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有渣必还 第387章

作者:乔清越 标签: 快穿 穿越重生

荒泽以一副看疯子的眼神看着云珩,他觉得他疯了,直接闯进阵心里,那整个法阵的力道便都作用在他的魂体上。

活人进去都碎成粉末,更别说他还是个死的。

法阵的确极大地损害着云珩的魂体,他像是在汹涌的瀑布里逆流而上,轰鸣的灵力流如巨石般砸在他的魂体之上,几乎要将他彻底摧毁。

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瞬,他终于够到了阵心的那只石笔。

如乳燕归巢一样,他残破的魂体直接便钻了进去。

这是他的本体,他的灵魂从这石笔里衍生而来。

那时候他只是久黎的法器,他没有与久黎一同作战的记忆,他生出灵魂的时候久黎就已经死了。

而他被久黎抓在手心里,过了很久很久。

后来他终于有了意识,他看到很多人来朝拜他,供奉他。

那些石头人拥有跟他本体一样的石头色泽,对于他们来说,万年也不过是人生中一段小小的旅途而已。

那是一群有着漫长寿命的特殊族类,他们强大无匹,他们各有姿态。

云珩在宗祠里待了很久,他经常能闻到香火的味道,近乎檀香的气息,并不难闻。

可这偌大宗祠里并没有第二个能跟他说话的人。

于是有一日,他偷偷化了形,溜了出去。

他是一个稚嫩的新生儿,却也是一个活了万年的器灵。

他甚至不熟路,跌跌撞撞走出门去,为了不被发现然后被抓回去,他在躲避的过程中掉了下去。

掉入了另一个时空之中。

一只笔落到了一个蚂蚁窝中,这时他才发现蚂蚁也是有智慧的,他们在自己的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修炼,跟石人族的生活方式并无太大不同。

他觉得新奇,便干脆在这里留了下来。

他很无聊,因为他生下来便这么厉害了,不需要再修炼什么了。

而且他也不想离开,他觉得跟这些人族一起待着,也挺有趣的。

但他依然离群索居,不愿与人有过多牵扯。

这种情况直到遇见了傅乐书才改善。那时候魔修到处肆虐,他找到傅乐书的时候,他是那个城市中唯一的幸存者。

他是个漂亮的孩子,眼睛大大的,皮肤很白。

云珩见他不闪也不躲,眼里带着堪比大人的镇定神情。

看到他的第一眼,云珩便只想带他走。

人世间流浪的老怪物,遇到了一个成熟的小怪物,这可真是一对不错的组合。

他将他养大,将苍白瘦弱的小幼童,养成苍白隽秀的少年。他从小时候便带着这孩子一起睡,等他成年后便给他另起了居室。可傅乐书依然会每夜偷偷跑到他房里来,悄悄爬上他的床,搂着他睡。

他当他是雏鸟心性,却不知道他喜欢自己。

直到他也渐渐爱上这个少年,傅乐书的喜欢才暴露了出来。

这是他养大的孩子,自然是要处处依着他的。

自傅乐书跟了他以后,便再也没有穿过粗麻衣服,身上尽是绫罗绸缎,怎么娇贵怎么来。

他教他术法,为他裁衣,舍不得他苦,舍不得他累,也舍不得他疼——所以他才会心甘情愿屈居于他身下,为他雌伏。

他宠得他上了天,就连床事都是手把手教他弄的,尽管那时候两人都因为经验不足而闹了不少笑话。

他喜欢听傅乐书喊他师父,带着那么一股子撒娇的味道,像个没断奶的孩子。

云珩慢慢睁开了眼睛,有一滴泪从他石质的眼睛里流了出来,被他用石手擦去了。

荒泽在看到阵法晃动的时候,就知道云珩已经得了手。不过他也没在意,毕竟石笔只是开启阵法的钥匙而已,就算现在云珩拿走了它,阵法也不会中断。

看着已经恢复石人形态的云珩从阵法中走出来,荒泽也没有半点惊讶,他说:“心头血已经被我用来引阵了,你现在根本打不赢我。”

云珩抬手导引灵力,幻化成一件衣裳缠绕在自己身上。

他说:“心头血只是我自身修炼得来的力量而已,但我这本体,是久黎征战天下时用过的神兵,即使没有心头血,我依然能打赢你。”

荒泽被挑衅了,他愤怒地张开双手,灵力在他胸口聚集,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他抬手将之轰了出去,直袭云珩面门。

云珩深吸一口气,脚一踏地面,双手结印,唇瓣微张,使用的正是他的绝技,梵古八音。

这是他的天赋技能,连傅乐书都不会的东西。

自他出生之时起,他就会这个。而如今,他终于展现了这八音的真正力量。

荒泽跟他一个照面,积攒的灵力球便在他的第一道音波之下被尽数摧毁。

余力穿过荒泽的身体,再轰击在山体上,霎时间天地轰鸣,山石崩摧,如万壑惊雷一般,席卷这整片山地。

荒泽发觉耳朵里一阵冰凉的触感,他伸手去摸,毫不意外地摸了一手鲜血。

只一招便让他七窍流血。

荒泽的面容变得严肃起来,他不再藏私,两手在身前翻飞,亦是在空手结印。

法印说到底,也就是借天地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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