没有见面,因为年岁不大的缘故,尚且局限在自己的一小方天地里,跟后宅的姊妹争斗,整天就绣绣花,喝喝茶,和手帕交玩耍,参加一些女子举办的聚会,不一定能够了解所有的消息。

  反正审刑司的头头都亲自来找他了,宋訾肯定还是要回去的。他值了一宿的班,可以感觉到宫城的的确戒备森严了,皇宫里也加派了不少人手,冷宫这一片区域,还是归他管的,顺句实话,宋訾感觉和往日没有什么变化。

  第二天一大早,宋訾又看到了凌夷。对方见他,脸色相当不好的样子:“你昨天夜里,有没有轮值?”

  一大清早,他就被皇帝传召,因为宋訾根本就没有去小院见他。

  “我巡逻了大半夜,一宿都没怎么睡呢。”宋訾头一次这么认真,怎么能容忍别人的质疑。

  “走了这么多圈,我脚上的茧子都要磨破了!”

  “那你昨天……”凌夷差点要问对方为什么昨天不去小院,他根本就没让宋小七这么努力工作的意思。

  “你不是说宫中戒备森严,我看冷宫这边人太少了,就多巡逻了几圈。”他也有想过自己要不要去小院,但是今日非比寻常,万一凌夷来查岗呢,他要去见阿言,那肯定就要担搁上许多时间,搞不好就把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暴露了。

  为了不被抓到自己在摸鱼,他可以说是三过小院门而不入。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之前说自己,要和阿言暂时的分开一段时间,说了至少三天,这才过去一天呢,哪有这么早就回去的。

  凌夷万万没有想到,他精心设计的安排,结果却成了宋小七不去找皇帝的理由。是他思虑不周,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看了眼宋小七,他叹了一口气:“行了,昨天夜里你辛苦了,你现在先去休息,等到了晚上在照常值班,人选调派过来了,今天你巡逻的范围会重新调整的。”

  宋小七现在这幅样子,其实也不太适合见陛下。反正都耽搁这一会了,还是让他修整一番,养养精神。

  因为熬夜太累,宋訾入睡前倒是没再想阿言,后脑勺沾到枕头,眼皮就立马就给黏上,一觉睡了个昏天暗地。

  他这一睡,足足睡了六个时辰,一觉醒来,都直接到了黄昏时分,肚子饿得饥肠辘辘。

  “你终于醒了,看你睡得香,都没忍心打扰你。昨天辛苦啦,你赶上趟,洗把脸吃点东西吧。”

  这个时间点,各家各户都炊烟袅袅,审刑司的小厨房要准备的吃食多,更是早早就开始做准备。宋訾醒来的时候,正好是饭点,东西差不多都做好了。

  审刑司的伙食,肯定是比不上自家人给他单独开的小饭堂,但是胜在种类丰富,厨子的手艺也很不错。

  宋訾这还是第一次吃审刑司的工作餐,他拿了个白白胖胖的大馒头,咬一口,又松又软,这个时代的大馒头都是老面发酵的,有一种老面特有的风味,就是用料比较扎实,咬了两口就觉得口干,得配着水或者是面汤一起吃。

  食堂的供应管够,宋訾在耿奇的介绍下,喝了一碗非常具有西北风味的胡辣汤,还干掉了大半根烤得外焦里嫩的羊腿,吃了整整三个肉夹馍。

  这个肉夹馍是那种新鲜的肉做的,不像是腌制许久的碎肉,味道特别好,宋訾觉得,这是今天他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

  “夏天吃这个有点热,不过味道好,上头。要是配上一碗酒,那味道就更妙了。”他们要轮值,是不敢沾一点酒的。事实上,进入了审刑司之后,许多人都把酒给解了,只有到了休沐的日子,才敢小酌一杯,解解馋。

  “喝酒误事。”宋訾现在身体的酒量还行,主要是天生酒量还行,再加上亲爹有意培养,不至于三杯倒。

  毕竟他是男子,当初宋明成很想儿子入仕,平日里绝对不能做个醉醺醺的酒鬼,可还是得稍微培养一点酒量,免得聚会中招,一点黄汤下肚,轻飘飘就着了人家的道。

  但平日里,宋訾是滴酒不沾的,准确的说,他对酒、烟、嫖、赌几乎所有对身体有害的东西,那都是丁点不肯碰。书里的原主太短命了,他现在才十八,还没活够呢。

  吃饱喝足,宋訾又得重复枯燥无味的巡逻。这一次他巡逻的地盘还真的变了,范围缩小了很多,只有之前的三分之一大。巧合的是,这个范围里,就有住着阿言的小院,准确的说,他新的巡逻范围,绕着小院外围那一亩三分地转。

  “北门和西门都加派了人手,城墙上什么狗洞破损的地方,也都堵上了,你今夜悠着点就行,要是困倦,就找个地方先歇一歇,不用强撑。”

  凌夷努力的挤出一个笑脸,试图做一个温柔体贴的好上司。他什么信息都不能透露,能说的能做的,也就到这里了,他只能在心中祈祷宋訾能够胆子大一点,不然陛下喜怒无常的性格,实在是让人难以消受。

  范围缩小了,宋訾用往常一样的时间,绕着小院足足走了十遍,十遍之后,周围静悄悄的,视野范围里一个宫人都没有。

  今天是他们两个分开的第二天了,但是真要算起来的话,其实是一天半多一点,还不满四十八小时。

  就像是近乡情更怯的游子一样,明明亮着灯的小院就在咫尺的距离,宋訾却犹豫着,徘徊着,迟迟没有进这座给他带来无数温情和爱意的小屋。

  夜色茫茫,天公不作美的下起雨来。凌夷先前说过的话在宋訾的脑海中响起,要是累了的话,可以歇一歇。这么大的雨,他找个地方躲躲雨总行吧。

  这一片宫殿楼宇之中,没有比阿言所在的小院更适合他歇歇脚的地方了。

  宋訾到了门前,抬起手,轻轻敲响了院门:“阿言,你睡了吗?”这么晚了,阿言应该是睡了的。

  谁料他手才敲了第一声,门吱呀一声就开了。阿言撑着一把天青色的油纸伞,墨发青衣,静静的看着他。若是阿言在屋内,听到动静出来也需要时间,更别说是带上一把伞。

  只是一声就见到了阿言,若非心有灵犀,只能说明,阿言可能早就通过门缝,发现了来回巡逻的他,今夜他巡逻,而阿言却在门的另外一边,静悄悄的等了他许久。

  宋訾在胸腔咚咚跳动着的鲜活心脏,好像被什么柔软的东西猛烈的撞了一下。

  阿言看了他一会,把伞举过了他的头顶:“这么大的雨,你身上都淋湿了,就算是夏天,雨水脏,淋了一样会生病的,还是先进来,洗个澡,换身衣服吧。”

  夏日里的雨,淋了一样是要生病的。这话,还是宋訾曾经和阿言说的。

  “我个子高,我来撑吧。”宋訾接过阿言手里的伞,把伞撑的高高的,雨伞不是很大,他默默不说话,只是撑着伞的手一歪,伞面的方向大半就歪到了阿言那一边,而他自己大半身体都暴露在伞外。

  横竖他都淋了雨,衣服也打湿了,多淋一点问题不大,倒是阿言,身上衣服干干净净的,乌黑靓丽的头发浓密又顺滑,漂亮得都能去做洗发水的广告。弄脏了头发,到时候还得两个人一起洗,白白耽搁了休息的时间。

  他提了木桶,混合了热水和井水,在靠近天井的地方洗了澡。这么热的天,再干净的脚,捂在那种长长的黑靴子里捂几个时辰,都硬生生的给捂臭了。宋訾特地泡了一会,还打了几遍香皂,穿在小院常备的木屐上,他低头动了动看上去还是白白嫩嫩的脚丫子,感觉自己应该能出去见人了。

  “你怎么洗这么久?”

  阿言的声音冷不丁出现在宋訾耳边,把他吓了一跳。可能是因为沐浴花的时间长了一点,阿言不放心,直接进来看了他。

  宋訾注意到阿言手上还捧着一套竹青色的丝绸睡袍,看款式和他身上那套天青色十分相似。

  他衣服还没穿呢!宋訾下意识捂住下身部位,立马从耳朵红到脸颊,阿言轻笑一声:“行了,又不是没看过。”

  年轻的小郎君就是面皮薄,该做的都做了无数次,竟然还能为这种事情脸红,真是纯洁可爱。

  “麻烦阿言了。”宋訾用毛巾包裹住湿漉漉的头发,双手一伸,顺顺利利的穿好丝滑宽松的睡袍。

  “这衣服今日是干不了了,你换身备用的去吧。”

  阿言弯下腰,低头去碰宋訾换下来的脏衣服。

  宋訾出声制止:“你放在那就好了,我自己会洗的。”

  阿言却从衣服当中,拿出来一个小小的油纸包:“这个是什么?”

  啊!看到包得严严实实的油纸,宋訾想起来了,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是肉夹馍,审刑司的厨子是西北那边来的,这个味道做的很正宗,我今天晚上足足吃了三个呢,想着给你也尝一尝,就多拿了一个。”

  碰到好吃的东西,他第一时间就想着和重要的人分享。只是夜里这场夏雨来的格外突然,他猝不及防见到阿言,急急忙忙来沐浴,一时间忘了这个肉夹馍。

  衣服淋湿了,藏在衣服里的肉夹馍不知道淋湿没有:“放了这么久,现在也不好吃了。”

  阿言低头把油纸剥开,一层,两层,三层,宋訾足足包了三层,一直揣在怀里捂着,肉夹馍还带着些许少年的体温:“包得很好,没事呢。”

  到底是情郎浓浓的情意,格外挑剔的天子还是撕了一小块,放入口中,细嚼慢咽的吃掉了一小块:“小七的舌头很灵,味道不错。”

  只是对现在的天子来说,他并不爱碰荤腥,只细细嚼了些白面饼子,然后一点点撕碎了,一口口都喂给了宋訾,既然是辛辛苦苦带回来的,浪费了实在可惜。

  宋訾两世为人,不到两岁就知道自己拿筷子吃饭了,这辈子也十八了,里里外外的是正儿八经的成年人了,又不是伤了手,哪里还接受过这种程度的投喂。他吃到第三口的时候,忍不住伸手自己拿:“我自己吃。”这样吃的效率未免太慢些。

  阿言的手却避开:“我就喜欢这样喂你。”

  而且他举着比羊脂白玉还细腻通透的手,“你看,我的手已经弄脏了,不要再弄脏你的。”

  宋訾拿他没办法,他下意识看了眼窗户外头,小院的门好好锁着,还是自己之前亲自落的锁。反正没人看见,行吧,这是情趣,这都是情趣!他顿时压下自己莫名的羞耻感,啊呜一口,吃掉阿言投喂的爱心肉夹馍,冷了的没有热气腾腾刚出炉的味道那么绝妙,但也依旧非常好吃。

  肉夹馍味道重,宋訾只好再漱了一道口,还喝了薄荷叶泡的茶水清清口,才和细细净过手的阿言一道坐回软榻上。

  阿言倚靠进宋訾怀中,像是骨头都被直接抽走一般,直接在后者身上摊成一团猫饼,他轻声抱怨道:“我昨儿个晚上,没见着你,都没睡好觉。”

  才一宿的时间呐,以前阿言也没现在这么离不得人的。宋訾用手指理了理阿言披散的长发:“我昨儿个梦见你了。”

  “你梦见我什么了?”没骨头的猫儿直起身来,乌黑的桃花眼直勾勾的瞧着宋訾。

  “大致梦了什么,我也记不清了,就梦见你穿着大红色的衣服,冲着我笑。”

  阿言仰着头看他:“梦里的我好看吗?”

  “好看,阿言什么样都好看。”对某些人来说,大红大紫大绿这些是灾难,但是阿言的脸太好了,什么奇奇怪怪的衣服都能压得住。

  宋訾道:“你要是喜欢,我明日就给你带件红色衣服来。”

  “你多带一件,让我看看你穿的样子。”阿言道,“你先试,我都没看过你穿。”

  那是做梦啊,梦里的场景模模糊糊的,睡醒之后只有大致印象,根本看不清楚。宋訾是不会和撒娇的情人讲道理的,他一口应下:“好,我要是明天还巡逻,就穿给你看。”

  刚吃了东西,不能马上就睡觉。窗外雨声噼里啪啦,宋訾拿了本之前购置给阿言的杂书:“我看看,你今天想听什么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