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当代皇太子 第14章

作者:青律 标签: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甜文 宫廷侯爵 近代现代

  昨天还坐皇太后那,捧着盏雨前龙井听她念叨琐事,今天却一个人在这儿逛商业街。

  购物中心的霓虹灯挂在高空,海报上是最近的科幻大片。

  小情侣们的手腕上连着一对桃心气球,还有小孩儿举着棉花糖蹦蹦跳跳。

  网红奶茶铺的店前排着长龙,服装店的店员站在门口热情地招呼路人进来看看。

  这儿的繁华,花慕之见过吗?

  他喝过百香果双响炮吗?

  越亦晚忽然想到了什么,想给他带点东西。

  他走进了超市左右张望,可什么东西好像在此刻都太廉价了些。

  他自己是豪门出身,也是清楚格调两字是怎么写的。

  可宫里的用度只会比豪门更加讲究,其实对花慕之而言估计也没什么新鲜。

  他在货架旁转了两圈,给这便宜老公拿了一包酸奶味的薯片,拿了一袋五香味的兰花豆,临结账前又想到了什么,跑去拿了包小孩子才吃的香辣蟹味儿干脆面。

  嗯,都是垃圾食品本品了。

  一袋子零食拎在手里,越亦晚又顺着人流逛了一圈。

  这儿不光有吃喝玩乐的购物中心,还有卖各种纪念品和小玩意儿的小店。

  卖糖画的老爷爷拿糖汁画着小鸽子,旁边的小孩儿围了一圈。

  越亦晚凑过去看了一会儿,忽然拍了一百块钱,伸手道:“老爷爷,您让我画一个呗?”

  老爷爷收了钱,颇为爽快的应了一声。

  越亦晚舀了一勺琥珀色的糖汁,凝神想了想,在石板上龙飞凤舞的画了个狮头龙鳞牛尾的麒麟,连鬃毛都细节满分详尽的很。

  老头儿拿着钱刚确认完不是假币,旁边的小孩儿们都欢呼了起来,他扭头一看,也跟着傻眼了。

  画——画的这么好?

  这年轻人怎么会这活儿?

  越亦晚玩的颇为开心,又给了他一百块钱。

  然后给旁边啃手的小男孩画了个八岐大蛇,连张开的獠牙也画的一模一样。

  这时候有游客过来拍照,还以为他是什么高人。

  越亦晚玩的颇为开心,顺手拿起旁边已经定型的那麒麟,在人群里看了一圈。

  一对同性情侣也站在不远处,两个人长得都颇为俊朗。

  那面容更柔和的人似乎像个演员,他感觉好像在哪见过。

  “送你们啦。”他伸出手,把糖画麒麟交给那小哥。

  对方表情颇为诧异,在拿到糖画时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恋人。

  两人颇为坦荡的亲了一口,笑着和越亦晚道谢。

  没等他再掏钱,老头慌忙摆手:“不用给了不用给了,你画一晚上都成。”

  越亦晚噗嗤一笑,最后拿糖汁浇了个《哈利波特》里的鹰头马身有翼兽。

  他准备走的时候,老头忽然唤了他一声。

  “要不——你教教我呗?”

  旁边的一圈小孩也跟着点头,都跟着想学。

  “这恐怕不行,”越亦晚失笑道:“我都是乱画的。”

  他转身走掉的时候,一口啃掉了那巴可比克的老鹰脑袋。

  还挺甜。

  等骑着车子回家的时候,都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

  这个时间,宫里那几个老干部应该都睡熟了吧。

  越亦晚低头用指纹开了门,一进门就瞥见老爹睡了一半起来喝茶。

  “——又去买零食了?”越品摆了摆手:“你晚上睡觉之前记得漱口,别二十多岁蛀了牙。”

  “哎,好嘞。”

  越品打着哈欠喝了半杯茶,又催他快去睡。

  “好好好——”

  越亦晚走了一半,忽然又回身把爸爸抱了一下。

  “哎哟,怎么了啊?”越品瞌睡都醒了:“受委屈了?”

  “没,就是觉得您特好,”越亦晚跟小时候似的,抱着爸爸不撒手:“我特喜欢您。”

  “行行行,多大人了。”越品胡噜了下小儿子的头发,挥手道:“啃薯片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江绝:看!麒麟!

戚麟:?(? ???ω??? ?)?

  第14章

  等再回宫里,都有些不习惯了。

  越亦晚临走前,愣是被大哥和爸爸胡噜半天毛,新吹的发型都乱糟糟的了。

  他拎着零食去了宫里,下马车时颇为轻松。

  木屐还是不太方便呀。

  花慕之正在抱朴殿里写公文,听见楼下有马车声,去窗外看了一眼。

  小小的人影在远处晃着手,然后撒着欢就跑了过来。

  他不觉失笑,过去迎他上楼。

  “可以多住几天的,不用急着回来。”

  越亦晚摆了摆手,忽然把那袋零食递给他:“你尝过这个吗?”

  花慕之愣了下,辨认了几样:“薯片小时候吃过,其他两样……还真没有。”

  “尝尝这个!干脆面!”

  越亦晚当着他的面把那画着小浣熊的包装打开,捏碎一大块面饼之后洒了香辣蟹的调料包,然后晃了半天。

  面饼碎在袋子里晃来晃去,略有些辛辣的香味就呛了出来。

  这皇家吃的零食大多都是手工制造的,即便是薯片也有厨子帮忙切好薯片现烤好再送过去。

  花慕之颇有些好奇的看着他晃悠完打开袋子,试探着伸手拿了些尝了尝。

  “——很好吃哎。”他看向越亦晚:“这是什么?”

  “是垃圾食品。”越亦晚轻咳一声道:“咱偷偷吃完把包装袋藏好,我怕冯老师训我把你教坏了。”

  两人还真跟放学后的小学生一样,躲在书房里分食完兰花豆和干脆面,又边聊边吃完了一袋薯片。

  虽说是很廉价的食物,可吃起来确实一本满足,简直欲罢不能。

  趁着吃零食的功夫,花慕之找了PAD过来,给他看自己新写的故事。

  头号粉丝越亦晚眼睛一亮,凑过去读得津津有味。

  这次故事的主角,叫做画中妖。

  清苦的书生在闲暇之际,会挥毫泼墨画兰草墨竹,又把那画悬挂在书房里,挑灯夜读累了便抬头赏看。

  那千代兰在书房里放了多年,竟渐渐被凝了灵气,自画中挥袂而出,做了他的书童。

  画妖听着公子念了许多年的书,自己也是个颇有主意的妙人,便伴着他做文章论诗赋,甚至在寒冬里把他那双冰冷的脚踝抱在怀里,让他能够不至于冷的瑟瑟发抖。

  春去秋来,自然是情投意合日夜相伴。

  书生带着画与行囊赴京赶考,结果还真的金榜题名,直接成了当红的举人。

  不仅有好些商贾有意结交,京里的好些老爷也抢着把女儿嫁给他。

  画妖夜里依旧为他添烛温酒,似乎对外界的那些琐碎事情都浑然不知。

  “然后呢?”越亦晚读到这儿,忽然发现故事断了。

  他许久没有追小说,此刻简直想催花慕之赶紧把故事写完。

  “后来他们怎么样了?”

  花慕之端着热茶吹了吹气,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

  “那书生最后想要娶员外郎家的千金,又唯恐被那家中那知根知底的妖怒而反噬,就去道观里偷偷给道士收钱,让他强闯进家里,拿桃木剑杀了那画妖。”

  越亦晚抱着平板一口气没上来,甚至有点生气:“他怎么这样啊!”

  大概是公务太多的缘故,花慕之也没想着把这故事写完,随口把结局也讲了出来。

  “等道士进了书房,却发现里头挂着一幅空画轴,兰草与妖都不知所踪。”他顿了一下,继续道:“书生不以为意,准备与那千金花好月圆,却发现自己再也作不出好文章来。”

  越亦晚听得颇不尽兴,皱眉道:“这王八蛋,真是活该!”

  “其实人人都能画画啊,那书生原本也是懂兰草的。”花慕之认真了神色道:“他原本的灵气都凝在那画上,自己又生生作没了,后来不就成了一介庸人了。”

  两人说笑一番,又一块回了朝明殿里用了晚饭。

  最近公务颇多,太子用完晚饭还要回殿里加班,留一人一狗在客厅里看电视。

  越亦晚撸着狗刷着综艺,忽然发觉这狗狗一摸一手的毛。

  他愣了下,看着手里的白毛忽然想到了什么。

  旁边候着的掌侍以为他是不高兴了,连忙解释道:“越先生,最近是换毛的季节,库尔兹犬身上又有两层披毛,确实掉毛比较频繁。”

  “不——”越亦晚站起身来,看着那一脸乖巧的托托道:“以后我来给他梳毛,不用你们操心了。”

  这狗狗,跟绵羊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