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的庄园 第277章

作者:蜀七 标签: 异世大陆 种田 升级流 穿越重生

尤其是越来越多的人沦为奴隶。

父母卖孩子,丈夫卖妻子,屡见不鲜,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池晏跟亚希伯恩相谈甚欢,留他在城堡里居住,邀请他共进晚餐,亚希伯恩是个见多识广的人,并且跟乔什不同,亚希伯恩更常和身份高贵的人打交道,因此身上少了一份市井气。

倒不是他出尘了,而是把商人的斤斤计较和其它特征隐藏的更深。

晚餐是安娜花了大力气准备的,她把自己知道的花样全都做了一遍,除了没把卡坨端上桌以外,所有能找到的能想到的,安娜都做了,甚至还有解冻后的肉排,因为是冰冻的,所以虽然不如鲜肉新鲜,但口感比熏肉臭肉好得多。

至少亚希伯恩吃得很满足——行商路上能享受的有限,只有到城市落脚的时候才能舒服放松,只是现在各城的情况都很差,领主们嘴上说的再怎么大方,实际上城里的享受无非就是能有现烤的面包吃,晚上有便宜的妓女。

不过这些都不是白来的,领主们只想从他们这些商人的兜里掏钱,自己却不想付出任何代价。

只用一拿这点蝇头小利来希望商人们能对他们感恩戴德。

池晏在餐桌上问亚希伯恩:“现在各城的人数少得多吗?”

亚希伯恩吃了块肉,觉得自己走这一趟是再正确不过的选择,他悲天悯人的叹了口气:“冬天冻死了不少人,原本有一千人的城,现在能有五百都算不错了。”

原本干旱就死了很多人,粮食不够,到了冬天就更加困难。

没有食物,没有保暖的衣物,半夜冻死在床上的不在少数。

尤其是老人和婴幼儿,他们可能只是短暂的闭眼,就再也睁不开眼睛。

“奴隶倒是多了不少。”亚希伯恩说,“卖孩子的,卖妻子的,还有连自己都卖掉的。”

困难的时候,卖一个孩子的家庭多,但到了这个份上,几乎一卖就是家里的所有孩子,能留下一个的都少见。

现在妓院也不收人了,每天都有年老色衰的妓女或男妓被赶出妓院。

亚希伯恩对这些人的可怜十分流于表面,他叹一句可怜,然后迅速的的抛之脑后。

池晏又问了他一些外面的事,亚希伯恩当然是知无不言,他为人风趣幽默,而且说话很大方,没有半点藏着掖着,他说圣城现在乱成了一锅粥,贵族们被逼着站队,贵族之间的联姻也很乱,常常是今天结婚,明天离婚。

亚希伯恩还说了点有关王室的笑话:“王后的六个情人死了三个,外面都猜她的情人是被圣院害死的。”

“她一直压着不让王子加冕,还以为人们猜不出她在想什么。”

亚希伯恩夜里就在城堡住下了。

集市里的商人倒是没想到今天能有这么好的收获,这个城里的人竟然各个都穿着整齐的麻衣,一个破洞也没有,哪怕是最地精和矮人,这两个最低等的奴隶种族,都能抱着糖块,扛着整匹的麻木过来。

麻布是不好卖,但是能用价低的物品换到麻布,这买卖也做得!

商人们夜里不睡觉,喝酒的时候聊起白天的事来。

“那么大一罐糖。”商人喝了口酒,咋舌道,“只是用来换点盐和香料。”

“我那还有用麻布换首饰的。”商人,“石头做的,还不是成色好的宝石。”

他们一时分不清这里的人到底是穷还是富了,只是这些人都没用粮食来换东西,估计这里的食物不多,想想也是,城外的田地里根本没有小麦的影子,今年冬天太长也太冷,不少地方要错过冬小麦的种植时间。

“糖可是个稀罕物。”商人笑嘻嘻地说,“这些人不知道糖有多珍贵。”

其他几个商人对了下眼神,扯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既然这里的人不知道糖的宝贵,那么他们想从这些人手里把糖全部弄出来也不是难事。

“你们说怪不怪?这里的地精和矮人都能跟我们人族勾肩搭背。”有个商人一脸神奇,“这怎么可能呢?”

如果有人在他们来到这里之前告诉他们,有一个地方,所有种族都能和平共处,他们一定会嗤之以鼻,在他们看来,除开人族以外的其他种族,要么就是人族的奴隶,要么就是人族的玩物。

强大如精灵族,不也要躲着人族走吗?

“这个城没多少人,这些来换东西的人也只拿麻布和糖出来。”有个商人压低嗓音说,“这个城缺人,我们手里正好有一批精灵,要是能卖给这里的领主,能换到多少糖?”

“说不定还有酒。”

那批精灵是他们在树林里抓的,一个族群因为缺少食物而奄奄一息——精灵靠打猎维生,轻易不出现在人群活动的范围内,要是以前,商人想抓精灵,可能要死几个奴隶,付出不少时间精力才能抓到那么一两个。

这次毫不费力就能抓到这么多,他们自然不会放过。

结果一路走来,原本三十多个精灵也只“卖”出去了六个,其中五个还是贵族赊账买的。

但是他们能不卖吗?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笔糊涂账。

精灵反抗的也厉害,几乎天天都要闹事,加上长得好,商人们唯恐随从或奴隶被这些精灵蛊惑,觉得精灵值钱是值钱,但是太费事了!

现在只要有人愿意把这三十多个精灵都收走,哪怕便宜点也行。

“说不定这里的领主愿意买。”商人们说,“他连糖都舍得给那些地精矮人,脑子应该有点问题。”

商人们聊天的时候,拉米尔就在不远处偷听——他头发长长了,遮住了一对尖耳朵,加上胖成这副德行,配着一头金发,看见他的人都不会觉得他可能是个精灵,只觉得他一定是个家境良好的贵族子弟。

不是贵族,真不能把孩子喂成这副德行。

同族?

拉米尔躲到了半夜,偷偷摸摸的潜伏进了商人们存放货物的地方,别看他胖,他是个灵活的胖子,不然也不能胖成这样还能打猎继续催肥,他借着夜色,腰左右一扭就钻进了货物深处。

他是被乔什卖来的,虽然他已经很久没见过自己的同族了,但是心里依旧有一片净地。

他觉得自己永远是族人的宝宝。

商人们运送奴隶时,会用麻绳把奴隶的手绑起来,只需要牵着绳子就行。

但运送精灵族的时候,则会把精灵们关进笼子里拉走,精灵是重要“商品”,不能随意运送,得用笼子关起来,就跟关鸟一样,吃喝拉撒都在笼子里,对爱干净的精灵来说,这种待遇并不比羞辱更让精灵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