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校草的男妻 第3章

作者:雪上霜华 标签: 破镜重圆 情有独钟 穿越重生

  从小到大都是学校风云人物的颜城,对谣言这种东西再习惯不过了,所以这件事并没有引起他太多的关注。

  刚才见到赵研,颜城还是有点头晕脑胀,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这个男人的嘴唇很好看。但只是一瞬间,就被他抛到脑后,以至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对一个男人产生过这种感觉。

  赵研走出去好远,脑子里还是颜城的那张脸挥之不去,那张微微带着不耐烦的冷漠的脸。

  他是西北大山走出来的孩子,自幼学习好,就是再苦再穷他妈也舍不得让他干农活,只让他好好读书,更别提会动手打他。

  上一世,他太小不懂事,贫穷限制了他的眼界和想象力。

  君悦饭店离T大不远,经常有T大的学生来这里聚餐或者改善生活。赵研在这里洗盘子,一天20块,一个月600块,从六点半到九点,两个半小时。

  这对赵研来说挺轻松,他以前在家里也经常洗碗,又可以和上课时间错开。可是现在是冬天,虽然有专门的橡胶隔水手套可以戴上洗,还是冷,他的小拇指已经长起了冻疮。

  六点半,刚好是饭点,君悦饭店迎来了它一天之中生意最好的时段。赵研到的时候,后厨里已经堆了一摞需要洗的碗碟。

  他套上围裙,站到水池边,戴上橡胶手套。先把盘子里的剩菜倒进底下的泔水桶内,再把盘子泡进放有洗洁精的水里刷一遍,最后再用清水冲干净。

  这个活他上一世干了五年,虽说有十年没干,可哪个家里不洗碗,赵研几分钟就上手,找出了上一世刷盘子的节奏。

  “小研,来啦!”一边炒菜的大叔刚炒完一盘菜,回头跟赵研打招呼。

  赵研笑着应声:“郭叔好。”

  郭叔是这里炒菜的厨师,菜做得好,人也很好,上一世帮了赵研不少忙,赵研直到毕业后,都一直挺感激这个人。

  郭叔:“我家小子要有你一半就好喽,皮得很,眼看要中考,不好好学习,成天就吃喝玩乐,说也没用,我和他妈都愁,就怕以后是个没出息的。”

  郭叔上一世也经常跟赵研提起他家小子,可是上一世赵研从来没有想过利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回报下他。

  赵研刷碗的手微顿,转身对着郭叔说:“郭叔,要不我周末给你家小子补课吧?”

  郭叔眼睛亮起来:“成啊,叔给你开工钱。”

  “不用开工钱,饭店不忙的时候,你教我做菜吧。没准哪一天,我就不用再刷盘子,可以当厨师了。”赵研笑着说。

  他想帮郭叔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俗话说技多不压身,也许他真的学有所成了呢,兼职厨师总比兼职刷盘子好太多。

  郭叔的眼睛更亮了,激动得差点把准备倒进锅里的菜倒火上:“成啊,叔这做菜的手艺也算是祖上传下来的,家里那小子,进了厨房就犯晕,一看就不是干这个的料,实话说,叔就缺个徒弟。”

  郭叔的样子,结合上一世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电光石火间,赵研明白了。

  其实郭叔早就有了收他做徒弟的想法,也许是碍于他是全国闻名的T大医学院的学生,怕他看不上自己这个手艺,就一直没有开口,也一直等着他自己开口。上一世,他让他等了五年都没等到。

  九点钟结束工作,赵研的手被冻得通红,在郭叔炒菜的火上烤了一会才恢复点知觉。

  夜里很冷,气温比白天至少低了七八度,赵研缩着手走出君悦饭店。刚走下店前台阶,就听到郭叔在身后叫他,赵研停下脚步转身,手里被人塞进一个热乎乎的东西。

  郭叔露出憨厚的笑容:“大小伙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趁热吃。”

  郭叔走后,赵研抬起手,看到手里的保鲜袋内装着个外焦里嫩的鸡腿。

  回到宿舍时,不到九点半,哥几个都在。刘立睡醒了又在玩游戏,陈向东坐在床上看书,蒋海不知道在干什么。

  “赵研,我可跟你说,你以后出去要小心点,我今天在食堂无意间听到一群女生说要收拾你,你知道,学校里的女生都是颜城的粉,听说不少女老师都粉他。”

  蒋海说这些话时的样子就像是他已经憋了很久,无处诉说,终于等到了赵研回来,然后第一时间宣泄出来。

  再怎么说人也是一片好意,赵研说:“谢谢你提醒,我会注意的。”

  蒋海的说话欲被这声“谢谢”成功调动起来了:“如果咱们的老师中有颜城的粉,她考试故意不让你过,给你挂科怎么办?听说挂科是会留下记录的,影响毕业找工作。”

  本来想在宿舍看书的赵研,决定带上书去图书馆自习室。

  图书馆四楼有五间大自习室,会通宵亮着灯,为挑灯夜读的书呆子或白天睡够了觉夜里睡不着的夜猫子提供学习场所。

  蒋海还在继续,他根本就不需要别人的回应:“……你说你这事干的,亏大发了,连人家颜城一根毫毛都没摸到,还惹一身腥。”

  赵研临走给其他人只会了声:“我去图书馆了。”

  一直在全神贯注打游戏的刘立突然来了句:“赵研你刚才回来有下雨吗?”

  赵研:“没有。”

  “那你带上雨伞吧,我游戏里的搭档说今晚会下雨,这哥们可神了。”

  赵研从衣柜下面的抽屉里取出雨伞装进包里。

  一般只有到快要考试的时候,图书馆里的自习室才会人满为患,平常都不会有太多人。

  赵研挑人最少的那间自习室进去看书,他要拿奖学金,这比他打工赚钱划算多了。他以33岁的脑回路和智商再看这个时候的书,可能也有曾经系统学过一遍的原因,他觉得太简单不过了。

  赵研看得很投入,不知什么时候他前面坐了一个人,那个人开始断断续续地咳嗽。他的注意力一次一次被打断,直到他再也忍受不了,注备换个安静点的自习室。

  他抬起头看到前面的那个人,米白色的羽绒服,黑亮柔软的头发,他一眼就认出了,那是颜城。

第4章

  赵研上一世没有在这天晚上来图书馆,他从君悦饭店回来看到宿舍其他三个人都挂上了帐子,有点被伤害到,早早就躺床上睡了。

  一天之内第三次见到颜城,赵研觉得这有点邪乎。

  图书馆的自习室里有暖气,坐在里面一点也不冷。颜城的围巾放在旁边空着的椅子上,咖啡色的粗毛线围巾,看起来很柔软保暖。他的右手边放着杯热饮,热饮纸杯上印着学校那家奶茶店的商标。

  一个大大的卡通笑脸,笑脸上方是三个大大的字,呆萌体,大脸盘。

  有浓浓的咖啡味自热饮的吸管上方飘出。

  这个人果然感冒了,断断续续的咳嗽声还在继续。

  已经站起来准备走的赵研重新坐回去,许是从前方飘来的咖啡味有醒神的作用,他认真看书的注意力再也没有被咳嗽声打断,尽管咳嗽声并没有减弱和消失。

  明亮的日光灯照在空荡荡的自习室内,将黑暗驱散到玻璃窗外。有雨滴打在玻璃窗上,雨点由稀疏到密集,最后汇集成水流沿着玻璃滑下。

  被暖气片烘热的自习室内,慢慢只剩下两个人。

  不知过了多久,赵研的注意力再一次被打断,不是被咳嗽声,是被敲桌子声。

  他沿着桌面先看到一只手,一只很好看的手,皮肤细腻,指节修长,指甲泛着健康的肉粉色,甲缘被修剪得平整圆润。

  这样的手可以让人不由自主想起钢琴上的黑白键。

  赵研的目光顺着手、米白色的衣袖看到颜城的脸,然后他睁大眼睛直愣愣看着眼前的一幕。

  颜城下巴抬得高高的,另一只手堵在鼻孔下面,防止鼻涕流出来,瓮声瓮气道:“同学,有纸巾吗?”

  赵研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他高高抬起的尖尖的下巴和纤长优美的脖颈。

  赵研从包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他,颜城接过来飞速抽出一张,捂住鼻子,还不忘说谢谢,只是把“谢谢”说成了“爹爹”。

  赵研:“……”估计多半没认出他。

  颜城转回身继续边喝咖啡边看书,还把热饮杯放在靠墙的暖气片上保温。

  赵研看了下周围,只看到空荡荡的座椅,不知什么时候自习室里走得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他猜其他人多半是被颜城的咳嗽声吵走的。

  刚才颜城转身的时候,赵研看到他的桌面上摊开着一本书。赵研心道,怪不得人家是学霸,得了重感冒还要喝着咖啡学习到这么晚。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明明可以拼爹,还非要这么努力。

  颜城其实认出了赵研,毕竟几个小时前才见过,只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的思维模式与寻常人不同。

  你下药想要上我,那是因为我魅力大,你做错了事害我冲冷水澡感冒,我找你借个纸巾不是天经地义吗。

  就算那是谣传你被冤枉了,可是我也是受害者好不好,又不是我陷害你传你的谣言,同学之间借个纸巾怎么了。

  流言这东西,就像吃饭睡觉一样平常,不是应该吃个饭就忘吗?!

  颜城从书桌上摊开的书下面抽出一本小书继续看,这本小书封面上画着两个半裸的男人,书名叫《被霸总包养的那些年》,是曾经追他的一个gay佬硬塞给他的。

  起初他觉得恶心,随手扔进了书堆里。后来他找一本参考书时无意间把这书也翻了出来,闲来无事就随便看了看,这一看不得了,到现在为止他已经看过好几遍,有点百看不腻的节奏。

  平常,这书都是被他压在枕头底下,晚上睡觉前躺床上看一会,可是今天晚上宿舍里太吵,他就把小书夹到专业书里带出来了。

  感冒了状态不好,看一看专业书,偶尔再扫两眼小书,也算劳逸结合,还能提提神。

  当然,书的封面已经被他包上了一点也不透明的书皮。

  凌晨12点,颜城收起自己的书,装进黑色的双肩包里,围上围巾,提着双肩包走向门口。

  赵研听见门口方向传来热饮纸杯被扔进垃圾桶的声响。

  收拾起书,下楼走到图书馆门口,赵研才发现真的下起了雨,雨势还不小,寒意刺骨。他从包里掏出雨伞,正要撑起来,发现柱子那边站着个人……

  颜城在打电话,“……我在图书馆门口,没带雨伞,你给我送把雨伞过来……”正说着,他看到了这边手里拿着雨伞的赵研,对着手机说:“你等等。”

  他将手机拿开,提高声音问赵研:“同学,你有多余的雨伞吗?”

  赵研点头。

  颜城将手机放回耳边对那头说:“不用了,有个同学带了多余的雨伞。”

  颜城出门从来不会记得带雨伞,但他老认为别人会带多余的伞,因为他每次这样问别人,得到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有”

  他不会认为这个结果是自己刷脸刷出来的,他认为自己运气好。

  他自然看不到那些把雨伞借给他的人,因为没有雨伞而把自个淋成了落汤鸡。

  颜城挂了电话,从赵研手里接过雨伞,随口道谢:“同学,谢谢你,我改天还给你,你叫赵研对吧。”

  赵研:“……”他以为颜城没有认出他,这情商……,他觉得自己就是再重生十次也赶不上。

  颜城看到赵研背在身上的碎布包,好奇地指着包说:“你这个包很有特色,带点波西米亚风,又带点民族风。”

  这个包就是赵研他妈用蓝白两色碎布拼起来的布包,碎布还是做衣服裁掉的边角料,乡下人都知道。

  赵研没有太听懂颜城说的那什么风,只知道他的意思是夸这个包好,“……这个是我们那的地方特产,你要是喜欢,我下学期来给你带一个。”

  大不了让他妈给做一个。

  颜城:“那怎么好意思,无功不受禄,这样,你给我带一个,我到时也送一个给你吧,我家里有很多用不上的包。”

  赵研:“可以的。”

  颜城的鼻涕又下来了,他抽出纸巾擦鼻涕,鼻子被他擦得通红通红的,让赵研想起他家田地里熟透的草莓。颜城拉高围巾,将羽绒服背后的帽子扣到头上,撑起伞就要走。

  赵研自从看到颜城和他的咖啡起就想说了,一直不知道怎么开口。他和颜城现在的这个关系,按理说很尴尬的,可是颜城这个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的态度,让他有点不确定。

  这个时候,他还是说了:“感冒了最好不要喝咖啡,对病情不好。”

  颜城闻言停下脚步,回头,很肯定的语气说:“不是喝咖啡可以治头痛吗?!”他感冒了,正是头晕脑胀的时候。

  赵研:“……”说这话的人十有八九没安好心。

  事情是这样的,颜城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特别嗜睡。就是吃了睡睡了吃那种养膘模式,吃完饭坐在凳子上分分钟钟就能睡过去那种。当时他养了只猫叫宝儿,以前是他扯着宝儿撸毛不让它睡,那段时间经常是宝儿扯着他的头发求他起来撸自己。