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皇 第464章

作者:狐阳 标签: 修真 穿越重生

没有躺椅,靠在骆驼柔软的毛发上, 旁边还有个坚实的肩膀做依靠,这一觉想想就相当的舒服。

朝砚睡的很沉, 虽然手脚有时候不太安分,但是比之之前满床翻滚已经好多了,要不然就这么个大沙漠,可能一觉醒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而待他熟睡, 朝纵低头看着他,手指轻轻划过那眉眼,万剑城的一切遭遇好似还近在眼前,在那里费心绸缪也好,建立根基也好,其实对于朝砚而言似乎都没有那么的重要。

他虽然看似对人无情,实则重视情意,心肠柔软之下,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好像变成了他的负担,因为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他都能够做到,而为了朝家,为了他的师父,朝砚所需要付出的心力或许跟他最初的想法背道而驰。

虽然他说了在哪里都一样,水滴落在水里,很多的事情就避无可避,但是在这里,明明不是多么舒适到极致的地方,朝纵却能够感觉到他的舒心。

即使水落在水里避无可避,可是他本身却似乎并不喜欢那样的牵扯。

啪的一下,手臂打在了朝纵的肩上,他神思回转,有时候思维不在同一个平行线上,又或许身处其中,连朝纵都很难弄清楚他到底想要什么,自己又想要什么。

事情的开端是极好的,但是往往过程却事与愿违。

司徒的队伍皆是有经验的人,一夜平安无事,朝砚睁开眼睛的时候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睛看着刚刚收回视线的朝纵道:“崽儿,你不会一晚没睡盯了我一夜吧?”

朝纵起身,流沙自然滑落,他将朝砚拉了起来道:“有何不可?”

“怕你想太多啊,”朝砚拍了拍他的后脑勺,一路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好似浑身骨头都软了一样,“在哪儿都一样的。”

人生嘛,就是有松有紧,虽然他的梦想是每天什么事都不做过着猪的生活,但是一直过那样的日子,十年八年还好,再长也会觉得无聊,而且自己做出的决定和举动与他人无关,自己做了就不后悔,多思才是最累的。

朝纵若有所思,缓缓跟上。

驼队趁着天色刚亮便启程了,朝砚趴在驼峰上面晃晃悠悠,一会儿去揪揪人家的铃铛,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挖来了人家的仙人掌:“根系的确很长,这也算是特产了吧?不知道米团儿吃不吃仙人掌?”

他随意的拿着,那驼队之中的人看着他手中长约一米的仙人掌却是纷纷惊叹:“这可是佛手掌。”

“这么大的佛手掌可是价值连城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见。”

“这东西很贵么?”朝砚摆弄着那仙人掌,掌身翠绿,好像有什么液体在其下流动一般,而那整个的形状呈五指的样子,跟佛手像不像的不知道,但是像手指就是了。

司徒啧啧了两声:“就这么一根佛手掌能买下半个回纥城,你说它贵不贵?”

其他人也皆是艳羡不已,他们行商十年也未必比得上这一根沙漠传说佛手掌的价值。

朝砚为自己一顿能吃下半个城觉得有点儿胃口太大,他将那所谓的佛手掌分成了两半,一半扔给了司徒道:“见者有份,分你一半。”

另外一份则收进了自己的储物戒指之中。

他此举朝纵连侧目一下都没有,显然非常的习以为常,而司徒接过那半个佛手掌却是一愣,如此珍贵的东西别人藏都来不及,更何况是在他说了价值之后。

即便朝砚没有任何分出来的意思,司徒也不会对他产生什么不好的念头,毕竟是人家发现的,若朝砚不取,他们可能连见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可是他如此大方,倒是让司徒另眼看待了几分。

世人皆重视身外之物,若遇宝物,每每争抢时甚至能豁出自己的性命,却不知有命拿有时候也没命享。

驼队之中皆是筑基修士,数十位筑基修士若想离开此处另寻生路,绝对比在沙漠之中来的舒适简单,可是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修为很重要,但是日子更重要。

因此对于佛手掌的出现,司徒就没有想过会落在自己手上。

可是当朝砚毫不犹豫的分出一半时,司徒知道朝砚多日来的随性与适应并非装出来的,而是他同样也不在意这样的身外之物。

一个长的好看,一个性格好,结果两个人在一块儿了。

“多谢朝兄,”司徒也大大方方收下了,想要的东西到手还矫情的推辞一下,就不是他的行事作风,“出了回纥城若还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好嘞,”朝砚也答应了。

只是答应的时候朝纵的手臂在他的腰间收紧,声音在耳边响起:“有人来了。”

元婴期的神识绝非筑基可比,朝纵说有人来了便是真的有人来了。

“能避开么?”朝砚回头问道。

朝纵摇了摇头道:“速度很快。”

至少比之驼队而言,速度快到避无可避。

朝纵的话音落,他所说的人也出现在了数里之外的沙丘之上,一人耸立,坐在身下的不是骆驼,而是狼。

那狼比之普通的狼要大上很多,且驮着一人奔跑之时丝毫不见吃力。

那狼似乎看到了这边,仰天长啸了一声:“嗷呜……”

声音极具穿透力,却也让司徒等人纷纷面色大变:“不好,是沙匪!”

“沙匪怎么会来此地?”平安安抚着因为狼叫有些躁动的骆驼,面色也极为的不好。

他们行商经验丰富,自然不会选取可能会遇到沙匪的路线,而而此次选择的路线也是诸多路线之中最安全的一条,却是没有想到竟然会遇到最是嗜杀可怕的沙匪。

司徒看向了朝砚二人道:“朝兄弟,你二人御剑离开此处,看着日头往东走,很快就能够到达回纥城。”

“那你们呢?”朝砚问道。

司徒握紧了手中的水囊,朗声笑道:“沙匪虽然嗜杀,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屠杀行商,只是会没收财物,要不然岂非断了他们的财路,但是对于你们这样的过路人了不会客气,快走。”

“走不了了,”朝纵开口的时候,四周的沙丘之上不知何时已经围上了无数的狼,而每一头狼的背上都坐着人。

狼乃是群居动物,一群沙匪养上一群沙漠狼,真是再合适不过的搭配了。

司徒面色骤变,驼队诸人纷纷变色道:“是血狼!”

“那狼喝血的么?”朝砚思索着是不是跟吸血蝙蝠一个道理,但是狼不嗜血那也不叫狼了。

平安看着他不甚在意的面孔道:“到现在了你也不知道紧张一下,当真是出过那么多的门么?沙漠之中沙匪集结,却不是只有一个,血狼乃是沙匪的名号,是最凶悍的一队,传说遇到过他们的根本就没有能回去的。”

朝砚倒是想紧张,但是那群沙匪之中最高的也就是开光修为,以前他的修为都能一扇子拍死,更别说现在了,驼队之中又没有能够对付的,交涉不成只能靠他们,早晚都要暴露,就让平安以为他没有经历过危险,没有见过世面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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