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二两香油
那样无可奈何,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步步沦陷进去的笑。
“我怎么会想到,原来十八岁的坏小子在我二十六岁的这一年等着呢。”
卫岚不知该喜该忧,毕竟沈子翎说他坏,但随即又说了爱,他无法分辨,索性试探着碰了碰沈子翎的脚踝,又得寸进尺,攀上了他的小腿。
沈子翎没躲,于是卫岚心满意足抱着他的小腿,继续听他说。
“我从来没有谈过这样的恋爱,甚至没有过你这样的朋友。不管在哪段关系里,亲情友情爱情,我好像都是被照顾的那一方。”
“刚见到你的时候,你朝气蓬勃,那么有活力,眼睛永远亮晶晶的,好像一只英勇的小狗骑士,随时准备去挑战世界。我好喜欢这样的你,我第一次生出想要照顾一个人,甚至想要永远保护一个人的冲动。我想要你永远都开心,但是渐渐的,我发现不管我怎么努力,你都还是会受伤。”
“但我什么都做不到。我只能看着你在这世上一次次碰壁,被现实磨平棱角,为了钱放弃原则,甚至要放弃梦想。”
沈子翎低头,颤抖着深吸了口气,再沉沉吐出来。
“你之前说你是个很没用的人,但其实我才是这段关系里最没用的那个人。”
“我想照顾你,但我又真的不擅长这样的角色,所以我一边顺从本能地依赖你,一边又被理智逼迫着教训你……”
卫岚听得心酸,翻身坐在了沙发上,将沈子翎打横抱在了怀里,好让他双腿长长溜溜地伸出去,不会动着伤口。
沈子翎没动,乖乖任由摆弄。
卫岚愈发生怜,嘴唇碰了碰沈子翎的眉心:“哥,我最喜欢你依赖我的样子了。”
沈子翎靠在他的怀中,勉强一笑,含着一点泪水,说。
“之前我把那件事瞒着你,一方面是因为我实在说不出口,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没法开口劝你走。我真的舍不得你,但我连舍不得你这件事都不敢承认,因为我是大人了……我不能意气用事,不能喊苦喊累,更不能在小我八岁的男朋友跟前闹脾气……但是,但是……”
沈子翎偎着卫岚的颈窝,摸索着抓住了卫岚的手,他吸吸鼻子,终究忍不住地哭了出来。
“……但是我真的舍不得你啊,卫岚,其实我好不想让你走,一想到每天早上起来却看不到你,我连大人都不想当了……”
泪水不绝,卫岚的亲吻却像微风一般,一蓬蓬吹拂到脸上,来到他的额头,眼尾,鼻尖,嘴唇,甚至潮漉漉的睫毛。
“哥,我也舍不得你。但是……你等我一年,好不好?我回到沈阳,重读一年,我会想办法说服我爸妈,去考编导系。就一年,只有一年,一年之后,我们就永远都在一起。”
沈子翎接过卫岚的纸,擦了泪水,擤了鼻子,囔囔地问:“一年?”
“嗯,一年。”卫岚用指腹揩走了他眼尾的泪花,“我打算考回云州,就报苗苗姐的那所美院。”
享誉全国的美院,编导系年年向外输送人才,考上的难度堪比登天。
但因为是卫岚,所以沈子翎深信不疑。
沈子翎由着性子耍脾气:“那也好久啊……”
卫岚下誓:“你在这里跟着上司创业,我回去读一年的高三,我们分开努力一年。等明年六月份,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去旅行吧。”
沈子翎望了他好久,似乎在验证真伪,最终点了点头:“好,一言为定。不过,你想好怎么说服你爸妈了吗?”
“本来没想好。但和你聊完我发现,不沟通是死路一条,沟通了说不定就会有出路。但不管怎么样,这一次我不会再逃避了。”
卫岚笑道:“况且,宋哥给我出了个招儿。让我不要把准考证给他们看,报考那几天直接跑去外地,等报完再回去。”
沈子翎也笑了,忽然灵光一闪,说:“你等一下。”
他起身要去拿东西,卫岚怕他腿疼,立刻要替他去拿,但沈子翎说没事,跟只瘸腿小鸟似的一蹦一蹦进了卧室。
沈子翎拿出来的,是当初他从卫岚背包里抢救出来的那张分镜。分镜曾经被揉作一团,本来已经皱皱巴巴了,可沈子翎将它抚平,过塑,珍重地收在了抽屉中。
沈子翎郑重其事地双手奉上,看卫岚像接圣旨似的错愕接过,他不由失笑。
“我相信你,更相信叔叔阿姨会和我一样相信你。”
*
卫岚与父母约在了下午,故而并不着急。
他先帮沈子翎洗了头发,伤口不能沾水,就拧了毛巾一点点擦了遍身上。
再然后,两个人来到大床上,搂抱着好好睡了一觉。
沈子翎一颗心从昨晚开始就飘飘摇摇,现在尘埃落定,他在卫岚的臂弯中蹭了蹭,腻歪话还没说两句就迷糊起来,几乎瞬间就陷入了梦境。
沈子翎睡得香,卫岚枕着手臂端详着恋人,却是心潮汹涌。
方才他说了那么多,却也只是恋爱话题中的冰山一角。
在这一段感情中,他不明白的事情是那么多,能明白的事情却是那么少。
只有一件,唯独一件。
他明白,他的心会日夜不分地为沈子翎跳动,在他们每一次亲吻,每一次对视,每一次思念的夜里,每一次流着泪争吵的时分……不论何时,他的心都属于……也只属于沈子翎。
*
下午三点,卫岚亲了亲睡眼朦胧的沈子翎,说继续睡吧,我晚上就回来,在从沈子翎那里也得到一枚亲吻后,他高高兴兴地出门了。
的确是值得高兴的,他和恋人解开了纠纷,现在还能去和两年不见的爸妈说说话。
昨夜心如死灰,今天一看,雨过天晴,世界焕然一新,万事万物都值得欣喜。
他和爸妈约在了当初打工的咖啡店,店面新装修过,比以前更漂亮,店长当然还是那一位,见到卫岚就细数起他当时罢工的罪行,但得知卫岚要和父母长谈,邵店长又俨然点头,说那你放心吧。
邵店长果然不掉链子,先是在门口迎接了二位,又当着二位的面,状似无意地侃侃而谈起来。
“小卫啊?小卫可好了,以前在我们这儿打工的时候,非常勤劳能干,从来不迟到早退,从来不偷喝咖啡,从来不带人来吃霸王餐,也从来不欺负店长,特别的尊老爱幼。我当时还在想呢,谁摊上……不是,谁能有这么好的儿子,那肯定是上辈子积福了。现在看两位,果然像是有福气的人啊!”
卫岚佯作谦逊,连说哪里哪里。
父母本来接到卫岚的电话就已经够惊讶了, 没想到他昨晚还跑得像只兔子,今天就愿意与他们心平气和地谈谈了。
在咖啡厅里相对而坐,他们又发现卫岚长高了,也壮实了,少年的影子渐渐远去,他现在看上去更像一个青年了。
他们怀着疑心而来,随时准备着直接动手, 将卫岚生擒活捉。
可卫岚从始至终表现得都很自然,甚至有着闲聊的心思,坐下后说他们没怎么变样,就是我爸胖了点儿,妈妈换了发型。新发型更好看。
他偏过脑袋,给他们看自己亮蓝的发尾,问怎么样,我这个新发型也不错吧。
卫明岩没回过味,说是不错,你这个应该叫‘狼尾’吧,我看他们……
话没说完,就被向雪亭在桌下踢了一脚。
卫明岩接收到讯息,立刻又板正了脸,清了清嗓,威严肃然地说,什么好不好看,你现在是弄发型的年纪吗?还染了头发,回去后全给我剪掉!
卫岚毫不在意,笑说,我们好久没见了,这么严肃干什么?我之前就在这里打工的,你们想喝什么跟我说,我可以直接给你们做。
卫明岩和向雪亭很微妙地对视了一眼,而后表示,让他看着点吧。
卫岚走后,他们怔怔望着他的身影,心中满是诧异。
这还是他们那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叛逆儿子吗?
以前只觉得卫岚在和狐朋狗友鬼混,可现在……如果忽略掉面容,那这个背影, 这个谈吐,这个措置裕如的模样……这完全就是一个能说会道的成熟男大学生了。
一个……能在社会上自如行走,不会受到任何约束的男大学生。
他们生怕这是障眼法,所以在卫岚端着三杯咖啡回来后,向雪亭先克制住语气,生冷地说。
“卫岚,别怪我丑话说在前头。我们不能再容许你任性下去了,这次你想回去也得回去,不想回去也得回去,我们都已经安排好了……”
出乎意料的是,卫岚说。
“我跟你们回去。”
父母双双愕然,打好的腹稿全用不上了,只听卫岚又道。
“当年跑出来,是我不懂事,害你们这两年里跟着我操心了。爸,妈,对不起。”
二人愈发不敢置信,但不管怎么样,只要卫岚肯回去就行,卫明岩赶忙接道。
“那好,我们已经提前给你安排了复读班,跟不上再给你另请家教。”
卫岚却平静开口,再度抛下一枚重磅炸药。
“我打算去学美术,报考编导系。”
在爸妈反对之前,卫岚先从背包里拿出了那张手稿,仔细放在桌上,慢慢推了过去。
“我以前从来没有给你们看过我画的画,你们也很少有时间坐下来听一听我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今天我们好不容易有了空闲,我想讲,你们愿意听我说吗?”
*
他们聊了很久,聊了很多,将爸妈送回酒店,卫岚走出酒店大门,恰逢又一天夕阳。
落日熔金,归鸟啁啾,在一切都慢慢黯淡,却又终将逐渐光明的时刻,卫岚掏出手机,挨个给朋友们发去消息。
发到最后一个沈子翎, 他直接拨通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沈子翎没了睡意,语气有些紧张,想必是等他的回音等了很久。
好在卫岚笑着开口, 为这故事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
“哥,我一周后要回沈阳了。”
第123章 【完】明晚要去海边吗
卫岚要回家了。
高中时看国际新闻,上面总说双方“共同磋商,相互妥协”,他当时不很理解,现在发现家事和国事也没什么不同,要义都在于“共同磋商,相互妥协”。
所以他此次回家,也是磋商与妥协出来的结果。
卫明岩与向雪亭听说卫岚要弃文化,从美术,最开始是很不赞同的,可看了卫岚的画,听了卫岚的讲述,再仔细合计一番,认为回去学美术总好过总在外面飘着,况且,卫岚这次不像是一时兴起要报考,而是向他们许诺了云州本地的一所著名美院。
要让从没系统性学过美术的他考上这所美院,其难度绝不低于考上名牌985,当然,要是真的考上了,虽然不能算作他们书香门第的祖坟冒了青烟,但也算是他们父母尽力为之了,去哪儿都不必再受旁人的指点,笑话他们两个博士生出了个不上道的混混儿子。
最重要的是,儿子说起电影与绘画时,字字带笑,眼里熠熠发光,听得卫明岩一个劲儿推眼镜,摩大腿,向雪亭更是撇过了脸悄悄擦眼泪,两个人动容极了,满心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但双方又都清楚地明白,人生没有可选题, 全是必选题,就是非要有鸡飞狗跳的“当初”,才能有万事大吉的“如此”。
最后,卫岚成功劝父母先行回到了沈阳,又成功以“有事要处理”得到了一周后再启程的批准。
回家前的一大要事,是他要去见见朋友们。
他找朋友无关论资排辈,也无关相识长短,纯粹看谁有空,而在第一天就有空与他疯玩的,是董霄和雷启。
三人约到了一处繁华热闹的步行街,二楼把边的四间房,是雷启新租下来的场地,前段日子忙于装修,在昨天终于落地成为了一间颇为专业的豪华录音棚。
卫岚新到录音棚,好奇地转了一圈,觉得哪哪都好,只有一点,他不明白喜静不喜动的雷启怎么会在这样的地段做生意——毕竟录音棚是不需要凑热闹的,只要设备好,名声大,在荒郊野岭也照样能门庭若市。
直到他听说董霄换了新工作,是教少年成人班的贝斯演奏,工作时间弹性,自我认同感高,并且凭借锈月的名气,一个月赚的比之前只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