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 第55章

作者:长洱 标签: 推理悬疑

  预示着午饭的铃声还未响起,午饭前最后一节课并未结束。

  阳光从斜上方照下,两幢楼间,是大片大片的阴影,楼外也没有什么人。

  学校保安,已经开始冲刷地上的血迹,水流让整片广场变得湿漉漉得。

  从3号教学楼底部向上走去,偶尔能听见教师们讲课的声音,那些声音或高或低,在冰冷的走廊里来回飘荡,却并没有任何热闹的感觉,而正因为清晰,间或响起的人声,更令人觉得周遭安静得过分。

  教学楼顶部天台上,那扇陈旧的铁门,被再次推开。

  在许豪真跳楼的地方,有两位警员,在做着最后的现场勘察,突如其来的铁链与门框碰撞声,令两人猛地打了个抖索。

  他们回过头,只见又有两人,逆着阳光,先后步入天台。

  “刑……刑队长?”其中一名警员认出来人,竟忍不住松了口气。

  “现场怎么样?”刑从连走到两人面前,明明已经看过自杀直播的画面,很清楚当时天台上没有其余人等在场,但他还是要再多问一句。

  户外的阳光依然很刺眼,他抬眼,看向正前方,因为阳光偏移,对面那幢教学楼的阴影,覆盖过来,几乎要很仔细,才能看到那幢楼顶的监控摄像头。

  那枚摄像头的角度已经被调开,看上去一切都了无痕迹。

  “应该是自杀,从足迹分析来看,也没有推搡的痕迹。”其中一名警员直起身,回答道。

  只是那名警员虽然这样回答,可脸上的表情,却非常难堪,甚至还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刑从连很敏锐注意到他微张的嘴,于是问。

  “您说这叫什么事儿啊。”那位警员脱下帽子,撸了把头发,又再次将警冒戴好,看上去很是烦躁,“刚才学校领导过来楼下江队吵架了,说我们办案不到位,没有及时阻止学生自杀……”

  “这能怪我们吗,这是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啊。”另一位负责痕迹检验的警员插嘴道。

  看着两人憋不住要吐槽的郁闷样子,想来方才楼下那一架,应该吵得极其凶。

  只不过,学校领导,又哪会平白无故来指责警方,没事找事,那必然是有事。

  刑从连没有接着去问缘由,反而下意识回头,寻找林辰的身影。

  只是他甫一回头,就吓得差点喊出声来。

  林辰不知何时,站到了天台边缘。

  长风烈烈,横空而过,林辰的衣衫他的发丝,都被风吹得纷乱无比,仿佛下一刻,他也要随风而去。

  刑从连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很久之前的某一场景。

  也是这样的风和这样的人,那时桥栏断裂,他眼睁睁看着桥上的白衣青年当空坠落。

  他面色铁青,急走几步,悄无声息地来到林辰身后。

  只是,就在他伸手,刚刚要勾到林辰时,林辰仿佛脑后长了眼睛,猛然回过了头。

  一时间,他和林辰凑得很近,楼宇间阴影如墨,让林辰的脸色变得晦暗不明。

  “站在这里的感觉,很可怕吧?”林辰突然问道。

  “你先下来,不要做危险动作。”

  刑从连又上前一步,想要将人拉住,可林辰却巧妙地避开了他的手。

  因为站在天台边缘,所以随着林辰的声音,他竟然下意识地,向楼下望去。

  风越发大了。

  从高处望下,这里的楼层,竟比想象中的还要高。

  “你说,为什么她从这里跳下去时,会那么高兴?”林辰再次问道。

  “你先下来再说。”

  “其实,那样的东西,是存在的。”

  “什么东西?”

  “让你兴奋、让你激动、让愉快,让你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让你再也无法离开它……”

  林辰骤然开口,他眼眸漆黑而明亮,仿若有光。

  刑从连的耳边,却只有烈烈风声,他看着林辰开口,看着他的神色,知道他在说非常重要的事情,然而那些声音,却无论如何,也进不了他的脑海。

  刑从连发现,他确实如林辰所说,在害怕。

  他迅速伸手,握住了林辰的手臂,想将人从天台边缘拉下,只是下一刻,他再次握空,而他的视野里,也失去了林辰的身影。

  恐惧感犹如毒蛇的亲吻,令人如坠入冰窖,浑身冰凉。

  “肾上腺素分泌的感觉怎样。”

  清淡的声音,从他身下传来。

  闻言,刑从连迅速低头,发现林辰正坐在天台边缘。

  那样的姿势,与许豪真跳楼前的样子,一模一样。

  刑从连深深吸了口气,他看见林辰脸上竟露出狡黠的笑容,仿佛恶作剧得逞的孩子,那笑容一闪而逝,刑从连忽然很想把人拽回家,狠狠打一顿。

  只是,他揍人的念头,也同样一闪而逝。

  “刺激。”刑从连冷冷道。

  很刺激,非常刺激,刺激过头了。

  刑从连声音很低沉,仿佛漂浮在海面上的冰块相互摩擦的黯哑声响。

  林辰回过头,见刑从连的脸色确实很不好,显然是真被吓到。

  他赶忙回过身,拉住天台边缘,想要爬起,下一秒,他眼前一黑,只觉得腰间传来巨力,他便落回到坚硬的水泥楼面上。

  林辰膝盖一软,下意识扶住刑从连的胸口,喘了两口气。

  刑从连没有说话。

  林辰松开手,迅速抬头,只见刑从连的眼眸变成了深绿颜色,瞳孔也放得很大,面色铁青、气势骇人。

  那是林辰所从未见过的样子。

  “抱歉,我不该拿你做参考。”他赶忙道歉。

  林辰姿态诚恳,声音也有些软,刑从连忽然就生不起气来:“参考什么,你刚才说的东西,又是什么,我怎么觉得,你说得东西,好像是毒品?”

  “其实很类似,毒品的生理机制,是激活大脑的欣快中枢,刺激多巴胺快速增加,释放欣快感。而去甲肾上腺素这样的东西,则会让你外周神经兴奋,心跳加快、兴奋不已。”林辰拉着刑从连,退开天台两步,然后说:“无论是王诗诗也好、许豪真也罢,他们在死亡时,都显得非常快乐,非常满足。”

  “可我记得,尸检报告里,没有提过在他们体内检出酒精,或者毒品。”刑从连说。

  “事实上,从生理角度来看,不止是酒精或者毒品,你食用美食时,你恋爱时,甚至是你做爱时,大脑都会分泌这些物质,让你愉快、让你飘飘欲仙,这是人类上瘾的本质机制。”林辰说着,“快感是人类无法拒绝的东西,为了不断追求那样愉快而刺激的感觉,许多人开始酗酒、吸毒、乱交……”

  “所以,王诗诗和许豪真她们,都在追求极致的快感,甚至是死亡的快感?”刑从连忽然想起那些性爱照片中,三位年轻人沉迷于快感的表情,是啊,他们不仅在为暗黑网络中那些人,提供着快感,他们本身,也在享受着那样极致的快感。

  想到这里,刑从连竟不寒而栗起来。

  “然而,问题是不是所有人都敢偏离正常的道德准则,敢于追求那样的快感,否则,警方的工作量会成倍增加。”林辰没有再卖关子,他没等刑从连发问,便解释起来:“可以用弗洛伊德的最经典的心理动力学理论来阐释这个问题。”林辰顿了顿,与刑从连目光相交,“我们的人格分为‘本我’、‘自我’、以及‘超我’,举个例子来说,‘本我’处于人格底层,由先天本能和欲望构成,你可以把它看做是一匹野马;‘超我’是人格顶层,遵循道德原则,抑制本我冲动,就好像是行路规则;而‘自我’则居中,你可以将自我看成了是驾驭野马的骑手。那么,如果骑手出现问题,野马就会横重直撞,无视规则,导致人类出现精神疾病……”

  刑从连忽然有些明白林辰的意思:“也就是说,王诗诗她们无法进行自我监控,使他们沉迷在对“本我”欲望的追求?”

  “还记得,她们身上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吗?”林辰问。

  “你的意思是……”

  “她们失去了自我,你所看到的许豪真,并不是真正的,那个许豪真。”

  阳光被云层遮挡,阴影推移,风冷得刺骨。

  刑从连久久无法开口,最终,他稳了稳气息,然后问:“为什么?”

  是什么原因,导致人类失去自我?

  林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与之相关的任何答案,都极度危险,他望向了远处的树林,和树林尽头,那片波光粼粼的大湖。

  就在那时,下课铃声响了。

  广播里忽然开始播放午休的乐曲,一开始只是轻微的钢琴声,仿佛露水从枝头滴下,渐渐地,那些响声渐激昂,渐高亢,如同无数细流汇聚、碰撞,它们彼此交融,彼此撕扯,最终奔腾入海。

  “请务必提醒江潮,我们将要面对的那些人,他们行事追求本能的快感,没有羞耻、没有道德感、甚至可能变得没有法律感……”林辰这样说。

  “下一次的直播,会非常危险,对吗?”

  林辰俯视着脚下的校园,说:“是啊,他们甚至不怕你手里的枪,但是,你敢朝他们开枪么?”

第58章 三坟

  虽然只是一个推论。

  在这所学校,或者说,这个城市之中,出现了一些人,他们失去自我,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已经无法约束他们,但这个推论都必须令人警惕。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究竟有什么东西,可以令人失去自我?

  午休的乐曲,落下最后一个终止音。

  三层楼之下的心理学院教室内,付郝刚收拾好上课的笔记本,他看了眼林辰早先发来的短信,找他在天台会和,他放下手机,开始努力把连接线塞进电脑包里,一位学生悄悄走到了他的面前,神秘兮兮地喊了一句:“付老师。”

  那声音压得极低,几乎是凑近他耳边说的,付郝被吓得往后缩了缩,清了清嗓子,问:“怎么了,求不挂科是没有用的啊,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四六开,分数不到60就挂科啊……”

  “不是不是。”男生又凑得近了点,问:“刚来咱班听课的那是谁啊,您和他熟吗?”

  “这事跟你有关吗?”

  “我刚在学校论坛上,看见张帖子……”

  “上课刷手机,扣平时分啊!”付郝顺口说道,末了,他忽然醒悟过来,问,“什么帖子?”

  “您不扣我平时分我再给您看。”男生嬉皮笑脸说道。

  “赶紧拿来!”

  付郝摊开手,男生将握后背发烫的手机,塞到了他手里:“就这个。”

  手机屏幕上,是永川大学的校内BBS,一张帖子被版主飘红置顶,全贴只有一个字“他”。

  发帖人大概深谙暧昧的艺术,越是混沌不清的内容,越令人有点进去看的兴趣。

  他扫了眼发帖时间,是在二十分钟前,可回帖数已到200,而点击量竟已经破4000。

  果然,上课玩手机的小兔崽子不少啊呵呵。

  付郝冷笑着,点开了帖子。

上一篇:门萨之门

下一篇:特殊案件调查组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