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君不渝
万斯上午教书,下午要闲得慌的任平生教武术,盯着小孩扎马步,打基础,练身体。
练武嘛,大汗满身、呲牙咧嘴是常态,没有什么体面可言,任平生教的学生也是奇葩,头发散了,居然要万先生给他们扎辫子。
旁边另一个小子自己给自己扎小辫,笑嘻嘻问:“先生,我编的好不好?”
不管哪个崽子做了什么,有多烂多丑,只要他们来跟傅云分享,傅云都说“很好”“很厉害”。
但在任平生看来,孩子绝不能娇宠。
于是第二天傍晚,扎马步累个半死的小孩们一下课,就跑到万斯旁边,说自己这疼那疼哪里有伤,要跟着先生回家,找万小大夫看。
晚上,任平生被严厉警告了。
任平生坚持原则,坚决不对崽子们让步。第二天清早出门,他被万斯冷冰冰瞥一眼,锁在了院子里。
任平生站在门后,胸膛起伏几下。这简陋的木门和铜锁他一脚就能踹开,但他没有。
他心里有憋闷、恼意,还有一点更复杂的……像无奈,又更积极一些。这种被管束的经历对他十分新奇。
他居然被他的道侣锁在了家里。
因为一群小崽子。
秋风一起,院子里的那棵老桂树就开始簌簌地掉叶子。碎花铺满地,楚无春走在其中,把枯叶踩得咔擦。他拎着扫帚,当起扫地僧,只是总忍不住比划两下。
唰唰几下,落叶飘下,地是干净了,树冠也快干净了。
任平生提着扫帚,看着光秃不少的树冠,心想,这下总能消停几天了。
还没等他喘口气,院门外忽然喧闹起来。几个穿着体面、家丁模样的人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人,径直走到了院门口。那年轻人长得还算周正,就是眉眼间有股子被惯坏了的骄矜气。他手里还提着一个扎了红绸的礼盒,看着挺喜庆。
任平生眉头一皱,提着扫帚就挡在了门口。他身形高大,哪怕穿着最普通的粗布衣裳,肌肉也把布撑得紧绷,往那一站,自带煞气。他没说话,只是拿眼睛扫过去。
年轻人被这气势慑了一下,但很快又挺直了腰板,清了清嗓子:“我找万大哥!”
任平生问:“来做什么?”声音沉沉的,像压着石头。
年轻人抬了抬下巴:“我有婚事同他商量!”
任平生一愣,什么时候凡界也兴这个了?男人和男人谈婚事?他是听说江南民风开放,有契兄弟的风俗,没想到自己还能撞上。
他打量眼前这人,眼神飘忽,说话有气无力,站姿松松垮垮,哪一点配得上万斯?万斯虽然身子单薄些,脾气也古怪,可自有风骨。
任平生:“不行。”
谁知这少爷还敢趾高气昂:“可不可以,不是你一个下人说了算,让万大哥亲口与我说!”
他带来的仆役也哄笑,“看他那脸色,莫不是把咱们少爷当情敌了”“瞧这傻大个,一个苦力,也好意思跟我们家少爷比?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任平生听得心头火起。小子猖狂!带着几个狗腿子就敢上门逼婚?还口出恶言!他越发觉得这人不配,连带着看那礼盒上的红绸都觉得刺眼。
年轻人见他不语,以为他怕了,冷哼一声,姿态又高傲起来:“便是万大哥在这里,也没有说不字的份,我林家在这地界上,想要的东西,还没有要不到的!”
“何况他未婚我未娶,你是什么身份,也敢代替万家人发话?”
“谁说他没有丈夫?”
任平生一声厉喝,如同平地惊雷,瞬间打断了年轻人滔滔不绝的“强抢民男”宣言。
年轻人被吼得一愣,眨巴着眼,似乎没反应过来。
在他看来,任平生壮得像座铁塔,除了那张脸还能看出点俊气,就是一糙汉。他一直以为这是万家雇的下人或护院。
年轻人震惊:“万大夫怎么可能看上你这等粗人?!”
任平生也一僵。
他发现自己误会了。
这人求娶的不是万斯,是万生。
年轻人见他神色变幻,以为自己抓住破绽,又质问任平生和万生关系,任平生挤出一个“兄长”,又被年轻人问“我怎么没听说万大夫还有个兄长?方才怎么不说?”
任平生秋风扫落叶,扫开这群癞蛤蟆。
年轻人尖叫:“你到底和万家人什么关系?!”
任平生字正腔圆、气沉丹田:“我是万斯他夫君!”
“……你说什么?”
任平生看向院门。四目相对。
万斯就站在几步开外的青石板上,抱着书袋,微微偏着头,似笑非笑。
*
林少爷带着家丁灰溜溜地跑走,连那个扎红绸的礼盒都忘了拿。看热闹的邻居们发出意犹未尽的唏嘘和低笑,也渐渐散去了。
只剩满地落叶。
任平生还堵在门口,手里抓着那把秃毛扫帚。万斯走进来几步,还站在原处,姿态放松,阳光照出薄薄一层皮肉。
手指那么长,又那么瘦,腕骨凸出来,他裹在宽大的布衫里,也像是一片落叶了……任平生是全然忘了对方剑砍皇帝的英姿。
任平生闷闷地去了厨房。晚上喝粥。
很安静。万斯吃得慢,小口小口地喝粥,除此外没什么声音。
“今天好像有个人,在门口说了好大一声……”万斯顿了顿,看任平生,眼瞳在灯下流转,语气慢悠悠的:“谁是谁的那谁?”
任平生放下碗筷,碗底磕在木桌上,发出不轻的声响。
然后,在万斯微微讶然抬眸的那刻,任平生站起身,探过身,抓住万斯放在桌边的手。高大的身躯倾轧向万斯,他却没有挣扎,任由自己的身体被带向前。
任平生撬开万斯手指,钻进指缝,五指相握。
万斯的手许多薄茧,皮肤有些凉,窄窄的一只手,被任平生整个握住。他在幻想中,把眼前这位想象成可怜鬼,又想自己必须在他旁边。
管他是散修还是别的谁,难道任平生还护不了一个万斯?
——这本来就是他的道侣。
任平生踏出这一步。
他没头没尾地咬上去,唇很软,微凉,有甜味,可任平生的吻则滚烫干燥,毫无章法、纯靠本能去侵占。
万斯起初似乎僵了一下,但很快,他身体缓缓放松下来,没有回应但也没有推开,只是静静地承受这个突如其来的吻。
任平生掌心里那只手动了一下,然后,更柔软地贴合在他的指缝间。
唇齿分离的瞬间,发出一声极其轻微、却又清晰可闻的、黏连的、湿润的水声。
在寂静的屋子里,这声音被放得很大。
任平生依旧紧扣住万斯的手,掌心干燥,好像要把对方也烧个干净。
任平生注视万斯,那被他咬得红肿、湿润的唇,那张轻轻颤动的脸、那片沾了湿气的长睫。
心跳又重又急。
任平生无言。
万斯的眼瞳澄澈,静静地看着他,依旧没有太多情绪,却又好像说了万千言语。然后,他飞快勾了一下嫣红的嘴角。
一个很淡很淡,可足够让任平生心脏停跳的弧度。
“我……”任平生说:“我有东西给你。”
那是万斯交给任平生去炼的螭龙枝。它已经融进铁刃,成了一把真正的剑,楚无春的手一翻,长剑就变成一只短簪。他说,这样方便随时取用。
万斯愣了愣。
任平生心一跳:“不好看?”他拿回去,就想扭断了重削。
万斯拦住他:“还不错。只是……我以前有过一只很像的木簪,断了。”
任平生问:“谁送的?”
万斯轻描淡写:“断了。”
*
这晚之后,好像突破某种限制,他们的相处越发不成体统起来。
秋风越来越凉,早晚冷,任平生摸到万斯手脚总是冰的,不仅买了棉毯,走在路上,随时还要给万斯输点灵力,晚上甚至烧水给人烫脚。
白天万斯要是不去上课,就靠在床头看书,看着看着就蜷缩起来,任平生直接抖开毛毯,连人带书一起裹住,然后手臂一抄,把人抱到铜镜前的凳子上,自己站在后面。
任平生给万斯梳头。
万斯从镜子里瞪他,任平生只当没看见,抄起木梳开始跟那头又多又长的头发斗争。
起初真是灾难,任平生手劲大,又没经验,好在万斯只骂他打他,但没有放弃他。几天下来,任平生能控制力道了,知道从哪里开始梳顺,怎么绕过那些容易打结的地方。万斯也总算能放松下来,有时任平生梳得慢,万斯会往后靠,倚在他温热的小腹上,睡回笼觉。
任平生就慢慢给他梳理头皮,磨过穴位——这是他找万生要的法子,按摩穴位,活血化寒。
原来在任平生看来如同妖魔的长发,现在起成了娴静的流水,从指缝滑过,那股香味也成了任平生最习惯的。这时候低头,就能看见万斯安静的脸,然后,任平生碰一碰发顶。偷来的亲吻总是别有滋味,有木头和阳光的味道。
任平生学的第一个正经术法是——催生瓜果。
他从镇子边上农田弄来几块土,在院子里搞栽培。傅云吃过什么,他就种点什么,瓜果秧不应季不要紧,他是修士。
其实他们都不用吃饭,但混在凡人中间,家里没有炊烟容易露馅。
自然,是任平生承包种田收菜做饭一切工作,万大先生偶尔路过那点土,心情好(比如学生背书背得不错),会顺手用灵力催熟瓜果。
万斯吃饭从不动筷,只喝水。
任平生确定自己养了尊仙儿。
证据如下:万斯爱美,在窗上贴绣花,只要有太阳,地上就会落下花的影子。他还喜欢养花,瓶里养水仙。
任平生一向是金窝狗窝都睡得,哪见过这文雅的阵仗。他实在没有花艺的天赋,只能另辟蹊径,在厨艺上钻研。
一周后,万斯已经被养的能吃几口清炒菜心,吞下去,还会稍稍仰头,等下一口。
任平生故意下一筷子不夹菜,就能看见万斯咬住筷子,咔嚓,他一皱眉,总算把头从书上挪开,面无表情、实则恼火地怒视任平生。
“滚。”
任平生仰天失笑出门去。
这一周任平生还干了件大事——他自己砍了木头,做十几套桌椅。在他强烈要求下,小孩从祠堂搬回院子读书。
任平生在院子西边搅他的土,院子东边在笑。到晚上,院子里总留一盏灯,跟万斯房里那盏对望。
任平生扒完了田,把身上用清洁符洗三遍,衣服换成寝衣,进门就偷袭万斯,掐着腰把人搂怀里,在被拍一个巴掌后,就顺顺当当地把人往床上搬。
上一篇:我不是在玩单机游戏吗!?
下一篇:仙尊怀了魔头的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