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晚意
当晚,苏鹤回到宅中,心潮澎湃,辗转反侧。他点起油灯,在昏黄的光线下,铺开宣纸,研好浓墨。
终是执起笔墨,一股强烈的冲动驱使着他,他不能任由这样一个人物,就这样被风雪掩埋,被时间遗忘,被权势篡改。
他要用手中之笔,将这波澜壮阔、爱恨交织、充满不公挣扎的故事,著成一书。
为那位少年将军,争一个身后名,留一段不朽传说。
他提起笔,蘸饱了墨汁,神情庄重,想了想:“书名就叫——”
苏鹤沉吟片刻,笔下如有神助,落下了两个大字:
《追鹤》。
只是,“洛檐”这个名字,彼时已属禁忌,讳莫如深。书中主人公的名字,自当改换。
可唤作什么好?
苏鹤蹙眉沉思,目光无意间扫过窗外,月色如水,清冷孤高。
他脑中灵光一闪,这个名字,需得一个清越如玉、不染尘埃的气质,不曾被俗世玷污的纯粹风骨。
苏鹤眼睛一亮,不再犹豫,提笔,于稿纸开端郑重落笔,他低声道:“那就改成——”
两道清隽字迹徐徐浮现:
「闻钰」。
作者有话说:
评论区很多伏笔大家挖的都对,比如:
1.小侯爷当初平反的冤屈,其实都是自己遭受的,例如击鼓鸣冤,恢复名誉,千年雪莲,赢回传家玉佩,烧毁卖身契……看似救赎闻钰,实则在救赎当初的自己。
2.因为小侯爷是主角,所以每一次他干扰闻钰的原书剧情,剧情就会转移发生在自己身上。
因为这本来就是他的故事。
3.所以就有了万人迷属性转移,假闻钰,真洛檐。
4.前文皇帝心中生疑,拿到的那封发往九幽盟的求救信,乃小侯爷笔迹,就是本章这封血书
5.不是水仙文。
第145章
《追鹤》一书经岁月淘洗, 屡历波折,终在民间蔚然成风。
其故事之跌宕,情谊之复杂, 人物之鲜明, 使之成为传世经典,为无数读者所津津乐道。
时移世易,这段故事流转至现代。
夜色倾覆, 光幕璀璨。
一处宿舍楼天台上,洛千俞正倚着栏杆, 就着远处斑斓的灯火,他垂眼, 一边咬着手里便利店的面包, 一边翻读着那本《追鹤》。
他看得入神, 并未留意到口袋里的手机震动。响了好几声, 才随手将书放到石台上, 摸出手机, 屏幕上显示着“老爸”。
“喂。”洛千俞咬着面包, 声音有些含糊。
电话那头传来洛万生的声音,问他大学适应的如何, 叮嘱他添衣吃饭, 洛千俞一一哼应着:“知道了……下周回家吃饭……宿舍挺好的, 真不用开车过来接我……嗯,挂了。”
通话结束, 他将手机塞回口袋, 重新拿起那本《追鹤》,却似乎没了继续看下去的心思。
他双臂撑在冰凉的石头栏杆上,望着天台下车水马龙、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 微凉的夜风拂起他额前细碎的黑发,远处城市喧嚣,此处一片孤寂。
他闭上眼,长睫在眼下投下浅淡的阴影,似乎在感受这片刻的宁静。
一阵稍大的风忽然袭来,吹得他衣角翻飞。
旁边那本《追鹤》的书页被风刮得“哗啦啦”作响,急促地翻动起来。
“哎!”洛千俞低呼一声,眼见着这书被风吹走,连忙伸手去接。书是稳稳接住了,可另一只手上咬了一半的面包却脱手而出,直直地坠下了数层楼的高空。
正暗自懊恼,却蓦然察觉,身后传来一丝极细微的风声。
脖颈后的碎发被一股不同于自然风的、带着某种清冽气息的微风拂过,带来一阵微痒。
洛千俞身形一顿,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窜上脊背。
他下意识回头——
瞳孔在瞬间缩紧。
只见自己身后,不知何时,竟凭空多了一个人影。
那人竟是一身古装,衣袂在夜风中微微拂动,华美神秘。他墨发如瀑,仅以一根简单的玉簪束起部分,面容俊美得近乎虚幻,仿佛从古画中走出。
而最惹人注目的,是他眉心一点殷红如血的朱砂痣,那形状竟隐约如同凤纹,缀了神性。
那人就那样静静地站着,垂眸看着自己。
他眼神深邃,亘古寒潭般,其间翻涌着洛千俞看不懂的、近乎复杂到极致的情绪。
然而,更让洛千俞诧异的是,这人的身影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透明、稀薄。
……仿佛随时会融入这夜色之中,消散不见。
洛千俞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心头狂跳。他几乎是出于本能,伸出手,朝着那即将消散的身影抓去——
预想中穿透虚空的触感并未传来,他的指尖,竟真的触碰到了衣料!少年喉结一紧,握住了那袭黑裳的袖角。
那即将消散的身影也因这突如其来的触碰猛地一震,虚幻的迹象骤然停止。
对方似乎也瞳仁一紧,略带震意地看向自己,继而垂眸看向那只紧紧攥住自己衣角、修长白皙的手。
两人目光相对,眼中皆有诧异。
就在洛千俞抓住那古装男人衣角的瞬间,一股巨大的、无法抗拒的吸力猛地传来!他眼前一黑,只觉得天旋地转,仿佛整个时空都在扭曲、崩坏。
下一刻,身后被他遗忘的那本《追鹤》无风自动,书页疯狂地翻涌起来,发出“哗啦啦”的急响,纸页间竟隐隐有流光闪烁,电光火石。
紧接着,洛千俞彻底失去了意识。
……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缓缓回笼。
洛千俞费力地睁开眼皮,映入眼帘的却不是宿舍天台的夜空,而是模糊的、晃动的光影,以及……略显低矮的视角。
他看见不认识的面孔,皆着古雅衣冠,正垂眸哄他、逗他,眸中宠溺满溢。
他试图动弹,却发现自己的身体软绵绵的,不受控制,只能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他惊愕地意识到——
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
通过断断续续听到的对话和周围人欣喜若狂的反应,他渐渐明白,他穿书了。
穿的书正是那本他刚读了个开头的《追鹤》!
他成为了这个时代镇北侯府的世子——小侯爷,洛千俞。
听闻洛家求子艰难,他的降生如同天赐,被全家上下如珠如宝地捧在手心,是名副其实的“金疙瘩”。
等到他稍微长大些,手脚有了些力气,一个念头莫名驱使着他,他趁着乳母不注意,偷偷摸向桌案上的一把小裁纸刀,用指尖轻轻碰了一下锋利的刀尖——
一丝细微的痛感传来,渗出了一点血珠。
他紧紧盯着那处小伤口,心中莫名地紧张。
然而,伤口并没有如他潜意识里害怕的那样迅速愈合,过了好一会儿,依旧保持着原样。
……没有自愈能力。
太好了!
他心中莫名冒出一样一个念头,连自己都不知从何而来。
不知为何,洛千俞心中涌起的不是失望,而是一股巨大的、难以言喻的庆幸,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他这举动却把进来的孙夫人吓得魂飞魄散,一把将他紧紧抱在怀里,心肝肉儿地叫着,眼泪直掉,以为是小世子无意中伤到了自己。
而其父洛镇川,乃赫赫有名的镇北侯。老侯爷虽素来面容冷峻,不苟言笑,然看向他时,眸底却藏着掩不住的慈爱。与《追鹤》所载的洛家相悖,父亲竟从不强他习武,更明言不用他涉足沙场,唯愿他饱读诗书,一世平安喜乐。
这让洛千俞满心疑惑,明明洛家世世代代皆为武将,何以到了他这一辈,竟全然不同了?
于是,镇北侯府的小世子,就在这样极致的宠爱中长大了。
他怕疼,贪玩,带着点被娇惯出的傲气,却并不惹人厌,反叫人欢喜挪不开眼。
就连府中下人都闲谈,皆言小侯爷定是上辈子历尽苦楚,这辈子是来享福的。
只有洛千俞自己心里知道……其实他上辈子也没吃过什么苦,自己是个来自现代的穿书者,洛万生怕磕怕碰,也是这般把他惯大的。
然而,随着小侯爷渐渐长大,府中众人惊讶地发现,这位被娇养的小世子,竟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与聪慧。
他三岁开蒙,甫握笔便显不凡,描红落笔工整,识字过目不忘,先生教过的诗文,听一遍便能朗朗成诵。不过五岁,论经史子集,能引经据典、条分缕析,连宿儒都赞其“孺子可教,见识远超同龄之人”。
当真应了那句“岐嶷兆于襁褓,颖悟发于龆龄”,俨然是未来的上卿之兆。
老侯爷和孙氏又惊又喜,当朝风气重文轻武,若能培养儿子成为文官,无疑比在刀口舔血的战场上搏前程要安稳得多。
后来,小侯爷的才名渐渐传扬开来,门楣光耀,连深宫中的皇帝也有所耳闻,一道旨意,将他召入宫中。
仅这一去,竟被定下——
他成了太子殿下的伴读。
初次进宫,面对巍峨宫墙和繁复礼仪,小侯爷表面恭顺,内心却有些百无聊赖。
趁着内侍不注意,他溜达到东宫一处偏殿,好奇地拿起桌上一个制作精巧的西洋千里镜,凑到眼前,胡乱地向外望去。
镜片移动,远处的景致被拉近、模糊,即刻又清晰。
最终,镜筒定格。
镜中,出现了一个身着月白太子常服的少年。
那少年约莫九、十岁年纪,正坐于一树之下执卷品读。侧脸线条清隽温润,鼻梁挺括,唇色浅淡,长长睫羽在眼下投落一小片细碎阴翳。
阳光穿花而过,洒落在他身上,似为其镀上一层浅金光晕。所谓温文尔雅、俊逸出尘,宛如画中仙人。
许是感应到窥视的目光,少年似有所觉,微微侧首。目光仿佛穿透阻隔,直直撞入洛千俞的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