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二两香油
“和他们没怎么喝,我这是自己喝的。”
“自己喝闷酒?”
“差不多。”
“他们没找你喝?”
“找了,吵得受不了,我后来就躲阳台自己喝了。”
董霄愈发要笑,她回来得早,但很能想到那帮人怎么连唱带玩,热闹得要翻了天,把雷启这个房主都逼到阳台寻清净了。
“怪不得你醉成这样。”
肯定是不想回去被吵,只好在阳台一喝再喝,喝得大醉收不了场。
雷启拿了一罐朝日,启开:“没醉。”
“没醉?”
夜色昏沉,灯光暖黄,刚洗过澡的董霄没有任何修饰,偏于淡的眉毛,略显苍白的嘴唇,眼下挂着两湾青晕。她疲惫得一览无余,还没能躲在任何化妆品的遮盖下,却显得脸庞更简约地清丽。
她目光温柔,嗓音沙哑:“真没醉?那你看我一眼?”
雷启一顿,眼神有瞬间的躲闪,嘴唇抵在易拉罐沿上,败下阵来:“……醉了。”
醉了的雷启比没醉的要讨喜,他喝醉后牙没那么尖,嘴也没那么利,不会动辄一句话噎得人要气死。
两个人能好好说话不吵架的机会不多,董霄分外珍惜此刻,笑着问道:“你还没说呢,大半夜的过来干嘛?不可能真是来找我喝二场的吧?”
雷启已经轻车熟路霸占了沙发,家里沙发小,他长条条地往上一摊,简直就没有余地了。董霄对此倒毫无所谓,只要他别像之前似的,带了国外习惯,胆大包天敢穿鞋踩沙发就行。
雷启一手拿酒,另一手从裤兜里摸了个小玩意儿,头也不回地往后递过去。
是个U盘,董霄去找电脑,半揶揄半吐槽:“我尊贵的主唱大人,怎么半夜两点还给在下派活儿啊?”
“不是工作。”
“那是什么?你不会在外面犯了事要我帮你善后吧,现在贝斯手已经不止需要拿外卖了吗?”
“……你看就知道了。”
董霄晚上刚破天荒收到了一个音乐节的邀请,虽然还没正式谈拢,但心情先昂扬了起来,于是格外想开开玩笑。
“你说,帮你善后这事能不能拍vlog?”
“vlog?”
“就像杉杉今天在车上说的,拍拍日常,营销一下,没准儿就火了呢。”
“你以前不是说不想拍吗?”
“时过境迁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管怎么样,先试试再说,万一火了……谁会跟钱过不去?”
雷启默然,只是喝酒,等手里啤酒只剩了半听,忽然问:“你很需要钱吗?”
话一出口,连他都觉出了不对——这话问得,谁能不需要钱?
好在董霄了解他,知道他没别的意思,答道:“很需要。”
“比之前呢?”
“更需要了。”
雷启犹豫了下,时机稍纵即逝,他没能问下去。
董霄打开电脑,插上U盘,问他这是什么,音频?你新做的demo?
他没能问,也就不问了。自打相识以来,他和董霄就维持着一种默契,一种所言所语都只关乎乐队,不肯“节外生枝”的默契。
“你听听。”
无需他说,董霄已经点开了。
董霄等着听点儿新东西,却先听见只属于自己的旧物。那是她两年前尝试做的一首后摇,《stain》,尝试是因为真心喜欢,放弃是因为她的喜欢赚不来一丁点儿钱。
她已经在最赚不来钱的乐队行业里厮混了,不能再一头扎进更穷的领域里去,也更没法说服当时的乐队众人陪她浪费时间。
于是她的《stain》搁置下来,时长四十来秒,再没生长过,直到现在。
现在,这首六分来钟的后摇在她的电脑里播放,有头有尾,有起有落,简直像她埋了一粒种子,原以为是盐碱地,可有人浇水查看,日日惦念,种子便于暗地里生长了两年,变迁至今。
全曲六分二十三秒,于是六分二十三秒都没人说话,曲子开头悒郁,像阴霾天,谁在荒野中摸黑独行,渐渐的,遇到篝火,桀桀燃烧,有了行人,三言两语,天上下起雨来,雨水掺了雷鸣,闪电照彻半边天空……
……
……雨停的时分,董霄缓缓睁眼,这歌实在饱含水汽,害得她眼睛也有湿意。
梦呓似的,她说:“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
四十秒的demo要延长到六分多钟,根本相当于再创作,可开出的花,结下的果,怎么会和我当年播种的初衷一模一样?
雷启不知什么时候喝空了酒,从沙发上半搭着靠背,回身看她。
不看不行,此刻的董霄带着泪汪汪的笑容,不看一眼,他要后悔。
雷启张嘴,费了一点儿力气,才把“你喜欢吗”咬断,变成冠冕堂皇些的“好听吗”。
董霄用力点头,又静静坐了片刻,她不着痕迹地揩了下眼睛,找酒去了。
说是,“主唱都加班到这个份上了,我这个当贝斯手的实在不能不陪一杯了。”
酒找来了,她启开满喝一口, 走到沙发后头正要干杯,却愣了一下,无声笑了。
主唱将礼物送到,也得了好评,长久空无一物的心上一块石头终于落地,整个人就放心大胆地轻飘飘醉醺醺了。
偏偏今天又喝了太多,醉得太过,此刻雷启蜷了长腿,大猫似的侧躺在沙发上,已经睡着了。
又是周末,一大清早,卫岚骑着共享单车,车把上拴着狗绳,绳末连着皮皮鲁,来到了新嵊区。
新嵊区离青旅不近,一人一狗断断续续一个多小时才到。
遛狗遛到这儿,已经算是一项壮举,可要说新嵊区有什么好,确实,有公园有商场有地标性建筑,交通也十分便利,但这些都不足够吸引卫岚大老远过来。
能让他连着过来两天的,是住在新嵊区的沈子翎。
自从上次沈子翎开过一句“怎么不来贿赂我”的玩笑后,卫岚立即当真,成天拿些好吃好喝贿赂起了他。
卫岚原意当然是想找机会多见见沈子翎,其次,他也的确觉得沈子翎最近有点儿瘦得可怜,胳膊腿儿只剩了薄薄肌肉,再看小尖下巴和细腰身,哪哪都缺乏小甜水和小蛋糕的灌溉。
他恨不得一天三次地灌溉沈子翎,可沈子翎像只被困在钢筋水泥写字楼里的漂亮小雀,实在没那闲功夫来被他灌溉。每次下楼拿东西,沈子翎都是行色匆匆,即使没说急着回去,卫岚也不好意思扣着人家聊个没完。
往往只聊个十分钟,他就得目送沈子翎回去上班,但一天只见心上人十分钟又能解什么馋?
于是了,工作日他唯唯诺诺,休息日他主动出击。
根据朋友圈情报来看,沈子翎这两天都说要起来晨跑,但卫岚大老远连续来了两天,想守株待兔,来场“偶遇”,却是连片羽毛都没捉着。
他很纳闷,骑车牵狗地绕着小区转了一圈又一圈,等得早上出门打太极的看门大爷都回来吃饭了,依然没等见沈子翎。
一来两次都见不到人,卫岚不甘心,但又没办法,他总不能顺着那条已经牢牢记在脑子里的路线跑上楼去,跟个小屁孩似的,砰砰拍门,说沈子翎我来你家找你玩了吧?
应该……不能这样吧?
卫岚犹豫不出结果,决定先吃饭,把车刹在路边,他带着皮皮鲁去了一家远远就冒着炊烟的早餐铺。
早餐铺人头攒动,台面上堆着几大摞蒸屉,香味袅袅,热气蓬蓬,那边锅里滋滋炸着油条,这边用食堂汤桶温着两大桶稀饭,嬢嬢一家还在忙忙活活地贴锅贴,摊煎饼,只恨没有招到八爪鱼来帮工。
里外桌子都没位置了,拼桌都拼不成,卫岚就打算买三屉包子一份饼在路边吃,吃饱了再想法子。他仗着个高,远远点好了东西又付好了账,正要去外面等着,却瞥见道熟悉身影。
他眼前一亮,拴好了皮皮鲁,挤挤挨挨凑过去。
“苗苗姐!”
苗苗回头见了他,也挺惊讶:“你怎么在……哎哟!”
话没说完就被人撞了个趔趄,店里人太多了,苗苗空有副高挑个子,却瘦得很,简直被人挤成了一条海带。
她本来是要进来点单,结果被一伙儿晨练归来的老头老太太呼啦冲进了屋里,出都出不去。
此刻见了卫岚,人潮人浪中,她紧紧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
“先出去,出去再说!”
等到二人乘风破浪,到了街边,苗苗弯腰喘气,摇头嘀咕:“沈子翎这个懒蛋……下次再也不给他带饭了。”
卫岚没听清,但看苗苗扎着马尾,还穿了身香芋紫的运动服,料想应该是刚晨跑回来,就问。
“苗苗姐,他没跟你一起吗?”
卫岚口中的“他”,向来是除却沈子翎,不作他想。
苗苗为表抱怨,很大声地“哈”了一下,一甩马尾:“他?沈子翎那货……”
后续是“又懒又娇气”,但苗苗及时打住,到底在卫岚跟前给沈子翎留了几分面子,撇嘴道。
“……那货,昨天睡得晚,现在应该刚醒。对了,你怎么在这儿?”
“我……顺路。”
皮皮鲁最爱漂亮姐姐,这会儿急得直拱苗苗手,苗苗胡噜着小狗脑袋,很奇怪地看着他:“顺路?你们青旅不是在……”
做了长美甲的指头往北指,为表距离之远,胳膊伸得很长,好悬没指到天边去。
“那——边吗?顺什么路?”
“呃……”
“你是来找子翎的吧?”
在还没正式开始的追爱生涯里,除了老宋那个狗头军师,苗苗也算卫岚的一位内应,这会儿被一语道破,卫岚索性不装了,老实摊牌:“嗯。我看他说要来晨跑,所以想来看看能不能……偶遇。”
苗苗笑了,心说子翎在朋友圈成天嚷嚷着要运动,但真到出门的时候,又不想早起又不想晒太阳吹风的,最终能顺利出门的次数十里无一,往往都是在家里跑步机上跑个四十分钟收工。
没想到他这一句胡扯,会引来卫岚在楼下兜圈子。
她含糊着说了一半真话,没明说他懒,只说是子翎太累了,没起得来——他最近也的确是累,客户佛小庙大难伺候,害得他这些天都没能早于夜里十点下班,彻底熬成夜猫子了。
“那你没等到,怎么也不说上楼看看?不好意思呀?”
皮皮鲁最人来疯,发现旁边有小孩儿盯它,乐得立刻要扑过去,被卫岚及时发现,收住了狗绳。
“我怕他周末要休息,不想打扰他。”
“哎呀,这有什么打扰的,他周末在家里就知道喝小酒看电影打游戏,不打扰。你要是没什么别的事,过会儿跟我去找他呗?”
那敢情好,卫岚立刻应下。
苗苗刚才抱怨归抱怨,倒也不能真让沈子翎饿肚子,就说让卫岚先等会儿,等她买点吃的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