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47
穿成人渣之后我娶了下堂夫 作者:AK47
文案:
唐时安望着天叹息,一朝穿越到古代也就罢了,结果这人还是个地痞无赖。年近二十还是光棍不说,好不容易定了门亲,对方还是个男的。
而且这媳妇儿还带着一个小萝卜头,他能怎么办,当然是想办法赚钱养家啊。
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还有一个家,他自然得好好护着。
为了护好媳妇儿,他又捡起了高考时的恐惧,开始科举之路。
白冉熙前十五年命好,顺风顺水,谁知道一朝失利,不得不逃出原本的家。本以为为了孩子再嫁的人是个地痞无赖,却不曾想,当真有这么一个全心全意待他好的人。祸兮福所倚,此生不在忧。
内容标签: 生子 种田文 励志人生 科举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时安,白冉熙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古代宠夫,养家日常
立意:命运由自己掌握,哪怕身处逆境也绝不服输
第1章 穿越
唐时安按着脑袋,瞅着这空空荡荡的土胚房,叹了口气。忍着疼从床上起来,想去找口水喝。
不是他说,在他来这具身体之前估计这人得有三四天没吃过东西了,就算脑袋上没有这个碗大的窟窿也得活活饿死在炕上。
好在厨房里的水缸还有点水,唐时安也不管干不干净,拿着葫芦瓢舀了一瓢,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整个人才算是有了点生气。
然后就地坐在门栏上,打算捋顺这脑子里乱成麻的记忆。等脑子完全清醒过后,唐时安苦笑,这也不知道该说他幸运还是不幸运。
他之前因为出了车祸,整个人都被碾的血肉模糊,死的不能再死。一辈子不说做过多少好事但也是积德行善过的,就落得这么个死法,心里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可能老天是见他可怜,给了他一次重新生活的机会,但是这给他借尸还魂的人让他有点想还不如就那么死了算了。
他现在在一个类似于古代的时空,而身处的地方叫杨家村。原主的父母是外地逃难过来的,杨家村的人心善收留了他们,原主父母也算是在杨家村落了根。
原主的父亲是个大夫,医术不说多好,但平常的头疼脑热都是能治的,帮乡里乡亲之间治病收费也不高,在村里的名气还不错。原主母亲是个绣娘,一手刺绣功夫可不比城里的老师傅差,卖的绣品比一般人要高出三四文钱。
因为原主父母也算是能干,硬是在生下原主之后置办齐了田地屋子。给原主挣得一份产业,还把原主送去书院读书。
本该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人,等原主长大就算是考不上科举也能凭识文断字谋一份不错的差事,到时候在娶个贤惠媳妇儿,这辈子也算是过的不差。
只可惜后来,原主被书院的朋友带去了赌场,染上了赌博的烂习。这别说穷苦人家,就是家财万贯也经不起赌场消耗。
再说带着原主去赌场的朋友因为自己喜欢的姑娘看上了原主,就是想弄垮原主,私底下和赌场的老板商量好了怎么套原主的钱。
于是不到两个月,这赌债就欠的越来越多,被要债的追上门,原主的父母才清楚他们听话的儿子闯了什么天大的祸患。
但那又能怎么办,为了不让原主坐牢,原主父母可算是耗尽家财才补上这个窟窿,原主母亲更是一病不起,不久就撒手人寰。
原主父亲也因为原主母亲去世,郁郁寡欢,一次出诊的时候没留意,摔下了山坡,丢了性命。
要是因为这家庭突变,原主能重新站起来,唐时安还能瞧的上这人一两分,可事情可恨就可恨在,原主不吸取教训,反而自甘堕落。
就此不再读书,成天和镇上的混混混在一起,做些鸡鸣狗盗的事,这额头上的伤就是他调戏镇上大户的小姐,被那家家丁打的。
幸好那天镇上的一位大老爷办喜事,不能出白事,怕不吉利,不然这会他就该在哪个坟头爬出来,到时候真成了借尸还魂,不得把他当妖怪抓起来活活烧死。
亏得同村人念着他爹的情分,把他从镇上抬了回来,是死是活的也就看个命数。更多的是不愿意伸手了,唐时安看着原主的一手好牌打成这幅鬼样子,也只能怒其不争。
而现在他待的屋子也不是原主之前的屋子,就是村里头废弃的房子,原主没地去,就只能住在这儿。好在现在是夏天,要不然就这情况,要是冬天他都不一定能扛过去,估计得被活活冻死。
看外面天色应该是上午,日头还不够烈,一目了然的屋子也确实没什么吃的。胃里空荡了几天,要是再不吃点东西垫垫,怕不是刚有命活就得再去一次阴曹地府。
脑袋上的伤口被人抹了草木灰,没流血了,就是还疼的厉害。唐时安咬咬牙,饿死和疼死两个都不好受,但如果不出门找吃的,那就是饿死加疼死,更惨。
出了房门就看见屋子的围栏都破了好几处,也没修补过,唐时安出门的时候都不敢动那门,深怕就这么倒下来,到时候连个门都没了。
一路上,唐时安凭着记忆往河边走,想着他这情况也上不了山,别到时候山上吃的没找到,自己倒是成了别的什么东西的口食,那可就是尸骨无存的了。
路上倒是遇见了三三两两的村里人,但他们看见唐时安,都是一副皱着眉头躲得远远的模样,深怕自己染上什么恶心东西似的。
唐时安不在意,他以前干销售的,脸皮厚的很,再说就原主那情况,没出个门人人喊打都是好的,这会被看上几眼也不碍事。
好在这个时节地里的活都多,大多数都在田里劳作,去河边的方向和大多数村里的田地是反方向,遇着的人不多。
到了河边,唐时安先是埋头看了看河水,果然是没被污染过,这水清的当真能看见河底,在水边上照了照自己的模样。
和以前没差多少,不过看着就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弱鸡,唐时安就在想原主哪来的自信用这幅身板子去当流氓的。
这是个稍微有力气的男人都能把他一拳撂倒的样,当了两三年的混混才被差点打死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
唐时安看够了这样子,就寻了处较窄的河口,把裤腿挽起,淌进河水里,他手上也没个趁手的工具,只能试试能不能用手把鱼给抓起来。
这时候农忙,大人小孩都在田里,这河里的鱼也就没工夫抓,算是便宜了唐时安,不然寻常时候,别说鱼,就连虾米都是给弄得干干净净,拿回去当个肉菜添桌。
扑了几个空,唐时安总算是抓到一条傻鱼,个头不小,得有两三斤。唐时安直接把鱼扔在岸上,想着还是得再抓一条,顺便把明天的伙食给办下来。
等唐时安在碰到一条傻鱼的时候,岸边上突然多了个三四岁的奶娃娃,正直愣愣的盯着唐时安捉的胖头鱼看。
这奶娃娃唐时安记忆里认识,不过就是因为认识,唐时安这才想起自己还牵着一桩事,顿时头疼的不行。
“小泥鳅,你自己一个人上这来干嘛。”唐时安尽可能温和的问,小孩子这种生物吧,有时候看着可爱的不行,有时候让人抓狂的不行。
小泥鳅是村东头的,和他村西头两个方向,家里就一个被休弃的爹爹。没错,被休弃的爹爹。
这个古怪的时代,不是他之前学的任何时代也就算了,还多出了一种性别,哥儿。长得和男子不差,就是多了一个生孩子的功能。
哥儿手腕上生来就有一颗红痣,等嫁人圆了房,红痣会变成花,和古代女子点的守宫砂差不多,不过一个天生的,做不得假,一个后天点的。
“想吃鱼。”
小孩子不会撒谎,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唐时安手里的鱼,唐时安也不忍心拒绝,在岸上扯了水草,编了个挂扣,把岸上那条大一点鱼挂起来,“诺,拿回去和你爹爹吃吧。”
“谢谢唐叔叔。”小泥鳅抱住鱼,道了谢就往家里跑,应该是想着赶快带回去给他爹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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