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代言人 第31章

作者:量子星星 标签: 娱乐圈 穿越重生

他把窗帘下摆捞上来,一排细细的白色流苏摆在窗台上。

帕斯卡都惊了,“你觉得藏在流苏里?不可能吧,导演会有这么丧心病狂吗?”

“如果真有,那就不难找。流苏是白色的,凶器是红色的。”说完,林景从白流苏里拽出了一根暗红的细线。

这是一根鱼线,被凝固的血迹染色了。

帕斯卡吸了口气,“你行,真有你的。”

林景趴在窗户上往外看,探头就能看到外侧的墙壁。

后窗正对着韩俊贤之前表白的地方,墙壁上还固定着那条撒花瓣的钢索。

“我好像知道案子是怎么做的了。”林景干脆从窗户跳出去,让帕斯卡拽住鱼线一头,另一头绕过钢索,来回打个死结,鱼线就被系成了一个圈。

其他人聚集过来,好奇地看着他操作。

林景站在外面,拉了拉钢索,钢索由上下两个卡扣固定在墙上,中间可以被拉出来,与墙面形成一个三角形。底下人拉动时,就给了钢索一个拉力,上方的大铁锅随之倾斜、洒下花瓣。

甄院长的橡胶尸体躺在躺椅上,他让人把鱼线套上尸体的脖子,在外拉动钢索。躺椅下盘很重,纹丝不动,鱼线却随着钢索的拉动而后撤,逐渐箍筋了橡胶尸体的脖子。

“妥了,就是这样。”林景说。

“人给了钢索拉力,钢索给了鱼线拉力,鱼线的力撕破甄院长的喉咙。”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尤其是亲自拉过钢索的周泓乐他们几个,“这么说,在撒花瓣的时候,甄院长被我们给勒……勒死……”

这个作案手法简直太细思极恐了。真凶只需要把鱼线套上甄院长的脖子,真正杀人的任务,是别人替他完成的。

大家欢呼围观告白时,甚至不知道自己刚刚杀死了一个人。

林景推理完作案手法,声望正隆,他趁机说道:“看来,凶手预谋已久,是故意利用告白事件作案的。他一定对整个场地的布置都很熟悉,才能完成这个机关。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韩俊贤。”

他把矛头对准了韩铎,“你为什么这么认真、仔细、大费周折地策划这场告白?难道是为了装精神病装的更像一点?”

其余人“嚯”了一声,这么一想可不是嘛,韩俊贤为什么要玩这出告白?他并不是真的精神病人啊。

韩铎也不辩解,“我承认,我想利用告白事件转移注意力,趁机杀甄。但还没来得及做,甄已经死了。”

“实际上,提前知道告白事件的每一个人,都能完成这个布置。大家都有嫌疑。”

只有林景自称自己不知道告白的事。

“我真的不知道,完全想象不到K会给我准备这么大一个惊吓。”林景自然地说,“所以,我不存在策划这件事的能力。”

“就算你现在嫌疑最小。也不排除凶手说谎的可能。”帕斯卡皱眉道。这种某个人完全撇清嫌疑的情况,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所以他没法判断林景是不是在说谎。

林景想了想,说:“其实不算嫌疑最小,你们之前不是怀疑我下的毒吗?没错……的确是我。”

“……”帕斯卡说,“你说什么?”

“我就是给甄下毒的人,但因为一些意外,那个毒剂量用小了。所以我之前坚持认为死因是割喉,是为了撇清嫌疑。”

大家想了想林景之前的表现,恍然大悟,正因为毒是他下的,所以他才想找割喉的证据,否则,局面会对他非常不利。

如果没有尸检报告,毒杀和割喉两种死因并存,林景会成为嫌疑最大的人。有了尸检报告,他的嫌疑才被洗清。

于是,“并不知道告白事件”、“承认下毒反而因此洗脱嫌疑”的林景,成了在场最清白的一个人。

——

导演眼睁睁地看着大家对林景由怀疑到叹服,由叹服到信赖。

他这才反应过来,林景藏凶器不是为了误导大家,而是为了骗他的尸检报告。

他先藏起凶器,让大家以为死因是毒杀,然后引导众人怀疑下毒的是他。他笃定节目组不会让嘉宾连死因都搞错,于是果然等来了一份尸检报告。他借机承认下毒,于是他的嫌疑犹如找到一个宣泄口,尽数释放了。

同时,他其实早知道韩在策划告白,但是作为被告白的,完全可以不承认。告白事件是作案手法里的重要一环,如果不知道,就没有作案嫌疑。

当然有人怀疑他说谎,但这些怀疑都从“承认下毒”事件中抵消了:景正常想杀甄,他也付出行动了,但他没杀成啊!

而真相是:毒是景正常下的,鱼线也是他套的。下毒是为了让甄昏迷,乖乖吃这招鱼线套头。

把一切都想清楚的导演:……

导演像一条咸鱼,躺平在折叠椅上。

同样感到无语的还有韩铎。

他早就猜出林景是凶手,但没当回事。

毕竟只是个游戏,他觉得林景那样的人,应该不会多么认真。事实证明,是他想错了。

谜题差不多都解开后,侦探开始找人做一对一审问,林景自告奋勇,第一个进入小黑屋。

韩铎瞅了他一眼,突然也起了一股劲儿,一头扎进他的房间,继续寻找证据。

时间还来得及,只要找到林景的直接证据,还是有希望把他绳之以法的。

《名侦探》的每一个案子里,都会出现一份直指凶手的关键证据,只要找到它,基本就能锁定凶手了。

一对一审问的小黑屋里,林景落座,一双手往桌子下面扶了扶。

“直接说吧,你怀疑谁。”苏侦探相当爽快。

林景说:“我刚才反复在听那个录音,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只录下了凶案开始之前的声音,却不录案发过程的声音。”

“要用鱼线的方法作案,必须把人弄晕套上鱼线。录音里最后一个进房间的是韩,但他出去后,甄还醒着,是有声音的。凶手是在这之后作案的,可是录音笔没录到。所以,是谁按停了录音笔,还把它留在现场当证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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