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炉鼎,但黑月光 第77章

作者:君不渝 标签: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逆袭 狗血 美强惨 万人迷 玄幻灵异

等楚无春沉着脸,又出去当门神,傅云继续问地仙:“前辈,我还有最后两个问题。”

“您知道仙门作祟、谋求愿力,代表您也是关心凡人的。”

地仙:“你想问我怎么不出手,是不是怕死?”

傅云:“冒犯了。”

地仙:“不冒犯不冒犯,活人才处处忌讳,死人就没什么顾忌的了——我没了肉身,等同死人,给人散点灵力还行,杀人是做不到了。”

傅云:“您修为足够飞升,有一颗悯世之心,可是哪家仙门的前辈?”

地仙:“太一,澄明子。”

傅云神色一正。

“原来是太一先祖。”他当即要起身行礼,被澄明子拽下来。“我很忙的,别耽误时间,继续问。”

傅云瞥结界外的楚门神。

地仙了然:“想问他和我的关系?”

傅云:“正是。您今天和他聊过什么?”

地仙叹气:“没聊,他有了道侣忘了爹,不搭理我。”

傅云:“您跟他长得不像。”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也算他半个爹。他是我二徒弟,俗名任平生,仙名是什么你也知道,傻子一个。”地仙诡异地一笑。“我以为他得打一辈子光棍,不曾想,还有道侣送上门来……”

地仙知道这片土地发生的一切。

傅云已经料到,自己假扮楚无春道侣的种种瞒不过地仙,做足了心理准备,现下也不尴尬,接着问:“那您的大徒弟是?”

他心里已经有了个名字,但地仙说出来时,傅云还是不免惊奇。

地仙说:“就是你师尊,苍梧生。”

——苍梧生和楚无春,还真是师兄弟。

太一宗内没几个人知道的、相差千岁的师兄弟。

地仙叹气:“二徒弟呢,不喜欢我给他的名字,还是喜欢任平生——说起来,是我欠他。”

“千年之前我算了一卦,太一会出一个道圣,一个剑圣,都是救世的关键。那个剑圣就是任平生。”

“可我没算到他不想成仙,只想做人。”地仙说:“为摆脱太一,也为证明自己,任平生跑去杀了一个昏君,等着天雷劈死他。”

傅云:“但他没有死,还蹲了二十年大牢,是真的吗?”

地仙:“真。”

傅云:“他经历了什么,又成了修士?”

地仙笑:“一个反贼进诏狱,还能遇到什么。”

“二十年,给他上刑的官都死了一串,他还没死。其实他杀完皇帝马上就捅了自己一剑,要真死在那时候,后世列传有他一位。可他没有,活不好、死不成、人间容不下。”

“他跟我说,当时他想自己要能出狱,就杀光诏狱和皇宫。”

傅云:“但他没有。”

地仙:“因为出来的时候朝代变了,他想杀的人换一个皇帝继续伺候,为保命,又喊他开国功臣。”

“庸人是最可怕的,天底下最多的就是庸人,他们共用同一张媚上欺下的脸,记不清自己,也想不起别人,杀他们就像杀一摊烂泥,变形不变本,还让自己沾一手腥。”

地仙说:“你要杀的,应该是人上人。”

傅云笑而不语。

只杀上人,这怎么够……芸剑要斩尽仙神、上人、庸人,只留芸芸众生哪。

地仙愣了愣,然后脸色沉了些,“小子,你的杀心很重啊。”

傅云:“老祖不放心,可以将我就地格杀。”

地仙不怒反笑。

他声音听起来甚至算得上开怀。“杀个屁!”地仙神神秘秘地继续:“其实我那一卦算出来三个圣人,道圣、剑圣外,还有魔圣。”

傅云:“魔主不是魔圣?”

地仙嗤笑:“他要能成圣,这百年早就成了。”

“我以为是我算错……”地仙自言自语,和自己几根指头斗争,掐指再算,好半天,总算跟自己的手指斗争完。

他定定地看向傅云。

傅云眼瞳一动。

“别说话。听我说。”地仙道:“不管你未来是谁,现在要做什么,就去做,很多事用血洗过了才能看清。”

“你既是我徒孙,又对我眼缘,我得给你找样信物,以后能帮你一回。”

地仙在附近乱飘。

他又原样回来了。神色有些窘迫。“嗯,嘿嘿,我好像是个穷光蛋……”

傅云唇角抽动,地仙忿忿看他。

而后地仙挠了挠脑壳,灵机一动,扯下一根头发。头发离体时,他的灵体变浅一些。“太一那帮孙子要是为难你,吹一吹这头发。”

地仙敛去笑,直起身,仰看天边。忽然就有了一点当年独辟一宗、剑荡三界的气度。

他说:“我替这天地再杀一回。”

*

分开前澄明子非要给傅云取个道号,什么“悟斯”“无生”,从无字辈。楚无春直接把地仙扇走了:“他是我道侣,取了道号成我师弟,像什么样子!”

澄明子诡异地朝他一笑,“是啊,不成样子——平生啊,你记住你今天这话。”

傅云生怕澄明子把自己的身份抖落出来,忙用一样东西勾引楚无春注意。

一个花瓶。

装过皇帝头的花瓶。

“你以前很喜欢青瓷。”傅云掐了掐楚无春的手臂,笑面盈盈地说:“这次出了趟远门,我一看它就想起你,顺手带回来了。”

楚无春看着沾满血的花瓶,沉默半天,还是接过。他低声问:“还生气吗?吵不吵架?”

傅云:“累了,改天吵。”

楚无春说:“好,休息一阵,避一避仙门的眼睛。什么杀十年杀百年,过后再想。

傅云玩笑一样地说:“未必还有下个百年。”

他笑眯眯的,楚无春面无异色,心却是一沉。

他想起来,傅云说过“算到自己有一死劫”……如果这死劫不单是化神雷劫呢?

楚无春提着花瓶,走在傅云后边几步,充做护卫。

他没有看见,傅云再无一丝笑、一点泪的眼睛。

难道志同道合,有心救世,就能让他不恨楚无春吗?

——怎么可能。

他的恨只是藏得更深了,又不是消失了。

傅云又有一个新想法:他不要折断楚无春。

他要用心魔,把楚无春炼成他的剑。

第46章 死生契阔

江南,初秋,南林镇。

改朝换代没有太影响这座小镇,倒是季节变化更明显些。暑热半散,流过来的秋风浸了潮气,比北地多几分缠绵。

青川事了结,万斯差点挨了雷劈,任平生好劝歹劝,终于把他劝得暂时停一停。

万斯说想去江南。

他们赁了一处临河的小院,白墙黛瓦,后窗就是小河道,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乌篷船——镇里人大多去外地讨生计,小镇人少。

万生还是当大夫,在小院边支了个小铺面,诊脉开方一丝不苟,没几天就在镇里传出点名气。

街道邻居大多外出做工,没时间管小孩,任平生眼见万斯琢磨出个馊主意——他是闲人,既能帮忙看小孩,又能充当个教书先生。

镇里没有公学,只有私塾,万斯要的钱比私塾便宜,到后头,一条街十多个小孩全钻进小院,叫着“万大叔叔”“万哥哥”,叽叽喳喳。

院子装不下这群鸡仔,万大先生和镇里人一合计,改到镇东头的祠堂教书了。

整个白天,任平生在空院子练剑,把地来回扫了一百三十二遍。

晚上万斯回来,想来是讲书讲得口干舌燥,端起任平生给他的水就咕噜咕噜……咳、咳咳!

万斯骂:“你往水里加盐?!”

任平生:“怕你不够咸。”

万斯那双狐狸眼都瞪圆了,明显是听懂——姓任的挖苦他闲得没事,去带小孩。

万斯泼了任平生一脸水:“我就是个俗人,见点俗人,做点俗事——你看不惯就滚蛋。”

第二天清早,万斯出门,院子杵着一尊黑脸门神。

任平生面无表情,跟了万斯一路,万斯回了三次头,三次任平生都说“顺路”。

顺到了祠堂。

任平生往最后一排一坐,不要脸地跟小孩共享老师。

他知道万斯对自己刻薄,对小孩怜爱,但没想到万斯对小孩也一样,还能编出打油诗来逗弄小孩,偏偏小孩耳朵傻,听不明白,还对着他呲牙笑。

但说实话,万斯管教小孩还成。谁吵架,他用书卷敲下桌面,甩去一眼,孩子打了个哭嗝,鹌鹑一样缩回座位。有个小男孩记性差,人字教半天还写成入,万斯见了,一笔一划地带他写。

秋天的光照进窗棂的格子,像在万斯长长的头发上下一场雨,万斯就像画里的人,突然离任平生有点远。

任平生眯了眯眼,伸了拇指食指,把不远处的一大一小捏住。

万斯后背好像有眼睛,回头瞪任平生。任平生手臂环着,靠在后墙,脸上盖着书,装自己打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