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二两香油
医院门口最热闹,路人来来往往,没人停步,但不少人在指指点点。
陈林松平日最看重脸皮,因为那关乎男人尊严,可现在他没了脸皮也没了尊严,堪称丢盔卸甲地哀求了好久,沈子翎一颗心却像是铁打的,任他怎样都无动于衷。
陈林松面上青红交加,但没有发作的意思。
多年以来,他对沈子翎的心态总是徘徊在两极之间,是非黑即白。
有时候,他把沈子翎当对手,当比肩而立的另一个男人。那个时候,他看沈子翎身旁花团锦簇,常常心痒,想将他一把拖进泥淖里,滚一身泥巴,看他还怎么神气活现。
更多时候,他真如陈父所言,是把沈子翎当成阅历不深的弟弟。弟弟很天真,很柔软,拥有俊俏的眉目和大小姐的脾气,对他永远信任,永远依赖。在这时候,他又满心温柔,希望沈子翎永远高高在上,哪怕是站在他的肩膀上都行。
沈子翎今天楚楚的一眼,看软了他的心,于是现在的沈子翎不再是高官的独生子,而是他多年的恋人,是需要呵护的小弟弟。
他对弟弟沈子翎有着无限的耐心与爱意,能够宽容地用热脸去贴那个冷屁股。
陈林松正要再度憋出个热脸来时,脑子里宛如骤然插了一根横杠,记起自己在病房的怀疑。
旋即,他又想,子翎从前倒是没有这么绝情过。除了是这次问题严重,会不会还有别的原因?
譬如……他有了下家。
出租车姗姗来迟,停在路边,沈子翎正要过去,手腕突然被从后攥住。
他没回头,一甩,没甩掉,二甩,反而攥得更紧,他不耐烦了,回身要骂,陈林松却用不敢置信的语气问。
“你和他睡了吗?”
“什么?”
“上次在咖啡店的那个人,你和他睡过了吗?”
沈子翎一怔,这一怔看在陈林松眼里,浑有千斤重。一瞬之间,他气血上涌,胸口鼓噪,简直快要耳鸣,快要呕血!
他死死扯住沈子翎的手,沈子翎则是在往后挣,手与手被迫连结,人与人却是互相瞪视。在这一刻,沈子翎再度不可爱起来,并且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该死可恶的成年男人——扯下了他最后的遮羞布,又扔在地上连踩带碾!
就在这时,一辆外卖电动车从后面疾驰而来,大嚷着让开让开!
陈林松下意识放手,就见那车剪刀似的把二人裁开,他趔趄着跌坐在花坛边,而彼岸的沈子翎也踉跄了下,扶着车门站住了脚。
隔着人行道窄窄的人流车流,沈子翎从上而下俯视着他,一眼而已,看过就算,拉开车门要上车的时候,陈林松暴怒地吼出一句。
“回答我!睡没睡!”
沈子翎回首的眼神比刀子利,话却很轻忽。
“睡了。”
沈子翎刚才打车打得急,没选到专车,而是找了辆最近的快车,想要早点儿脱离陈林松这口无底漩涡。
如今,漩涡是越来越远了,可前来营救他的车子却是很破很旧,内饰全是劣质的皮革,前头又放了同样劣质的车载香氛。司机顶着半秃油头,散发着隐隐约约的狐臭,用一个手机导航,另一个手机群聊刷视频。
车里气味构成复杂,沈子翎想开车窗透口气,按钮却揿不下去。他和司机说了三次,一次比一次大声,司机在第三次时终于不再装聋,咕哝着给他开了窗。
然而,车子堵在路上,外面汽车尾气混了大油罐车的汽油味,空气并不比车内好,况且四下嘈杂。有辆电动车等不及了,从机动车道穿梭过去,更激起一阵刺耳的鸣笛声。
外忧内患,沈子翎隐隐头疼。
他逃避似的闭了眼睛,歪着脑袋靠在窗边,开始漫天漫地地胡想。
他想,陈林松这一招真无耻,也真好用。放了钩子让他咬,等他真被钓到医院了,又伙同家人亲戚架得他退不能退,进不能进,正卡在中间,刚好够陈林松把甜言蜜语熬成了糖浆,慢悠悠往他身上倒,倒得他浑身胶黏,更动弹不得了。
等他被好话糊了脑袋,也就是收网的时候了。
真是挺聪明,挺聪明啊……
陈林松似乎向来如此,自打沈子翎认识他以来,他就是个脑筋灵光,左右逢源的人物。沈子翎曾经很喜欢这点——如何不喜欢呢?大学校园里,陈林松堪称是会玩会学,论玩,一桌子人打新桌游,他总是第一个弄懂规则的,教会了众人,又第一个把他们赢到心服口服;论起学习,他常年绩点第一,学生代表当了又当,各样奖学金拿到了手软;再说人缘,他经年笑眯眯地谁也不得罪,但也从不被谁欺上一头,人际交往好像他手里的一副牌,打得有条不紊。
这样的学长,在十八九岁的沈子翎看来,确实是极富魅力了。
那些年里,沈子翎看他的聪明,怎么看怎么顺眼,顺眼到一门心思,简直非他不可。年纪轻轻的,肯为他和家里反目。
后来当然没真的反目,爸妈疼他,被迫着爱屋及乌,对陈林松也当半个亲儿子。恋爱的这些年里,唯一一次差不多的负面评价,是那次回家,恰好妈妈在看八七年红楼梦,评价王熙凤真应了那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顿了一顿,又没来由地对沈子翎说,其实小陈也聪明,这孩子,是太聪明了。
沈子翎听她话音不对,笑问。聪明不好吗?
妈妈看了他半晌,目光无奈而慈爱,答。聪明当然是好,我只希望他有分寸,以后不要聪明到你身上就好。
沈子翎没懂,还要再问,爸爸就从厨房切好了哈密瓜端出来,笑呵呵地让他们尝尝。
后来沈子翎才知道,原来当时陈林松生意上出了点小问题,要和部门打交道。他一筹莫展之际,想到了现成的关系,可又知道沈父为官清廉,向来不爱替人说话,更不爱家里人掺合官场是非。
思索几天,他拎着礼物去了,打着沈子翎的名义,却又绕过了沈子翎。沈父跟他寒暄,问及身体怎么样,他苦笑两声,卖了几句惨,而后很委婉地说明了最近的困境。
向来说清官要比贪官难做得多,沈父这身清廉来得不易,所谓话术在他耳朵里全是小孩话,听陈林松的前音就已经猜到了后意。当时他但笑不语,并没给陈林松许下什么大愿,但陈林松回去没两天,项目上就没再被人为难过了,一路绿灯地帮他赚到了往后生意的起步资金。
这事沈子翎后来才知道,并且不是出于父母之口,是陈林松某天郑重其事地跟他道歉,说自己做了错事,不该绕过沈子翎去找沈父,也不该在沈父面前诉苦。
沈子翎心里系了个疙瘩,可恋人已经诚恳道了歉,并且只把“求助”说成“诉苦”,那还能怎样?
后来,随着沈子翎渐渐成熟,走入社会,也随着陈林松生意越做越大,诸如此类的疙瘩越系越多,两个人的关系也逐渐有了隔阂。外人看来是感情稳定,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这稳定之下已经快是一潭死水。
再后来,正如妈妈所说,陈林松的“聪明”终于也用到了沈子翎身上。
车子拐道,慢慢提速,夜风流溢进车窗,鼓蓬蓬吹着沈子翎的额发,他在一丝珍贵的凉意中想到刚才。
刚才,陈林松终于发现了那件事。
沈子翎想笑,嘴角微微提了,又没滋没味地塌下来,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可笑的。
他当初做这事时就想到了这天,原本以为败露了,自己会痛快,像出了一口恶气,可事到临头,眼看着陈林松当真歇斯底里了,他心中先是乱了一瞬,有微妙的负罪感涌现上来,而后便是长久的疲乏与无聊。
沈子翎觉着这一切,这八年,不过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他的一时脑热更是让这场戏码闹上加闹,荒诞到了极点。
他想脱身,想洗干涤净重新来过,可却是多么难。
“帅哥,到了。”
一路总是堵,停停走走,沈子翎脑袋一点又一点,昏昏欲睡了一路。
这时被司机叫醒,他迷瞪着下了车,想到要孤零零回家,面对冷锅冷灶冷床冷铺,心里莫名有些寂寥。他一时想去苗苗家待一会儿,又记起苗苗回爸妈家了;一时想回自己爸妈家蹭住一宿,又想起爸妈旅游去了,三五天回不来;至于其他朋友,有是有,可交浅不好言深,交深的,一位没空,一位还远在国外。
沈子翎停步,抬手托住自己的脸颊揉了揉又搓了搓,想要精神点儿。他从来不是个顾影自怜的人,家庭幸福,人生得意,他也从从来来不觉着自己可怜,可不知是因为春寒料峭,还是因为衣单身薄,他捧着自己的脸,心里哀而不伤,觉着自己今夜天地难容,真是有点儿可怜了。
念头一出,他愣了一下,旋即把揉脸变成了拍脸,连拍了几下,心底暗斥。
有点儿出息吧!
他打算一鼓作气走回家去,好好洗澡睡觉,明早起来天下太平。可抬起眼睛,他又是一愣,而后无可避免地再度觉出了自己的可怜——如果倒霉也算一种可怜的话。
他打错了地址。
想必是刚才打车时心乱,没看清楚就匆匆下单,结果根据最近的订单给他打到了公司附近。
下班时间早过了,写字楼里却还亮着斑斑点点的光。他也经常是灯光里的一员,毕竟广告公司,加班比喝水频繁。
他被那车送得晕头,暂时不想再把自己塞进另一辆,索性就近去咖啡店坐坐。
想到咖啡店,自然而然想到兼职其中的卫岚。
沈子翎现在除了亲近的家人朋友,谁都不想见,况且卫岚和他是肢体上无限亲密过,心灵上却又无限疏远着,正处在个不尴不尬的位置上。
沈子翎不确定卫岚的值班时间,打算透过玻璃窗远远看看,反正卫岚是个很显眼的高个子,绝不会被店里设施埋没掉。
他站在马路牙子上,做贼似的踮脚张望了好一会儿,确定没有卫岚的身影,这才放心大胆地要往里走。
然而,说不定老天有眼,存了坏心,非要让他“可怜”到底——他走到门口,正要推门,伸出去的手却和另一个人碰了一碰。
他顺着那收回的手转头,看见一双同样惊讶的眼睛。
“哥,你怎么在这里?”
第15章 Just Tonight——六
春末夏初,天气说冷不冷,说热也不算很热,正处在个青黄不接的时候。咖啡店里没开空调,但几面窗户都往外敞开着,风簌簌吹得帘子飘飘,也挺舒服。
沈子翎坐在紧挨落地窗的桌边,受用着带了花香的晚风,单手撑着脸腮,眼睛望向前台取餐的卫岚,嘴角带了一点儿很得体的笑意,心里却是挺茫然,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要和人家一起聊天喝咖啡了。
其间其实也没什么蹊跷,门口偶遇后,卫岚见他不语,就尝试着问他要不要进来喝咖啡,又自告奋勇说要请客。
前半句很小心,后半句很豪迈,两句一前一后,实在有点儿可爱。
沈子翎累了一天,心防脆弱,见那双黑眼睛一眨不眨地巴望着自己,就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沈子翎心知,他和卫岚不过是一夜的情分,露营出发的清晨,脖子上最后一斑淤红也没了痕迹,一夜的情分到此差不多也该洗刷干净。
可谁知道怎么回事,他对着卫岚仍然说不出重话来,甚至连一句斩钉截铁的拒绝都不忍放送。
他在露营地将这事高高举起,轻轻放过已经是很不好,而既然没能把话说清,那就只能当个坏透了的成年人,将这事冷处理。
他认为卫岚还是孩子心性,十八岁,那顶多算个大孩子,一时兴起尝到了甜头,想再多尝两次过过嘴瘾罢了。孩子能有多少耐性,晾上几天,卫岚知道知道这场追逐注定没有结局,自然就会偃旗息鼓,再过上几天,移情别恋。
他等着卫岚移情别恋,可卫岚郎心似铁,总也不移。非但不移,今天还两句话把他再度哄到了身边。
卫岚端着咖啡托盘回来,将托盘放在桌上,又弯身去看桌面的订单。沈子翎没来得及收拢目光,明晃晃望进人家的胸口。
卫岚的T恤领口太大,身子又俯得太低,一眼就能看清鲜嫩而饱满的胸肌正随着呼吸缓缓起伏,另有条银质链子在锁骨跟前微微地晃,像一条等待主人的狗绳。
沈子翎有些慌神,眼神往上逃,却又看到卫岚脖子上的昭彰青筋,凌厉结实的下颌线,因为认真而稍稍抿着的嘴唇,耳垂上一颗六芒星的耳钉,熠熠生辉。
卫岚对这份注视丝毫不察,嘴里嘀咕着:“还差蔓越莓曲奇和……”
他忽然抬眼,却又没直起身子,维持这样近在咫尺的距离问道:“哥,你喜欢薄荷海盐味的,对吧?”
一双眼睛,黑得透亮,亮过六芒星。
沈子翎分明只是坐着,却好像平白从卫岚身上偷了什么似的,做贼心虚,他匆匆撇开了眼,说是。
管住了视线,他却又忽略了呼吸。两个人挨得太近了,沈子翎一呼一吸,发现原来卫岚也是这个味道——清清爽爽的薄荷海盐。
卫岚另去拿曲奇,沈子翎则是悄悄松了口气。
他旋即怀疑自己的种种行径不过是昏头,并且是“色令智昏”的昏。
他后知后觉,总算明白,那晚尝到了甜头的,原来不止卫岚一人。
沈子翎原以为二人会没什么可聊的,即使有,也会为着前段时间的事而聊得尴尬。他隐隐绷着根弦,把这当成又一场“不得不”的社交,可随着卫岚把话一句接一句地说下去,他发现自己属实多虑了。
卫岚原来挺会聊天,非但能聊,而且很有谈资,往远了谈,谈天说地,谈北方草原上瓦蓝一块儿的天空,说南方灌浆垂穗的水稻地;往近了提,他提起今早皮皮鲁抢了宋哥的卷饼,抢完就跑,不知道跑哪儿藏了大半天,后来宋哥在水池旁边找到了卷饼,饼还在,里面烤肉面筋鸡蛋却全没了,皮皮鲁还挺得瑟,在院子外边拿眼睛溜他边舔爪子。宋哥气得要上演打狗棍法,弥勒又出来和事,说人家也不是没给你留,这不还有饼吗?别坏了孩子一番好意,赶紧吃吧。
最后他也没吃,而且,虽然没真揍皮皮鲁,不过把它抱上房顶站了半个多小时。皮皮鲁恐高,缩宋哥怀里,迎风吹得浑身毛都哆嗦,吓得跟狗似的。
顿了顿,卫岚很不赞成地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