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腌入味了
“……”
根本难不住她!!!
阿诺米斯陷入了深刻的自我怀疑。也许她说得有些道理……也许生命的存在不止一种形式……仔细一想,除了脑回路清奇,她也没干什么坏事,人又不是她杀的……话又说回来,魔族哪个不奇葩的,其他的都能忍,这一个也可以求同存异吧……退一万步讲,谁又能证明她是错的……?
他抬起头,话到了嘴边,对上莎乐美求表扬的视线后,顿时咽了下去。不,不能再聊了。他好害怕再聊下去,迟早得疯一个。显然,莎乐美已经不能再疯了。
“你要来见我。”莎乐美的声音被他抛在身后,一并搁置的还有关于生命、自我、存在的问题,唯有延绵的呼唤回荡在地牢中,“这是我们的约定——所有的约定必将践行!”
-----------------------
作者有话说:#稍稍修改了上一章末尾部分的内容,增加了塞列奴无理取闹(?)的背景故事。
【1】塞列奴的名字来自Selene(月亮)的变体。他的母亲是“来自月亮的黑公主”,给了他金色的眼睛。
【2】忒修斯之船:可能是古希腊的哪个谁提出来的。
【3】传送悖论:俺也不知道是谁提出来的!
第50章
霍夫曼是一名帝国军人, 同时也是所谓的良家子:军人世家,代代尽忠。尽管祖上有着殖民地的土著血统,但还是靠着建立军功摆脱奴籍, 通婚之后融入帝国。等到了霍夫曼这一代时,已经是正儿八经的帝国公民, 可以在军团中任职百夫长了。
如果一切顺利, 在这场对魔族的战争结束后, 他本应得到令人艳羡的金钱、奴隶、土地,从此可以过上不事劳动的庄园主生活,甚至可能任职某些小地方的执政官……如果顺利, 如果。
可偏偏就遇上了魔王!
自从在碎星镇与魔王打了个照面, 霍夫曼的人生就如同坐上了过山车, 以一种令人绝望的速度向下俯冲。
先是与魔族停战了, 还没来得及争得荣耀,便匆匆踏上了回程的道路。再是途经潘诺尼亚行省时, 不知怎的编制被拆分出来,留守在了这种蛮荒边境(*见17章);本以为高卢叛乱、率兵镇压会是一个机会, 结果刚抵达高卢, 便有传言沙漠中出现了死人军团,于是胆小的贵族向军团要人, 硬是把他从前线挪到了后方……
霍夫曼怎么也想不明白, 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沦落到这般境地的。别说建功立业了, 现在这情况,除非退役,否则连回趟家都是奢望。最后一次见到妻女,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如今恐怕孩子都不知道还有个父亲吧!
想到家人, 这名百夫长冷硬的脸庞终是柔和了几分。他掂了掂钱袋子,想起来这些天珠宝商人在贵族宅邸进进出出,展示一件又一件首饰,看得他心里有些发痒——妻子也该添件漂亮首饰了,项链、手镯、戒指,无论哪一件在她身上都好看。
怀揣着难得的细腻心思,霍夫曼便装出行,来到了珠宝商店。陡一进门,肉桂和没药的香气袭来,差点没把他鼻子熏歪。但很快就顾不得这些了,因为熟悉的灰袍背影映入眼帘,看得他眼角重重一跳——
“这位客人,你这金子——不纯呐!”坐在柜台后边的学徒拖长了腔调。
“不纯?”灰袍下的声音简直是午夜梦魇。
霍夫曼:……
霍夫曼:怎么是他!怎么又是他!甚至连斗篷都没换,还是那件垃圾堆里捡来的破烂!
他立刻转身面对橱柜,佯装端详那些精美的展览品,这形迹可疑的模样引起了店里养的打手们的注意。其中一个吐掉嘴里嚼着的烟叶,走来不远不近地盯着,提防被顺走点什么贵重物品。
那头的学徒还在不知死活地继续。只见他从柜台下边拿出一块黑石板,上边有几道深浅不一的金色划痕。这就是所谓的“试金石”,把金属在上面摩擦留下痕迹,通过对比颜色纹路,能区分材质和品质。
“喏,这个是金币擦出来的,这个是金矿板料擦出来的……”学徒从左到右依次指给魔王看,魔王甚至还看得兴致勃勃,“你这坠子擦出来是这样的。”他轻轻一划,留下一道更浅更明亮的金色,“你瞧,颜色差远了。”
“有没有可能是我的金子更纯……?”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最标准的尤里乌斯币!”学徒对这个可能嗤之以鼻,不过眼珠子一转,又说:“但是嘛,打个折也不是不能收……行不行?行的话就过炉子?”
百夫长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也行。”阿诺米斯也就随口一说,他并不想引人注目,“不纯就不纯吧,能换多少?”
百夫长舒了口气,疲惫得仿佛刚刚与一百个蛮子搏斗。可下一秒,学徒的动作让他心里蹭的窜起一把火。只见学徒拿起大剪刀,咔嚓几下把金坠子剪碎——这是常规操作,为了确保金子里头没掺什么杂质——可霍夫曼被那种剪刀坑过,双面剪,刀锋侧有凹槽,剪下去的时候能偷掉客人的金子。
这群毫无荣誉可言的奸商!霍夫曼绷紧脸庞,下意识想出声提醒,忽然一愣——
他在想什么?帮一个魔族?
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碎金子已经在坩埚里烧熔成了明亮的小球,又被转移到水桶中,嗞的一声冒起阵阵白雾。当学徒把金锭丢到明显克扣重量的秤盘上时,霍夫曼早就忘了与魔族不共戴天的事,心里被纠结扯成了两半——
一半仍然坚信,魔王其实早已看穿一切,只不过有着更为重要的阴谋,此等小事只等秋后算账;另一半却忍不住怀疑,会不会有可能,只是可能……魔王难不成真的是个有钱的傻子?
“2赛姆斯(*约27克)。”学徒记下重量,然后又丢到量杯里测了一**积,一边挠头一边算数,“黄金的密度是……然后算纯度的公式……”想半天没想起来,他用手指沾着唾沫翻看桌上的一本厚书,“嗯,根据帝国皇家大学的矿物指南,这里可以用『浮士德公式』……”
“算错数了。”阿诺米斯忽然说。
“别吵、别吵,正算着呢!”
“这里漏了一个变量。”阿诺米斯倚着柜台凑过去,指着石板上的错处微微一笑,“当然,要是你想开十倍的价钱,我也不反对。”
学徒微微一愣,盯着粉笔公式猛瞧,忽然涨红了脸,嗫嚅着挤出一小声谢谢。像他们这种学徒,要是算错了钱,就算被鞭子抽死也不能有怨言的。他低下头,也不好意思吱声了,默默算着。
阿诺米斯试着拿起书,却发现书脊是用细链子锁在桌上的,只得把书旋了半圈朝向自己。是手抄本,怪不得要锁着,想必很贵吧。但是与落后的出版水平相比,上边的知识倒是有点出乎意料了。
“未知数和方程啊……”
虽然看不太懂帝国文字,但数学公式还是很好猜的。阿诺米斯不由得感慨:现代人经过千年的学术积累,即使是一个孩子,也能口算出眼前这个简单的方程;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应该难如天书吧。
“涉及到未知数,确实有点复杂,我告诉你一个更简单的公式吧。”阿诺米斯伸手,学徒下意识把粉笔递给他,“数学有一个通性:参数越多,计算越简单;参数越少,计算越困难。你现在只有重量和体积两个参数,所以算密度容易,算纯度难。但如果想办法测量出更多的参数……”
“这个方法叫做‘吊水法’。顾名思义,用一根细线系着金子,将其悬吊在水中,注意别触底。推导过程是这样的……这里再考虑浮力……最后就能得到一个公式:金子纯度=金子的重量÷(金子吊于水中时两者的总重量-水的重量) ÷金子密度……怎么样,直接套公式,是不是一下子简单很多?”
“……”
“……没事、没事!我教过比你更笨的,一定能教会的!”
“?”
那头的话题渐渐跑偏,这头的霍夫曼心里愈发不是滋味。不仅仅是因为魔王所展现出的学识——他虽听不懂,却也隐约意识到,或许不输那些帝国最优秀的学者——但真正令霍夫曼难以接受的是,此刻微笑着讲学的魔王,看起来竟有那么一点……像个好人。
好人。霍夫曼咀嚼着这个过于幼稚的词。自己一直秉持家训、恪守原则,做一个荣誉且正义的帝国公民,可刚刚却没有站出来,制止那种无耻行径……但这毕竟是战争,战争期间理应以帝国的利益优先……
他很快想通了。一码归一码。与魔王为敌是正确的,制止珠宝商偷奸耍滑也是正确的。眼下,他应该静待魔王离开,然后立刻向军团长汇报;再之后,掉转头来教训这群胆大包天的奸商。
正当百夫长终于想出了最优解时,魔王却一个手滑,吊着的金子掉进水杯底。
水杯连同水的重量是7赛姆斯,加上金子后是10赛姆斯,也就是说,金子的重量实际上是3赛姆斯(*约40克)……
阿诺米斯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向学徒,霍夫曼也难以置信地盯着阿诺米斯。直到此刻,他才真正确认,原来魔王真的只是……魔傻钱多。
“你们——”阿诺米斯开口。
“谁给你的胆子,在这里闹事!”在所有人反应过来前,金店老板抢一步上前,一掌拍翻了桌上的一切。这扣秤的事情要是传出去,那他生意也别做了。“来人!把这偷东西的贼送裁判所去!”
打手们一拥而上,场面登时陷入混乱。百夫长暗道不妙,立刻拔剑,顺手给自己上了几个防御强化。然而,预想中的惨烈战斗并未发生,魔王被轻而易举制服了。推搡间斗篷的兜帽滑落,露出一眼假的漆黑短发。
他们的视线短暂交错,霍夫曼屏住呼吸——
然后阿诺米斯便毫无反抗地被押走了。
百夫长愣在原地,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一下沉到了谷底。也许是因为魔王的行动叫人摸不着头脑,背后定有什么可怕的阴谋;但更也许因为……自己又一次违背了原则。
无论如何,此事非同小可,必须马上报告。可他刚一转身,便被金店老板堵住了去路。这贼眉鼠眼的老板,捏着卷翘的八字胡,上下扫了几眼,慢条斯理道:“这位客人,打坏了东西,得赔吧?”原来是方才拔剑的时候,打碎了一个玻璃花瓶。
霍夫曼不欲争辩,一个抬手,受到惊吓的老板立刻躺倒,哎呀叫唤起来。结果他只是丢出一个钱袋。其实如果单论身手,这种民间店铺雇佣的打手,怎么可能拦得住帝国军人?可坏就坏在霍夫曼过于正直,既然是自己理亏,那必不可能动手。
老板也不害臊,一骨碌爬起来,叫学徒去验一下钱币成色。两枚大金币,十几枚小金币,若干枚银币——
过火一烧,竟真的烧出了问题!
霍夫曼瞳孔紧缩,盯着那几枚褪成灰黑色的小金币。那是高卢行省铸造的金币,作为军饷,由财政官直接从金库里拨给军队,中间没经过任何第三方。铸造及使用假|币,在帝国可是重罪!
……
几小时后,紧跟着阿诺米斯,霍夫曼也被投进了地牢。
与其说是地牢,倒不如说是地洞,冬天用来存储土豆和甘蓝的那种。霍夫曼仰头,看着洞口垂落的绳梯被收上去。明朗的阳光形成一道光柱,在他身上投下栅栏的阴影。
他叹了口气,收回视线,打量起眼下的情况。潮湿的草堆,吱吱叫的老鼠,臭烘烘的屎尿味,还有黑暗中熠熠生辉的……红眸。
百夫长:“……”
魔王:“哎呀。”
呀个头啊!!!
霍夫曼向后一跳,下意识摸向腰侧,这才想起来剑已经被收缴了。没有武器就算了,想来在魔王面前也没什么用处。真正可怕的是,自从那声哎呀后,双方就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场面尴尬得闻者伤心听者落泪,恨不得用脚趾抠出个豪华隔间……霍夫曼一辈子就没打过这么难捱的仗!
打破沉默的是地牢中的第三个人,他似乎很早就被关进来了,此时像是活跃气氛似的,从黑暗中递出一只被撕成两半的老鼠,“来点?”见没有人回应,嗤笑了声,自己埋头啃起生鼠肉来,语气含糊不清,“说来听听,都犯了什么事?”
“高卢人?”霍夫曼眼神微凛,从口音和纹身分辨出来。
那黑暗中的高卢人,模样凄惨,浑身破烂,牙齿被打掉了几颗,说话都不利索。他饮着血咽下鼠肉,这才一瘸一拐拖着脚镣从黑暗中走出来,露出来的却是一双狼一般的眼睛。此人正是革命军的二把手。
至此,用真钱的人,用假|币的人,还有零元购的人——
在高卢的地牢里,欢聚一堂。
第51章
魔王没搞懂状况:“我是因为黄金进来的……?”
百夫长咬牙切齿:“假黄金。”
二把手满不在乎:“我?没花钱就进来了。倒是你, 帝国军人也沦落到用假|钱了?”
“闭嘴。别试图套话。”霍夫曼不吃激将法。缄默是军人的美德。
他找了个干燥的角落坐下,谨慎地打量这名高卢人。虽然人不在前线,但他多少还是了解一些战况的。叛乱军占据了高卢首府, 但现在已经被帝国军包围,覆灭也只是迟早的事。眼前的高卢囚犯, 想必就是叛军之一, 只等着凑齐一堆被拉去广场公审处死。
碰了一鼻子灰的二把手也不气馁, 转向阿诺米斯,试图搞到点外头的情报。极少有魔族是完整的人类姿态,在加上牢里消息闭塞, 所以他压根没往那方面想, 只当这是一个倒霉的外乡人。“兄弟, 想必你也是被暴政所害的可怜人。别害怕, 跟我们革命军混吧,只要来了就是自己人, 还会发小麦和盐,有时候还有鸡蛋——”
说到好处, 高卢人眉飞色舞的, 与其说是革命家,倒更像个搞传销的。阿诺米斯不擅长应付这种类型, 默默往旁边挪了一点, 结果被这自来熟一把揽住肩膀, “我们的头儿叫拉格纳,他马上就会回来的。等他找到魔王搬来救兵,我们就有救了!”
阿诺米斯:“……”
阿诺米斯:卧槽!卧槽!你是猴子派来害我的沙雕吧!见鬼,这哪里是狼的眼神?分明是哈士奇的眼神啊!等等,拉格纳又是哪位?该不会被塞列奴偷偷杀掉了……?
霍夫曼却猛地反应过来, 惊疑未定地瞪着阿诺米斯,后者一脸“我不是我没有你千万要相信我.jpg”。可霍夫曼信他个鬼,一瞬间无数可怕的猜想在心中翻搅:难道魔王真的是来帮助叛军的?难道他们约好了在这里接头?最坏的情况……难道叛乱也是魔王暗中挑起的?
还没等他想清楚,那头的魔王叹了一口长气,面色微凛,缓缓站起,“事已至此,看来不得不这么做了——”
霍夫曼心生绝望,这是要杀人灭口了?
下一秒,阿诺米斯脱下斗篷扔在一旁。霍夫曼先是恐惧,然后茫然,最后嘴巴惊讶地张成了一个“O”。只见魔王一步步向他走来,一边走一边解开上衣扣子,逆光的阴影中,红眸闪烁着诡秘光芒。
霍夫曼瞳孔地震:“你你你……我我我……我有老婆孩子的……”
“有老婆孩子?那更棒了。”魔王眼前一亮。
霍夫曼两眼一黑,心想完了。可即便要死,帝国军人绝不会容忍这般侮辱,跟魔王拼了!他猛地睁眼,攥紧的拳头高高举起,正要舍弃一切跟魔王拼个你死我活——
在一步之遥的地方,魔王愣愣地看着他,刚从颈间的挂坠中取出一小叠压得紧实的信纸来。幸好他考虑过这种情况,重要物品都是贴身放的,这才没有在下地牢的时候被搜刮走。
上一篇:穿到宋朝做明星法医
下一篇:Cos魏尔伦后我被本人捡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